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925-860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1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本级)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本州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4)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设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州生态环境局),为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科室10个(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生态环境监测科、生态保护科、生态文明建设科)、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与宣教科、科技与规划科(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人事科。
(2)根据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红编办〔2019〕33号)文件,原6家事业单位变更和成立为4家事业单位:红河州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中心、红河州生态环境工程管理中心、红河州生态环境信息监控中心、红河州生态环境财务核算中心;根据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文件(红编〔2022〕44号)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红河州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服务中心的批复,同意成立红河州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新增一个事业单位。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各项工作任务部署,凝聚力量,抓好工作落实。2022年,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持稳中向好趋势。“三线一单”工作表现突出,受国家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行政执法工作受国家司法部表彰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主要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全面压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及时制定《红河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红河州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红河州生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等,为“十四五”期间实现红河州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保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责任制,组织与县市和州级部门签订《红河州2022年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红河州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推动全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红河州工作成效“红黑榜”清单,先后3次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红黑榜”,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助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网络意识形态)斗争本领,坚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从政治上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忧患意识,主动纠治损害人民利益和破坏党和国家形象的行为。2022年牵头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3次。安排专人开展网络舆情排查,2022年共排查出7件网络舆情风险,收到州网信办转办相关网络舆情信息1件,自行监测到相关网络舆情信息3件;省厅转办相关网络舆情信息3件,均得到妥善处置。
(二)聚焦精准治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坚决打好异龙湖保护治理攻坚战。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湖泊革命”攻坚战决策部署,紧盯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异龙湖保护治理。完成14个异龙湖保护治理项目进行技术咨询评审。2022年,共争取到中央、省、州级资金10,018.35万元,推进异龙湖流域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二是蓝天保卫战持续发力。制定印发《红河州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红河州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发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函3次,全州污染天数较上年同期80天下降85%,全州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三是碧水保卫战深入推进。将南盘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含异龙湖)的9个国控和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纳入生态补偿范围。认真落实全省劣Ⅴ类水质断面“清零”集中攻坚行动部署要求,科学制定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倘甸双河、个旧湖5个水体脱劣攻坚行动方案。对水质恶化断面县市及时发送提醒函、预警函或对县市分管领导开展约谈,2022年共发出通报、预警30次。四是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建立健全治土工作体系,全面摸排土壤污染状况,抓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完成排查矿区75个。深入开展尾矿库运行管理和风险管控,全州161座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治理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实现100%全覆盖,建立尾矿库分级监管清单,尾矿库环境分类分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州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2020年的4.3%,提升至目前的35.63%,纳入国家级农村黑臭水体清单的6个任务已完成治理5个。
(三)聚焦中心大局,全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红河县被省生态环境厅推荐为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向生态环境部申报。红河县和金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通过省级验收。推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新增企业地方税收总额1,446.7万元,引进重点签约项目2个,新开工重点项目4个,投产重点项目2个。2022年全州生态环保固定资产投资在库项目共60个,完成投资31.44亿元,同比增长11.21%。今年以来,共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73项,总投资181.74亿元,环保投资1.96亿元。出台《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助企纾困 优化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试行)》,在对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改革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的基础上,增加更多具有改革意义的条款,如拓展告知承诺制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等,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四)聚焦问题导向,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高效整改。全面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等逐一明确牵头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组建督导检查组,对全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截至10月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6个问题,应于2021年底完成的1个问题已按时限完成整改并通过州级验收;按整改时限应于2022年底前完成的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7个,通过州级验收2个,5个正在组织验收工作,其中2个预计年底完成;其他16个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
(五)聚焦改善民生,着力提升环保队伍服务水平。紧扣主责主业强化实战练兵,全州执法力量执法水平显著提升。组织开展“红河绿剑·2022”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完成蒙自市、开远市、弥勒市、个旧市、泸西县、石屏县、建水县七个县市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各类对象1148家,发现问题1793个,涉嫌环境违法需立案查处企业87家,形成蒙自市涉大气及散乱污企业、异龙湖出入湖河道排污口排查情况、南盘江流域开远段水环境问题、个旧市建筑材料行业、建水水环境突出问题等28个专报。2022年,全州共查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115件,处罚金额1,761.73万元。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共接到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868件,办结857件,办结率98.7%。各级“两会”期间及各类节假日等敏感时间节点,未发生因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导致的重大舆情或社会群体性事件,也无长年积压的突出环境污染矛盾纠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本级)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生态环境监测科、生态保护科、生态文明建设科)、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与宣教科、科技与规划科(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人事科。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红河州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中心
2.红河州生态环境工程管理中心
3.红河州生态环境信息监控中心
4.红河州生态环境财务核算中心
5.红河州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红河州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中心
3.红河州生态环境工程管理中心
4.红河州生态环境信息监控中心
5.红河州生态环境财务核算中心
6.红河州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47,298,574.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264,036.07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538.77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142,079.73元,增长134.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108,925.38元,增长134.5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33,154.35元,增长2,394.82%。主要原因如下:
本年度基本收入较上年增加1,561,352.17元,主要原因为:1.本年度按照政策调增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社保基数、住房公积金基数、医疗保险计提基数;2.我局通过红河奔腾”青年党政干部储备人才专项招引、安置退役士兵等方式较上年新增人员2人;3.本年8月在职行政人员杨志方退休,增加退休人员的记实职业年金;故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收入有所增加。
本年度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25,547,573.21元,主要原因为:除本单位常规项目外我单位额外增加中央、省级项目资金21,900,800.00元,增加项目为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2x60孔5.5米捣固焦炉/焦化V0Cs大气污染治理项目、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熔铅锅、产品锅烟气深度治理项目、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补助经费、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探索实践项目等共7个项目;增加州级资金4,200,000.00元,项目为(一般债券资金)异龙湖保护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经费-;故项目收入有所增加。
其他收入34,538.77元较上年1,384.42元增加33,154.35元,增加2,394.82%。主要原因为:2022年6月收到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协助采样专项资金2022年工作经费33,000元;2022年3月收到2021年个税返还2%手续费1,511.04元;2022年1至4季度专户利息27.7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47,303,809.48元。其中:基本支出10,995,335.76元,占总支出的23.24%;项目支出36,308,473.72元,占总支出的76.7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375,685.92元,增长82.4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84,955.52元,增长13.23%;项目支出增加20,090,730.40元,增长123.8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284,955.52元,主要原因为:1.本年度按照政策调增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社保基数、住房公积金基数、医疗保险计提基数;2.我局通过红河奔腾”青年党政干部储备人才专项招引、安置退役士兵等方式较上年新增人员2人;3.本年8月在职行政人员杨志方退休,增加退休人员的记实职业年金;故基本支出中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有所增加。
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0,090,730.40元,主要原因为:增加省级项目资金支出3,171,835.19元,项目为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补助经费和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探索实践项目等;增加州级资金支出3,641,700.00元,项目为(一般债券资金)异龙湖保护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经费;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竞争立项)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1]59号)下达资金11,579,000.00元,支出11,236,120.00元,因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于2021年11月下达,2021年结转至2022年使用,故2022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95,335.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06,786.06元,占基本支出的89.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8,549.70元,占基本支出的10.81%。按部门经济分类支出:人员经费支出301-工资福利支出9,806,786.06元,30101-基本工资2,436,606.00元;30102-津贴补贴1,535,926.00元;30103-奖金867,586.00元;30107-绩效工资1,942,711.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2,149.28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178,885.73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0,874.89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7,695.64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1,783.52元;30113-住房公积金912,568.00元,为在职在编实有51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68,669.70元;310-资本性支出19,880.00元,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308,473.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1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竞争立项)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1]59号)红河州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补助经费支出2,997,000.00元,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个旧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有机物项目分析等监测能力,实现个旧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监测能力在硬件、软件方面上一个新台阶;红河州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以空间换时间示范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295,200.00元,开展全州主要河流环境应急空间设施影像识别、环境应急空间设施现场调查、必要的环境监测,完成调查成果的信息化和应用评估;红河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746,420.00元,全面摸清了全州环境风险底数,针对薄弱环节,提出风险防控措施。从环境应急管理全过程出发,有针对性的“强弱项、补短板”,提高全市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完成行政区域环境风险评估以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完成成果信息化,完成一批环境应急物资的采购,完成一次应急演练;红河州执法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699,500.00元,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强化现场监管执法及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调查取证工作,着力解决现场监管执法及应急处置过程中调查取证的准确性及时效性,有力保障执法人员应急工作中的人身健康;红河州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能力提升项目补助经费支出498,000.00元,局“两微”平台运行正常,每个工作日更新编辑、推送稿件不少于5条,发布内容的原创度及质量有所提升,“两微”关注度明显增加,影响力显著增强。
2.红河州低碳“十四五”规划补助经费(红财资环发〔2021〕65号)支出393,000.00元,按照国家经济、产业、能源和低碳发展要求,结合红河州州情,制定符合红河州发展要求的《红河州“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指导红河州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项目正在推进。
3.红河州关闭搬迁土壤污染地块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一期)经费(红财资环发〔2021〕69号)支出11,478,000.00元,采用监测手段识别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环境空气、残余废弃物中的关注污染物及水文地质特征,并全面分析、确定地块的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并根据监测结果进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提出基于人体健康的土壤和地下水修复目标值,为后期主管单位的管理以及修复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但现因项目涉及地块政策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已联合州财政局上报变更请示至省生态环境厅和省财政厅,待省级批复。
4.州生态环境局工作经费(红财预指〔2022〕30号)支出299,012.00元,坚定扛好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政治责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红河建设,按照“保护优先、发展优化”的工作思路,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
5.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及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工作经费(红财资环发〔2022〕24号)支出413,028.00元,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6个问题,应于2021年底完成的1个问题,已按时限完成整改并通过州级验收;按整改时限应于2022年底前完成的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7个,通过州级验收3个,4个正在组织验收工作,其中2个预计年底完成;其他16个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130件信访举报件,已办结127件,阶段性办结3件。国家推长办移交我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共7个,已整改完成销号问题3个,整改完成待省级验收问题1个,未整改完成达到整改时序进度3个。省委、省政府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督导检查发现的38个具体问题完成整改28个,其余10个正在推进中。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31个具体问题完成整改29个,其余问题正在积极推进整改。
6.红河州生态环境重点项目环境评价经费(红财资环发〔2022〕28号)支出369,947.80元,2022年初,组织完成《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区域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备案。云南宏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93万吨低碳铝、开远如佑纺织印染等重点项目顺利通过专家审查完成审批。弥勒西风电场项目从受理到出具环评批复仅15工作日,比法定时限减少了98%。今年以来,共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73项,总投资181.74亿元,环保投资1.96亿元。
7.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经费(红财资环发〔2022〕29号)支出187,280.00元;2022年,全州在测2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考核)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100%。全州13个县市完成区域声环境噪声的监测,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城市功能区昼间等效声级平均达标率100%。
8.州生态环境局工作经费(红财预指〔2022〕72号)支出322,219.60元,坚定扛好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政治责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红河建设,按照“保护优先、发展优化”的工作思路,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
9.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项目经费(红财资环发〔2022〕48号)支出399,600.00元,完成红河州2022年新增企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查和核发工作,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日常网上管理。2022年共计核发排污许可证366张,有效做好红河州排污企业信息化管理。
10.“三海”及流域水系(南盘江流域)保护治理行动水环境监控评估系统(一期)专项资金(红财资环发〔2022〕53号)支出499,000.00元,通过构建多尺度、多分辨率、多种类的区域地理空间数据框架体系和区域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实现可视化管理,包括“三海”及流域水系(南盘江)的基本信息、流域内污染物的分布及统计、水质监测数据的动态更新等。
11.“三海”及流域水系保护治理行动方案专项资金(红财资环发〔2022〕54号)支出580,000.00元,2022年编制完成《“三海”及流域水系保护治理行动方案》和《“三海”及流域水系保护治理行动方案技术报告》2套,控制单元设置9个,完成“三海”、“五河”、大屯海的4条入库沟渠现场调研及问题分析研判。使重金属污染防治初见成效,“三海五河”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
12.红河州节能环保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红财预指〔2022〕147号)支出308,139.72元,2022年,节能环保产业链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完成营业收入63.37亿元,增速13.89%;全年完成纳规升规升限企业户数10户、新增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9户;产业链全年引进3亿元以上重点项目4个,预计总投资106.45亿元;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5个,预计总投资99.85亿元;竣工投产亿元以上重点项目4个;全年完成30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89亿元,圆满完成全年任务,节能环保产业链在全州产业链考核评价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1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经费(红财资环发〔2022〕63号)支出497,000.00元,应用于单位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及应用系统,各类软硬件进行日常运维服务(驻场服务)、主要硬件设备维保等,维护服务器21台,维护网络设备23套,维护信息系统5套,保障信息系统软件功能正常运转使用。
14.红河州重金属、土壤地下水、固废危废尾矿库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红财资环发〔2022〕64号)支出995,000.00元,完成“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尾矿库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形成成果文件各1套。
15.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2〕79号)建设红河州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系统站房资金支出243,835.19元,通过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实现对主城区环境空气VOCs污染全面摸排,快速全面掌握区域内VOCs污染因子排放特征以及污染水平,根据事实依据提出针对性科学合理的VOCs管控措施,为切实改善城市臭氧污染,完成空气质量考核目标奠定基础;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探索实践项目资金支出790,000.00元,在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基础上,提出对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建议方案,明确异龙湖流域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的应用方向,为下一步推动流域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与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补助经费支出2,138,000.00元,按照合同书要求,中标方已完成全部仪器设备的供应并通过州级组织的专家验收,仪器设备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了仪器设备操作培训。目前,建水县监测站技术人员通过实际操作练习、理论培训等,努力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通过逐步扩展监测能力范围,达到满足建水监测需求的最终目的。
16.2022年缉私经费(红财体制发〔2022〕39号)60,957.00元,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全力推进红河州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危险废物属性鉴定,完成全州查没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17.COP15第二阶段会议边会活动经费(红财预发〔2022〕164号)支出411,161.00元,COP15第二阶段会议将于2022年12月7日-19日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按照COP15云南省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COP15第二阶段会议云南省出访团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州将组成8人的“红河哈尼梯田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践成效边会团”,参加12月15日“中国角”边会活动,我局1人参与活动。
18.州生态环境局工作经费(红财预指〔2022〕171号)支出122,002.00元坚定扛好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政治责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红河建设,按照“保护优先、发展优化”的工作思路,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
19.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红财预指〔2022〕199号)支出84,030.00元,2022年,河口、金平陆续发生新冠疫情,为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州级陆续抽调人员支援河口县(2.16)、金平县(3.09)参与疫情处置工作,涉及我单位6人差旅费支出84,030.00元,其中发生住宿费56,230.00元,伙食费27,800.00万元,现财政追加相应专项经费,给予保障。
20.(一般债券资金)异龙湖保护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经费(红财预发〔2022〕91号)支出3,641,700.00元,组织异龙湖保护治理重大问题分析研判,重大决策、规划、计划、方案、项目等的综合咨询5个;组织开展异龙湖保护治理相关课题研究,统筹各专项组研究课题1个。根据异龙湖保护治理需求,制定异龙湖保护治理科研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异龙湖保护治理政策法规制定、有关方案论证和验收,提出异龙湖保护治理科学权威建议,有效做好异龙湖保护治理工作,项目尚未实施完毕,预计2023年实施完毕。
21.关于州级结转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84号)红河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经费支出495,000.00元,该资金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州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19] 11号)下达,2021年财政统筹后重新申请下达该专项资金,完成项目并通过行政验收;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项目资金支出304,668.00元,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绿色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普及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22.2020-2022年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协助采样专项资金(红财预发〔2022〕89号)支出38,233.92元,负责按规定时限完成大气气溶胶的采样、空气中131I的采样和干、湿沉降物的采样、累积剂量片和累积氡片采样及寄送;2020-2021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经费(红财预发〔2022〕89号)共支出1,539.49元,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强化代扣代缴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64,036.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相比增加21,389,490.81元,增长82.67%,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286,775.92元,主要原因为:1.本年度按照政策调增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社保基数、住房公积金基数、医疗保险计提基数;2.我局通过红河奔腾”青年党政干部储备人才专项招引、安置退役士兵等方式较上年新增人员2人;3.本年8月在职行政人员杨志方退休,增加退休人员的记实职业年金;故基本支出中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有所增加。
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0,102,714.89元,主要原因为:增加省级项目资金支出3,171,835.19元,项目为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补助经费和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探索实践项目等;增加州级资金支出3,641,700.00元,项目为(一般债券资金)异龙湖保护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经费;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竞争立项)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1]59号)下达资金11,579,000.00元,支出11,236,120.00元,因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于2021年11月下达,2021年结转至2022年使用,故2022年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8,713.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主要用于:
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678.00元,占总支出的0.66%;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00.00元,占总支出的0.10%;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2,149.28元,占总支出的81.68%;
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8,885.73元,占总支出的17.56%;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01,670.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主要用于:
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41,294.91元;占总支出的34.07%;
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339,579.98元;占总支出的33.90%;
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97,695.64元;占总支出的29.72%;
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100.00元;占总支出的2.31%。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4,331,084.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9%。主要用于:
2110101款-行政运行4,483,869.59元,占总支出10.11%;
2110104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498,000.00元,占总支出1.12%;
2110108款-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支出697,668.00元,占总支出1.57%;
2110199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99,012.00元,占总支出0.67%;
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5,700,503.03元,占总支出12.86%;
2110301款-大气支出243,835.19元,占总支出0.55%;
2110302款-水体支出1,869,000.00元,占总支出4.22%;
2110304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支出60,957.00元,占总支出0.14%;
2110307款-土壤支出11,478,000.00元,占总支出25.89%;
2110399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636,700.00元,占总支出10.46%;
2110401款-生态保护支出495,000.00元,占总支出1.12%;
211110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5,819,280.00元,占总支出13.13%;
2111102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7,741,120.00元,占总支出17.46%;
2119999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08,139.72元,占总支出0.7%。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2,5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主要用于:
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912,568.00元,占总支出的10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500.00元,支出决算为296,64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6,70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9.1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0,3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4.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6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6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6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500.00元,支出决算为296,64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6,70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0,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6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下发的相关厉行节约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成效显著。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1,487.92元,增长60.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6,703.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8,641.37元,增长28.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143.55元,增长45.5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根据《关于印发《<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二阶段会议云南省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生多筹组发[2022]2号)我局1人于2022年12月赴加拿大参与会议,实际出国出境费用78,864.21元,该费用于2022年支付56,703.00元,剩余费用22,161.21元参会结束后于2023年进行支付;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原因为生态环境工作增加,导致公车使用率高,加之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老化快,油耗大,维修费和油费随之增加,所以本年决算数增加;三是本年度增加红河州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接待费用、省生态环境厅赴红河州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v类水质断面脱劣攻坚行动督导检查工作用餐、指导帮扶红河州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现场排查等工作,故本年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根据《关于印发《<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二阶段会议云南省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生多筹组发[2022]2号),我局派出1人于12月赴加拿大参加cop15大会第二阶段会议“红河哈尼梯田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践成效边会团”出访,此次出行共产生出国出境费用78,864.21元,2022年支付费用56,703.00元,剩余费用22,161.21元参会结束后于2023年进行支付。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落实完成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以及土、水、大气污染治理、监测、监察例行检查工作(如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环境执法后督查、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应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和污染纠纷查处、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红河州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接待费用、省生态环境厅赴红河州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V类水质断面脱劣攻坚行动督导检查工作用餐、指导帮扶红河州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现场排查工作等生态环境工作的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8,549.70元,增加152,819.64元,增长14.75%,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开支,人员检查、督察、监察监测等外出差旅费报销支出、办公用品支出、物业管理费支出、水电费支出、网络通讯费、维修维护费支出、公车运行维护支出、公务接待支出等费用和支付COP15红河哈尼梯田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践成效宣传册、COP15第二阶段会议边会活动经费宣传材料设计服务费,故本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资产总额16,680,145.54元,其中,流动资产1,899,430.47元,固定资产10,193,050.53元,无形资产4,587,664.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17,430.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94,237.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081,6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58,8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022,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375,4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2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需要在此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3.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①21101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110101款-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10104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是指反映生态环境部门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2110108款-气候变化管理事务,是反映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10199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②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2110204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反映生态环境部门核安全核辐射安全监管、评审支出、放射性物质运输监管、核材料管制、核设施监管等支出;
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③21103-污染防治,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音、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1款-大气,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2款-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4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2110399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④21104-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反映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10401款-生态保护支出,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⑤21111-污染减排,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211110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111103款-减排专项支出,反映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