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205-23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开远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配合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监督管理开远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落实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按照审批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开远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开远市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6)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和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等环境信息。
(10)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开远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计划。
(11)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开远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促指导市级各部门落实工作。
(12)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开远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3)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实施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参与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完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坚决打牢政治责任,全面强化政治担当。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讲政治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两个维护”抓在日常、融入日常。二是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持续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思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开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是坚决抓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充分发挥好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严格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原则,明确市级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协调市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四是强化监管严执法,守牢环境安全底线。五是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在建设项目审批上,深化六个一工作机制,并按照工作要求,转变思想,在坚持审批原则的基础上,优化工作方式,办结时限再次压缩。在项目准入原则下,始终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环评批准前企业可开展场地平整、拆除临时建筑、施工临时道路、通水、通电、地质勘查等前期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开远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
2.开远市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我部门共设置7个科室,包括:办公室、综合科、法规与宣教科、规划财务科、水和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生态环境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2,069,627.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22,027.79元,占总收入的81.3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47,600.00元,占总收入的18.62%。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6,347,077.22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项目如左西果锑矿山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会昌铁锰矿洗选场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污染治理修复工程等项目已基本完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1,889,548.99元。其中:基本支出 6,607,188.25元 ,占总支出的 30.18%;项目支出 15,282,360.74元 ,占总支出的 69.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全年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99,082.67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项目如左西果锑矿山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会昌铁锰矿洗选场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污染治理修复工程等项目已基本完成。
总收支情况表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增减绝对值 | 增长率 | |
总收入 | 30,428,710.51 | 12,069,627.79 | -18,359,082.72 | -60.33% |
总支出 | 21,988,631.66 | 21,889,548.99 | -99,082.67 | -0.45%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07,188.2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8681.31元 ,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开远市财政拨入缴州级国库的坐实职业年金单位承担部分813327.52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6,078,057.79元,占基本支出的91.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9,130.46元,占基本支出的8.01%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82,360.74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99,598.64元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110302开远市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资金支出6,360,000.00元,增加了2110399开远会昌铁锰矿洗选场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污染治理修复工程专项资金支出2,091,630.16元,增加2110399 开远市左西果锑矿山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支出1,352,627.32元。 1.红财社指〔2021〕3号涂丽芬抚恤丧葬补助资金49,924.00元(已发放抚恤金至家属)。2.开财预字〔2019〕455号远近冲水库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费用年初结转至本年支出174,000.00元,用于编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3.开财预字〔2019〕1号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经费年初结转至本年支出65,000.00元,用于环境保护宣传。4.开财预字〔2020〕325号十四五环境保护工作经费年初结转至本年支出120,000.00元,用于编制十四五环境保护经费。5.红财预指〔2021〕149号州生态环境局环保工作经费本年收入78,080.00元,用于拨厂矿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经费。6.开财预字〔2021〕17号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本年收入补助劳务费收入247,6000.00元,支出110,000.00元,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工资保险。7.红财预指〔2020〕225号执罚部门成本专项补助年初结转至本年支出553,091.06元,用于补充生态环境执法经费。8.开财预字〔2019〕455号开远市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费用年初结转至本年支出169,800.00元,开展南洞水源地划定,“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9.开财预字〔2019〕1号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经费年初结转至本年支出141,802.68元,用于监测设备购买、维护,试剂耗材购买,监测保障。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环境监测结果充分展示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成效,发挥监测数据的支撑保障作用。10.开财预字〔2020〕325号县域生态质量监测与评价考核经费年初结转至本年支出4000,000.00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治理。11.开财预字〔2019〕1号环境监察能力建设经费年初结转242,297.21元,本年支出238,056.50元,用于开展年度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专项执法工作、环境应急处置工作。12.开财预字〔2019〕455号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经费年初结转至本年支出100,000.00元,开展以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粉料企业、矿山扬尘治理等为主的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开展工业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优化空间布局,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安装“油烟及有机废气”净化装置; 开展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加强大气环境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健全区域环境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13.红财资环发〔2021〕24号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专项资金收入170,000.00元,支出121,000.00元,开展以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粉料企业、矿山扬尘治理等为主的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工业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优化空间布局,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工业污染治理; 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安装“油烟及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开展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加强大气环境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健全区域环境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14.开财预字〔2020〕325号小龙潭水质工作经费年初结转至本年支出400,000.00元,开展小龙潭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建设。15.红财资环发〔2021〕47开远市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金年初结转至本年支出4,790,000.00元,红财预发〔2021〕131号本年收入1,570,000.00元,支出1,570,000.00元,开展开远市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村落生活污水收集处建设浸塑铁网隔离带3000m,种植植物隔离带3750m,新建污水收集管7243m,新建村庄集中式处理设施3套,总处理规模105m3/d,设置水源地标识牌8块、交通警示牌16块。16.开财预字〔2020〕325号灵泉街道、中和营镇、大庄乡、碑格乡农村生活污治理工作经费年初结转至本年支出1,254,000.00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7.红财资环发〔2021〕7号开远会昌铁锰矿洗选场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污染治理修复工程专项资金年初结转至本年支出2,091,630.16元,通过污染场地调查、评估,采用科学、合理、经济的处置技术,对约120000平方米场地进行治理修复。18.开财预字〔2020〕325乐百道、羊街乡、大庄乡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经费年初结转至本年支出300,000.00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9.红财预发〔2021〕132号开远市左西果锑矿山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专项资金 本年收入1,352,627.32元,支出1,352,627.32元,用于支付开远市左西果锑矿山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尾款,工程主要是新建两段拦渣坝共70米;废渣清理量约3436.08方;新建截洪沟长度729.4米;新建人工湿地系统面积为1107平方米。20.开财预字〔2019〕1号新寨村委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经费年初结转至本年支出100,000.00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1.红财资环发〔2020〕30号红河州环境监测经费年初结转至本年支出5,813.00元,用于监测设备购买、维护,试剂耗材购买,监测保障。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环境监测结果充分展示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成效,发挥监测数据的支撑保障作用。22.开财预字〔2019〕455号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经费年初结转300,000.00元,支出68,883.82元,用于监测设备购买、维护,试剂耗材购买,监测保障。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环境监测结果充分展示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成效,发挥监测数据的支撑保障作用。23.红财资环发〔2021〕26号红河州环境监测经费收入150,000.00元,支出148,848.00元,用于监测设备购买、维护,试剂耗材购买,监测保障。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环境监测结果充分展示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成效,发挥监测数据的支撑保障作用。24.开财预字〔2019〕455号环境监察能力建设经费年初结转至本年支出300,000.00元 ,开展年度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专项执法工作、环境应急处置工作。25.开财预字〔2019〕1号污染减排专项工作经费年初结转180,000.00元,本年支出179,804.20元,用于乡镇污水治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8,905,548.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6.37%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697,477.17元 ,主要原因是开远市左西果锑矿山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主要支出在2020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0,38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 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7,342.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7,436,779.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3%。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环境监测与监察、水体、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农村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污染减排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1,0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261,000 .00元,支出决算为 45,815.60元,完成预算的28.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178.60元,完成预算的 20.1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637.00元,完成预算的14.34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26,689.97元,下降83.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223,217.97元,下降8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72.00元,下降 17.2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178.60元,占63.69%;公务接待费支出16,637.00元,占36.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9,178.6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29,178.6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6,63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16,6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9,130.4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9,802.84元 ,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差旅费、办公费比去年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资产总额 13,198,793.08元 ,其中:流动资产 2,705,524.99元 ,固定资产15,310,276.72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 350,442.00 元 ,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673,466.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96,637.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7项,账面原值2,356,9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485.5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78,531.72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241,6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3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1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3,3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是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是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10款-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是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1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是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101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110101款-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10199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1103款-污染防治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2款-水体是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10399-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1111款-污染减排是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211110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是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111199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是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是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款住房改革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