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938-261
- 发布机构: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经学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5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经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361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经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经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财经学校是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职业教育,培养有技能的劳动者。是独立编制、独立核算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建设中等职业教育的中等职业院校;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开办教师教育、电子信息、建筑工程、财经商贸、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体育消费等专业群的普通中等学历教育及成人教育、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相关社会服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校把组织师生员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和落实。积极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校领导讲党课、党支部“三会一课”、教职工政治学习等方式开展各类学习活动,集中观看《张桂梅思政大讲堂》《万山磅礴有主峰》《见证:五十年了,看中国交出的答卷》及《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一年来,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认真学习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以创建廉洁文化进校园为契机,深入开展以“崇清敬廉”为主题的清廉学校建设活动,抓好“清廉学校”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聚焦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积极协助校党委统筹谋划、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2年6月30日,召开学校半年度党建工作暨“一岗双责”落实会,2022年10月20日,召开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推进学校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印发《红河州财经学校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红河州财经学校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量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事项,健全完善全链条、闭环式责任落实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落细见效。将“两个责任”延伸到所有工作领域,将“一岗双责”落实到每一个班子成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聚焦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突出抓好警示教育。组织全体教职工观看《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电视专题片(5集),《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教师涉及酒驾问题的警示通报》《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三是营造环境,以风清气正净化心灵。订阅清廉云南建设学习丛书《监察法知与行》《云南少数民族廉洁文化知与践》《典型案例知与警》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国纪检监察》等相关报刊、杂志,充分运用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刊载相关理论文章、评论文章及信息,加强对廉政文化的学习教育和宣传。聚焦重点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制定印发《红河州财经学校开展“清廉学校”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细化《红河州财经学校关于“小切口”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中共红河州财经学校委员会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推进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两个方案,提出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确定工作主题及工作内容,明确组织领导、进度安排和方式等,细化工作部署,为学校开展好“清廉学校”建设提供遵循和指引。聚焦关键少数,开展廉政谈话。今年2月,校纪委对学校曾任和现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35人开展廉洁自律集体约谈,谈话中明确提出履行“两个责任”和廉洁从政的具体要求。今年5月,纪委书记对新提拔的中层领导干部11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9人)开展集体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并签订《红河州财经学校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
(3) 坚持党建带团建,提升团的思想建设
一年来,校团委在团州委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聚焦学校发展主责主业,筑牢团员青年理想信念,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2022年新发展团员202名,现有团员320名;各团支部围绕4个专题组织团员开展学习会、主题团日活动和入团仪式累计参与人数600余人;对标定级100%完成。在团中央推广的“青年大学习”线上主题团课学习中,州财校团委参与学习率一直保持全州排名第一。举办2022年“红河好青年 永远跟党走”团课开班仪式,共2000余名学生参加团课培训。校团委组织四个二级学院团总支开展“我与团旗合个影,秀出你的新姿势”活动,鼓励团员青年亮出身份,展现新时代青年风采。组织全校青年3000余人收听收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组织开展“廉洁学校”手抄报、书法、视频作品主题教育活动。组织财经商贸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团总支到红建佳苑社区开展“红建佳苑邻里节”活动,组织开展“青春献礼二十大 强国有我新征程”主题征文、书法、绘画、摄影、演讲比赛活动。召开“青年大学习”专题工作推进会,通过引领全体团干部示范学、全体团员带头学、全体青年参与学的目标,州财校的参学率在全州中职学校排名中每期保持第一名。庆祝建团百年,校团委通过微信公众号团史故事专栏发布100个团史故事。拍摄“百年团史 青年说”微视频四个,重温青年革命先烈的感人事迹,激发爱国热情,传承五四精神。3月、8月初组建青年志愿者突击队,开展助力开学,发放口罩、指引返校学生按指定通道报道、搬运行李,食堂维护次序、粘贴防疫标识、校园大清扫、疫苗接种等志愿服务活动,展现出财校青年“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校团委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有序地开展的各个系列教育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学校的整体工作。
(4)坚持党管意识形态,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2022年,校宣传统战部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抓好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总体保持着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积极健康向上的总体态势。加强理论武装,筑牢师生共同理想信念。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年初制定并印发《红河州财经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选题计划》,本年度在红职院统筹下,共同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8次。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13次,强化政治引领作用。为全校在职名党员干部配发了《百年大党面对面》《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张桂梅》等书籍。建立健全新思想“三进”工作长效机制。全年共开展专题宣讲3场:组织全体师生参加职教园区组织的苏义生博士关于“两个确立”的基本依据和决定性意义讲座;举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进校园”宣讲报告会活动;党组织书记、校长同讲一堂思政课——党的二十大宣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宣传,学校中心工作宣传报道及时。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精心组织,不断提高对外宣传的工作质量,展现学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形象。结合时事热点,围绕党的二十大、疫情防控、校园安全、教育教学、校园文化、师德师风、爱国教育等多个方面,通过设置宣传栏、微信推送、LED屏播放、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主流意识形态在校园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不断巩固学生德育教育。全年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根据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印发了《红河州财经学校2022年宣传思想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红河州财经学校关于开展“青春献礼党的二十大 强国有我新征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弘扬主流价值 培育时代新人”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5)坚持优化专业结构,提升生源质量
2022年,招生就业处圆满完成部门各项工作任务。招生就业处共开展职业生涯讲座14场3500人次,开展线上宣传25场60456人次,开展线下宣传16场21900人次,组织接待到园区参观6场1700人次。在全州13县市开展春秋季招生录取和普教融合招生工作。全年共完成春季招生20人、普职融合班148人。全年完成秋季招生2582人,其中三年制中专1836人,五年制高职746人。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就业情况,2022年我校毕业生共计1175人,其中,转段升学安排443人,毕业去向落实率为94.38%,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最终毕业去向落实率均实现预定工作目标。措施有力、得当,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2022年学校申报并获批了“高速铁路乘务”“物流服务与管理”“机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电子信息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等六个三年制专业和“会计信息管理”一个“3+2”五年制大专专业,负责管理三个二级学院总计23个专业,优化学校招生专业结构,有效推动学校生源质量提升。
(6)坚持承担社会考试,提升学校影响力
2022年,成人教育处协助州招办完成2022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承办各级各类对外考务14次共接待考生25982人。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校外培训2次,安排培训教师3人,财务人员培训人数219人。
(7)坚持热心服务职工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2022年度,工会积极主动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切实把教职工福利落实到位,结合学校工会开展节日、生日慰问、秋游、秋季运动会、观影等活动经费预开支情况,申请学校行政 2022 年度工会活动补助经费拨款 259491元,解决了工会经费不足。在“5·8”世界红十字日之际,学校全体工会会员积极响应蒙自市文明办筹集爱心善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积极动员学校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募捐活动,94人通过“红河州财经学校”组队参与募捐,募捐款项2257.88元,另有22人通过蒙自市红十字会捐款 30元,募捐款项共计2687.88 元;在“99 益日”全民公益活动期间,积极开展了“关爱困难群体、支持疫情防控”“助学圆梦爱心传递”网上慈善募捐活动,募捐善款 5315.36 元,用行动传递善爱。积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为202名职工(含在职121人、退休81人)办理2022 年第18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险,顺利完成了第17期职工医疗互助费用办理工作;组织完成了116名全体工会会员体检工作,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在个旧、蒙自各安排一家公立医院供大家自愿选择体检医院,并首次以体检储值卡形式发放,方便教职工灵活安排自己的体检时间;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会员生日、会员生病住院、会员退休离岗等情况,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对工会会员进行了慰问;对2022年退休8名人员进行了慰问,对13名会员住院进行了慰问,对9名会员的直系亲属去世给予了慰问。扎实有效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参照政策要求,积极以帮扶消费扶贫方式,采购农户生产的农副产品,在端午节、中秋节来临之际,先后通过学校定点帮扶的屏边县新华乡戈纪街村委会和“832贫困地区网络销售平台”统一爱心采购了69000元农副产品,并积极鼓励教职工通过挂钩帮扶方式,直接采购农户生产的农副产品,开展消费扶贫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有效促进了帮扶地区脱贫群众的直接增收,进一步强化学校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识和自觉行为。
(8)坚持提升师资队伍建设,严把教学质量关
2022年,校教务处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办学方针,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以重实际,抓实事,求实效为教学工作的基本原则,规范教学管理、教学运行、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等工作,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发展。教务处积极抓好教师提质培优工作,做好教师培训安排工作。本年度100%完成上级部门的教师培训任务,并积极制定教师培训计划。本年度任磊老师荣获州级学科带头人称号、柳媛萍老师荣州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为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开展优秀教案、优秀课件评选,以及第七届教学论文竞赛。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陈鸿玉老师荣获彩云杯说课比赛三等奖。虽因疫情原因州技能竞赛取消,在曲靖举办的省技能大赛也几次推迟,但参赛师生没有放松,坚持积极备战,随时准备出征。
(9)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保护师生生命安全
2022年,校学生处全体人员积极开拓学生管理的新方法、新理念,努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管理工作在园区的稳定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以培养中职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为重点,以“品德教育、纪律教育、诚信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为主要内容,认真抓好学生教育工作。落实省、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宣传、动员、排查和接种组织工作,于3月底开始,主动与蒙自和个旧疾控中心对接,邀请义务工作人员4次到园区内开展新冠疫苗第三剂接种工作,目前学校符合条件师生员工接种率达100%,第二剂接种率100%,完成第三剂接种95%以上;认真做好师生核酸检测工作,自春季学期开学以来,邀请州第一人民医院、州妇幼保健院、蒙自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26次到校对广大师生员工进行核酸检测,排查师生健康状况,做到不漏检一人;组织各班级开展各种主题教育班会,如垃圾分类、爱眼护眼、禁毒防艾、学党史党章、文明校园等18次。
(10)坚持积极扩充党员队伍,补充校领导干部新鲜血液
2022年,组织人事处在组织人事管理、职称评聘、职工教育和培训、考核、奖惩、工资调整、党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极、按时、全面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处室科级干部进行了调整:对14名试用期满的中层干部进行了考核正式任命;免去了年龄超过55周岁的6名正科级干部的职务;对7名科级干部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轮岗交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红河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和学校全员聘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考核选拔任命了2名正科级干部、9名副科级干部。按照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办理了3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审批手续;按照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上报校党委审批同意4名入党积极分子。组织8名党员参加中共红河州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的“万名党员进党校”的培训,完成了2020—2022年3年全部普通党员参与培训的任务。按时完成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积分的收集统计,并按照关于用好“学习强国”和“云岭先锋”平台增强学习实效的通知“红财校党〔2021〕12号”文件的规定,把“学习强国”和“云岭先锋”积分作为履职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11)坚持优先满足重要定额保障,科学统筹安排项目支出
2022年,我校财务处根据学校的发展实际,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根据财政下达的教育经费指标,结合学校的财力状况科学安排了年度预算。优先安排基本支出,对人员经费打实打足,不留缺口,对公用经费定额保障,统筹安排;科学安排项目支出,在保障部门正常运转项目的前提下,根据轻重缓急和财力可能,妥善安排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项目支出。截至11月4日,总收入4350.91万元(年初结转数268.43万元,本年收入4,082.48万元),总支出2765.24万元,结余1585.67万元。其中,项目经费拨款1393.66万元,免学费拨款744.81万元,国家助学金拨款242.65万元,省政府奖学金拨款3.2万元,国家奖学金拨款3万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400万元。非税收入截至11月4日共计收入65.1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以下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纪检处、宣传统战处、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人事组织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招生就业处;智能制造学院、财经商贸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应急救援学院,工会、团委等部门。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经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经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1人(离休0人,退休8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经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40,274,357.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618,129.13元,占总收入的98.3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51,154.00元(含教育收费651,154.00元),占总收入的1.6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74.42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61,638.70元,下降4.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867.12元,下降0.02%;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增加651,154.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505,925.58元,下降99.8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6867.12元,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651154.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2511000.00元,利息收入较上年增加5074.42元。两年填报口径不一致,事业收入本年收入65.12万元,上年收入0万元,增加65.12万元,减少了100%;今年有事业收入,为非税返还;其他收入本年收入0.51万元,上年收入251.10万元,减少了250.59万元,减少了99.80%;为与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合作办学,本年无拨入联合工作经费。人员减少,财政紧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经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42,632,766.60元。其中:基本支出25,382,715.33元,占总支出的59.54%;项目支出17,250,051.27元,占总支出的40.4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70,927.18元,下降3.1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69,838.45元,下降5.47%;项目支出增加98,911.27元,增长0.5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费用较上年增减变动,本单位费用较上年减少1212930.02元,其中:业务活动费用较上年增加1609245.21元,单位管理费用较上年减少2804596.77元,资产处置费用较上年减少17578.46。本年单位人员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8人,相关费用随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经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382,715.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746,161.43元,占基本支出的93.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36,553.90元,占基本支出的6.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经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250,051.2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助学金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 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5〕363号)的规定,红河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资金由中央、省、州按比例分担。2022年收到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助学金248.85万元,我校中职助学金上年结转31.91万元,本年收到中央资金171.65万元,省级资金32.34万元,州级资金12.95万元,合计248.85万元(当年指标合计216.9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支出248.80万元,结余0.05万元。预算执行率99.98%。我校收到该项目资金后按相关规定执行,把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纳入资助政策范围,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方式,按资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学生国家助学金,执行率达到99.98%。
(2)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 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5〕363号)的规定,红河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资金由中央、省、州按比例分担。2022年我校收到中职免学费中央资金595.49万元,省级资金105.11万元,州级资金44.21万元,合计744.8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形成支出744.05万元,结余0.76万元。预算执行率99.9%。其中:当年财政拨款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我校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核受助学生条件,对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未收取学费,直接给予学费减免,并执行公示制度。及时办理用款额度申请,确保学校正常运转,执行率达到99.90%。
(3)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职业教育发展,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学校收到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计划专项资金拨入资金指标后,结合学校发展需求情况,积极组织各专业实训室项目实施人员,专人管理。2022年收到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40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4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双优学校建设及图书采购,采购项目均采取公开招标形式进行,严格按采购程序上报备案,按合同支付进度支付供应商货款,并做好后期货物验收和结算。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实现了职业教育教学做合一的要求,学校办学质量得到了提升,执行率达到100%。
(4)州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奖励经费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红河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我校积极宣传并申报州级骨干教师工作。2022年收到州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奖励经费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我校收到该项目资金后按相关规定执行,按《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布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州级学科带头人和州级骨干教师认定名单的通知》及时足额发放骨干教师奖励金,执行率达到100%。
(5)红河州财经学校事业支出专项资金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以下简称“国发〔2021〕5号文件”)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21〕20号,以下简称“(云政发〔2021〕20号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办〔2021〕36号)要求,按照财政厅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州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2022年收到事业支出专项资金65.1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65.1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我校收到该项目资金后按相关规定执行,执行率达到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经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18,129.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3%。与上年相比减少6,967.12元,下降0.02%,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本年支出281.24万元,上年支出398.80万元,减少数额较大,本年单位人员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8人,相关支出随之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1,983,550.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3%。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人员经费支出、学生奖(助)学金支出、学院日常运行发展支出等。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19,980.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务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62,23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52,3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9300.00元,支出决算为125,225.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7,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7.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225.9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225.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经学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9300.00元,支出决算为125,225.90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38.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225.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 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每年按比例适量减少,疫情时期,减少了和公务接待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477.10元,下降3.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00.00元,下降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77.10元,下降4.9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每年按比例适量减少,疫情时期,减少了和公务接待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展内容。
2.购置车辆0辆。无车辆购置。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红河州各县市教师、学生到学校参观体验发生的餐费、企业、人力资源公司到学院考察、洽谈校企合作、毕业生实习事务发生的接待费。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主要用于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经学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减少0.00元,下降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经学校资产总额396402504.31元,其中,流动资产166657541.48元,固定资产225062873.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682089.7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5990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591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68,727.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96,327.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2,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68,727.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361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