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527-398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601000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云南省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和文化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农业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林业局《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相关规划;监测哈尼梯田资源状况,收集、整理哈尼梯田资源相关资料,并建立档案;组织开展与哈尼梯田有关的科研、科普、展示和宣传教育等活动;监督指导哈尼梯田资源的开发利用;审核哈尼梯田重点保护区内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等项目;负责哈尼梯田知识产权的相关事宜;依法制定出台收取相关规费的办法;行使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处罚权等。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哈尼梯田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和州第九次党代会工作部署,持之以恒抓好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扛实哈尼梯田保护责任,保护好世界的哈尼梯田。
1.强化组织领导,全面统筹谋划。一是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后,州委、州政府共召开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专题会议5次,进行专题调研2次,就推动哈尼梯田保护利用、文旅融合发展等工作作了深入分析,进行了全面研究部署,进一步提升各级各部门思想认识,以坚定的决心,更加系统有力的举措推进哈尼梯田保护发展。二是州委、州政府成立了由州委书记、州长任双组长的哈尼梯田保护发展领导小组及其指挥部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组织领导州级有关部门和红河、元阳、绿春、金平四县党委、政府共同抓好哈尼梯田保护发展工作。三是着力转变哈尼梯田发展方式,研究编制了《哈尼梯田区域发展前景分析和转变发展方式方案》《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等,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破解制约哈尼梯田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四是全面完成收购工作,突出建设重点。按照预定目标完成元阳哈尼梯田景区股权、债权收购各项工作,制定了《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发展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哈尼梯田保护发展2021年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计划表》,统筹推进哈尼梯田文化和旅游产业全面转型升级。五是争取项目贷款,加强资金保障。积极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申请,将法国开发署7500万欧元云南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保护及绿色发展示范项目贷款纳入国家新一期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划。
2.坚持保护优先,推动梯田绿色发展。一是科学建立哈尼梯田监测管理体系,建设了州级监测管理中心,红河、绿春、金平县级监测管理中心,成立了红河、绿春、金平县专家基层工作站,建成红河甲寅、金平马鞍底、金平阿得博3个监测管理站。二是持续推进《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县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规划》及第二轮《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编制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制定下发《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村庄民居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哈尼族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和环境治理导则》等保护管理配套措施。四是推进“数字红河哈尼梯田”项目建设。提升完善数据库管理系统,录入相关数据指标,初步建立哈尼梯田数据库。出台哈尼梯田监测管理办法,举办培训班,提高监测队伍素质,健全完善哈尼梯田监测管理日常巡查台账,做好数说红河展厅提升改造工作。五是做好哈尼梯田项目储备,科学建设梯田保护片区基础设施。针对沟渠损毁、梯田“水改旱”、传统文化保护要素等开展调研,科学合理制定修复计划。六是推进云南哀牢山红河哈尼梯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等项目,推进红河州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建设红河县湿地公园科普展示中心建设。
3.坚持守正创新,弘扬哈尼梯田精神。一是讲好红河哈尼梯田故事。开展“四评五进” “火塘夜话” “世界遗产—红河哈尼梯田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初步遴选出“最美护田人”人选40人。“火塘夜话”活动,已开展了2场,50余人村民参与,大力弘扬“天人合一、自强不息”的哈尼梯田精神,让青少年从小接受民族传统文化教育。二是挖掘哈尼梯田文化资源。编辑出版《红河哈尼梯田志》《哈尼族原始宗教与梯田农耕礼仪》《哈尼族传统节庆》等宣传文化丛书,拍摄制作《世界文化遗产—红河哈尼梯田》6集纪录片、《天人》《天地》以及《筑梦梯田》专题片,《梯田之声——阿迷策(二)》哈尼族儿歌。三是开展教育培训,做好对内宣传工作。在遗产日来临之际,在元阳县举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对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县哈尼梯田保护管理骨干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媒体合作,在红河日报、红河广播电视台开设“哈尼梯田保护”专栏,以“阿者科”模式为切入点,宣传保护经验与成效,擦亮红河哈尼梯田名片。先后在《人民日报》第十三版专版刊登哈尼梯田文章《千年古梯田焕发新生机》,人民日报客户端发布《守护千年哈尼梯田》,发布不到一天浏览量就突破10万。《人民日报海外版》头版报道1篇,《光明日报》两个整版聚焦哈尼梯田,大大提高了哈尼梯田的知名度。五是挖掘梯田文化,以哈尼梯田文化为核心的哈尼四季生产调、哈尼多声部民歌、哈尼哈巴、红河乐作舞、祭寨神林、矻扎扎节、都玛简收等七个项目先后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4.坚持绿色发展,让哈尼梯田变成金山银山。一是扶持发展梯田产业。出台《红河哈尼梯田农特产业生产补贴办法》,安排80万元专项资金,对梯田保护区合法经营、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20个企业(合作社)给予扶持奖励,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二是推广红米和“稻鱼鸭”种养模式。2021年,南部四县推广红米20.53万亩,产量7.36万吨,产值达6.62亿元;配合相关部门扶持发展“稻鱼鸭”种养模式,推广“稻鱼鸭”综合种养20.06万亩,综合总产值15.75亿元。三是鼓励原住民参与旅游开发。引导发展民族工艺品、梯田文创产品,扶持红河县尼苏刺绣合作社、元阳县猛弄刺绣合作社、金平县巧佳手工艺品合作社依托自身优势,发展壮大传统手工艺产品。2021年,哈尼梯田保护区共接待游客469.8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60.04亿元。四是抓好遗产标识使用管理。审核第二批世界遗产标识使用期满企业,授予绿春县箓泰养殖合作社等4家企业使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三个标识。五是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与红河州农业科学院签订《哈尼梯田红米产业开发合作协议》,推进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建设,开展梯田红米有机认证合种质库建设,合作打造 “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
5.加强自身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2021年3月12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向哈尼梯田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把整改成效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讨,对3个方面、13个主要问题、22个具体表现问题问题一一归纳梳理,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84条。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4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未完成整改6个,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果。二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强化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信仰之基,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四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统筹指导和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贯彻在行动上。五是认真开展“云南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保护与发展评估”项目;配合州政府研究室做好红河州协同推进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研究。
6.破除发展障碍,完成股权回购。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组建了工作专班,聘请了专业律师团队,持续推进元阳哈尼梯田景区股权回购工作。州政府先后组织召开7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元阳哈尼梯田景区经营权、股权回购。经过多方不懈努力,9月29日,红河州旅游投资公司与世博集团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及上交所的交易规则全额付清交易价款,成功实现了元阳哈尼梯田股权回购。从10月1日起,红河州旅投公司团队进驻元阳哈尼梯田景区,全面接管营运元阳哈尼梯田景区。10月12日,元阳县人民政府、世博元阳公司举行股权划转交接会,实现了股权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10月20日完成公司工商变更,将云南世博元阳哈尼梯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云南哈尼梯田旅游文化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属于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办公室、保护管理科、宣传教育科、产业发展科4个正科级机构,人员编制15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0,492,491.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92,491.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111,402.62元,减少22.87%,减少主要原因:1、2021年人员变动;2、2021年没有上年项目财政应返还额度;3、2021年没有重点项目前期经费;4、2021年没有湿地保护经费;5、2021年哈尼梯田保护管理专项经费下拨四县比例增加本级减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0,497,252.04元。其中:基本支出2,445,864.30元,占总支出的23.30%;项目支出8,051,387.74元,占总支出的76.7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996,117.65元,减少27.57%,减少主要原因:1、2021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下一年才发放;2、2021年没有上年项目财政应返还额度;3、2021年没有重点项目前期经费;4、2021年没有湿地保护经费;5、2021年哈尼梯田保护管理专项经费下拨四县比例增加本级减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45,864.3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378.84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变动;2021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下年才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15,813.3元,占基本支出的94.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0,051元,占基本支出的5.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51,387.7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53,738.81元,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没有上年项目财政应返还额度;二是2021年没有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三是2021年没有湿地保护经费;四是2021年哈尼梯田保护管理专项经费下拨四县比例增加本级减少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支付数字红河哈尼梯田(第一期)项目、金平县马鞍底乡中梁村委会岔河水沟修缮项目、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甲寅片区监测站建设项目、红河州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红河县红河哈尼梯田展室)建设项目、绿春县腊姑梯田片区干角村牛波村水系修复工程、绿春县三猛乡腊姑梯田片区水沟修缮项目、稻鸭鱼产业发展项目、《筑梦梯田》专题片制作、红河日报宣传合作、《红河南岸哈尼族传统节日与意识形态现状市井研究》项目、哈尼多声部乐作舞短视频拍摄制作、《梯田之声-阿密策(二)》哈尼族儿歌新增四首音乐制作项目、哈尼梯田红米产业开发合作、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哈尼族地名史话》编著、2021年最美护田人学习宣传活动材料制作、《哈尼梯田文化史》《哈尼梯田农耕礼仪》《哈尼族传统节庆》装帧设计印刷、梯田水沟项目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项目实施费用;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哈尼梯田的保护管理、宣传教育和产业发展工作,科学的保护了哈尼梯田的生态环境,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管理工作中来,促进了哈尼文化的保护与传承,让世界遗产惠及当地群众,促进哈尼梯田可持续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97,252.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996,117.65元,减少27.57%,减少主要原因:1、2021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下一年才发放;2、2021年没有上年项目财政应返还额度;3、2021年没有重点项目前期经费;4、2021年没有湿地保护经费;5、2021年哈尼梯田保护管理专项经费下拨四县比例增加本级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7.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项目运行管理费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927,95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8%。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经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培训费等)和项目经费(数字红河哈尼梯田(第一期)项目、金平县马鞍底乡中梁村委会岔河水沟修缮项目、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甲寅片区监测站建设项目、红河州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红河县红河哈尼梯田展室)建设项目、绿春县腊姑梯田片区干角村牛波村水系修复工程、绿春县三猛乡腊姑梯田片区水沟修缮项目、稻鸭鱼产业发展项目、《筑梦梯田》专题片制作、红河日报宣传合作协议、《红河南岸哈尼族传统节日与意识形态现状市井研究》项目、哈尼多声部乐作舞短视频拍摄制作、《梯田之声-阿密策(二)》哈尼族儿歌新增四首音乐制作项目、哈尼梯田红米产业开发合作、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哈尼族地名史话》编著、2021年最美护田人学习宣传活动材料制作、《哈尼梯田文化史》《哈尼梯田农耕礼仪》《哈尼族传统节庆》装帧设计印刷、梯田水沟项目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64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主要用于2021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7,8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主要用于2021年单位卫生健康(类)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2,4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2021年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费用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1,000.00元,支出决算为57,516.74元,完成预算的38.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333.74元,完成预算的73.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83.00元,完成预算的10.9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2021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2、2021年因疫情减少公务接待;3、本单位严格遵守“三公”经费消费纪律。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667.65元,下降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和2020相同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73.65元,下降1.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6.00元,增长10.6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2020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2、2020年因疫情减少公务接待;3、本单位严格遵守“三公”经费消费纪律。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333.74元,占94.47%;公务接待费支出3,183.00元,占5.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333.7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333.7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8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专家指导工作、交流工作、县级哈尼梯田管理部门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资产总额814,725.58元(原值,下同),其中,流动资产1,624.58元,固定资产813,10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9,460.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3,74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45,74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35,220.8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09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65,678.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29,448.8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 预算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5.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