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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411-347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361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红河州中医药管理局、红河州防治艾滋病局牌子。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红河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州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红河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州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红河州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红河行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疗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建设面向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精准施策、平战结合,着力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战。完善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应急调度机制,健全储备医院、大型公共设施紧急转换为医疗卫生设施的应急预案,落实以属地化管理为主的公共卫生风险排查、报告、处置责任,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落实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措施。建设红河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红河州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中心)、红河州救治指挥中心3个子项目的红河州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以卒中中心、创伤中心、胸痛中心建设为抓手,建设全州城乡一体、院前院内协同的急危重症救治网络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全州公共卫生机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协同机制,推进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疾病防治管理整体融合发展。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与决策机制,建立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和调度体系。规范设置发热和肠道门诊,完善转诊、会诊、抢救、随访制度,着力构建“传染病医院+传染病战略储备医院+发热门诊医院”为主体的传染病救治医院网路体系。

  (2)突出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着力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及时做好疫情调查处置,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100%。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霍乱、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加强艾滋病检测、干预和随访,建立结核病精准防治体系,加强境外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落实重点慢性病综合防控,实施重点癌症监测和早诊早治。全面开展血压血糖升高、血脂异常、超重肥胖、肺功能不全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健全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报告和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制度。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大力推进地方病防治攻坚行动,巩固血吸虫、疟疾消除成果。全力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全面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推动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3)突出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着力推进健康红河行动。落实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共享制度,全面整合健康教育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医院诊疗平台,实现健康数据共享、健康知识共享、健康成果共享。树立健康强国理念,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定期开展居民体质监测。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普及合理营养、合理用药、科学就医和灾害自救互救等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深入推进健康饮食习惯,推广分餐公筷,拒食野生动物,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着力推进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饮食有节、起居有常的生活方式,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工作。积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扩大国家卫生乡镇覆盖面。

  (4)突出三医联动、规范管理,着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扩大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范围,将门诊纳入总额管理,形成“三医联动”改革机制。进一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医疗行为、医疗费用等方面监管力度,减少对医院人事编制、科室设定、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的管理。建立覆盖诊断、治疗、财务、人力资源、成本管理的现代化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医院精细化管理。启动“智慧医疗”建设项目,完善智慧医院、智慧病房等智慧医疗应用系统。全力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着力在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综合改革攻坚,建立健全人员选人用人机制和考核和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带量采购,加强基本药物和药品供应保障管理。

  (5)突出医养融合、中西并重,着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着力加强州中医医院学科建设进度,重点打儿童康复、皮肤病、中医失眠症、脾胃病科等特色专科。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100%设置中医科。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特殊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的中医药“治未病”服务。探索和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整合中医医疗、护理、养老和康复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

  (6)突出补齐短板、强化弱项,着力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一是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滇南中心城市,在建设好滇南区域医疗中心、州传染病医院、个旧市大屯中医医院的基础上,统筹谋划做强做大州第一人民医院、个旧市人民医院,巩固提升州第三人民医院、州妇幼保健院,巩固提升蒙自、开远、建水、河口4县市人民医院等级医院创建成果。在2021年开远、弥勒、泸西、石屏4县市中医医院提质达标验收的基础上,推进蒙自、个旧市中医医院提质达标,巩固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成果。其余县市要统筹谋划建设好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设,巩固乡镇卫生院建设成果,加快推进弥勒市人民医院,河口县国门医院建设。统筹谋划州中医医院建设。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标准化提升改造,加强全科医学学科建设。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实施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攻坚行动,完善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落实全科医生激励政策,建立基层医疗卫生后备人才库,对现有全科医生和护士进行分类管理和培训,以提高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加强专科医生培养,加强各类紧缺专业医师岗位培养,培养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医学人才。

  (7)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着力优化生育养育、妇幼健康和老龄健康服务。加快推进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建设,力争2022年建成投入使用。健全以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妇幼健康机构为核心,州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强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强优生优育和出生缺陷预防,深入开展产前检查、围产期保健、新生儿听力筛查和缺陷儿童康复、0—6岁儿童心理行为筛查及干预等工作。对高危人群提供优生优育咨询和指导,进行出生缺陷风险评估。强化孕产妇与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确保母婴安全。完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加强人口变动情况监测,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科学研判出生人口变动趋势,强化政策实施情况的评估和监督。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做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登记和电子婚育证明办理等服务。合理布局建设“一老一少”照护服务体系所需资源。建设规模适宜、配置合理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合理引导社会资本举办社会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

  行政单位1个,为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内设21个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综合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办、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宣传科教科、药政管理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科、老龄健康科、妇幼健康科、职业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健康产业发展科、中医药管理科、防治艾滋病科、保健科(红河州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等21个职能科室,以及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稽查科、职业健康与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办公室)、医疗卫生监督科、公共卫生监督科、食品标准备案和餐饮具消毒监督科、传染病防治监督科。

  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设有重症医学科、妇产科、骨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等51个临床医技科室,医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护理部、财务部等23个职能科室;

  2.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设有精神科、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疼痛科、康复医学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麻醉科、皮肤科等28个临床科室、9个医技科室,拥有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精神科),2个州级临床特色专科和1个司法鉴定所;  

  3.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设有乳腺外科、神经内科、心内科、肾内科、普外科、骨科、甲状腺外科、泌尿外科、麻醉科、眼科、医康养中心、口腔科、神经外科、妇科、产科、儿科、中医科、肿瘤内一科、肿瘤内二科、肿瘤放疗科、门诊部、耳鼻咽喉科、体检中心、消化内科、胸外科、康复医学科、呼吸内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药学部、放射科、超声科、核医学科、病理科、检验科、临床分子(基因)检测中心、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共38个临床医技科室,设有党办、老龄办、投诉办、宣传科、院办、工会、人事科、医保办、设备科、总务基建科、医务科、护理部、控感办、公共卫生科、科研科、教学科、信息科、审计科、病案管理科、质控办、保卫科、癌症中心办公室、财务科等23个职能管理科室;

  4.红河州中医医院,内设12个党政管理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医务科、信息科、总务科、设备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科技科、投诉办、医保科。26个临床科室:肿瘤病科、内科、急诊科、老年病科、康复医学科、糖尿病、脾胃病科、儿科、针灸科、推拿科、妇科、外科、肛肠病科、手术室、小儿推拿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治未病科、放射科、超声科、检验科、国医馆、药剂科、制剂室;

  5.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内设孕期保健科、医学遗传与产前诊断科、产一科、产二科(业务数据管理)、产后康复科、中医围产保健科,妇女保健部下设:妇女保健科、妇科(业务数据管理)、盆底与肿瘤科、生殖内分泌科、乳腺科、肛肠科、男性生殖健康科、中医妇科,儿童保健部下设:儿童保健科(儿童心理行为门诊)、儿童遗传内分泌科(儿童生长发育门诊)、儿童消化血液科、儿童呼吸科、儿童康复科、儿童综合门诊、中医儿科,新生儿诊疗中心下设新生儿科、新生儿疾病筛查科、新生儿保健科、NICU,小儿外科含出生缺陷管理,麻醉与围手术医学中心下设:麻醉一科(儿童麻醉、儿童镇静镇痛)、麻醉二科(成人麻醉、成人镇静镇痛、分娩镇痛)、重症医学科,健康体检中心下设:内科(含心内科、老年病),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与医学美容科,口腔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病理科,药学部下设:西药房、中药房、药品采购科,行政职能科室为办公室,党建办,质控办,医务部下设:医政科(二级科)、医患关系办、病案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保健部下设:三病办、信息统计科,信息科,教学科研部下设:对外联盟办,财务科,医保与价格管理科,绩效办,医学装备科,采购科,总务科,消防安全保卫科,车辆管理科,云南省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红河妇幼保健院项目公司;

  6.红河州传染病医院,内设5个精神科室、总务科、资产科、信息科、安全管理科、救治中心、检验科、放射科、药剂科、财务科、医保科、院办、党办等17个科室;

  7.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皮肤病性病综合防治门诊、皮肤病性病防治门诊、皮肤病性病防治二门诊;

  8.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办公室、总务科、卫生科、免疫规划科、艾滋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寄生虫病防治科、地方病防治科、急性传染病防治与突发公共卫生处置科、卫生检验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科、健康教育科;

  9.红河州中心血站,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检验科、后勤总务科、宣传招募科、献血服务科、供血科、成分科、质控科、人力资源科、站办公室、财务科、信息服务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51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 人),事业编制23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3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2人)。

  离退休人员92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86人。

  实有车辆编制87辆,在编实有车辆8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3,267,155,003.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6,303,468.98元,占总收入的17.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775,356,810.61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4.3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05,494,724.35元,占总收入的27.72%。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9.31%,主要原因是机构人员增加,财政基本支出补助增加,因发生新冠肺炎疫情,财政对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项目投入增加;事业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7.13%,主要原因是各级医院加强管理,新增项目增加,所以医疗收入随之开展的医疗业务增加而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3,443,919,577.27元。其中:基本支出2,872,414,058.39元,占总支出的83.41%;项目支出571,505,518.88元,占总支出的16.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28%,增幅较小,其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业务活动减少,差旅费和接待费用减少,同时压缩了预算支出,厉行节约;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4.71%,其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各级医院医务人员增加,项目投入支出增加,同时医疗业务开展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72,414,058.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8%,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原因,医疗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2,818,062.61元,占基本支出的31.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59,595,995.78元,占基本支出的68.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1,505,518.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71%,主要原因是发生新冠肺炎疫情,财政对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项目投入增加。具体项目支出及开展情况为:食品安全监管支出335,048.13元,专项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的支出;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300,000.00元;离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1,350,076.74元,为州级卫生健康部门发放离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支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费20,000.00元;行政运行支出610,0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500,194.68元;综合医院支出364,025,473.84元;中医(民族)医院1,720,929.73元;传染病医院27,787,158.51元;精神病医院37,674,801.86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5,272,000.00元; 疾病预防控制支出1,214,032.73元;卫生监督支出653,060.00元;妇幼保健支出20,761,830.37元;采供血支出23,909,3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州辖区内近60所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和血液安全,负责红河州十三县市采供血及指导培训各医院的输血业务工作,负责宣传无偿献血及招募无偿献血者等产生的相关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7,453,473.73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0,695,919.13元,主要用于各类重大传染病监测、防控、宣传培训等的相关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8,049,134.11元,主要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所产生的相关支出,如患者救治费用、一线人员工作补贴、购置医疗防护及救治设备、物资等;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费用1,209,520.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6,380.00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602,489.82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188,423.16元;其他扶贫支出672,000.00元;应急物资储备2,421,100.00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2,063,152.3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0,980,030.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03%。与上年对比增加89.31%,主要原因为疫情防控需要,增加医疗人员,单位在职人员增加,财政对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5,048.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商品与服务支出,维持机构基本运转、选调生一次性生活补助、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科技计划专项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103,46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补助和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支付病故人员家属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8,781,811.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9%。主要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食品监督管理、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红河州病残吸毒人员救治救助中心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7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是上海市帮扶云南专项资金,用于专项业务培训费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66,60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2,421,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疫情期间重要商品储备和应急物资储备。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83,200.00元,支出决算为1,865,692.16元,完成预算的75.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52,178.16元,完成预算的86.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514.00元,完成预算的5.0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开展公共卫生督导业务出差有所减少,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12,818.72元,下降35.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0.72元,下降35.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818.00元,下降48.6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检查督导工作减少、培训会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52,178.16元,占99.28%;公务接待费支出13,514.00元,占0.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52,178.1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923,479.65元,购置车辆7辆。主要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需求,购置了标本运输车、疫苗冷链车、移动CT车、核酸采样车用于边境三县的疫情防控工作。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28,698.5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3辆。主要用于全州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控制、对口支援工作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51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5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检查组检查工作和专项项目督导等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4,730.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3,523.30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机关业务量增加,经费开支增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资产总额4,027,763,416.00元,其中,流动资产813,766,192.40元,固定资产2,475,298,912.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04,010,044.37元,无形资产113,641,356.56元,其他资产20,846,909.9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7,959,412.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7,009,336.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1,972.51平方米,账面原值77,373,541.62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566项,账面原值15,981,273.4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7,387.08平方米,账面原值14,581,693.4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05,796.6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497,399.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221,662.0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020,039.8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55,698.0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347,055.7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8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361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决算公开表(汇总)(整改)2022071507032550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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