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033-301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红编办〔2019〕23号)文件精神制定规定。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职责是:
依法对辖区内排放污染物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承担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来,红河州生态环境监察支队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为我州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加大省级交叉执法反馈问题整改力度。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反馈检查我州各类对象692家,共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444个,其中,一般性问题554个,较大问题658个,特别突出问题43个,涉及其他职能部门职责问题12个,涉嫌环境违法的需立案查处104家,违法问题177个。截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1050个,完成率82.87%,行政查处涉嫌环境违法案件31件。
二是稳步提高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水平。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不断细化抽查方案,完善和及时调整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做好检查留痕和信息公开。2022年以来,全州环境监察系统共出动3892人次,对393家重点企业、1125家一般企业、261家特殊企业进行随机抽查现场监察。制作现场监察记录1123份,并对未抽查到的企业开展巡查1063家次。检查期间坚持落实“正面清单”制度,努力提高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率,探索推广非现场执法方式,进一步提升污染源日常监管效能。
三是妥善处置环境信访问题,保障群众合理环境诉求。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件1134件,办结1134件,办结率100%,涉及大气污染437件,水污染74件,噪声污染563件,固废污染9件,其他51件。全年总体数量比2021年减少286件,减少20.1%。办结群众反映强烈生态环境问题5件,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网络舆情6件。党的二十大、各级“两会”及各类节假日等敏感时间节点,未发生因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导致的重大舆情或社会群体性事件,也无长年积压的突出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处罚环境违法案件7件,处罚金额98.56万元。实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共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12次,对2022年至今登记受理的敏感信访件及信访积案进行排查梳理,成功化解个旧市大屯街道戴家庄村民鱼塘受污染等信访积案3件。
四是积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结合综合执法改革新形势、污染防治攻坚战新要求和红河州实际,制定印发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组织红河州工作组赴昆明市晋宁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暨实战大练兵活动,期间共检查企业228家,发现问题318个,其中一般生态环境问题283个,环境违法问题35个,立案22件,被省厅评为先进集体,5名执法人员被评为先进个人。联合州公安局环食药监支队在建水县开展了2022年重点行业生态环境执法比武竞赛,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执法检查的水平和能力。
五是保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力度。围绕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强化重点领域现场执法检查,严查严处百姓反映强烈、影响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全州查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180件,罚款金额共计2719.761万元,全州共运用四个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7件,其中:实施限制生产、停厂整治案件2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11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件。
全面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和整治工作。“三磷”企业排查整治、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排查整治、打击危废和监测数据造假专项行动、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污染整治、异龙湖流域保护专项监察等专项整治工作,并按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及时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全州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下属独立核算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部机构设有办公室、环境监察一科、环境监察二科、环境监察三科、环境应急科。属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二级单位,无下级所属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变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均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2022年度收入合计5,620,175.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20,175.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94,879.15元,增长39.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95,167.00元,增长39.63%;上级补助收入为0,与上年度持平;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为0,与上年度持平;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为0,与上年度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为0,与上年度持平;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为0,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卫生健康医疗支出差异数78,359.21元 、住房保障支出差异数94,241.00 元。因本年度调整工资,调增了基本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增加,导致医疗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有所增加。另外:本年度因人员变动,增加2名在职人员,故相应增加了卫生健康医疗及社会保障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2022年度支出合计5,620,175.78元。其中:基本支出4,223,452.38元,占总支出的75.15%;项目支出1,396,723.40元,占总支出的24.8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72,552.77元,增长23.5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8,233.71元,增长17.15%;项目支出增加454,319.06元,增长48.21%;上缴上级支出为0,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为0,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为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一是因本年度工资标准提高,以及社会保险基数核定口径范围扩大,相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单位部分缴存基数增加,表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增加。二是因本年度开展业务工作需求,增加了《红河州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暨实战大练兵项目》,项目支出增加。三是因人员增加2人,相关公用经费或工会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表现在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以及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方面。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23,452.3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84,528.48元,占基本支出的87.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8,923.90元,占基本支出的12.76%。公用经费支出较多的主要是其他交通费用、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福利费,占公用经费的77.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6,723.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专项业务经费共涉及4个项目,均为州级财政预算拨款,分别为:
1.红财资环发〔2022〕47号,红河州生态环境联合交叉执法暨实战大练兵活动项目专项资金,支出758,319.40元。通过抽调全州各县市生态环境管理人员、执法骨干、监测人员等执法力量对被检查县市开展异地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帮扶被检查县市摸清生态环境状况,排查环境风险隐患,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群众关心问题,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和实现实战练兵。项目资金用于保障交叉执法检查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红财资环发〔2022〕30号,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专项资金,支出488,514.00元。为加强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该支出用于购置红河州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共149套。
3.红财预指〔2022〕030号,2021年第三批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支出50,000.00元,为成本补助类项目,用于弥补执法成本,维持我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该支出用于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费用。
4.红财预指〔2022〕171号,2022年第一批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99,890.00元。为成本补助类项目,用于弥补执法成本,维持我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该支出用于支付执法外出人员的差旅费及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20,175.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73,102.24元,增长23.60%,主要原因:一是因本年度工资标准提高,以及社会保险基数核定口径范围扩大,相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单位部分缴存基数增加,表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增加。二是因本年度开展业务工作需求,增加了《红河州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暨实战大练兵项目》,项目支出增加。三是因人员增加2人,相关公用经费或工会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表现在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以及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方面。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5,39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8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2,607.52元,占本年收入的5.56%,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6,559.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该支出为职工医疗保险费用。(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68,918.57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8,890.64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8,75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551,57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9%。其中:(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0,000.00元;(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4,013,064.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0%。(2110301)大气488,514.00元。用于单位正常运行和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业务的各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6,6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全部为(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000.00元,支出决算为74,4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3,48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8.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5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000.00元,支出决算为74,4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3,4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下发的相关厉行节约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进行“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的申报。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034.29元,下降8.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384.29元,下降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0.00元,下降40.45%。我单位严格执行红河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下发的相关厉行节约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与接待标准,通过执行公务用车使用报批手续和程序,严格控制出车次数,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实现总体有效控制“三公”经费的各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外出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到红河州调研和开展相关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次、接待县市分局到个旧开展检查工作1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923.90元,增加102,562.88元,增长23.50%,主要是本年度用于弥补工会经费的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其他交通费用、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资产总额1,050,792.99元,其中,流动资产259,098.6元,固定资产791,694.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870.02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减少58,667.70元。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州环境监察支队部分国有资产处置的复函》(红财资复〔2022〕5号),将移动执法手持终端固定资产47台,无偿划转至6个分局,账面原值减少187,060.00元;根据《关于做好安可替代设备资产入账的通知》(红安可办发〔2022〕6号)文件,划入固定资产5台(部),账面原值增加21,462.00元;《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部分国有资产处置的复函》(红财资复〔2022〕114号),划入移动执法包、无人机等固定资产20件,账面原值增加224,26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0,51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7,51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9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本年度项目支出数据的说明。本单位公开的四个项目中,除红河州生态环境联合交叉执法暨实战大练兵活动项目专项资金外,其余三个为主管局统筹分配的项目(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专项资金、2021年第三批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2022年第一批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公开数据仅为本部门使用部分,非整体项目资金。
2.关于年初结转结余61647.89元的说明。公开《收入支出决总表》附表1中,我单位年初结转结余资金61647.89元,该金额为多年前发生的其他应收账款未进行支出确认,导致资金已付但实则已不存在。因其他应收款一直未被核销,资金结余一直未清理。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日常监管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