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159-371
- 发布机构: 州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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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2-07-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361001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78年12月1日,前身系红河州精神病医院,1993年更名为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并经云南省卫生厅批准加挂“红河州精神卫生中心”的牌子,2006年8月云南省卫生厅、红河州人民政府确定为“红河州惠民医院”,是隶属于红河州卫健委以精神科为专科特色,综合科融合发展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非营利性三级公立医院。承担着红河州及相邻州市精神(心理)疾病的防治任务和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等州市精神卫生人才培训工作及红河州重性精神障碍筛查指导、诊断和评估工作。2017年11月批准为云南省三级甲等专科医院。
医院分为三个院区,分别为永祯院区、泽园院区和山竹坡院区,占地面积66930.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323.6平方米,业务用房21848.33平方米,开放床位1280张。山竹坡院区已投入使用。医院固定资产总值1.89亿元,其中:房屋建筑物7700.53万元,专业设备9030.27万元(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14台件,价值4339.09万元),交通工具8辆,其中:救护车3辆,体检车1辆,小型轿车1辆,越野车1辆,商务用车1辆,箱式运输车1辆。
医院设有精神科、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疼痛科、康复医学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麻醉科、皮肤科等28个临床科室、9个医技科室,拥有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精神科),2个州级临床特色专科和1个司法鉴定所。目前医院院区采取集中管理、财务统一核算的运营方式。医院预算管理关系隶属于红河州州本级。
医院现登记机关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2500432105834W,举办单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办资金:2389万元,经费来源:差额补贴,机构类别:公益二类。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第一,以党委统一领导为根本,加强组织建设。
1.强化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推进清廉医院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确保责任落实。坚持和加强党对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医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集体领导作用。把“清廉医院”与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协调推进,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深化“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力构建党风清正、院风清朗、医风清新的清廉医院。
2.加强党风党纪教育,筑牢防线固根基。用好党风党纪经常性教育、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各种方式,以案说法、以典型为鉴。
3.狠抓制度建设,防控一体强保障。严格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规范医疗行为。
4.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开展处方集中点评及药品使用动态监测和预警,药师深入科室参与临床查房,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第二,医改工作稳步推进,绩效指标逐步提高。
一是按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综指标相关要求做好医院改革工作,保持医疗业务指标优质、合理增长,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二是积极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契合公立医院绩效改革试点契机,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开展岗位技能竞赛,评选出11位同工同酬合同制员工。三是继续推进医共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认真落实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政策继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二是继续做好危重、疑难病例、护理会诊、护理查房、护理病例工作以及强化护理质量三级质控,科护士长脱开病区加强了二级质控管理工作,加大了对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管理,2021年护理业务或行政查房60次,教学查房10次护士长夜查房42次。
三是加强护理管理制度建设,建立扁平化的护理管理层级管理体制,“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护士培训制度,护士人力资源弹性调配制度,建立健全护士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四是完成了单病种标准健康教育出院“五要素”的制定和修订各种护理评估单,整理制定一体化系统中护理质量抽查内容及方法。
第三,加强科教管理和学科建设。
一是相继成立了老年精神科、重症精神科、神经内科、儿科,重启了心身医学与睡眠医学科和精神康复科,目前神经内科、儿科、重症精神科、心身与睡眠医学科工作各项指标运行良好,精神康复科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
二是建成了昆明市延安医院泌尿外科李健专家工作站,柔性引进昆明医科大学影像医学专家孙学进主任医师加核磁共振等专题技术指导。
三是加强科研管理,加大科研投入,精神科张云桥博士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资助金额34万元)及云南省自然科学基金1项(资助金额10万元),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共同开展精神分裂症相关基础科研合作持续进行中,医院配套科研基金及基础实验室按计划进行中,张云桥博士的《基于外周血探索抑郁障碍的生物标记物基础研究》、游旭博士的《男性双相情感障碍患者急性期和恢复期易感基因的对比研究》等8个项目通过医院科研立项。作为共同通讯作者在SCI发表学术论文2篇,在医学统计源期刊发表论文54篇,参编图书1部。
第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一是解决了医院土地问题,顺利完成山竹坡精神康复院区建设项目验收和搬迁工作,道路建设正在有序进行中,泽园院区迁建项目规划许可、环境评价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已顺利完成,手术室改造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土建部分完工,装修也即将完成,精神康复治疗八科四合院改造已启动,口腔科进入装修设计阶段,翠屏路出租房七层楼科室布局在规划中,韩家社区居委会综合楼设计已出环评、污水处理、电梯前期工作在进行中。
二是更新医疗设备,完成了锥间孔镜、电子支气管镜、电子胃肠镜、电子喉镜、眼底荧光造影仪,大肺功能仪,遥测监护仪、连续性血液净化系统等141台件医疗设备采购,极大提升了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完成了医学影像PACS系统、存储系统、微信公众平台、门诊流程改造、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采购、实施,目前已实现微信预约挂号、诊间支付,结构化电子病历、PACS系统已顺利上线运行,完成泽园院区、永祯院区、山竹坡院网络千兆升级改造,核心交换机万兆升级改造,网络安全防护升级改造。
第五,加大外部协调,争取上级支持
一是与各级卫健、医保部门协调争取,全州精神卫生医疗医保政策得以提高,进一步地保障了全州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使得制约医院发展和运作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
二是红河州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顺利移交我院,全州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的日常监管、筛查、评估等工作稳步推进,2021年进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375例,对评估为3级以上风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予以了紧急医疗处置,保障了社会安全。首次将患病报告率、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服药率、在册患者规律服药率、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体检率等国家级重点考核指标超过了国家要求标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 分别是: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
医院设永祯院区、泽园院区、山竹坡院区共三个院区。设有精神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疼痛科、康复医学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皮肤科等28个一级临床科室,医学检验科、放射影像科、超声影像科、胃镜室等9个医技科室。三个院区采取集中管理、财务统一核算的经营方式。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11,065,115.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53,057.02元,占总收入的9.8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85,893,752.17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9.7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4,418,306.60元,占总收入的30.35%。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所有增长,主要原因分析: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深入,财政加大对医院的补偿力度;医院坚持依法执业,规范医院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按照医院现行临床诊疗指南、疾病诊疗规范、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临床路径,规范诊疗行为。使用单病种过程质量等质控指标,监控临床诊疗质量,合理控制药品使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52,959,112.45元。其中:基本支出301,771,364.09元,占总支出的85.50%;项目支出51,187,748.36元,占总支出的14.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医院支出增长29.63%,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增幅都较大,主要原因分析:医院医疗收入增长,基本支出随之增长,2020年医院发行政府专项债券5000万,剩余12,063,152.34元在2021年使用。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第七条规定,政府发行的政府债券属于政府举债的债务,使用政府债券资金的单位计入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项目补助增加,项目支出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1,771,364.09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0.97%,主要原因分析:我院视同编内管理人员及合同聘用制人员占医院在职人数超50%%,医院承担视同编内管理人员及合同聘用制人员工资并为其购买五险一金,随着发展合同聘用制人员越来越多,医院负担越来越重,公立医院-精神病医院基本支出增幅明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16,063,235.40元,占基本支出的38.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5,708,128.69元,占基本支出的61.54%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187,748.36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2.22% ,主要原因在于财政项目拨款的增长。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开支143,310.00元;卫生健康支出38,981,286.02元;其他支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支出12,063,152.34元;各项目资金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支,无违规使用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49,919.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0%。与上年对比增幅为16.36%,主要原因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项目拨款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85,34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补助和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064,573.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4%。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经费补助支出、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和其他项目补助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资产总额322,595,889.96元,其中,流动资产108,255,698.84元,固定资产189,379,964.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4,364,372.23元,无形资产17,075,265.00元,其他资产4,375,2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329,258.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370,456.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24项,账面原值1,123,17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760.00元;出租房屋427平方米,账面原值305,137.6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33,3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49,608.6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75,10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655,685.8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18,814.8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829,608.6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9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方面的专项补助。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361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