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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fwzwhycbhzx/2024-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8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护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调查、认定、记录并建立档案。组织评审、推荐、保护和认定代表性传承人。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

  1、扎实推进重点工作,确保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落地见效。

  2021年红河非遗要推进的特色亮点工作浓缩成了一句话就是“五场活动两个库,六个平台一本书”。

  一是成功举办非遗工作培训会暨2021年工作部署会。4月12日,2021年度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培训会议在建水县召开,全州各县市文化和旅游局分管副局长、非遗科负责人、非遗中心主任(文化馆馆长)以及非遗保护工作业务骨干等6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各县市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推广、传承点建设、非遗项目申报及“非遗+旅游”等内容开展了交流。培训会特邀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信息采编部国家二级摄影师张一力,结合历届申报片,从文本撰写、拍摄技巧、后期制作等方面做了培训。现场教学环节,全体参会人员分别到建水紫陶博物馆、蚁工坊、大板井、临安署府等进行实地考察学习。

  二是成功举办“文化与自然遗产日”暨“非遗购物节活动”。6月11日晚,红河州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非遗购物节主会场活动”在蒙自米线小镇举行。国家级非遗项目《哈尼族多声部民歌》、《乐作舞》、《海菜腔》、《烟盒舞》,省级项目《栽秧鼓》,州级项目彝族永宁花灯《阿蚌哩蛎瑟》等精彩节目汇聚舞台;多个县市数十个非遗老字号企业将过桥米线、哈尼古树茶、蒙自年糕等特色产品罗列非遗集市;《铓鼓舞》、《彝族祭山神》、《濮拉红》等十余部非遗宣传片多点位轮番展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现场有奖知识问答如火如荼;抖音号、视频号、公众号、云犀直播多平台助力宣传推广,让遗产日成为了红河非遗的狂欢节,现场观众达2000多人,线上观众达超过30万人。

  三是联合红河学院举办了《哈尼族多声部》及《四季生产调》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大高校及非遗领域的专家、学者百余人齐聚蒙自,开展了为期三天包括传统音乐、舞蹈研讨和非遗8人论坛、《哈尼古歌》展演的系列活动,惠及前来学习聆听的与会者千余人。

  四是组织节目“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5月24日,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下发报送民族民间歌舞乐作品的通知。8月18日,优秀民族民间歌舞乐作品遴选会议在红河州非遗中心举行,共有舞蹈类节目22个,声乐类节目9个,器乐类节目2个,共计33个节目参加遴选。非遗中心组织专家从节目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进行评审将优秀节目遴选进入红河州民族民间歌舞乐储备库。9月14日,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通报了《红河州2019-2021年优秀民族民间歌舞乐作品遴选会议》情况,并指明红河州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备选节目,要求相关县市进一步提升打造。11月中旬,由红河州非遗中心带队,专家小组一行7人分别到个旧、绿春、石屏3地,对入选节目提升打造工作进度进行实地督导;11月27—28日,在蒙自市召开专家座谈会,向省州专家汇报了红河州歌舞乐展演准备工作情况,专家们对参加展演的6个节目的类别划分及进一步提升,提出了宝贵意见。11月27日—30日,6个参赛节目在大剧院小剧场进行了集中录制,并按规定时间上报省中心。

  五是完成第一批非遗宣传片拍摄工作。为进一步提升红河非遗的宣传力度,中心利用省级、州级非遗保护项目资金,发动各县市非遗中心,拍摄完成了《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哈尼族四季生产调》、《彝族祭山神》、《哈尼梯田农耕礼俗》、《哈尼长街宴》、《濮拉红》、《金平傣族民歌》、《跳鼓舞》、《竹园红糖》、《建水小调》、《石屏花腰歌舞》、《个旧陡岩簸箕弦》等十余部非遗宣传片并在学习强国、红河非遗公众号、红河非遗抖音号等平台连续推送。

  六是推进红河非遗馆建设。2021年12月31日,随着红河书院的正式揭幕,隶属于红河书院的红河非遗馆,也将进入内部设施完善及布展阶段。红河非遗中心根据红河书院建设进度,不断收集各方意见,完成了《红河书院非遗传承馆开馆开园活动方案及活动经费预算》《办公设备设施经费预算方案》和《开馆展览以及未来策展基础物品设备购置方案》等,为下一阶段布展开馆做好充分准备。

  七是推进红河非遗数字化展示平台建设。经过多轮方案比拼,选定建设商家,多次素材对接,红河非遗数字化展示平台已完成程序开发和初步内测,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即可上线运行。

  八是推进《红河非遗之旅》随身书编撰工作。精选红河州13县市四级非遗项目从“看非遗、听非遗、吃非遗、玩非遗、买非遗”等角度,组织编撰名为《红河非遗之旅》的随身书,前期撰写、编排工作已经完成,小样已出,本月将进行最后稿件轮审,打算明年一月出版发行。

  2、扶持民俗节庆活动,着力保护传承人的舞台。

  启动国家级、省级项目保护资金,认真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工作,建立建强一批项目传承基地,培养带动一批优秀传承人开展民俗节庆活动。

  一是扶持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6万元,成功举办红河撒玛坝万亩梯田大型实地展演“开秧门”活动,以国家级非遗项目“哈尼族多声部”“乐作舞”等优秀传统节目,进行线上、线下农耕劳作大型实地展演,参演演员达400多人,线下观众达千余人,线上观众多达到20多万;

  二是扶持元阳县硐浦村2万元,元阳县大瓦遮村1.5万元,用于开展“昂玛突”民俗活动;

  三是扶持绿春县下子雄村2万元,元阳县硐浦村1.8万元,元阳县爱村1万元,用于开展“矻扎扎节”民俗活动;

  四是多次前往绿春县托牛村进行调研,帮助托牛村建立“四季生产调”民族民间传唱队,并扶持托牛村民间文艺队1.8万元,用于购买服装、道具,下一步计划将托牛村打造为红河州非遗中心“非遗+旅游”传承点;

  五是扶持金平县马鞍底滮水岩1.5万元,用于二月份开展《祭寨神林》民俗活动、十月给予1万元用于开展“新米节”民俗活动;

  六是扶持红河县石头寨乡碧苗村委会3万元,元阳县逢春岭乡凹腰山村委会5000元用于开展“哈尼族十月年”民俗活动;

  七是扶持逢春岭乡曼过村委会5000元用于开展冬月节民俗活动。

    2021年红河州非遗中心扶持基层民俗活动经费达29.6万元,有效巩固了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极大地提高了传承人开展传承保护活动的积极性,促进了非遗传承保护工作的开展。

  3、积极创先创优,展现红河非遗工作成果。

  一是积极组织参与非遗司举办的“百年百艺·薪火相传”中国传统工艺邀请赛,4件作品入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金永才入选1件,省级非遗传承人赖庆国入选3件)。

  二是斥资2万元联合红河州文化馆、石屏县文化馆以国家级非遗项目烟盒舞为素材,创作舞蹈《烟盒烟盒》,成功入选第九届全国舞蹈展演;

  三是全州范围征集遴选优秀非遗书、画、摄影作品各3件,参加“七彩云南·非遗购物节”云南省“自然与遗产日”主会场展出,参赛作品全部获奖。

  四是扶持蒙自永宁村3万元用于拍摄永宁花灯MV专辑。

  4、做好非遗传承工作,推进非遗人才培养。

  为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培养更多优秀的非遗工作者,红河州非遗中心积极组织参与非遗相关培训。

  一是组织县市非遗工作者参加省非遗中心在保山、迪庆举办的田野调查培训,结业作品受到省中心领导会议表扬;

  二是组织县市及州非遗中心工作人员参加省文旅厅在大理举办的云南省2021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培训暨“非遗+旅游”现场交流活动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

  三是扶持绿春县文化馆2万元,用于开展哈尼古歌《四季生产调》培训展演活动;

  5、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以“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党的建设,狠抓理论学习,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通过职工大会、党员大会、集中上党课等形式,不断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学习活动。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局党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要求,签订工作责任书,把党建工作落到实处,以党建促发展,以考核促提升,切实建好建强基层党组织。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通过领导班子带头学、党员主动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和反腐斗争的重要论述,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四是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协调经费购买9台电视(每台价值5400元),送至元阳、红河、绿春和金平等县市9个传承点用于开展传承保护工作。

  6、完善制度建设,切实提高非遗队伍素质。

  州非遗中心始终把完善管理制度作为推进工作的强劲动力,坚持常抓不懈。从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和实施了《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内部管理制度》、《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数据平台三审制度》、《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挂联机制》等,形成文件作为管理规范加以实施,起到了良好效果。

  7、建立健全非遗项目和传承人档案,完善非遗名录体系。

  持续开展非遗资源普查工作,摸清家底,严格按照申报认定程序和要求,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及储备工作,建立健全国家、省、州、县四级保护名录体系。2021年,《都玛简收》《矻扎扎节》两个项目,被国家文旅部作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21年完成红河州国家、省、州、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统计工作。截至目前红河州共有各级非遗保护项目1173项,其中国家级16项,省级63项,州级213项,县级881项;各级传承人1926人,其中国家级13人,省级96人,州级410人,县级1407人。全州共有157个非遗传承场所,分别为国家级1个、省级2个、州级18个、县级137个。

  组织开展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九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红河州新增了民间文学等5个类别共28项名录,命名封云等121人为州级传承人。严格按照分类清晰,文字(文)、图片(图)、声像(像)齐全的原则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归档、分类、整理工作。共收录填充国家级、省级、州级和市县级非遗项目和项目传承人数据档案151份。建立健全非遗专家库,完善非遗备选专家63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红河哈尼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档案信息部、规划保护部、传承培训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主要是根据红人社发【2015】116号文件,我单位安置红河州民族工作团不带编分流4人,所以我中心编制人数7人,实有人数11人财政全供养1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2,184,381.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4,381.7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715026.46元。其中:基本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4767.54元,主要原因:2020年12月调入1人,2021年起薪;2020年奖励性绩效是当年发放,2021年奖励性绩效2022年进行发放。项目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729794.00元,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780000.00元,主要原因:无项目经费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2,859,014.39元。其中:基本支出1,694,824.79元,占总支出的59.28%;项目支出1,164,189.60元,占总支出的40.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22469.25元,主要原因:2020年奖励性绩效是当年发放,2021年奖励性绩效2022年进行发放。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489466.40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具体如下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4,824.7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2469.25元,主要原因:2020年奖励性绩效是当年发放,2021年奖励性绩效2022年进行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23209.79元,占基本支出的95.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615.00元,占基本支出的4.23%。

  (1)工资福利支出:1622531.79元,其中:基本工资:453924.00元,津贴补贴:244812.00元,奖金:4500.00元,绩效工资:5063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5414.4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257.4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8532.3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344.56元,住房公积金:104387.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1615.00元,其中:办公费:7980.12元,水费:1432.00,电费:2790.00元,邮电费:283.00元,物业管理费:5022.00元,差旅费:5622.00元,培训费:447.00元,委托业务费:1810.00元,工会经费:40958.88元,福利费:46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10.00元,其他交通费:15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8.00元,其中:退休费:558.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奖励金:120.0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4,189.60元。

  (1)商品和服务支出:1164189.60元,其中:办公费:20948.00元,手续费:645.96元,邮电费:2938.00元,差旅费:21977.81元,租赁费:98156.00元,会议费:40000.00元,培训费:30000.00元,专用材料费:228031.00元,劳务费:198491.00元,委托业务费:450400.00元,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15041.83元,其他交通费:51695.0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65.00元(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演员化妆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8,992.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16%。与上年对比减少857145.42元,主要原因:2020年奖励性绩效是当年发放,2021年奖励性绩效2022年进行发放;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56,400.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9%。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福利支出:1230497.56元,占实际总支出62.89%。其中:基本工资:453924.00元,津贴补贴:244812.00元,奖金:4500.00元,绩效工资:50636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901.56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25782.83元,占实际总支出37.10%。其中:办公费:28928.12元,水费:1432.00,电费:2790.00元,邮电费:3221.00元,物业管理费:5022.00元,差旅费:18788.00元,租赁费:73156.00元,会议费:40000.00元,培训费:30447.00元,专业材料费:228031.00元,劳务费:80744.00元,委托业务费:128310.00元,工会经费:40958.88元,福利费:46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51.83元,其他交通费:25143.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00元,占实际总支出0.01%,奖励金:120.0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97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主要用于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972.4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55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2,232.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4,3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5900.00元,支出决算为18,351.83元,完成预算的1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351.83元,完成预算的67.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遵循压缩原则和推进节约的精神,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69.62元,下降2.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69.62元,下降2.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化。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遵循压缩原则和推进节约的精神,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351.83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351.8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351.8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2021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资产总额912140.98元,其中,流动资产5466.61元,固定资产原值906674.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2001.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801111

附件【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附表P02022071868231468141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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