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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316-218
  • 发布机构: 中共红河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0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2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红河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简称州委政法委)是中共红河州委领导、管理全州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州委政法委机关是州委政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州党委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决定,对全州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红河、法治红河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加强对全州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4)组织开展全州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州委提出建议。

  (5)掌握分析全州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6)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全州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7)指导推动全州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州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8)完成省委政法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州委政法委是州委领导管理全州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肩负着领导、监督、协调、管理、指导和服务政法工作的重要职责。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创新开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早读会班,每周两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让干部职工谈思想、谈感受、谈体会,打牢心向党、心向祖国、心向核心的思想根基。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先后开展2次政法委员会会议,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3次支部党员大会、17次主题党日活动、10次专题党课,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发自内心的学习、遵从、爱戴总书记。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难点堵点组建调研组深入一线、找准症结,制定《关于推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三个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全力开展五大攻坚行动,以督导式推动、清单式管理、时限化推进补短板、强弱项、消隐患。围绕省委政法委确定的重大调研课题,向省委政法委、州级有关单位报送调研报告51篇,政法调研工作连续两年积分全省第一。

  2.加强管控工作。按照全州“一盘棋”的总体思路,采取固定卡点与流动查缉、延伸查缉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压实“一线封控、二线查堵、三线清查打击”的责任,织密社会面巡逻防控网络,强化网格化管控措施,扎紧进出我州的口子。

  3.加强信息网络领域安全防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关键时段、重要工作,开展“清朗”“清风行动”“扫黄打非·正道”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网络内容管控,强化网络安全监管,开展网上正面宣传和情报信息收集,全面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4.加强交通运输领域道路巡查。开展非法开口联合整治行动,对破坏高速公路设施等违法行为加大防范和打击力度。严格公路治超,投入宣传人数6331人,设置宣传点1087个,发放宣传单129629份,开启电子宣传显示屏398块。

  5.加强文化旅游领域排查整治和日常督促指导。对歌舞娱乐、文化演出、游戏游艺、网吧、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领域和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屋、偏远农村等区域的排查整治和日常督促指导,全面加强文化和旅游行业“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打击、查处文化娱乐场所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6.加强平安红河建设。

  (1)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全面排查化解政治安全领域的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安全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害信息。

  (2)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突出抓好涉稳源头防范控制工作,规范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多元解纷“红河模式”更加实化。

  (3)严格社会治安管控。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违法犯罪活动。今年,我州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制定印发《红河州防范典型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实施意见》,明确5项工作措施,并实施每十天一通报制度。持续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进一步打击传销和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全面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

  (4)坚决维护公共安全。督促开展“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平安创建活动,公安机关设立“护学岗”。强化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煤电油气、食品药品、寄递物流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加强对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率先在全省完成安全隐患整治点的整治任务,实现全州铁路安全平稳运行。

  (5)落实强边固防举措。构建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强边固防体系,24小时轮流值班值守,每日开展边境防控点巡逻。

  (6)坚持问题导向谋划社会治理,按照将重大风险化解在市域的要求,着力解决好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

  7.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通过采取压实责任、强化宣传、强化打击、紧盯重点、强化督查、强化考核、严肃查究等有力措施来推进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和执法满意度“双提升”工作。红河州2021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为95.75%。

  8.全面抓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立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有机结合,针对当前矛盾纠纷案件多发、主题多元、诉求多样的形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西畴精神”,创新和加强社会治理,始终把非诉讼解决纠纷机制挺在前面,着力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9.全面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一是强化平安建设宣传,营造和谐氛围。坚持把平安建设宣传放在重要位置,创新宣传载体和方法,依托红河长安网、红河电视台、红河日报社等媒体,以扫黑除恶、铁路护路、见义勇为、群众安全感等为宣传重点,印制纸杯、雨伞、环保袋、围裙、毛巾等宣传品40余万份,免费发放给群众,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切实提高群众对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激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活力,营造平安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快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同级综治中心一体运行,注重与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注重与加强综治信息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注重与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注重与平安创建有机结合起来,服务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社会治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扎实开展“先进平安县市”“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符合新形势要求和基层实际的行业平安创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以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小区、平安医院、平安网络、平安市场、平安交通、平安林区等行业平安创建活动,积小平安为红河的大平安。

  10.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干部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根据年初政法干部培训计划,2021年10月19—21日在蒙自举办全州乡镇(街道)分管政法工作副书记、政法委员政治轮训暨业务培训班。通过培训,一是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和理解;二是进一步加深了对新时代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认识和理解;三是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机构涉密不公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涉密不属于公开范畴)。其中:行政编制(涉密不属于公开范畴)(含行政工勤编制涉密不属于公开范畴),事业编制(涉密不属于公开范畴);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涉密不属于公开范畴)(含行政工勤人员涉密不属于公开范畴)),事业人员(涉密不属于公开范畴)。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离休 2 人,退休 9 人。

  实有车辆编制 3 辆, 在编实有车辆 3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29,584,723.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81,633.17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90.44元,占总收入的0.01%。

  2021年度收入29,584,723.61元与上年度14,387,087.05元相比,增加15,197,636.56元,增加105.6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9,581,633.17元,与上年度14,304,914.45元相比,增加15,276,718.72元,增加106.79%。)主要原因是:红财建发〔2021〕104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下达经费14,700,000元;红财建发〔2021〕42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州级预算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的通知》下达经费400,000元,红财预发〔2021〕88号拨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951,598.45元,加大了2021年收入。其他收入2021年3,090.44元与上年度82,172.60元相比,减少79,082.16元,减少96.24%。主要是2021年无烟草协同办案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79,156,319.22元。其中:基本支出 11,568,948.86元 ,占总支出的 14.62%;项目支出67,587,370.36元 ,占总支出的 85.38%;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本年支出79,156,319.22元比上年度20,363,336.99元,增加58,792,983.23元,增加288.72%。本年基本支出11,568,948.86元比上年度11,231,147.98元,增加337,800.88元,增加3.0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正常晋升工资,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67,587,370.36元比上年度9,132,188.01元,增加58,455,182.35元,增加640.1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本年支出63,670,133.48元比上年5,462,496.90元,增加58,207,636.58元,增加1,065.59%。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加大了本年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68,948.86元。 比2020年11,231,147.98元,增加了337,800.88元,增加3.01%。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及正常晋升工资,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9,995,125.04元,占基本支出的86.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73,823.82元,占基本支出的13.6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587,370.36元。比上年度9,132,188.01元,增加58,455,182.35元,增加640.1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本年支出63,670,133.48元比上年5,462,496.90元,增加58,207,636.58元,增加1,065.59%。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加大了本年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因项目涉密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9,153,228.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上年度20,363,336.99元,增加58,792,983.23元,增加288.72%。其中:基本支出11,568,948.86元比上年度11,231,147.98元,增加337,800.88元,增加3.0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正常晋升工资,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67,587,370.36元比上年度9,132,188.01元,增加58,455,182.35元,增加640.1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本年支出63,670,133.48元比上年5,462,496.90元,增加58,207,636.58元,增加1,065.59%。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加大了本年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20,668.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1%。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945,696.95元(其中:基本工资2,122,169元,津贴3,537,356元;奖金2,230,217元;绩效工资41,25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704.9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1,624.58元(其中:办公费201,361.43元;印刷费:89,714.30元;电费12,546.21元;邮电费17,465.37元;差旅费392,032.50元;维修护费339,972.20元;租赁费25,215.40元;会议费55,393元;培训费174,966元;公务接待费18,496.90元; 劳务费104,821.52元;委托业务费316,564元;工会费117,530元;福利费109,41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072.75元;其他交通费561,16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89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070元(其中:生活补助24,000元;奖励金70元)。资本性支出1,009,277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37,777元;基础设施建设101,8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69,7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64,066,112.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4%。 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3,670,133.48元,委托业务费支出395,978.65元。(详细内容因项目涉密略)。

   4.公共安全(类)支出956,251.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 主要用于列支办公费150,312.45元;会议费258,089元;其他交通费5,850元;办公设备购置542,000元。(详细内容因项目涉密略)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6,530.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98,346.77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4,950.08元;职业年金缴费53,396.6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00元(其中:办公费6,2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41,984元(其中:离休人员离休费341,98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0,839.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0%。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10,839.9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0,040.2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4,523.6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27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2,8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552,826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255,200元,支出决算为 154,569.65元,完成预算的 6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6,072.75元,完成预算的 9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496.90元,完成预算的 52.85 %。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采取对公务车辆实行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办公室统一对公务用车进行管理,合理安排车辆出行,具保障了工作任务的完成,又控制车辆运行成本,实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预算数有所下降。“公务接待费”:2021年18496.90元,接待了38批次,286人次,接待批次及接待人数也比上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接待餐数和陪餐人数,所以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有所下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26,999.17元,下降14.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205.07元,下降6.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794.10元,下降49.03%。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采取对公务车辆实行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办公室统一对公务用车进行管理,合理安排车辆出行,具保障了工作任务的完成,又控制车辆运行成本,实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有所下降。二是“公务接待费”:2021年接待了38批次,286人次,2020年接待了57批次,472人次。接待批次及接待人数也比上年有所下降。并且在接待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接待餐数和陪餐人数,所以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072.75元,占88.03%;公务接待费支出18,496.90元,占11.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136,072.7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136,072.7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主要用于政法工作职能范围内单位统一调配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洗车费等 。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18,496.9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 支出 18,496.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到单位调研、检查、督导工作和县市政法相关部门到我委汇报工作所 产生的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3,823.82元,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9,184.39元,增加了44,639.43元,增加了2.92%,主要原因:一是调入事业人员2人,增加了办公经费;二是2021年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工作,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 152,016,122 元 ,其中,流动资产 82,705,743.90 元 ,固定资产 4,073,556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 65,221,222.10 元 ,无形资产 15,600元 ,其他资产 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2,244,326.3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 119,771,795.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40,8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及无偿划拨县市委政法委资产72项,账面原值315,51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000,141.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000,141.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其中: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科研咨政项目经费等。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500032001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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