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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311-769
  • 发布机构: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35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州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州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州本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4.负责州本级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6.承担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管理工作。

  7.承担红河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关工作。

  8.承担红河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9.指导县市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工作。

  10.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州党委、政府安排,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努力推进政务服务提升。

  1.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夯实线下服务基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二是奋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按照“应进必进”要求,抓实各级政务服务部门的进驻协调和管理工作,在场地布局、窗口设置等方面下功夫,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截至2021年底,全州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政务服务事项16778项。

  三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在全州范围内统一使用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不断规范和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申报办件,在综合窗口全面推广使用云南省政务服务统一申办受理系统,督促各部门将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推动实现“一网通办”。截至2021年底,全州二级及以上深度事项16823项,网上可办率98.74%,四级深度事项10809项,全程网办率64.25%;“最多跑一次”事项16343项,“最多跑一次”率97.15%,承诺时限平均压缩率65.74%。2021年,全州通过统一申办受理系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64202件。

  四是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掌上办”。截至12月31日,“一部手机办事通”已经形成移动端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等多个渠道共通的服务体系,具备了办理、查询、预约、缴费等4个服务功能,上线了“我要开车、我要办社保、我要办个体”等20个办事主题1379个事项,注册量为937667人次,达户籍人口的20%,实名认证量为763145人次,实名认证率为81.23%,合计办件量为9412420件。

  五是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和“跨省通办”。印发《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推进全省首批“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工作的函》,指导16家州级部门和13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探索;召开“一件事一次办”专题研讨会,就工作方案起草、工作专班组建等工作进行研究;到蒙自、屏边、开远和弥勒等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现场调研,了解实际困难,听取意见建议;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纳入州委“民生实事计划”推进,印发《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快推进工作落实;组织召开全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对窗口设置、事项梳理、办事流程和集成服务等环节的责任分工、具体目标和完成时限进行安排布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县市均结合首批10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设置了服务窗口,全州首批10个主题事项共办理18425件。

  对照《西南五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按照办理项维度细化梳理出红河州西南五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188项,2021年全州共计开展办件52714件,其中州级964件、各县市51750件。

  六是努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全面推行投资项目一网“集中审批”和投资审批中介服务网上选取,持续开展代办工作,为红河州范围内的各类投资项目业主提供免费代办服务。2021年,全州开展投资项目审批5174个,代办项目440个,通过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超市发布中介服务采购项目公告1246个,同比增长28.72%,平均发布量居全省第三,项目总成交额2087.43万元,节约资金606.12万元(综合节约率22.24%),按时履约率90.20%,居全省第二,综合提速率26.35%,居全省第三。

  七是持续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认真落实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通过在实体大厅窗口配置政务服务“好差评”二维码或评价器等,运用“好差评”系统、“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引导企业和群众在办理政务事项结束后实施评价,做到“一次一评”、“一事一评”,推进“以评促改、以评优服”。2021年,全州评价总数2576397个,服务评价率89.44%,好评数2576370个,好评率99.99%,差评数27个,均已按时回访整改,按期整改率及整改完成率均为100%。

  八是继续抓好“互联网+监管”。协调州县两级无监管执法业务系统或未与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完成数据对接的部门,在监管结束后,及时通过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监管行为,按时发布监管动态和曝光信息,不断提高监管事项覆盖率。2021年,全州通过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监管事项946项,采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监管行为覆盖监管事项789项,监管事项覆盖率83.4%,发布监管动态4092条,监管曝光台信息666条。

  九是抓好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按省级要求顺利完成33条政务热线的归并优化整合工作,热线平台人工服务时长由原来的7×12小时延长为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2021年,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电话务服务总量为15.12万余个,其中:接入电话12.90万个,受理来自办事通APP、省政府门户网站、12345政务热线平台等案件1.45万余件,接通率98.13%,满意率98.56%,质检合格率95%,全年群众诉求办理时限落实,考核指标全部达到省级要求。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完善政策支撑。制定《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红河州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任务分工方案》等,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目标和责任,确保营商环境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县市、州级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工作制,采取集中通报、“一对一”调度等方式开展营商环境跟踪问效工作。全年共开展调度会、交办会、推进会7次、集中通报2次、营商环境综合业务培训1期,完成48家州级部门及13县市“一对一”调度工作。

  三是盯抓问题整改。完成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和2020年度营商环境评估等共计53个问题的督促整改。

  四是完善服务机制。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以召开企业座谈会、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立营商环境“观察员”和开展政务服务“体验师”活动、开展问卷调查,依托“一部手机办事通”、“12345”政务热线、云南省网上营商环境投诉平台等,多元化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2021年,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受理问题、诉求等1.45万余件,核实处理企业反映营商环境问题2件。

  五是抓实重点工作。对标年初制定的46条措施,持续深化商事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和水电税便利度,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

  3.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依法依规,不断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全面梳理公布权责清单。组织州级37家部门根据及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梳理调整公布了《红河州37家州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版)》进一步提升全州权责清单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并督促州直相关部门及13县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对涉及的10类行政职权进行梳理和调整,确保新调整的清单权责清单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类型保持一致,实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管理同责。

  二是简政放权,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梳理、调整公布行政权力事项。根据省级有关文件,及时梳理调整州级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共5项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加强对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的监管,做好衔接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协调解决赋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放得下、放得稳、接得住、管得好”,防止监管缺位;加大自贸区、经开区赋权力度。根据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理委员会和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的赋权需求,依法依规分两批赋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州级行政职权共76项;赋予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一批州级行政职权事项4项。通过赋权,扩大了自贸区、经开区对经济社会管理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审批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是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开展州、市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梳理;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4.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

  一是抓统筹安排。下发《2021年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布置全年工作。二是就抓素质提升。培训各方交易主体450余人。三是抓制度建设。制定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版)等7个文件,修改完善诚信评价管理等制度、报表、流程。四是抓应进必进。进一步明确全州进场交易目录和州、县市进场交易权限。五是抓创新和环境优化。将县级发证矿权交易权限下放县市;实现电子投标保函上线运行,国有产权全面电子化交易;下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暗标”评审;开展网上超市在线询价和反向竞价交易;召开行政监督部门、市场主体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开展平台整合共享等4个专项调研、工程建设领域等5个专项整治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系统迁移上云。六是抓服务管理。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工作;加强人员进出、信息发布、诚信、制度规则立改废释、档案资料等管理;开展交易保证金清退审计,加强收退管理,州级收缴4.66亿元,清退5.04亿元;按时发放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用。七是抓提质增效。深入推进电子化、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交易。全州完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1675个,全流程电子化率 90.01%;开展网上不见面开标1017个项目,共有9634家(次)投标人远程参与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共有2118个标段9634家(次)投标人进行网上在线开标,在线开标率达99.84%;全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926个(共有14个项目跨州市远程异地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率达99.68%,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数和评标率居全省前列。2021年,州级完成交易项目 294个,预算\起始金额281.58亿元,中标\成交金额278.75亿元,为政府节约资金2.94亿元,为增加财政收入0.11亿元。全州完成交易项目1861个,预算\起始金额658.61亿元,中标\成交金额648.93亿元,为政府节约资金11.95亿元,为增加财政收入2.88亿元。与2020年同期相比,中标\成交金额增加138.98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政府自身建设科、政务服务科、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下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分别是:

  1.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红河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4.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0,071,437.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9,781,631.58元,占总收入的97.1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9,805.50元,占总收入的2.88%。与上年8,199,715.63元对比增加1,871,721.45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和岗位变动提高基本工资,人员经费收入支增加;二是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由单位缴纳,新增了卫生健康预算,收入增加;三是2021年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运行维护经费、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维护经费和政务服务网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项目经费预算增加,项目收入增加;四是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州预算(州本级)内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42号),追加了红河州智慧政务建设前期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项目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0,600,062.87元。其中:基本支出8,118,617.75元,占总支出的76.59%;项目支出2,481,445.12元,占总支出的23.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8,161,545.15元对比增加2,438,517.72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和岗位变动提高基本工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由单位缴纳,新增了卫生健康预算,支出增加;三是2021年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运行维护经费、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维护经费和政务服务网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项目经费预算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四是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州预算(州本级)内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42号),追加了红河州智慧政务建设前期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18,617.75元。与上年6,982,378.78元对比增加1,136,238.97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和岗位变动提高基本工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由单位缴纳,新增了卫生健康预算,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25,402.64元,占基本支出的8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93,215.11元,占基本支出的1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81,445.12元。与上年1,179,166.3元对比增加1,302,278.75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运行维护经费、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维护经费和政务服务网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项目经费预算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二是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州预算(州本级)内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42号),追加了红河州智慧政务建设前期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政府采购专家评审、政务服务平台运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运维、政务服务网络经费等相关费用支出,具体包括外聘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形资产购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76,780.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1%。与上年7,991,553.15元对比增加2,185,227.61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和岗位变动提高基本工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由单位缴纳,新增了卫生健康预算,收入支出增加;三是2021年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运行维护经费、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维护经费和政务服务网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项目经费预算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四是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州预算(州本级)内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42号),追加了红河州智慧政务建设前期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75,93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523,719.7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04,199.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0.00元,资本性支出47,4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5,86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1,396.96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4,464.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8,990.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3,430.54元,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46,783.92元,职工医疗补助经费支出153,751.58元,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5,024.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5,9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395,99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3700.00元,支出决算为51,535.00元,完成预算的25.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000.00元,完成预算的53.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35.00元,完成预算的6.6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计划无法精确只能估算,本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划数偏大。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3,075.00元,下降5.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00.00元,下降6.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00元,下降1.6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坚持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三公”经费总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000.00元,占91.20%;公务接待费支出4,535.00元,占8.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一部手机办事通、营商环境、脱贫攻坚等专项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3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督导业务工作、其他地州到我州交流学习、各县市领导及工作人员汇报业务等相关工作产生的15批64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9,933.00元,与上年781738.35元对比减少11805.35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机关运行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展板制作费等其他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7322324.92元,其中,流动资产94406.34元,固定资产(原值)7142918.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原值)85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8098895.97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6571.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25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处置固定资产60项,账面原值31999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00平方米,账面原值不清,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00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4668.5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440.0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3,228.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368.5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是指我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我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我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五)“三公”经费:是指我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我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购置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是指我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

  (八)住房保障(类)支出:是指我单位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3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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