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226-071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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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2-07-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361011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红河州中医药管理局、红河州防治艾滋病局牌子。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红河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州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红河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州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红河州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红河行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疗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建设面向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力有效。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建立“工作组+专班”的运行新机制。压实压细县市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五个管住”措施,落实人员密集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强化医院院感防控,严守医疗安全底线。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全州日最大核酸检测量已达10.27万人份。定期对冷链物流、海关边检、医疗疾控等重点人群的进行核酸检测,统筹推进各类人群疫苗接种。截至10月31日,全州累计供苗675.56万剂,累计接种636.74万剂。州内已完成第1剂接种317.71万人,任务完成率92.92%,完成全程接种314.05万人,任务完成率97.00%;完成加强免疫接种5.35万人,任务完成率60.22%;完成3-11岁人群第一剂接种0.23万人,任务完成率0.42%。
2.健康红河行动稳步实施。运用健康红河考核指挥棒,加强对129项主要指标和26项考核指标的监测,推动各县市进一步健全完善推进机制,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新格局。1-10月,全州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68%,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5.17/10万、4.21‰、6.75‰。1-10月全州艾滋病检测发现率、治疗覆盖率、治疗有效率分别94.8%、90.7%、94.8%,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0.57%。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巩卫创卫有效推进,“常消毒”行动走深走实,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3.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滇南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稳步提速,截至10月31日,完成投资19.80亿元。一期工程完成投资4.9亿元,心血管专科医院、急重症专科和医技中心已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完成投资5.47亿元,其中儿科大楼已全部投入试运行,妇产中心主体工程已封顶断水,目前二次结构施工已完毕,正在进行楼层内安装专业施工。三期工程肿瘤中心和儿科、妇产住院楼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其中F区已封顶断水。基层慢病管理中心及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项目加速推进,申报建设的58个乡镇卫生院慢病管理中心全面达到州级“合格”标准,8个乡镇心脑血管救治站已建成,并通过州级验收。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医改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协同实施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效能。个旧市国家级医共体试点制度有效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效能不断提升。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抓手,进一步细化实化量化标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推动医院精细化管理。积极做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五批。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强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全州共检查各类场所25951家,发现问题场所12425家,立案查处995家,罚款444.16万元。完成“常消毒”八类重点场所抽检4844家,抽检率为99.14%。立案119件,结案115件,罚款金额21.18万元。
5.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全力推进“双提升”工程建设,州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实现全部主体封顶断水,全州13个县级公立综合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建成投入使用,州、县市疾控中心均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全州各县市均建有1支卫生应急队伍。全力推进州妇女儿童医院建设,妇幼保健机构能力达标深入开展。抓实鼠疫、人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等传染病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今年4月、7月,按照省卫生健康委要求,两次派出2辆核酸检测流动车辆,州级核酸检测人员15人赴瑞丽、陇川支援核酸检测26911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全州核酸检测应急能力经受住实战考验。
6.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有序推进。9月18日,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发〔2021〕19号)已正式下发,进一步完善中西医并重的协同推进机制,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工程。启动州中医医院实施优势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行动,推动州中医医院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着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州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的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馆。96%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7.“一老一小”服务不断健全完善。积极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健全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州第三人民医院、开远市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探索开展医养结合新模式。截至目前,全州有老年病医院1个,各类养老服务机构582所,养老床位1.53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达30张,居全省第三位。构建适老化就医环境,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8.改革发展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医教研协同、人才梯度培养、人事薪酬与评价制度改革,全科医生培养、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全面启动。健全因病致贫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保持5年过渡期内现有健康扶贫政策总体稳定,推动健康扶贫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持续做好疾病分类救治,按照“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将大病专项救治模式推广作为脱贫地区县域医疗机构针对农村所有36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截至10月31日,全州建档立卡脱贫人口36种大病确诊19225人,已救治19176人,救治率99.75%;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聚焦农村常住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的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残疾人4类重点人群和慢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做实一人”。截至10月31日,已签约建档立卡脱贫人口75.18万人,履约73.07万人,履约率97.19%,其中: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履约率分别达99.93%、99.95%、99.14%、98.17%。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内设21个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综合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办、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宣传科教科、药政管理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科、老龄健康科、妇幼健康科、职业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健康产业发展科、中医药管理科、防治艾滋病科、保健科(红河州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等21个职能科室,以及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68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5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5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 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2,600,526.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598,309.7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16.42元,占总收入的0.00%。本年总收入比上年减少32.06%,其中,财政拨款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32.01%,主要是原因为本年度财政项目减少,收入减少;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23.4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单位的报税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1,785,902.65元。其中:基本支出16,373,478.30元,占总支出的26.50%;项目支出45,412,424.35元,占总支出的73.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基本支出比去年增加3.77%,主要为人员变动增加,财政对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项目支出比去年减少10.3%,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开展下乡公共卫生督导检查等业务活动较去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73,478.30元,比去年增加3.77%,主要为人员变动增加,财政对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586,616.00,占基本支出的89.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86,862.30元,占基本支出的10.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412,424.35元。比去年减少10.3%,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开展下乡公共卫生督导检查等业务活动较去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支出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4,314.00元,用于支出退休职工丧葬抚恤费用;卫生健康行政运行费610,000.00元,用于6.13专场招聘一次性工资补助;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州级补助、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州级干部保健专项补助、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州级补助等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500,194.68元;公共卫生支出31,103,718.8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152,305.87元;防治艾滋病专项州级补助经费400,559.73元;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3,069.14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9,537,784.11元;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支出9,520.00元;人口家庭专项经费16,380.00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602,489.82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脱贫县乡村干部健康体检经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州级补助、医疗机构能力评价等其他卫生健康支出7,992,707.00元;上海市帮扶云南专项资金672,000.00元;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支出2,421,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81,890.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比去年减少6.96%,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开展下乡公共卫生督导检查等业务活动较去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线下督导检查工作减少,差旅费和接待费用减少,实行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支出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0,458.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支付职业年金缴费137,572.49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2,172.64元,离退休费950,713.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794,083.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31%。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2,194,458.65元,行政事业单位基本运行商品和服务支出10,688,791.08元,遗属补助11,520.00元,疫情防控专用设备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用32,899,313.3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7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4,2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2,421,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专用材料和医疗物资等储备。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700.00元,支出决算为1,041,883.46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37,697.46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86.00元,完成预算的83.7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疫情防控需要,增加了疫情防控专用设备和车辆的投入数,且价值较高。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96,259.87元,下降27.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90,386.87元,下降2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73.00元,下降58.3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将部分线下会议改为视频会议,差旅费减少,同时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7,697.46元,占99.60%;公务接待费支出4,186.00元,占0.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7,697.4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923,479.65元,购置车辆7辆。具体购置车辆为移动CT车、核酸采样标本运输车、冷链车等疫情防控专用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4,217.8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边境三县疫情防控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8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干部保健专项支出、业务工作督导、业务培训、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支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防治艾滋病专项等项目督导培训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6,862.30元,与去年相比减少13.39%,其主要原因是采用无纸化办公,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商品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资产总额60,038,323.00元,其中,流动资产327,787.28元,固定资产41,545,741.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639,754.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10,525,040.1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80,235.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711,08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24,90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27,2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68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红河州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3610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