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947-891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开远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配合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监督管理开远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落实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按照审批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开远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开远市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6)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和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等环境信息。
(10)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开远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计划。
(11)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开远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促指导市级各部门落实工作。
(12)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开远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3)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实施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参与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完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以来,开远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紧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厚植绿色新发展理念目标,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凝聚力量,狠抓落实,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同期历史最优,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继续改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上级督察检查交办存量问题整改加快,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
2022年1—12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100%,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全市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的饮用水水源比例100%;2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水质稳定达标,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声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完成6家企业9台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作;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完成安装柴油货车远程排放监控车载终端;协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组织火电、建材、化工行业的5家企业完成编制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组织开远市小龙潭镇、碑格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实施,截至目前已完成工程量80%;谋划开远市羊街乡、大庄乡三角海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和开远市山区半山区典型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开展开远市地下水国控考核点位污染成因排查项目;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废水排查,确保医疗废水达标排放;开展全市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确保污水达标排放;配合州生态环境局完成开展南盘江、泸江河流域溯源排查。对涉及51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继续开展整治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经完成27项问题整改,24项问题达到整改时序。
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转交开远办理的群众信访件共8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完成自查自验工作, 8件群众举报件均已通过州级验收。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反馈问题中,涉及开远市问题15项,均为共性问题。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4项整改。计划2023年年底前完成2项,余下6项于2025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强化监管严执法,守牢环境安全底线。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计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2件,处罚金额:443.31万元。运用四个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2件。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接到各类环境信访件86件,处理率达100%。
截至12月31日,2022年省级联合执法检查反馈开远问题整改完成158个,未完成21个,整改完成率88%,移交涉嫌环境违法11个,立案查处8件;红河绿剑·2022”开远市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112项,未完成18项,完成率达86%,2家企业涉嫌环境违法2个违法案件线索,立案查处1家。
严格项目审批把关,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服务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2022年1月至12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0项,总投资84059.65万元。积极配合省厅、州局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审工作9项。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利用“4·22”地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6·15”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日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法规与宣教科、规划财务科、水和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生态环境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开远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
2.开远市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2.开远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
3.开远市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下属单位开远市生态环境执法大队,该单位现有公务(生态环境执法执勤)用车4辆(云GN4212,云GC0528,云G85720、云G55190),为更好的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于经济建设发展,补齐车辆空缺,特申请购置公务(生态环境执法执勤)用车1辆,经申请,得到红河自治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开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购置车辆的批复(红公车办复〔2023〕79号 ),根据批复,我分局按照文件要求购置了公务用车(云G028Y6),并已纳入公务用车平台管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8,229,590.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63,890.45元,占总收入的83.7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65,700.00元,占总收入的16.2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159,962.66元,增长51.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41,862.66元,增长55.4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18,100.00元,增长31.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薪金调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收入增加1,058,970.61元;项目支出收入是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经费增加743,731.00元,开远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增加2,620,000.00元,开远市地下水国控考核点位污染成因排查专项资金增加860,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18,100.00元,其中安排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委托业务费补助资金收入减少137,600.00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收入增加1,020,000.00元,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专项经费收入减少400,000.00元,南盘江泸江河水质巡航经费收入减少400,000.00元,新增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入2021年乡村振兴和财源建设重点项目前期经费收入300,000.00元,开远市财政局拨入开远市声环境功能区自动检测系统一期建设工程款335,7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8,377,196.98元。其中:基本支出7,561,119.08元,占总支出的41.14%;项目支出10,816,077.90元,占总支出的58.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512,352.01元,下降16.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53,930.83元,增长14.44%;项目支出减少4,466,282.84元,下降29.2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是本年度工资薪金调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是开远会昌铁锰矿洗选场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污染治理修复工程专项资金减少1,853,582.45元,开远市左西果锑矿山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专项资金减少164,321.65元,开远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减少2,17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61,119.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60,518.84元,占基本支出的92.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0,600.24元,占基本支出的7.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16,077.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0,816,077.90元,主要为:
1.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经费 901300元,用于补充生态环境执法经费,持续加大污染重点片区环境综合巡查监察力度;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用于生态环境项目前期费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工作;配备适应监测工作开展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监测专用设备、检测试剂等;始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红财资环发〔2021〕59号开远市地下水国控考核点位污染成因排查专项资金862800.00元,用于完成开远市地下水国控考核两个位点(YN-14-52和YN-14-53)所在水文地质单元内重点排污企业及固定污染源排查,建立调查结果清单。项目已完工,资金已支付。
项目情况说明:资金于2021年12月到位,属于省级专项资金,合同价860000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项目完成招投标等工作。2022年7月15日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11月26日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工作。项目主要是查明开远市地下水国控考核两个位点所在水文地质单元的水文地质条件(含水层系统及水流动系统),重点明确区内天然防污性能弱的污染源分布区位置。明确污染源与点位补径排空间位置关系。完成开远市地下水国控考核点位污染成因评估及预测,提供污染源分布位置和污染途径,提出风险管控及修复措施建议。提升开远市对地下水环境管理能力。已完成资料收集,野外调研,水文地质资料分析,同时开展区域水文地质补充勘察和水质监测。补充所在水文地质单元内固定污染源及隐蔽污染源调查,补充污染源监测。开展重点区域地下水补径排规律和污染途径调查,解决水文地质单元内部污染源渗流规律问题。在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和污染源分布基础上,对地下水污染成因进行分析。指出污染类型,确定重点风险管理目标。为开远市人民政府明确管理目标提供切实依据。
3. 红财资环发〔2022〕5号开远市小龙潭镇、碑格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工程经费 5000000元,用于开远市小龙潭集镇,碑格乡鲁姑母水库和阿优水库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污染防治工程。工程已完工,资金还有810000元尾款未支付。
项目情况说明:项目预算总投资6147900元,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助5000000元,为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云财资环[2021]171号),于2022年1月到位。项目2022年6月14日项目完成招投标等工作。2022年7月15日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5日完成竣工验收。工程于2022年11月26日竣工并通过工程验收,主要完成对新集镇水源地隔离防护,新建植物隔离带5200㎡,新建碑格乡鲁姑母水库及阿优水库库区周边植物缓冲带,新建碑格乡鲁姑母水库围墙25m,写实油画50m²,新建保护区标志牌2块、交通警示牌2块、水源地可旋转监控摄像头4座、枪式摄像头1座,立柱3套、塑壳入门监视器3套、录像机3台、存储硬盘3台等。工程实施后,每年可削减流域的污染负荷分别为:COD15.26t/a(39.40%)、TN2.20t/a(45.00%)、TP0.34t/a(57.07%),并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有效降低水源地中的大肠杆菌。水源地生态环境得以改善,促使水库水质得到提高,为县城乃至整个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4. 红财预发〔2022〕45号开远市左西果锑矿山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修复专项经费 1188305.67元,用于支付开远市左西果锑矿山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尾款。工程已完工,资金已支付。
项目情况说明:工程项目预算总投资1036.81万元,项目实际到位专项资金共计977万元。其中,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600万元(红财资环发〔2019〕32号),项目资金于2020年3月到位;安排州级专项资金377万元(红财资环发〔2019〕24号),项目资金已于2019年12月到位。项目2020年5月完成招投标等工作。2020年9月14日项目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项目主要是废渣原位集中处置、固化稳定化处置、排水建设和生态恢复,新建了两段拦渣坝共70米;废渣清理量约3436.08方;新建截洪沟长度729.4米;新建人工湿地系统面积为1107平方米;历史遗弃的锑废渣等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解决开远市左西果锑矿区历史遗留废渣对南洞水源水体及场地周边土壤污染。散堆废渣通过铺盖防渗层就地集中封存,使场地内堆存的废渣中重金属得到有效隔离,有效防止因大风扬尘、地表径流和雨水淋洗,将废渣中的重金属迁移至周边土壤。改善及恢复项目区生态环境,有利于涵养水源,改善区域生态景观。灌、草结合的生态恢复措施,可快速实现裸露场地的植被覆盖,减少水土流失,逐步修复生态系统。
5. 开财预字〔2021〕338号南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经费1200000元,用于在泸江河(开远段)入境南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的修建。项目已完工,资金已支付。
项目情况说明:资金于2021年12月到位,属于市级资金。项目2021年10月18日完成招投标等工作。2021年10月25日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1月11日完成竣工验收。为提升我市地表水水质监测、监管能力,提升监测自动化水平在泸江河(开远段)入境断面投资建设一套标准9参数(水温、Ph、电导率、浊度、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和总氮)水质自动监测站,以及结合上游来水水质情况在标准自动站的基础上增加砷和镉项目的监测,共11参数水质自动监测站,目前为确保该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监测数据能够更加科学和真实的反映上游来水情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经过前期的踏勘和论证,将该水站建设于开远市南桥电厂内,对电厂取水河道内的水质进行监测(电厂取水由泸江河南桥上游5公里处泸江河分流而下,该水水质由个旧市倘甸双河及建水泸江河汇合而成,在开远境内无污染汇入,可客观反映上游来水情况)。该水站建设完成后能够对泸江河(开远段)入境南桥断面水质实施实时监测,更加客观、科学的反映上游来水对开远市水质污染的情况。
6. 开财预字〔2021〕488号南盘江泸江河水质巡航经费400000元,用于开展南盘江泸江河水质巡航工作。项目已完工,资金已支付。
项目情况说明:资金于2021年12月到位,属于市级资金。水质巡航工作主要针对开远市辖区内泸江河南桥至南盘江汇入口共计16km,南盘江小龙潭水文站上游1km至长虹桥段共计17km开展水质巡航,水质巡航主要是对河水中的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常规水质五参数(pH、溶解氧、温度,浊度,电导率)进行浓度监测,以厘清河道内污染物浓度趋势,并采用声呐沿岸进行暗管排查。此次排查共排查出河道内共计发现58处明管位于河道两岸,其中泸江河发现54处明管,南盘江发现4处,一处疑似暗管(经人工下河排查发现该处为河道内凹陷,并非暗管)。通过项目实施,彻底厘清了辖区内污染状况及浓度趋势,并排查清楚河道中存在的排水口及管道,为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方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99,596.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34%。与上年相比减少3,405,952.01元,下降18.02%,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是本年度工资薪金调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是开远会昌铁锰矿洗选场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污染治理修复工程专项资金减少1,853,582.45元,开远市左西果锑矿山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专项资金减少164,321.65元,开远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减少2,17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1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支出费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9,00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2,56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429,76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5%。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环境监测与监察、水体、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农村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污染减排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4,1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000元,支出决算为268,612.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230,751.5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5.9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712.0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148.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6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148.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000元,支出决算为268,612.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230,751.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712.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148.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3%。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购入一辆江铃全顺牌多用途乘用车,价值230,751.53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2,796.47元,增长486.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30,751.53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466.56元,下降22.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88.50元,下降8.9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入一辆江铃全顺牌多用途乘用车,价值230,751.53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是因为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本年度公务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22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根据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统一安排,为满足当前生态环境执法业务需要,经上级批准和规划下特购买此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及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级执法检查,省、州生态环境等上级部门调研及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0,600.24元,增加71,469.78元,增长13.51%,主要原因分析为保障当前生态环境监测及执法工作,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我分局新购了1辆生态环境监测特种业务用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资产总额14516158.05元,其中,流动资产2926485.18元,固定资产11314742..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74930.0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7364.9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64816.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485.5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996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8,09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46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1,63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8,09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需要在此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是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是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10款-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是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1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是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101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110101款-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10199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1103款-污染防治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2款-水体是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10399-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1111款-污染减排是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211110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是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111199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是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是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款住房改革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