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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539-4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博物馆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博物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2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博物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博物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博物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征集、鉴定、登编、修复、保管;文物展览、文物复制与修复;文物及相关研究;文物宣传出版;考古发掘等。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红河州博物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和红河州第九次党代会对全州文旅工作提出的要求,作为文旅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红河州博物馆在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当中如何发挥作用,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中,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争创红河文化品牌为目标,充分发挥博物馆服务功能,深入推进文旅融合,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开拓创新,强化服务,充分发挥传播先进文化、宣传红河文化的阵地作用,带动全州博物馆事业发展,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成果。

  1.以公益展览为主导,呈现不同风格的展览让观众获得满足感。

  成功举办各类型展览13个。其中:馆内展览10个,《小手作·大中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少儿创意美术作品展》《翰墨飘香--尹天钰先生书法摄影作品展》《幻彩霓裳--迪庆民族服饰展》《争奇斗艳----董荣义先生收藏建水紫陶八家斗装饰艺术特展》《在路上∶脱贫攻坚中的人物肖像--马明素描写生作品展》《奋斗百年路——红河州红色历史主题展》等展览,在展出的三个月时间里,引起了广大观众特别是本地观众的强烈共鸣和热烈反响,从6月29日开展以来,吸引了州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基层党组织和观众团队前来参观学习,成为红河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的一个重要场所。虽然线下展览已经撤展,但是通过红河州博物馆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推出的线上展厅依然在进行持续展出;外出展览3个,由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主,中共红河州纪委红河州监委承办,红河州博物馆参与展品征集整理、设计,并实施布展工作的《激扬清风——奔腾红河,云南省纪检监察特色文化走廊(第八期)红河展示月书法摄影美术作品展》在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楼开展;《红河三绝——乌铜走银·紫陶·锡传统手工艺品展》在昆明市滇池博物馆展出;由中国丝绸博物馆、云南省博物馆主办,红河州博物馆协办的《云上之和——云南哈尼族服饰展》在中国丝绸博物馆展出。流动展览2个,《哈尼古歌-哈尼族古歌文化图片展》《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图片展》。

  以清新简洁、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述文化故事、弘扬传统文化、传播时代精神作为策划展览的理念,不断创新陈列布展的方式,增加视觉美感,突出分享精神,让更多的人看得懂展览,从展览中获取必要的信息。这样不但丰富展览内容,更让人民群众共享优秀的文化饕餮盛宴,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红河州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也搭建起合作交流的桥梁,共同为两地文化交流作出积极的贡献。通过文化惠民“流动博物馆”活动,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免费开放的成果,促进红河州博物馆更上新台阶。

  2.拓展服务多渠道宣传,引领教育基地示范性作用。

  博物馆充分利用“我们的节日”品牌,持续推出少年儿童与家长们喜闻乐见的融合知识性、科学性为一体的亲子互动类社会教育活动,在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红河特色文化的基础上,引发社会更广泛的关注。比如在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组织开展了动脑动手的系列活动。如“牛气冲天·博物馆里庆新春”春节系列活动,“欢欢喜喜过大年”猜灯谜活动、“爆竹声声辞旧岁·吉祥文化贺新年”亲子互动活动、“拥抱春天·奔向彩虹”新春互动活动等;在国庆期间开展了“今天是您的生日,我的祖国”系列活动,内容包括“我爱我的祖国”祝福留言活动、“祖国母亲·祝您生日快乐”亲子互动活动、“开心寻宝·玩转红博”大家一起来寻宝等活动。受到了广大观众的欢迎和大力支持,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特别是增加了本地观众的回头率,有的家庭开始把参观展览和参加活动作为了家庭成员和朋友们知识摄取和文化休闲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

  同时,州博物馆作为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非常重视科普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沪滇科技对口帮扶”项目,在上海奥奇科技发展基金会的支持下,向红河州捐赠了一批由上海优秀讲解员宣讲功勋科学家故事、上海世博博物馆创作的科普知识的课件视频,通过本馆向全州13市县博物馆、文物管理所发送科普课件视频资料,与各县市共享来自上海奥奇科技发展基金会捐赠的优质科普资源。除了利用本馆组织开展寓教于乐的科普教育活动之外,还尝试面向农村学校的孩子们、残疾儿童群体带去南仁东、袁隆平、屠呦呦等科学家的故事和科学小常识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教育及科学普及公益活动,丰富孩子们的学习生活,增强孩子们爱祖国、爱科学、爱学习的信心。

  充分发挥“红河州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红河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的作用,深挖红色教育资源、民族文化资源,配合红河州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以及本地学校、幼儿园等开展了“文化自信育时代新人、民族团结筑美丽红河”红色教育研学实践活动,为红河州中小学学生、幼儿园的小朋友介绍了家乡的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激发了他们对历史的探索和研究兴趣,从而培养他们树立文化自信,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美好情感。积极拓展社会宣传,培训来自红河学院实习生、志愿者三批共25人,参与到本馆的窗口服务中来,成为一道红色风景线。

  3.保护利用合理开发,做好文物研究工作。

  紧紧围绕文物征集和管理工作方针,加强民间文物、历史文物的征集和入藏工作。做好藏品入库工作,保证藏品数据的准确性。对馆藏藏品3000余件的藏品数据总账、分类账、登记卡进行重新梳理核对补充,打印成册,对收藏书画作品进行比对、较正、登册,完成我馆42件级别文物的3D影像的数据整理、图片采集工作,收集整理共计50册民族古籍经书的相关资料,同时负责收集汇总十三个市县的古籍资料并按要求对口报送。在藏品出入库过程中无事故发生。完成新征藏品405件(套)计630件,其中陶瓷器12件,青铜器18件,石木1件,服饰43件(套)实数215件,银饰12件(套)实数13件,锡器1件,刺绣208件(套)实数236件,文学文艺53件(套)实数76件,生产生活用具34件,民乐8件,马帮11件(套)实数12件,徽章2件,革命历史文物2件,并完成了全部新征集文物藏品的数据采集、登录、入库上架等工作。严格遵守库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做好藏品管理,保证出入库藏品安全,对库房进行改造,安装35个地震台,12排台式密集柜;配备1台恒温恒湿柜,在三楼陶瓷展厅配备4个独立的具有恒温恒湿功能的防震台,主要用于放置珍贵文物,采购新风系统,更加确保各级文物的安全与管理。

  在省级以上发表论文10篇,积极参加红河州文物博物馆专家组活动。参与完成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河东门及迤萨民居修缮及白蚁防治》《红河哈尼梯田宗瓦司署修缮及红河哈尼梯田遗产片区传统村落项目修缮》《建水团山民居建筑群白蚁防治二期》《熊庆来故居修缮工程》等项目的评估验收工作。开展馆藏文物研究工作,在建水陶瓷、青铜器和民族服饰研究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编制了《红河哈尼民俗博物馆陈列大纲》《红河县党史大纲》、《个旧李鑫生平事迹陈列大纲》、《蒙自市会员藏品展》等展览策划、讲解以及志愿者培训等任务,进行《滇南抗战,御敌于国门之外》《石屏乌铜走银的几个问题》《滇越铁路的文化旅游价值及其开发远景》讲座,参与红河州文管所撰写的《建水苏家坡墓地发掘报告》,现已出版。出版了《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典·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博物馆卷》。同时,今年还争取到省民宗委、州民宗委的项目支持,完成了红河州哈尼族、彝族传统乐器演奏的资料采集工作。完成了对个旧博物馆、元阳哈尼梯田博物馆、建水博物馆和屏边县博物馆的评审指导工作;完成抗疫视频资料和抗疫报纸的征集工作,为会员以及广大文物收藏爱好者提供免费鉴定、咨询和技术指导,共计免费鉴定文物1000余件,受到了会员和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不断提高了广大会员和文物爱好者的鉴赏水平,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民族文化传统的意识,提高了法治意识,也活跃了文化艺术品市场。

  4.文明创建筑台阶,乡村振兴扬风帆。

  一是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协同单位到屏边县湾溏乡开展红河州2021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法律进农家”文艺小分队新春送祝福活动。活动中制作包含红河州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的文物藏品,全州30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图文简介展板,并向群众发放本馆精心设计制作的牛年年历、笔记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环保袋、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肥皂盒与宣传《博物馆条例》、博物馆免费开放等政策紧密结合,共计发放笔记本500本,年历5000张,环保袋1500个,皂盒500个和餐具300盒。二是扎实推进学雷锋志愿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者参加“传承雷锋精神·增添文明城市光彩”活动,开展“爱护环境、共创文明城市”、清理“小广告”、清扫街道等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内容,开展了“保护环境、共建美好家园”、“蒙自因我而文明·我的党支部因我而文明”、“捐款助力疫情防控”、“ 党旗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等主题党日志愿活动,以实际行动弘扬雷锋精神,并取得了优异成效。2021年,共开展“创城知识宣传、交通秩序维护、公共卫生清扫”等活动186人/次,开展社区(公务员小区包保区域)共建共治活动128人/次。三是扎实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复审工作。组织相关部室人员,对网上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复审材料涉及的12个大项28个子项内容进行梳理,及时查缺补漏,提炼总结近三年精神文明创建的特色亮点工作,分类别制作台账材料,已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提交省级申报平台,目前申报情况正在考核中。同时,按照市文明办有关工作要求,对馆内原制作的陈旧“创文”展板作及时更换,并对展板上展示的部分内容按照统一格式作出更正。2021年9月14日,省级“创文”复查考核小组现场实地考核后,对本馆“创文”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的选派原则,选派陈建锋、袁磊、李金鑫、李浩4名优秀党员干部分别赴元阳县大坪乡马店村、芦山村,逢春岭乡曼过村、新街镇麻栗寨村等4个村委会担任第一书记,扎实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回头看”与入户调查情况工作。深入了解和摸清村民情况,及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进行走访摸排,与村民交心谈心,深入了解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帮助其解决问题。二是参与“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为建设美丽家园建言献策。对原建设垃圾焚烧池存在建设不合理的问题,导致焚烧不干净,影响整村环境卫生,及时协调工作经费7万余元和水泥30吨作为生产生活道路修缮经费,解决了逢春岭镇曼过村饮水问题和环境卫生问题。三是协助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自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以来,4名驻村人员与乡镇挂包工作队、村两委成员齐心协力,稳步推进辖区内的村民疫苗接种工作,已基本完成两剂疫苗的接种工作,做到了应接必接的目标任务。并做好了疫苗接种一户一档工作台账。同时,完成了16岁以下和65岁以上人群的健康码激活工作。四是入户收缴养老保险、安装手机APP情况。积极发挥第一书记作用,与村两委成员入村入户收缴2021年度养老保险,为村民安装“国家反诈中心”、“办事通”等手机APP软件,向村民宣传反诈骗常识,捂紧钱袋子免损失。五是积极帮助和配合驻村地村党总支部完成相关业务工作,农科知培训与各类专题会议等等,为党员干部宣讲党和国家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借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以“百年党史的四个历史时期”为题,为村支部党员讲党课,使全体党员更加深入了解党的历史进程,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通过近一年来的政策宣传与前期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拓展,全力推动了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驻村区域的乡村振兴已稳健开局,村内已完成集中供水,公共设备具备基本服务功能等条件,农户基本实现有电视信号和宽带网络覆盖。六是参与扶贫消费,助力打赢攻坚战。按照 《关于进一步落实通过“832 平台”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方式发放工会会员法定节日慰问品工作的通知》(红州直工字〔2021〕6 号)的文件要求,馆工会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方式发放工会会员法定节日慰问品1次(主要为米、油等价值10500元农副产品),从而促使各位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献一份爱心,为全州脱贫攻坚出一份力量,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推动乡村产业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博物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 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博物馆,属于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内设办公室、研究部、保管部、会展部、社教部、安保部6个副科级机构,人员编制36名。分别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博物馆,属于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内设办公室、研究部、保管部、会展部、社教部、安保部6个副科级机构,人员编制36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博物馆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 人),事业编制36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5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博物馆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博物馆2021年度收入合计9,295,634.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83,634.36元,占总收入的98.8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2,000.00元,占总收入的1.20%。与上年对比见下表,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文物保护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博物馆2021年度支出合计9,803,246.20元。其中:基本支出 5,727,338.31元,占总支出的 58.42%;项目支出4,075,907.89元,占总支出的 41.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详细见下表,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文物保护项目经费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博物馆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27,338.31元。与上年6,726,169.46元对比减少998,831.1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有所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80,153.31元,占基本支出的93.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7,185.00元,占基本支出的6.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博物馆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75,907.89元。与上年4,790,262.50元对比减少714,354.61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文物保护项目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水电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电梯、博物馆的提升改造、设备购置费、数字化改造及文物和陈列品购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博物馆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91,246.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6%。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维护等)、项目支出(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能力提升、数字化保护、免费开放、滇越铁路系列文化活动、红河州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品质提升改造、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民族文化项目等)。与上年对比减少1,825,185.76元,下降15.85%,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是博物馆进行提升改造、文物预防性保护方面的财政投入减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详见下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 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0元(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136,31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6%。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027,004.0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04,195.89元(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补助工会经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对家庭的补助支出455.00元(独生子女费450.00元)、资本性支出1,404,665.00元(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6,674.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232.00元;在职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4,263.3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179.0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9,485.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8,549.7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8,416.07元、医疗费12,52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 主要用于红河州民族乐器演奏声像资料录制保护项目委托业务费支出1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8,7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0%。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博物馆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元,完成预算的2.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0元,完成预算的2.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十不准,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接待工作、公务用车工作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致使我馆“三公经费”大幅度下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1,795.52元,下降96.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9,795.52元,下降96.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00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馆处置公务用车,馆际之间交流及外出交流展览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三公”经费支出见下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文物调研、文物征集、展览、馆际交流接待以及单位日常运行中车辆的所需车辆的燃料费、过路过桥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博物馆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博物馆部门资产总额15,803,529.06元,其中,流动资产8,021.63元,固定资产 15,795,507.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 元,其他资产0.0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102,452.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1,46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9,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7,71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21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0,49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5,80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49%。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 预算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5.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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