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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000-107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州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州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9)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全州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计划。

  (11)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州生态安全。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各项工作任务部署,凝聚力量,抓好工作落实,完成了以下工作:

  聚焦精准治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坚决打好异龙湖保护治理攻坚战。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湖泊革命”攻坚战决策部署,紧盯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异龙湖保护治理。完成14个异龙湖保护治理项目进行技术咨询评审。2022年,共争取到中央、省、州级资金10018.35万元,推进异龙湖流域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二是蓝天保卫战持续发力。制定印发《红河州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红河州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发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函3次,全州污染天数较上年同期80天下降85%,2022年,全州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7%,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8%。蒙自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5%,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5%。全州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三是碧水保卫战深入推进。将南盘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含异龙湖)的9个国控和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纳入生态补偿范围。认真落实全省劣Ⅴ类水质断面“清零”集中攻坚行动部署要求,科学制定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倘甸双河、个旧湖5个水体脱劣攻坚行动方案。对水质恶化断面县市及时发送提醒函、预警函或对县市分管领导开展约谈,2022年共发出通报、预警30次。四是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建立健全治土工作体系,全面摸排土壤污染状况,抓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完成排查矿区75个。深入开展尾矿库运行管理和风险管控,全州161座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治理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实现100%全覆盖,建立尾矿库分级监管清单,尾矿库环境分类分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州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2020年的4.3%,提升至目前的35.63%,纳入国家级农村黑臭水体清单的6个任务已完成治理5个。

  聚焦中心大局,全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红河县被省生态环境厅推荐为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向生态环境部申报。红河县和金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通过省级验收。推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新增企业地方税收总额1446.7万元,引进重点签约项目2个,新开工重点项目4个,投产重点项目2个。2022年全州生态环保固定资产投资在库项目共60个,完成投资31.44亿元,同比增长11.21%。今年以来,共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73项,总投资181.74亿元,环保投资1.96亿元。出台《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助企纾困 优化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试行)》,在对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改革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的基础上,增加更多具有改革意义的条款,如拓展告知承诺制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等,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聚焦问题导向,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高效整改。全面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等逐一明确牵头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组建督导检查组,对全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截至10月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6个问题,应于2021年底完成的1个问题已按时限完成整改并通过州级验收;按整改时限应于2022年底前完成的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7个,通过州级验收2个,5个正在组织验收工作,其中2个预计年底完成;其他16个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

  聚焦改善民生,着力提升环保队伍服务水平。紧扣主责主业强化实战练兵,全州执法力量执法水平显著提升。组织开展“红河绿剑•2022”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完成蒙自市、开远市、弥勒市、个旧市、泸西县、石屏县、建水县七个县市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各类对象1148家,发现问题1793个,涉嫌环境违法需立案查处企业87家,形成蒙自市涉大气及散乱污企业、异龙湖出入湖河道排污口排查情况、南盘江流域开远段水环境问题、个旧市建筑材料行业、建水水环境突出问题等28个专报。2022年,全州共查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115件,处罚金额1761.73万元。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共接到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868件,办结857件,办结率98.7%。各级“两会”期间及各类节假日等敏感时间节点,未发生因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导致的重大舆情或社会群体性事件,也无长年积压的突出环境污染矛盾纠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设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州生态环境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我部门共设置科室10个(正科级),包括:办公室、综合科(生态环境监测科、生态保护科、生态文明建设科)、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与宣教科、科技与规划科(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人事科。

  州生态环境局在13县市设立生态环境分局(正科级),作为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接受州生态环境局领导,承担各县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13县市设立生态环境分局分别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强化现场生态环境执法,在州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南部县生态环境分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污染防治科;北部县市生态环境分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和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各分局下设2个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生态环境执法大队。(2)根据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红编办〔2019〕33号)文件,原6家事业单位变更和成立为4家事业单位,分别是:1.红河州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中心;2.红河州生态环境工程管理中心;3.红河州生态环境信息监控中心;4.红河州生态环境财务核算中心;5.根据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文件(红编〔2022〕44号)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红河州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服务中心的批复,2022年同意新增一个事业单位,成立红河州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0个。其中:行政单位1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行政单位14个,具体包括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本级)、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是红河州生态环境监察支队;

  3.其他事业单位15个,具体包括是红河州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中心、红河州生态环境工程管理中心、红河州生态环境信息监控中心、红河州生态环境财务核算中心、红河州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服务中心、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执法大队、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监测站、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执法大队、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监测站、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执法大队、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监测站、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执法大队、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监测站、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执法大队、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监测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9人。其中:行政编制10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事业编制39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4人);2022年末实有在职人员共454人,其中:行政人员1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30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2人(离休0人,退休122人)。

  实有车辆编制29辆,实有车辆45辆。本部门较上年40辆实际增加为5辆(其中新购置增加6辆,同时处置报废1辆)。主要变动原因是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各增加1辆监察执法、监测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2年新增1辆多用途乘用车,共购置了6辆专项业务用车。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依据红财资复〔2022〕6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车辆处置的复函》于2022年10月报废了于2006年7月购置的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条件的尼桑越野车一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61,655,396.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217,602.32元,占总收入的90.4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437,794.08元,占总收入的9.5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332,104.10元,下降11.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015,301.62元,增长33.9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7,347,405.72元,下降78.79%。

  (一)财政拨款收入中基本支出增加10,877,175.54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局通过公务员公开遴选、“红河奔腾”青年党政干部储备人才专项招引、安置退役士兵等方式较上年新增人员11人,增加了该部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卫生健康医疗、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二是本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三是在职人员每年正常工资晋升。四是本年调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了缴费。五是本年度法定退休人员增,办理记实职业年金随之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6,138,126.08元,主要原因是中央、省级项目资金收入增加,其中中央资金下达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项目(红财资环发〔2022〕96号)资金州本级增加17,880,000.00元,包括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2x60孔5.5米捣固焦炉/焦化V0Cs大气污染治理项目10,290,000元、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熔铅锅、产品锅烟气深度治理项目7,590,000元;省级资金下达2021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竞争立项)(红财资环发〔2021〕59号该资金收入在2022年反映)中争取到了9个项目,资金共计14,441,800元,其中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补助经费3,000,000元,红河州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以空间换时间示范项目专项资金2,300,000元,红河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750,000元,弥勒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项目1,000,000元,红河州执法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029,000.00元。

  (二)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非同级财政资金的环境治理项目拨款收入减少,资金减少较为明显的是建水分局、蒙自分局、个旧分局、红河分局,同时也存在2022年其他收入有增加的分局,主要有开远分局、弥勒分局、元阳分局、绿春分局。具体情况如下:

  1.建水分局减少48,103,258.31元,上年度县市财政资金实际拨款:(1)2110302款(水体)项目拨款收入27,100,000元。其中:红财资环发〔2021〕2号建水县跃进-青云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24,700,000元;建财发〔2021〕11号建水县南盘江流域重点污染源排查及水污染控制项目900,000元;建财发〔2021〕11号建水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跃进-青云水库水污染防治工程1,500,000元。主要用于建水县跃进-青云水库,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设施,改善周边村落环境,有效改善跃进-青云水库水环境质量。(2)2110307款(土壤)项目拨款收入14,119,062.31元,其中:红财资环发〔2021〕3号建水县永生公司片区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冶炼废渣风险管控项目4,830,000元;建财预〔2021〕76号建水合兴矿冶工业固废处置经费100,000元;红财资环发〔2021〕3号老狗街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冶炼废渣风险管控项目9,189,062.31元。主要用于永生公司、老狗街片区遗留废渣堆场原位风险管控。对管控点进行顶部防渗层构建、废渣围挡、环场截洪沟、平台排水沟、渗滤液导排盲沟、渗滤液收集池、覆土绿化、运行维护与监测评估等支出。(3)2110399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目拨款收入4,434,196.00元。其中:建财发〔2021〕11号曲江石岗坡固废修复整治项目1,119,700元;建财发〔2021〕11号建水县历史遗留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与修复整治项目3,314,496元。主要用于曲江石岗坡遗留的400吨危险物(湿重)和原料堆场场地内残留300吨(估算)进行安全处置;清理区风险管控,原料堆场防渗处理。及建水县18座尾矿库中历史遗留和环境风险大的6座尾矿库进行污染治理,有效地解决6座尾矿库遗留环境污染问题,将尾矿库的环境风险事件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同时治理改善区域内生态环境。(4)2110402款(农村环境保护)项目拨款收入2,450,000.00元。其中:建财预〔2021〕220号临安镇金鸡寨等村落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费用200,000.00元;建财预〔2021〕77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91,000元; 建财预〔2021〕45号建水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县推进项目2,159,000元。主要用于跃进水库、青云水库、天华山水库、塔冲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泸江河(团山桥断面-燕子洞断面)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置清运,大幅削减项目所在区域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改善泸江河水质,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2.蒙自分局减少10,749,154.03元。上年度蒙自市财政资金实际拨款:(1)2110302款水体--红财预发〔2021〕2号五里冲水库水污染治理经费预付工程款6,339,000.00;(2)2110307款土壤资金共计7,420,643.96元,其中红财资环发〔2021〕3号蒙自市历史遗留工矿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3,708,000.00元,2022年无支出。红财资环发〔2021〕3号东方红和蒙自市历史遗留工矿企业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经费2021年支出3,712,643.96元;在2022年拨款仅3,010,489.93元(其中2022年红财预发〔2022〕89号苗族村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经费支出1,749,418.62元;

  3.个旧分局减少2,063,798元。上年度蒙自市财政资金实际拨款:2021年生态环境督查经费600,000.00元,2021年环境监测工作业务经费300,000.00元,2021年环境监察业务经费100,000.00元,个旧市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运行保障经费160,000.00元,更换建安仓库空气站仪器设备经费98,000.00元,个旧市鸡街倘甸双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老虎山、冲坡哨污水处理厂工程前期经费500,000.00元,个旧市冶炼废渣综合整治项目前期经费500,000.00元,个旧市生态环境保护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449,000.00元,2022年均未拨付以上相关资金。再如全市重点项目开工及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奖补经费2021年拨付170,000.00元 ,2022年拨付40,000.00元。

  4.红河分局减少1,050,000元,2021年红河县财政局拨款2110101款行政运行的红河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前期经费1,050,000元,2022年无任何项目的县市财政拨款;

  5.开远分局增加718,100.00元,2021年开远市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718,100元。上年度实际收到拨款项目资金937,600元,是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委托业务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专项经费400,000.00元,南盘江泸江河水质巡航经费400,000.00元及其他项目补助资金137,600.00元,2022年实际收到拨款项目资金1655700元,其中2021年乡村振兴和财源建设重点项目前期经费收入300,000.00元,开远市声环境功能区自动检测系统一期建设工程款335,700.00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收入增加1,020,000.00元,

  6.弥勒分局增加100,000元,2022年县财政拨款弥勒市城市空气质量改善项目经费100,000元(红财预发〔2022〕89号);

  7.元阳分局增加1,134,467.02元,收到2022年县财政拨款,主要是工作经费及项目前期经费,如生态环境监测经费200,000.00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100,000.00元、《元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310,000.00元、元阳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估技术服务经费400,000.00元、元阳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30,000.00元;

  8.绿春分局增加2,200,000元,主要是收到县市财政拨入2021年度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用于绿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00,000.00元,项目实施主要是绿春县戈奎乡、大兴镇、平河镇内,共计7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排放、污水处理收集,村庄内新建污水管网、挡土墙、共计10套生态处理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62,437,830.76元。其中:基本支出90,344,262.92元,占总支出的55.62%;项目支出72,093,567.84元,占总支出的44.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8,047,971.15元,下降37.6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233,183.87元,增长10.03%;项目支出减少106,281,155.02元,下降59.5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基本支出增加8,233,183.87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局通过公务员公开遴选、红河奔腾”青年党政干部储备人才专项招引、安置退役士兵等方式较上年新增人员11人,增加了该部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卫生健康医疗、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二是本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三是在职人员每年正常工资晋升。四是本年调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了缴费。五、本年度法定退休人员增加,办理记实职业年金随之增加。

  项目支出减少106,281,155.0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8,449,684.90元比上年度减少34,553,374.04元,主要原因是各分局本年度中央省州级财政实施项目资金减少,其他支出13,643,882.94元比上年度减少71,727,780.98元,主要原因是县市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减少,具体原因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34,553,374.04元

  1.蒙自分局项目支出减少28,039,908.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321,893.23元,比上年20,612,647.38元减少17,290,754.15元,减少83.88%。县市财政资金其他支出减少10,749,154.03元,原因如前所述。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

  (1)2021年支付红财资环发〔2020〕6号滇南中心城市蒙自坝区“一海两河”水污染治理项目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1,204,102.91元,2022年此项目无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022年减少11,204,102.91元。

  (2)2021支付红财预发〔2021〕148号红河州五里冲水库2018年度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专项经费5,694,028.98元,2022年此项目支付工程款2,005,144.33元,财政拨款支出2022年减少3,688,884.65元。

  (3)2021年支付红财资环发〔2020〕6号入河排污口指示牌经费158,772.60元,2022年此项目无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022年减少158,772.60元。

  (4)2021年支付红财建〔2016〕125号果园土壤污染治理经费2,160,425.24元,2022年此项目无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022年减少2,160,425.24元。

  2.开远分局项目支出减少4,466,282.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938,477.90元,比上年减少4,359,882.84元,减少35.45%。主要原因是开远会昌铁锰矿洗选场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污染治理修复工程专项资金减少1,853,582.45元,开远市左西果锑矿山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专项资金减少164,321.65元,开远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减少2,170,000.00元等。

  3.石屏分局项目支出减少24,315,323.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40,802元,比上年减少24,512,639.16元,减少96.68%。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实施了中央水污染专项资金(红财资环发〔2020〕47号)红河州石屏县异龙湖流域内坝心镇片区村庄污水治理建设项目24,000,000.00元,本年无相关项目支出。

  4.州本级项目支出增加20,090,730.40元。在项目支出总体减少的情况下,州本级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36,268,700.31元,比上年增加20,102,714.89元,增加124.35%。主要原因是实施了中央资金的红财资环发〔2021〕69号红河州关闭搬迁土壤污染地块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一期)经费11,478,000元,省级资金的红财资环发〔2021〕59号红河州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补助经费2,997,000元,红财资环发〔2021〕59号红河州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以空间换时间示范项目专项资金2,295,200元,红财资环发〔2021〕59号红河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699,500元;红财资环发〔2022〕79号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补助经费2,138,000元。

  (二)其他支出13,643,882.94元比上年度减少71,727,780.98元,主要原因是县市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减少,具体如下:

  1.建水分局减少48,103,258.31元、蒙自分局减少10,749,154.03元,个旧分局减少2,063,798元;因县市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减少2022年支出也就减少,前面已有分析表述;

  2.开远分局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4,466,282.84元,减少是开远会昌铁锰矿洗选场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污染治理修复工程专项资金减少1,853,582.45元,开远市左西果锑矿山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专项资金减少164,321.65元,开远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减少2,170,000.00元。

  3.弥勒分局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344,155.13元,主要是2021年县财政拨款减少监测监察工作经费444,155.13元,增加了弥勒市城市空气质量改善项目经费100,000元;

  4.红河分局减少红河县财政局拨红河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前期经费及红河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缺口资金补助2个项目资金共计2,2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344,262.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260,126.94元,占基本支出的88.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84,135.98元,占基本支出的11.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093,567.8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本年度财政资金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及监察支队、十三县市分局含13分局实施的共性项目3个,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及开展情况如下:

  1.2022年度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专项资金全年预算数1,710,000元,实际支出1,655,140.33元,资金执行率96.79%。一是全力改善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环境空气质量,创造和保持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22年,全州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7%,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8%。全州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蒙自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5%,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5%;个旧市优良率98.0%;开远优良率100%;二是建立了健全红河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规范程序,明确职责,提高政府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组织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三是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依法监管,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四是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能力保障,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配备调查取证等监管执法装备。六、加强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为全州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配备制式服装和标志149套。

  2.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及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工作经费(红财资环发〔2022〕24号)全年预算数1,610,000元,实际支出1,375,231.21元,资金执行率85.42%。项目实施开展情况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6个问题,应于2021年底完成的1个问题,已按时限完成整改并通过州级验收;按整改时限应于2022年底前完成的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7个,通过州级验收3个,4个正在组织验收工作,其中2个预计年底完成;其他16个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130件信访举报件,已办结127件,阶段性办结3件。国家推长办移交我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共7个,已整改完成销号问题3个,整改完成待省级验收问题1个,未整改完成达到整改时序进度3个。省委、省政府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督导检查发现的38个具体问题完成整改28个,其余10个正在推进中。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31个具体问题完成整改29个,其余问题正在积极推进整改。

  3.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经费(红财资环发〔2022〕29号)全年预算数2,230,000.00元,实际支出2,180,241.69元,资金执行率97.77%;项目开展情况是2022年全州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7%,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8%。全州14个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达 85.7%,同比提升7.1%。2个断面(石桥、小龙潭水文站)水质提升,跻身好Ⅲ行列,自“十三五”以来突破性实现泸江河—石桥国控断面提升到Ⅲ类水质,有力支撑全省完成国家下达的碧水保卫战目标。劣Ⅴ类比例为10.9%,比去年同期下降6.5个百分点,实现3个断面(三角海、长桥海、倘甸双河入泸江口)脱劣,劣Ⅴ类断面由2021年8个减少至5个。2022年,全州在测2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考核)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100%。全州13个县市完成区域声环境噪声的监测,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城市功能区昼间等效声级平均达标率100%。

  4.2022年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经费共收到8,710,990元,其中2021年第二批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经费4,459,890元(红财预指〔2022〕72号)、2021年第三批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经费2,254,900元(红财预指〔2022〕30号)、2022年第一批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经费1,996,200元(红财预指〔2022〕171号),全年预算数8,710,990元,实际支出8,447,510.36元,资金执行率96.98%;项目开展情况是为成本补助类项目,用于弥补执法成本,维持我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检查、监察执法、监测等工作正常开展。该支出用于支付人员的支付聘请法律顾问律师服务费用、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生态环境工作宣传费及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费用。项目实施情况强化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巡查监管力度,提高企业日常环境监管效率,依法监管,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对超标排放和偷排大气污染物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和双随机抽查实,每季度按规定比例对一般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做好涉环境信访稳控调解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调解各类群众环境污染来电来访件,每件都按信访程序认真办理,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除州级财政资金共性项目3个外,各二级单位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及开展情况如下:

  州本级组织实施以下主要项目:1.红河州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红财资环发〔2021〕59号)属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竞争立项)补助经费,全年预算数3,000,000元,实际支出2,997,000.00元,资金执行率99.90%;项目的实施将为红河州个旧市生态环境管理提供可靠技术保障,将进一步完善个旧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有机物项目分析等监测能力,实现个旧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监测能力在硬件、软件方面上一个新台阶,具备独立承担辖区内污染源执法监测能力和弥补周边监测能力不达标县市站。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个旧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有机物项目分析等监测能力,实现个旧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监测能力在硬件、软件方面上一个新台阶。

  2.红河州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以空间换时间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全年预算数2,300,000元,实际支出2,295,200.00元,资金执行率99.79%;项目将开展全州主要河流环境应急空间设施影像识别、环境应急空间设施现场调查、必要的环境监测,完成调查成果的信息化和应用评估;实际开展情况是①开展全州主要河流环境应急空间设施影像识别;②开展环境应急空间设施现场调查;③开展必要的环境监测;④编制重点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⑤完成调查成果的信息化;⑥完成调查成果的应用评估;⑦编制重点河流环境应急空间规划清单。

  3.红河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全年预算数2,750,000元,实际支出2,746,420.00元,资金执行率99.87%;开展情况全面摸清了全州环境风险底数,针对薄弱环节,提出风险防控措施。从环境应急管理全过程出发,有针对性的“强弱项、补短板”,提高全市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完成行政区域环境风险评估以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完成成果信息化,完成一批环境应急物资的采购,完成一次应急演练;实际完成

  4.红河州执法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全年预算数3,029,000元,实际支出2,699,500.00元,资金执行率89.12%;项目开展情况对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在现有执法装备的基础上,为州本级及13县市配齐全移动执法包、移动执法终端、现场执法记录仪、个人防护包、测距仪、流量计、数码照相机(防爆照相机)、热成像仪、粉尘快速测定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微风风速计等13类执法设备,共计359台(套)。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强化现场监管执法及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调查取证工作,着力解决现场监管执法及应急处置过程中调查取证的准确性及时效性,有力保障执法人员应急工作中的人身健康。

  5.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补助经费全年预算数2,158,000元,实际支出2,138,000.00元,资金执行率99.07%;将通过项目开展通过项目实施,新购置环境监测基本仪器和应急环境监测设备共32台/套,进一步提升建水县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等监测能力,通过新增浊度、氟化物、悬浮物、铜、锌、镉、铅、铁、锰、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等12项监测项目,更好地为建水县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保障,为应急事件处理提供数据支撑,实现建水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上一个新台阶。工作成效是中标方已完成全部仪器设备的供应并通过州级组织的专家验收,仪器设备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了仪器设备操作培训。目前,建水分局监测站技术人员通过实际操作练习、理论培训等,努力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通过逐步扩展监测能力范围,达到满足建水监测需求的最终目的。

  6.红河州关闭搬迁土壤污染地块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一期)经费(红财资环发〔2021〕69号)全年预算数34,800,000元,实际支出11,478,000元,资金执行率29.66%;项目开展情况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 HJ25.2-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 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要点(试行)》等相关规定,采用监测手段识别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环境空气、残余废弃物中的关注污染物及水文地质特征,并全面分析、确定地块的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并根据监测结果进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提出基于人体健康的土壤和地下水修复目标值,为后期主管单位的管理以及修复方案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撑。但2022年9月根据“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疑似污染地块纳入原则”,对照个旧市2022年8月编制完成的《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个旧片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园区范围,通过图层叠对,对纳入项目的25个地块情况再次进行核实。经最终确认,上述22个地块已不符合中央资金支持范围,不再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红河州关闭搬迁土壤污染地块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方案(一期)调查地块由25个调整为3个。为充分发挥中央资金效益,现因项目涉及地块政策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已联合州财政局上报变更请示至省生态环境厅和省财政厅(红环字〔2022〕224号),待省级部门批复。部分完成。

  7.(一般债券资金)异龙湖保护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经费(红财预发〔2022〕91号)全年预算数4,800,000元,实际支出3,641,700.00元,资金执行率75.87%;项目开展情况组织异龙湖保护治理重大问题分析研判,重大决策、规划、计划、方案、项目等的综合咨询5个;组织开展异龙湖保护治理相关课题研究,统筹各专项组研究课题1个。根据异龙湖保护治理需求,制定异龙湖保护治理科研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异龙湖保护治理政策法规制定、有关方案论证和验收,提出异龙湖保护治理科学权威建议,有效做好异龙湖保护治理工作,项目尚未实施完毕,预计2023年实施完毕。

  8.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探索实践项目全年预算数800,000元,实际支出790,000.00元,资金执行率98.75%;项目开展情况基于异龙湖流域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研究探索能反映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特性的特征性指标增加到省级统一的核算指标体系中,充分体现异龙湖流域的特点。基于国家推荐的核算方法,参考其他省份的经验,在国土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将异龙湖流域分为森林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等多个生态系统类型,对不同生态系统类型的生态产品进行分类和调查,摸清流域各类生态产品数量、质量、功能等底数,形成流域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基于不同的生态系统可提供的生态产品类型不同,依据核算方法的需求,开展流域现场调查与监测的相关工作,作为核算基础数据的补充,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先对流域不同类型的生态产品的实物量进行计算,再在实物量的基础上进行价值化,汇总得到异龙湖流域的生态产品价值,最终形成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成果报告。在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基础上,提出对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建议方案,明确异龙湖流域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的应用方向,为下一步推动流域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与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

  9.“三海”及流域水系(南盘江流域)保护治理行动水环境监控评估系统(一期)专项资金(红财资环发〔2022〕53号)全年预算数500,000元,实际支出499,000元,资金执行率99.80%;项目开展情况是利用先进、成熟的计算机技术、GIS技术、物联网技术并紧密结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建设能覆盖水质水量自动监测监控体系。通过构建多尺度、多分辨率、多种类的区域地理空间数据框架体系和区域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实现可视化管理,包括“三海”及流域水系(南盘江)的基本信息、流域内污染物的分布及统计、水质监测数据的动态更新等。

  10.“三海”及流域水系保护治理行动方案专项资金(红财资环发〔2022〕54号)全年预算数600,000元,实际支出580,000元,资金执行率96.67%;项目开展情况通过划分控制单元,现场调研、资料收集,水质现状分析,污染源核算与预测,水质模拟和预测等途径,识别“三海五河”流域水环境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提出合理的对策和任务,完成行动方案和技术报告的编写。2022年编制完成《“三海”及流域水系保护治理行动方案》和《“三海”及流域水系保护治理行动方案技术报告》2套,控制单元设置9个,完成“三海”、“五河”、大屯海的4条入库沟渠现场调研及问题分析研判。使重金属污染防治初见成效,“三海五河”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

  11.建设红河州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系统站房,省级资金(红财资环发〔2022〕79号),全年预算数264,800元,实际支出243,835.19元,资金执行率92.08%;项目开展情况是通过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实现对主城区环境空气VOCs污染全面摸排,快速全面掌握区域内VOCs污染因子排放特征以及污染水平,根据事实依据提出针对性科学合理的VOCs管控措施,为切实改善城市臭氧污染,完成空气质量考核目标奠定基础;

  12.红河州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能力提升项目补助经费全年预算数500,000元,实际支出498,000元,资金执行率99.60%;项目开展情况我局“两微”平台运行正常,每个工作日更新编辑、推送稿件不少于5条,发布内容的原创度及质量有所提升,“两微”关注度明显增加,影响力显著增强。通过监测系统对网络平台互联网信息实行24小时监控,切实提高网络舆情处置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维护了生态环境部门公信力和社会形象,提高群众对保护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3.红河州低碳“十四五”规划补助经费(红财资环发〔2021〕65号)全年预算数400,000元,实际支出393,000元,资金执行率98.25%;项目开展情况分析红河州“十三五”低碳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国家经济、产业、能源和低碳发展要求,结合红河州州情,制定符合红河州发展要求的《红河州“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指导红河州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项目正在推进。

  14.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项目经费(红财资环发〔2022〕48号)全年预算数400,000.00元,实际支出399,600元,资金执行率99.90%;项目开展情况是完成红河州2022年新增企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查和核发工作,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日常网上管理。2022年共计核发排污许可证366张,有效做好红河州排污企业信息化管理。

  15.红河州节能环保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红财预指〔2022〕147号)全年预算数500,000元,实际支出308,139.72元,资金执行率61.63%;项目开展情况将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及有色金属冶炼废渣、钢铁烟尘、尾矿为主的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技术和再生铅、锌、铟、锡、铜的循环经济体系,打造“冶炼—固废—再生金属—新型材料/新型建材”资源综合利用等节能环保产业链集群。到2025年,节能环保产业链集群营收达到120亿元。实际完成工作内容2022年,节能环保产业链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完成营业收入63.37亿元,增速13.89%;全年完成纳规升规升限企业户数10户、新增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9户;产业链全年引进3亿元以上重点项目4个,预计总投资106.45亿元;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5个,预计总投资99.85亿元;竣工投产亿元以上重点项目4个;全年完成30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89亿元,圆满完成全年任务,节能环保产业链在全州产业链考核评价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16.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经费(红财资环发〔2022〕63号)全年预算数500,000元,实际支出497,000元,资金执行率99.40%;项目开展应用于单位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及应用系统,各类软硬件进行日常运维服务(驻场服务)、主要硬件设备维保等,维护服务器21台,维护网络设备23套,维护信息系统5套,保障信息系统软件功能正常运转使用。

  17.红河州重金属、土壤地下水、固废危废尾矿库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红财资环发〔2022〕64号)全年预算数1,000,000元,实际支出995,000元,资金执行率99.50%;项目实施完成“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尾矿库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形成成果文件各1套。

  18.COP15第二阶段会议边会活动经费(红财预发〔2022〕164号)全年预算数448,964元,实际支出411,161元,资金执行率91.58%。COP15第二阶段会议将于2022年12月7日-19日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按照COP15云南省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COP15第二阶段会议云南省出访团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州将组成8人的“红河哈尼梯田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践成效边会团”,参加12月15日“中国角”边会活动,我局1人参与活动。

  19.红河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信息采集)(红财预发〔2022〕184号)全年预算数495,000元,实际支出495,000元,资金执行率100%(向财政申请拨回被统筹的项目尾款);项目开展情况是(一)红河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清单进一步梳理;2018年9月底前,州环境保护部门进一步组织完成全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清单梳理。 (二)地块风险筛查: 2018年12月底前,全州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完成疑似污染地块资料收集与信息入库、地块污染风险筛查; 2019年2月底前,初步划分高度关注地块、中度关注地块、低度关注地块;确定需初步采样调查的企业地块清单。2019 年3月底前,完成风险筛查结果纠偏工作后,将初步筛查结果.上报省级环境保护部门。 (三) 2019年5月底前,完成全州需初步采样调查企业调查方案的编制及审核。现完成项目及通过行政验收后,项目尾款已完成支付。

  20.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项目(红财预发〔2022〕184号)全年预算数304,668.00元,实际支出304,668.00元,资金执行率100%(向财政申请拨回被统筹的项目尾款);主要是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绿色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普及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21.红河州生态环境重点项目环境评价经费(红财资环发〔2022〕28号)全年预算数500,000.00元,实际支出369,947.80元,资金执行率73.90%;项目开展情况为2022年初,组织完成《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区域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备案。云南宏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93万吨低碳铝、开远如佑纺织印染等重点项目顺利通过专家审查完成审批。弥勒西风电场项目从受理到出具环评批复仅15工作日,比法定时限减少了98%。今年以来,共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73项,总投资181.74亿元,环保投资1.96亿元。

  州监察支队组织实施红河州生态环境联合交叉执法暨实战大练兵活动项目(红财资环发〔2022〕47号),全年预算数940,000元,实际支出758,319.40元,资金执行率80.67%,项目资金用于保障交叉执法检查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组织开展“红河绿剑•2022”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完成蒙自市、开远市、弥勒市、个旧市、泸西县、石屏县、建水县七个县市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各类对象1148家,发现问题1793个,涉嫌环境违法需立案查处企业87家,形成蒙自市涉大气及散乱污企业、异龙湖出入湖河道排污口排查情况、南盘江流域开远段水环境问题、个旧市建筑材料行业、建水水环境突出问题等28个专报。

  蒙自分局组织实施以下主要项目:

  1.红河州五里冲水库2018年度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红财预发〔2022〕185号),全年预算数2,005,144.33元,实际支出2,005,144.33元,资金执行率100%(向财政申请拨回被统筹的项目进度款);项目开展情况说明,该项目为2019年12争取到的中央资金,资金预算2,007.16万元。建设规划内容:(一)污水收集工程;(二)污水处理工程;(三)人畜粪便处置工程。建设地点:芷村镇的它尼白村、白石岩村、石灰窑村、扎租白村;鸣鹫镇的杨柳河村、老鸣鹫村。项目进展情况是2020年11月9日完成项目招投标等工作。施工中标单位是云南润玖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监理中标单位是云南联都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5日完成施工和监理合同签订等工作,2021年1月10项目下达开工令,已完成项目工程量90%左右,支付项目资金1354.327万元。目前项目正在施工阶段。预计2023年10月主体工程完工;2023年11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2.苗族村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经费(红财预发〔2022〕89号),全年预算数1,749,418.62元,实际支出1,749,418.62元,资金执行率100%(向财政申请拨回被统筹的项目尾款);项目开展情况说明,2018年12月20日争取到中央财政农村环境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总投资1,188.50万元。项目涉及老寨乡的白牛厂村、菲土村、古布龙村;鸣鹫镇的猛拉村、大石板村;期路白乡的白猛孔村、莫别村,期路白村、松树坡村、蚂蝗冲村共10个行政村。建设规模及内容:(一)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包括:水井加固改造3座,隔离防护围栏60m。2.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工程。(二)新建2套氧化塘+表流湿地系统污水处理系统,3套氧化塘处理系统,3100m2生物缓冲带。(三)328座有效容积2m3的户用成品化粪池,2座有效容积为12m3的型号为G5-12Q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四)畜禽粪便污染治理工程。项目2020年1月7日项目完成招投标等工作。2020年3月25日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8月11日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工作。2022年10月25日完成竣工验收。工程已完成,资金已支付。

  3.2021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经费(红财资环发〔2021〕3号),2022全年预算数1,259,856.04元,实际支出1,259,856.04元,资金执行率100%(向财政申请拨回被统筹的项目尾款)。该项目为2021年向上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00万元,项目总投资为792.67万元。用于完成蒙自东方红农场片区3处历史遗留有色金属冶炼废渣场环境风险管控工作,将现有不规范废渣场由污染型转变为可控的污染衰减型,有效阻断重金属污染物向周边土壤和水体迁移,消除区域环境污染隐患,保障区域环境生态安全。具体工程建设内容是东方红农场4#、5#和6#历史遗留废渣堆场占地19048 m2,总量约为36.24万吨的原位风险管控相关工程建设。该项目2021年5月14日完成招标工作,2021年5月28日完成项目总承包合同签订工作,2021年7月12日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5月13日完成项目完工验收。2023年4月21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开远分局组织实施以下主要项目:

  1.开远市小龙潭镇、碑格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预算总投资6,147,900元,2022年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助5,000,000元(红财资环发〔2022〕5号)。全年预算数5,000,000元,实际支出5,0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项目开展情况,用于开远市小龙潭集镇,碑格乡鲁姑母水库和阿优水库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污染防治工程。主要完成对新集镇水源地隔离防护,新建植物隔离带5200㎡,新建碑格乡鲁姑母水库及阿优水库库区周边植物缓冲带,新建碑格乡鲁姑母水库围墙25m,写实油画50m²,新建保护区标志牌2块、交通警示牌2块、水源地可旋转监控摄像头4座、枪式摄像头1座,立柱3套、塑壳入门监视器3套、录像机3台、存储硬盘3台等。工程实施后,每年可削减流域的污染负荷分别为:COD15.26t/a(39.40%)、TN2.20t/a(45.00%)、TP0.34t/a(57.07%),并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有效降低水源地中的大肠杆菌。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水源地生态环境得以改善,促使水库水质得到提高,为县城乃至整个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项目资金于2022年1月到位,2022年6月14日完成招投标等工作。2022年7月15日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5日完成竣工验收。工程于2022年11月26日竣工并通过工程验收,工程已完工,资金还有810,000元工程尾款未支付。

  2.开远市左西果锑矿山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红财预发〔2022〕45号),全年预算数11,88,305.67元,实际支出1,188,305.67元,资金执行率100%;项目开展情况工程项目预算总投资1,036.81万元,项目实际到位专项资金共计9,770,000元。其中,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6,000,000元(红财资环发〔2019〕32号),项目资金于2020年3月到位;安排州级专项资金3,770,000元(红财资环发〔2019〕24号),项目资金已于2019年12月到位。项目2020年5月完成招投标等工作。2020年9月14日项目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项目主要是废渣原位集中处置、固化稳定化处置、排水建设和生态恢复,新建了两段拦渣坝共70米;废渣清理量约3,436.08方;新建截洪沟长度729.4米;新建人工湿地系统面积为1,107平方米;历史遗弃的锑废渣等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解决开远市左西果锑矿区历史遗留废渣对南洞水源水体及场地周边土壤污染。散堆废渣通过铺盖防渗层就地集中封存,使场地内堆存的废渣中重金属得到有效隔离,有效防止因大风扬尘、地表径流和雨水淋洗,将废渣中的重金属迁移至周边土壤。改善及恢复项目区生态环境,有利于涵养水源,改善区域生态景观。灌、草结合的生态恢复措施,可快速实现裸露场地的植被覆盖,减少水土流失,逐步修复生态系统。工程已完工,工程尾款资金已支付。

  3.南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开财预字〔2021〕338号)全年预算数1,200,000元,实际支出1,2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属于市级资金,于2021年12月到位,2022年1月11日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已完工,资金已支付。项目开展情况说明用于在泸江河(开远段)入境南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的修建。为提升我市地表水水质监测、监管能力,提升监测自动化水平在泸江河(开远段)入境断面新建一套标准9参数(水温、Ph、电导率、浊度、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和总氮)水质自动监测站,以及结合上游来水水质情况在标准自动站的基础上增加砷和镉项目的监测,共11参数水质自动监测站,目前为确保该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监测数据能够更加科学和真实的反映上游来水情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经过前期的踏勘和论证,将该水站建设于开远市南桥电厂内,对电厂取水河道内的水质进行监测(电厂取水由泸江河南桥上游5公里处泸江河分流而下,该水水质由个旧市倘甸双河及建水泸江河汇合而成,在开远境内无污染汇入,可客观反映上游来水情况)。该水站建设完成后能够对泸江河(开远段)入境南桥断面水质实施实时监测,更加客观、科学的反映上游来水对开远市水质污染的情况。

  4.南盘江泸江河水质巡航项目(开财预字〔2021〕488号),全年预算数400,000元,实际支出4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资金于2021年12月到位,属于市级资金。项目已完工,资金已支付。项目情况说明:水质巡航工作主要针对开远市辖区内泸江河南桥至南盘江汇入口共计16km,南盘江小龙潭水文站上游1km至长虹桥段共计17km开展水质巡航,水质巡航主要是对河水中的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常规水质五参数(pH、溶解氧、温度,浊度,电导率)进行浓度监测,以厘清河道内污染物浓度趋势,并采用声呐沿岸进行暗管排查。此次排查共排查出河道内共计发现58处明管位于河道两岸,其中泸江河发现54处明管,南盘江发现4处,一处疑似暗管(经人工下河排查发现该处为河道内凹陷,并非暗管)。通过项目实施,彻底厘清了辖区内污染状况及浓度趋势,并排查清楚河道中存在的排水口及管道,为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方向。

  5.开远市地下水国控考核点位污染成因排查项目(红财资环发〔2021〕59号),全年预算数862,800.00元,实际支出860,000元,资金执行率99.70%,属于省级资金,于2021年12月到位,合同价860,000元,项目已完工,资金已支付。项目主要是查明开远市地下水国控考核两个位点所在水文地质单元的水文地质条件(含水层系统及水流动系统),重点明确区内天然防污性能弱的污染源分布区位置。明确污染源与点位补径排空间位置关系。完成开远市地下水国控考核点位污染成因评估及预测,提供污染源分布位置和污染途径,提出风险管控及修复措施建议。提升开远市对地下水环境管理能力。已完成资料收集,野外调研,水文地质资料分析,同时开展区域水文地质补充勘察和水质监测。补充所在水文地质单元内固定污染源及隐蔽污染源调查,补充污染源监测。开展重点区域地下水补径排规律和污染途径调查,解决水文地质单元内部污染源渗流规律问题。在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和污染源分布基础上,对地下水污染成因进行分析。指出污染类型,确定重点风险管理目标,为开远市人民政府明确管理目标提供切实依据。

  石屏分局组织实施的主要项目有石屏县财政拨付异龙湖治理补助资金(红财预发〔2022〕89号),2022年单位自有资金石屏县财政拨付异龙湖治理补助资金全年预算数1,843,300元,支付1,843,3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主要用于:支付冒合社区异龙湖退塘还湖补偿费543,300.00元,坝心镇垃圾热解厂试运行(垃圾焚烧、养护)工程款74,000.00元,新街海河两岸杂草清理整治及零星工程款121,000.00元,异龙镇雨污分离整改项目工程款105,000.00元,石屏县城河(松村段)旁路系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50,000.00元,异龙湖北岸生态湿地工程二、三标段监理费100,000.00元,北岸生态湿地建设工程三标段工程款240,000.00元,北岸生态湿地建设工程一标段工程款500,000.00元,异龙湖北岸生态湿地工程造价咨询费50,000.00元,石屏县“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费60,000.00元。项目已完成。

  金平分局组织实施了的主要项目有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补助资金350,000.00元(红财预发〔2022〕89号),组织编制完成《金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于2022年10月24日县人民政府印发实施(金政发〔2022〕45号)。

  红河分局组织实施了的主要项目:

  1.红河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前期经费270,000.00元(上年结转资金),完成了《红河县县级饮用水源地俄垤水库保护区水污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红河县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2021-2025)编制》。已完成。

  2.红财预发〔2022〕89号红河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申报材料编制经费205,000.00元,编制完成《红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30 年),12月2日红河县已被省厅列入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拟提请公示名单,待省政府命名。已完成。

  绿春分局组织实施了的主要项目有2021年度中央农村环境整治(红财预发〔2022〕89号),属于县级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2,000,000.00元,实际支出2,000,000.00元,执行率100%;工程项目名称:绿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承包方:四川红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内容:绿春县戈奎乡、大兴镇、平河镇内,共计7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排放、污水处理收集,村庄内新建污水管网、挡土墙、共计10套生态处理池。计划工程开工日期:2022年3月6日,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5月6日,工程总日历天数15个月(450天),2022年11月17日按工程进度支付给承包方2,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工程已初验完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499,887.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19%。与上年相比减少26,535,249.43元,下降15.34%。基本支出增加8,018,124.61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局通过公务员公开遴选、红河奔腾”青年党政干部储备人才专项招引、安置退役士兵等方式较上年新增人员11人,增加了该部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卫生健康医疗、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二是本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三是在职人员每年正常工资晋升。四是本年调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了缴费。五是本年度法定退休人员增加,办理记实职业年金随之增加;项目支出减少34,553,374.04元,主要原因是各分局本年度中央省州级财政实施项目资金减少,具体原因分析如下:(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34,553,374.04元

  1、蒙自分局项目支出减少28,039,908.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321,893.23元,比上年减少17,290,754.15元,减少83.88%。县市财政资金其他支出减少10,749,154.03元,原因如前所述。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

  (1)2110302水体 2021年支付红财资环发〔2020〕6号滇南中心城市蒙自坝区“一海两河”水污染治理项目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1,204,102.91元,2022年此项目无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022年减少11,204,102.91元。

  (2)2110302水体 2021支付红财预发〔2021〕148号红河州五里冲水库2018年度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专项经费5,694,028.98元,2022年此项目支付工程款2,005,144.33元,财政拨款支出2022年减少3,688,884.65元。

  (3)2110302水体 2021年支付红财资环发〔2020〕6号入河排污口指示牌经费158,772.60元,2022年此项目无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022年减少158,772.60元。

  (4)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2021年支付红财建〔2016〕125号果园土壤污染治理经费2,160,425.24元,2022年此项目无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022年减少2,160,425.24元。

  2、开远分局项目支出减少4,466,282.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938,477.90元,比上年减少4,359,882.84元,减少35.45%。主要原因是开远会昌铁锰矿洗选场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污染治理修复工程专项资金减少1,853,582.45元,开远市左西果锑矿山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专项资金减少164,321.65元,开远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减少2,170,000.00元等。

  3、石屏分局项目支出减少24,315,323.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40,802元,比上年减少24,512,639.16元,减少96.68%。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实施了中央水污染专项资金(红财资环发〔2020〕47号)红河州石屏县异龙湖流域内坝心镇片区村庄污水治理建设项目24,000,000.00元,本年无相关项目支出。

  4、项目支出总体是减少,但在州本级项目支出增加20,090,730.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6,268,700.31元,比上年16,165,985.42元增加20,102,714.89元,增加96.68%。主要原因是实施了中央资金的红财资环发〔2021〕69号红河州关闭搬迁土壤污染地块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一期)经费11,478,000元,省级资金的红财资环发〔2021〕59号红河州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补助经费2,997,000元,红财资环发〔2021〕59号红河州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以空间换时间示范项目专项资金2,295,200元,红财资环发〔2021〕59号红河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699,500元;红财资环发〔2022〕79号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补助经费2,138,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1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2010101款--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款支出64,1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开支行政人员费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66,253.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缴纳2022年度在册机关事业职工各种社会保险费用支出,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事业人员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6,752.30元,占总支出的0.03%;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6,968.00元,占总支出的0.02%;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43,945.92元,占总支出的4.67%;

  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8,587.08元,占总支出的0.24%;

  9.卫生健康(类)支出8,032,352.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2022年度在册行政事业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支出。

  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679525.12元;占总支出的1.83%;

  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2772366.94元;占总支出的1.86%;

  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43010.29元;占总支出的1.66%;

  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8450元;占总支出的0.14%。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3,553,69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4%。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治理部门履行职责职能对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环境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项项目支出、在职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2110101款-行政运行2,946,625.96元,占总支出17.71%;

  2110104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498,000.00元,占总支出0.34%;

  2110108款-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支出697,668.00元,占总支出0.48%;

  2110199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452,447.54元,占总支出1.67%;

  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48,801,518.50元,占总支出33.31%;

  2110301款-大气支出1,898,975.52元,占总支出1.30%;

  2110302款-水体支出8,924,144.33元,占总支出6.09%;

  2110304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支出60,957.00元,占总支出0.04%;

  2110307款-土壤支出11,478,000.00元,占总支出7.83%;

  2110399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6,063,053.38元,占总支出4.14%;

  2110401款-生态保护支出495,000.00元,占总支出0.34%;

  2110404款-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144,900元 ,占总支出0.10%;

  211110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8,043,148.22元,占总支出5.49%;

  2111102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7,741,120.00元,占总支出5.28%;

  2119999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08,139.72元,占总支出0.21%。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583,4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主要用于缴纳2022年度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7,583,432.00元,占总支出5.18%;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23,395.00元,支出决算为2,257,916.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6,70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5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169,166.8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1.7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00,727.83元,占总出决算的35.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1,318.8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1,318.8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23,395.00元,支出决算为2,257,916.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6,70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169,166.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00,727.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1,318.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下发的相关厉行节约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的规定和要求,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公务用车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出车次数,严控涉及“三公”经费的各项开支活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169,739.37元增加1,088,177.18元,增长93.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6,703.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69,166.85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4,073.09元,下降7.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3,619.58元,下降24.1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环境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工作的监察监测专项业务越来越多,但大部分县市分局的监察监测车辆使用年限较长,油耗高,车况不好维修维护费较高,且部分车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经州机关事务局等车辆管理部门核准,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各增各购置增加1辆(执法监测)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2年新增1辆江铃全顺牌多用途乘用车,共购置了6辆专项业务用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根据《关于印发《<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二阶段会议云南省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生多筹组发〔2022〕2号),第二阶段会议将于2022年12月7日-19日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按照cop15云南省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cop15第二阶段会议云南省出访团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州将组成8人的“红河哈尼梯田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践成效边会团”,参加12月15日“中国角”边会活动,我局1人参与活动。于2022年12月我局1人赴加拿大参与会议,实际出国出境费用78,864.21元,该费用于2022年支付56,703.00元,剩余费用22,161.21元参会结束后于2023年进行支付;

  2.本年度实际新增车辆5辆,其中新增购置车辆6辆,处置报废1辆(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于2022年10月报废了于2006年7月购置的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条件的尼桑越野车一辆)。主要原因是环境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工作的监察监测专项业务越来越多,为完成工作任务,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各增加1辆监察执法、监测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2年新增1辆江铃全顺牌多用途乘用车,共购置了6辆专项业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本年度落实中央、省级环保督察,省级交叉执法整改工作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环境监测、执法监管日常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县市调研生态环境工作,农村环境整治,水、气、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专项检查等各项具体公务接待事项,省级交叉执法、州县级联合执法和接待乡镇、村委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红河州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接待费用,省、州、县市各部门州内指导督促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V类水质断面脱劣攻坚行动督导检查工作用餐、指导帮扶红河州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现场排查工作等生态环境工作的公务接待支出。本年度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90,075.97元,与上年度8,229,240.19元减少439,164.22元,下降5.34%,主要原因是倡导节约、精简、高效的政府部门,降低行政成本,从而压减和规范部门运转开支的公用经费。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开支,人员检查、督察、监察监测等外出差旅费报销支出、办公用品支出、物业管理费支出、水电费支出、网络通信费、维修维护费支出、公车运行维护支出、公务接待支出等。主要开支办公费851,479.34元、印刷费59,385.80元、水费58,996.05元、电费142,314.34元、邮电费279,430.33元、物业管理费85,775.00元、差旅费432,887.50元、维修(护)费46,710.00元、培训费278,669.97元、公务接待费231,318.87元、劳务费224,320.29元、工会经费747,215.00元、福利费778,070.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0,727.83元、其他交通费用1,891,980.6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1,129.5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资产总额147,003,568.46元,其中,流动资产28,107,362.31元,固定资产87,973,580.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4,727,883.39元,无形资产6,131,742.0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资产总额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35,422.2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93,998.20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9,527,752.55元及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增加626,369.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

  本年度我局将《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2021年省级环保专项(竞争立项)》(红财资环发〔2021〕59号)及《云南省财政厅下达的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2〕79号)下达的监测监察能力建设项目,资金共计7,915,000元,统一用于购置了监察执法及监测专用设备,其中州监察支队实施的《红河州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资金为2,757,000元,用于购置粉尘快速测定仪、热成像仪、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微风风速计(热球风速仪等)、现场执法记录仪等专用设备;由个旧分局实施的《红河州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资金为3,000,000元,用于购置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待调子体发射光谱仪、BOD分析仪、BOD培养箱、土壤研磨仪等各种监测专用设备。建水分局实施的《红河州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2,158,000元,为监测站资质达标工作及以后县级监测能力达标建设的监测能力所购置的各种专用设备。根据所购置资产的使用及管理情况,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无偿调拨省级资金所购监察监测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复函》(红财资复〔2022〕114号),无偿调拨给县市各分局固定资产各类设备共计328台(套、部、架、个)、账面原值7,497,100元,累计折旧146,505.03元,账面净值7,350,594.97元。其次州监察支队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州环境监察支队部分国有资产处置的复函》(红财资复〔2022〕5号),将其统一配置的移动执法手持终端固定资产47台,无偿划转至6个分局,账面原值187,060.00元,累计折旧7,794.48元,账面净值179,265.52元。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车辆处置的复函》(红财资复〔2022〕65号)于2022年10月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58,124.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450.00元;出租房屋485.5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99,600.00元,对处置收入及资产使用收入共计205,050元,均在当年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库(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406,371.9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04,762.9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101,60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960,659.9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8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表-附表1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22年,州本级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21〕20号)精神,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将州本级存在单位资金收支业务的所有预算单位纳入预算指标核算范围,单位资金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编制单位自有资金支出预算,2022年度我单位自有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2、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年末在建工程余额为24,727,883.39元,与上年一致。在建项目石屏县异龙湖流域内坝心镇片区村庄污水治理建设,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为24,000,000.00元,待摊投资为727,883.39元。项目于2021年5月8日开工,2021年11月1日进行竣工验收。根据公益性项目属地管理原则,该项目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满2年质保期后移交石屏县坝心镇政府进行资产管理,2023年11月满2年质保期,故目前尚未移交,未转为固定资产管理。预计于2023年11月办理移交手续,由石屏县坝心镇政府对该项目进行固定资产管理。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四、201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0101款-人大事务事务,是指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201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是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是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是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21101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110101款-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1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10104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是指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2110199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2110203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是指反映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七、221-住房保障支出,是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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