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319-74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36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政府驻昆办是州委、州政府派出的驻外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州委、州政府在昆明地区的政务联络、对外宣传、招商引资、信息收集、信访、接待服务等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州驻昆办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聚焦全州工作大局和政府驻外办事处本职工作,积极履行“办事、服务、协调、窗口”的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政务联络、信息沟通、招商引资、接待服务各项中心工作。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对外联络工作。积极与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对接协调,配合好州委、州政府及州属各部门领导在昆的政务联络工作,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主动沟通,保持经常性联系,协调好各种关系。全年共协助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及发改、财政、交通等职能部门到省委、省政府、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工信厅等部门开展政务联络83次,并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积极做好全州对外联络,圆满完成了2021年云南省两会、云南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红河州荣获全国“两优一先”表彰对象座谈会、《“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红河专场》新闻发布会、《“COP15 春城之邀”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新闻发布会——红河专场新闻发布会》、红河州考察团至昆明市考察生态环境治理活动的政务联络保障任务;按照州委统一部署,高效推进在海埂会堂、海埂宾馆等重要位置场所开展红河州旅游品牌宣传推介工作。二是公务保障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办坚决落实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结合公务保障工作特点,按照“确保安全、热情周到”的原则,统筹谋划,主动作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保障服务标准,坚持方便务实、勤俭节约,按照规定做好保障服务工作,服务质量不断提高。2021年,开展各类公务保障服务59批879人次,公务派车214(批)次,流转派送省州公文121批(件),专项购置一套移动涉密办公设备用于保障重大会议和活动,公务保障费用支出与去年同比减少20.29%。圆满完成了州人民政府代表团赴“数字云南”展示中心参观考察,州委、州政府代表团赴昆明市考察学习滇池治理工作,到省工信厅、交通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财政厅及生态环境厅专题汇报,上海市长宁区党政代表团赴红河州调研,州人民政府与南部战区空军商谈对接工作,驻昆离退休老党员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州委州政府赴昆明理工大学考察等重要公务保障工作,在受疫情影响的情况下,既保证保障服务工作的圆满完成,又注重节约接待支出,减轻财政压力,保障服务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三是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质。今年以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详尽了解红河州的资源优势、相关投资政策和招商引资项目及今年州委、州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有针对性地配合州委宣传部利用新闻媒体、会议、网络、发放宣传册等方法推介红河州,将红河州经济发展中的热点、亮点介绍出去,重点抓住“云上梯田·梦想红河”文化旅游品牌、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等,宣传红河州现阶段的招商引资项目,达到协调、引进投资项目,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红河州的目的。并积极推进与外地驻昆机构的横向交流合作,通过与外地驻昆商会、企业进行互联互通。向发达地区的商会、企业介绍红河州的情况。一年来,在驻昆办的不断努力下,温州商会、湛江商会、福建商会等多家有影响力的商会及云南金川经贸有限公司、山东天韵国际控股公司等业内知名公司主动要求到红河州进行投资意向考察,较好的发挥了驻昆办服务于我州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作用。配合州委、州政府做好赴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建、贵州等省招商引资在昆服务工作。积极协调,引进红河皓雅口腔医院建设项目、新哨镇山心村煤矿产业发展矿区道路建设项目,圆满完成5千万的招商任务。四是信访维稳作用发挥不断凸显。在红河州各县(市)驻昆办事处全部撤销的情况下,我办承担了由原县(市)办事处承担的在昆信访维稳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办充分利用州信访局搭建的各县市在昆处理各地上访问题的工作平台,积极参与处理全州各县市到昆上访各项工作,与县市密切配合,主动掌握上访人员动态,及时做好劝返和思想稳控工作,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加强源头预防,为做好全国全省“两会”和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信访安保工作提供保障。今年以来,与州信访局协同共劝返我州到省信访人员93批146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红河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对外联络科,所属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3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13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1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1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 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度收入合计2,867,891.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7,891.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20年收入2,548,333.00元对比增加319,558.00元,增加了12.54%。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对外联络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度支出合计2,700,505.08元。其中:基本支出 2,114,416.01元 ,占总支出的 78.30%; 项目支出 586,089.07元 ,占总支出的 21.7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总支出与2020年的3,023,323.79元相比减少322,818.71元,减少10.68%。主要是因受疫情影响,驻昆办对外联络工作、招商引资、宣传推介等工作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14,416.01元。与上年对比增长4.53%,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03,273.01元,占基本支出的85.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1,143元,占基本支出的14.7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6,089.07元全部为对外联络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14,468.45元,下降41.42%,主要是因受疫情影响,驻昆办对外联络工作、招商引资、宣传推介等工作有所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为:办公费15,333.40元,占项目支出合计的2.62%;水费3,762.60元,占项目支出合计的0.64%;电费40,526.75元,占项目支出合计的6.91%;邮电费6,798.33元,占项目支出合计的1.16%;差旅费66,136.14元,占项目支出合计的11.28%;维护费57,757.90元,占项目支出合计的9.85%;公务接待费74,607.74元,占项目支出合计的12.73%;劳务费213,649.48元,占项目支出合计的36.45%;其他交通费94,415.67元,占项目支出合计的16.11%;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849.06元,占项目支出合计的1%;办公设备购置费7,252.00元,占项目支出合计的1.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700,505.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 。比2020年的支出3,023,323.79元减少322,818.71元,下降10.68%。主要是因受疫情影响,驻昆办对外联络工作、招商引资、宣传推介等工作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88,104.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3%。其中,行政运行1,702,015.07元;项目支出586,089.07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办公设备、对外联络、宣传推介等方面。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494.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主要用于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4,80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职工卫生健康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2,1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7,213.03元,完成预算的16.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60.00元,完成预算的1.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153.03元,完成预算的14.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疫情原因,公务用车使用量减少;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费用减少,接待人次和接待批次减少,接待标准降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48,283.29元,下降29.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765.64元,下降49.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517.65元,下降25.7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接待费用减少,接待人次和接待批次减少,接待标准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60.00元,占10.29%;公务接待费支出105,153.03元,占89.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6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06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政务联络、对外宣传、招商引资、信访接待及接待服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153.03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05,153.0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政务联络、对外宣传、招商引资、信访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143.00元, 与上年比增加59,886.00元,上升23.83%,主要原因为差旅费及办公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9,798.68元,差旅费32,426.00元,工会经费15,974.00元,电费14,747.65元,维(修)维护费2,328.00元,劳务费22,393.2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60.00元,其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430.00元,手续费275.00元,邮电5,661.53元,福利费19,967.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536.58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门资产总额1,759,212.42元 ,其中,流动资产1,043,785.42 元,固定资产原值715,427.00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613,252.02元,固定资产净值102,174.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0,217.3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2,965.34元,固定资产增加7,25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5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5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3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