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036-473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规定,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 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县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 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 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落实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协调配合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标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县城区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加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县际和区域环境保护合作,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15.完成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保卫战。一是坚持系统治理,做好“气”文章。高位推进大气联防联控,紧盯省、州党委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局按照“监、减、联、管、控”思路,有序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工作。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县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353天,优良率100%,同期相比优良率上升2.0%。二是坚持多措并举,做好“水”文章。开展南盘江流域(建水段)入河排口摸排整治工作。重点对全长64.48公里的泸江河、9条支流开展摸底排查,发现入河排口111个,其中雨污混合排污口31个,农田退水排口64个,企业合法排污口2个,其余(雨洪)排口14个。形成《建水县泸江河水质状况分析报告》《建水县泸江河入河排口调查报告》截至目前,我县完成治理行政村数为63个,生活污水治理率48.91%,其中收集处理率13.14%,已完成省、州下达指标任务。三是坚持精准施策,做好“土”文章。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完成62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评估及治理成效复核。开展重金属污染减排工作,完成9座工业固体废物堆场、29家涉镉企业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开展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完成61座尾矿库的风险隐患排查、管控。强化医疗废物环境监管,2022年转运处置医疗废物513.28吨,一年来未发生因涉疫医疗废物处置不当而导致的疫情扩散问题。
2.突出重点,持续抓好各项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一是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建水县整改问题共14项,目前已完成整改8项,其余6个问题正在积极按时序推进整改中。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35件环境信访问题,目前整改完成32件,3件时序整改。二是省委省政府督导检查反馈问题11个,目前已整改完成10个,剩余1个为临安镇老母猪山石场矿山修复正开展砂石转运和复垦复绿工作。三是推进省、州交叉执法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共检查各类对象150个,发现存在问题企业(单位)122家,其中一般性问题、较大问题434个,已整改355个;特别突出问题20个,目前整改完成11个;行政立案查处9家。四是开展“红河绿剑”行动,为195家企业解决环境问题289 个,形成《云南群星公司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典型案例》。对工业园区内6家企业的污水处理站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水污染防治情况、园区周边敏感目标保护措施以及园区环境管理落实情况等。共排查问题11个,完成整改11个。实施跃进-青云水库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解决谷家山等8个自然的生活污水收集治理问题,出台《建水县跃进-青云县级饮水水源地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方案》。以党的二十大召开为契机,重点针对18个方面的环境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形成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弄清问题症结,逐一抓实整治。
3.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严格执法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和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职能作用,严格程序,规范审批,注重实效充分体现服务时效,提高服务质量。办理完成29个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其中国批1个;省批1个;州批17个;县批1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共58个;核发排污许可证99家,其中重点管理 34家;简化管理65家。排污登记855家。办理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31件,处罚款483.17万元。深入做好涉环信访稳控调解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今年我局共接到各类群众环境污染来电来访共205件,每件都按信访程序认真办理,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4.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抓好环保工程项目建设
一是实施好饮用水源地环境治理工程。抓好总投资2873.5万元的建水县跃进-青云水库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其中到位中央资金2470万元。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90%,预计2023年10月底前完工。启动总投资 2953.52 万元的建水县“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其中到位中央资金2615万元。二是实施好工业固体废渣治理工程。建水县老狗街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冶炼废渣风险管控工程总投资1101.58万元,其中到位中央资金930万。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正申请州级验收。实施总投资1148.77万元的建水县永生公司工业片区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冶炼废渣风险管控项目(一期)工程,其中到位中央资金960万。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开展审计工作。建水县南庄镇干龙潭村小昆山历史遗留含重金属固废污染源风险管控项目总投资 906.11 万元,其中申请中央专项资金815万元,主要是完成建水县南庄镇小昆山历史遗留含重金属废渣(共计3.44万m3 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风险管控工作,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三是实施好地下水调查工作。启动总投资700万元的建水县典型铅锌矿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其中到位中央资金630万。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已于今年6月进场施工。
5.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相结合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国家安全观等内容,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和思想认识。二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和“6.5环境日”等活动为契机,通过悬挂横幅、摆设宣传展板、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和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广泛普及安全知识,积极引导企业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活动现场设置10个宣传台,咨询服务台4个,悬挂横幅3条,展板8块,共发放宣传册1500份、环保袋1000个、围裙500个、宣传读本1500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和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建水县生态环境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对县域内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建水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 。负责县域内污染的定期或不定期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监测数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属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作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
2.建水县生态环境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3.建水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 。非独立核算,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7,873,287.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73,287.5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6,421,799.03元,下降85.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81,459.28元,增长27.1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8,103,258.31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项目资金48,103,258.31元。(1)2110302款(水体)决算收入27,100,000元。项目名称:红财资环发〔2021〕2号建水县跃进-青云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24,700,000元;建财发〔2021〕11号建水县南盘江流域重点污染源排查及水污染控制项目900,000元;建财发〔2021〕11号建水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跃进-青云水库水污染防治工程1,500,000元,主要用于建水县跃进-青云水库,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设施,改善周边村落环境,有效改善跃进-青云水库水环境质量。(2)2110307款(土壤)决算收入14,119,062.31元。项目名称:红财资环发〔2021〕3号建水县永生公司片区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冶炼废渣风险管控项目4,830,000元;红财资环发〔2021〕3号老狗街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冶炼废渣风险管控项目9,189,062.31元;主要用于永生公司、老狗街片区遗留废渣堆场原位风险管控。(3)2110399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决算收入4,434,196元,项目名称:建财发〔2021〕11号曲江石岗坡固废修复整治项目1,119,700元;建财发〔2021〕11号建水县历史遗留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与修复整治项目3,314,496元。主要用于曲江石岗坡遗留危险物和原料堆场安全处置;及建水县18座尾矿库中历史遗留和环境风险大的6座尾矿库进行污染治理,有效地解决6座尾矿库遗留环境污染问题,将尾矿库的环境风险事件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4)2110402款(农村环境保护)决算收入2,450,000元,项目名称: 建财预〔2021〕45号建水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县推进项目2,159,000元,主要用于跃进水库、青云水库、天华山水库、塔冲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泸江河(团山桥断面-燕子洞断面)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置清运。2022年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收入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7,873,287.59元。其中:基本支出6,309,312.74元,占总支出的80.14%;项目支出1,563,974.85元,占总支出的19.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6,831,305.11元,下降85.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04,224.95元,增长8.69%;项目支出减少47,335,530.06元,下降96.8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项目支出 48,899,504.9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96,246.6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8,103,258.31元。2022年项目支出为1,563,974.8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563,974.85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元,由县财政直接支付和记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09,312.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92,765.89元,占基本支出的91.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6,546.85元,占基本支出的8.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3,974.8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563,974.85元。
(1)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18,400元。
项目名称:红财预指〔2022〕030号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118,400元,项目实施情况: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和双随机抽查实,做好涉环境信访稳控调解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今年共调解各类群众环境污染来电来访共205件,每件都按信访程序认真办理,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建水县生态环境执法大队临聘人员劳务报酬、执法人员差旅费支出。
(2)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211,165.15元。
项目名称:红财资环发〔2022〕24号2022年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及反馈问题督促整改经费79,979.45元,项目实施情况: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15个问题、受理的7件信访件整改任务,督察检查、组织验收等工作;做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他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开展好交叉执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各级环保督察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执法人员差旅费用。
项目名称:红财预指〔2022〕171号2022年第一批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489,301.14元,项目实施情况:每季度按1:10的比例对一般排污单位进行抽查;每季度对本行政区30%的重点排污对象进行抽查。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主要用于支付执法大队临聘人员劳务报酬、办公费、差旅费等。
项目名称:红财预指〔2022〕072号执法成本专项补助641,884.56元,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依法监管,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对超标排放和偷排大气污染物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聘请法律顾问律师服务费用、执法大队临聘人员劳务报酬、规划编制、执法监测等委托业务费。
(3)2110301款(大气)支出94,650元。
项目名称: 红财资环发〔2022〕30号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专项资金94,650元。项目实施情况:每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巡查不少于10次;每季度对本行政区30%的重点排污对象进行抽查,实现城市核心区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97.2%以上。2022年建水县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353天,优良率100%,同期相比优良率上升2.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建水县城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等支出。
(4)2111101款(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139,759.70元。
项目名称:红财资环发〔2022〕29号2022年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经费139,759.70元。项目实施情况: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数(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乡镇级饮用水源地)>=1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监测2个,做好全县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环境监测结果充分展示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成效,发挥监测数据的支撑保障作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监测站办公设备、专用材料购置、设备仪器维修费和委托监测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73,287.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681,459.28元,增长27.16%%,主要原因分析是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85,364.95元,项目支出增加896,094.3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9,70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68.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7,739.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5,88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8,897.4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4,837.9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8,146.9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210,646.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8%。主要用于2110101款(行政运行)1,928,376.58元,2110199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18,400元,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3,929,460.67元,2110301款(大气)94,650元,2111101款(环境监测与信息)139,759.7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7,0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547,05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7,600.00元,支出决算为28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23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3.9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2.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7,600.00元,支出决算为28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23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金额不够精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实际支出可用指标仅有10,000元,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大幅下降,对执法用车保障不足,不利于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开展。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0,826.89元,增长21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35,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8,431.11元,下降82.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258.00元,增长13.8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建水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新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车辆保有量增加到3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经云南省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建水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配备公务用车1辆,于2022年10月采购江铃全顺牌7人座监测特种作业用车1辆,价值199,800元,用于保障建水县环境监测工作,为全县环境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本年度落实中央、省级环保督察,省级交叉执法整改工作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环境监测、执法监管日常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环保督察,州县人大、政协调研生态环境工作,农村环境整治,水、气、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专项检查等各项具体公务接待事项,省级交叉执法、县级乡镇联合执法和接待乡镇、村委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6,546.85元,增加26,249.20元,增长5.35%,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中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本单位举办的业务培训会议增多,培训费用支出增加,因为物价原因,公务接待餐标比上年略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3,311.85元、水费4,013.00元、电费6,487.00元、邮电费15,000.00元、差旅费20,773.00元、培训费36,453.00元、公务接待费35,000.00元、劳务费65,000.00元、工会经费52,262.00元、福利费65,32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0,9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资产总额6,430,016.98元,其中,流动资产483,753.01元,固定资产5,946,263.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52,956.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48,030.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71,5240.71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5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5,5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5,51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