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035-214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1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生态环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水功能区划。
2.负责一般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乡(镇)政府对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合同有关部门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执行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辖区内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参与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组织申报中央、省和州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 和水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和重点流域污染联防 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指导和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州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县控生态环境监测站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等。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 预警预测,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等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及酸雨监测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计划。承担酸雨监测及碳排放交易管理等工作。
11.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察。配合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一般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按权限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及对越合作交流,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完成河口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疫情防控,抓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一、2022年工作情况
1.强化污染防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1)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治理,联合住建部门定期开展巡查,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提升施工工地规范化管理水平。
2022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同比提高3.7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其余五项指标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达到州级下达的考核目标要求。
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乡镇级1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有序推进水源地标识标牌设立工作。
2022年,全县水生态环境保持稳定良好,地表水考核国控断面及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2)持续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无新增纳入全州整治任务清单的企业、场所,无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导致土壤污染的情况发生。
2022年,全县无土壤污染事件发生,无新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
2.强化源头防控,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1)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认真贯彻“区县融合”发展思路,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项目审批服务的同时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依法审批各类建设项目,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坚决做好污染源头防控工作。2022年,共审批项目2个,未审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项目。
(2)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生态环境信访投诉。按程序将2021年立案查处的2件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移交蒙自市人民法院,正在办理强制执行相关事宜。受理并有效调处信访投诉2件,有效维护群众基本权益。
(3)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国控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红河州河口口岸站运行正常,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年平均值处于正常水平,未出现其他异常情况。
3.强化问题整改,消除生态安全隐患
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每月对牵头部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度,督促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河口县涉及全州共性问题14项中,已完成整改6项,其余8项均达到整改序时进度要求。
4.突出规划引领,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结合“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全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组织召开乡村生态振兴规划编制培训会1次,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完成河口镇城郊村、老范寨乡斑鸠河村、莲花滩乡莲花滩村、莲花滩乡中岭岗村、南溪镇安家河村、南溪镇龙堡村、桥头乡下湾子村、桥头乡中寨村、瑶山乡水槽村等9个行政村生态振兴规划编制工作。
5.坚持统筹推进,有序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有序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分析、提炼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找准优势和亮点,明确创建的主攻方向。目前已完成《河口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工作,正在修改完善中。
6.强化责任当担,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理论学习。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共召开党组会议5次、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全面总结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和经验,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抓好常态化学习,全局10名在职党员同志日均学习积分达28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污染防治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
2.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
2.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8至附表9)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388,244.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55,244.39元,占总收入的99.3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000.00元,占总收入的0.61%。本年收入合计与上年收入合计4,879,363.65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08,880.74元,增长10.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50,680.74元,增长16.3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41,800.00元,下降87.9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相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主要是本年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658,262.41元。其中:基本支出5,018,437.59元,占总支出的88.69%;项目支出639,824.82元,占总支出的11.3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支出合计与上年支出合计5,504,909.96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3,352.45元,增长2.7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9,029.51元,增长7.47%;项目支出减少195,677.06元,下降23.4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增加,相应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本年减少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18,437.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89,513.43元,占基本支出的91.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8,924.16元,占基本支出的8.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9,824.8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项目一:红财预指〔2022〕30号第三批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本年支出19,100.00元。用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项目二:红财预发〔2022〕89号2022年自动站运行维护经费,本年支出2200元。用于自动站日常运行维护及电、网络通信等简单问题的处理。采样项目包含气溶胶、气碘和沉降物。
项目三:总站水字〔2022〕478号国家网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和管理经费,本年支出300,818.02元。主要是国家网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和管理经费、重点项目环境评价经费、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现有自动监测站设备正常运维管理、重点排污对象进行抽查、污染源执法监测、城市声环境监测工作经费的支出。
项目四:红财资环发〔2022〕24号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迎检及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工作经费,本年支出32,060.00元。用于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导检检查、组织验收等工作,做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他各级各大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开展好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项目五:红财预指〔2022〕72号2021年第二批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本年支出56,046.80元。用于提高生态环境执法力度,改善河口县生态环境质量。
项目六:红财资环发〔2022〕30号滇南中心城市大汽污染联防联治专项资金,本年支出100,000.00元,用于空气环境质量监测、重污染天气预警以及组织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定监测预警制度,完善监测网络,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中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大气环境监测信息。
项目七:红财资环发〔2022〕29号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环境监测经费,本年支出129,600.00元。用于辖区内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运行基础条件的协调保障,密切关注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维情况及辖区内环境质量变化,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进一步完善辖区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环境新要素、新指标,为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有力支持。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55,244.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4%。与上年5,153,137.54元相比,增加202,106.85元,增长3.92%,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增加,相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5,91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3,618.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085,972.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9,7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386.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501.7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8.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386.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501.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2年购置车辆1辆,车辆购置费从非财政拨款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318.33元,下降18.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396.33元,下降1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22.00元,下降51.0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随着我局工作业务不断增快,对外业务不断增加,现有的车辆已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为确保我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申请购买一辆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从非财政拨款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公务活动、环境监测及监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市之间业务往来等产生的费用及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产生的接待费。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8,924.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060.93元,下降12.28%,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原因有部分工作未能开展导致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资产总额3,485,049.71元,其中,流动资产35,168.78元,固定资产3,444,394.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486.2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1,121.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8,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至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公开决算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