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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824-46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361007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开展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监督和“双随机”检查工作;承担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层级稽查和综合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快速高效强化疫情防控监管。一是响应快。第一时间组建卫生监督与院感团队参与处置河口、金平、泸西、弥勒、个旧、建水等多起本土疫情,规范集中隔离观察场所选址、改造,培训和考核驻点团队感控知识等,防止疫情外溢,杜绝隔离场所交叉感染。二是善总结。结合督导问题和经验总结,调整优化隔离场所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编制快编组、快转运、快隔离、大消杀、预警监测等工作实战指南,促使隔离管控各环节工作紧密衔接。制定跨区域转运隔离和支援管理工作方案,树立全州“一盘棋”,统筹利用隔离资源,最大限度调动疫情防控力量。三是强督查。组织开展隔离场所“五项内容”督查和“回头看”,提出问题206个,整改完成92.3%。按照前期政策要求全州储备隔离点140个27262间,储备率101.5%,为全州疫情防控实现“应隔尽隔、快速隔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以案促改强化执法办案主责主业。通过飞行检查、专项督查、投诉举报查处、大案要案查办等形式,不断加大案件查办、督办力度,同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案释法”、“以案促改”。通过以上率下的带动,全州共依法查处各类卫生违法案件1012起,罚款637.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2万元,吊销许可证3件。全州无“零处罚”县市。

  (三)质控管理强化信息报告和“双随机”管理。一是对报告系统和业务系统数据维护问题按季度进行通报,督促并指导县市强化数据录入、上传、上报等工作,避免过期不维护、数据不完整、重卡、迟报和突报等现象的发生。二是按照“周提醒、月通报”的形式稳步推动“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至10月31日,全州提前一个月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监督完成率和任务完结率均为100%,共查处各类卫生违法案件150起,罚款41.75万元。

  (四)制度管理强化法制稽查。一是建立季度案卷评查机制。共对27件卫生行政处罚案卷、15件卫生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形成评查意见全州进行通报。二是建立律师咨询制度。州监督中心聘请一名行政法咨询律师,提前介入讨论行政处罚主体、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和执法风险等事宜,案卷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三是建立投诉举报工作提醒机制。对投诉举报中发现的苗头性卫生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处置督办。全州共受理投诉举报90件,办结84件。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公示制度,梳理并调整《权责事项清单》至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行政处罚案件及时通过“两法衔接”平台、信用云南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进行公示。认真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州共设置执法记录采集站(仪)15个,配置执法记录仪116台,行政执法中依法进行音像记录,并及时归档保存。积极履行法制审查制度,按照案件性质、情节分类,严格执行合议制度、集体讨论、法制审查。五是持续开展执法建议制度。针对州级检查督导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执法漏洞等及时向县市卫生健康局下发执法建议书。州卫生监督中心共向8个县市下达执法建议书14份,涉及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餐消管理、公共卫生等专业。

  (五)打非治违强化医疗卫生监管。一是持续加大医疗乱象整治力度。全州共打击非法行医98起(含非法医疗美容17起),罚款216.6万元,取缔“黑诊所”70家,没收药品、医疗器械542箱,综合牙科治疗椅8台,医疗美容仪器12台,移送司法机关5起。查处涉医违法案件348起,罚款327.1万元,责令暂停执业活动5家,吊销执业许可证3家。二是加大民营精神病医院专项督查力度。对全州12家民营精神病医院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共查处10家,罚款30.8万元。同时对1名医师“挂证”、2名医师超范围诊疗的行为予以处罚,共罚款4万元。三是以口腔诊疗机构为重点开展飞行检查。州监督中心对个旧市、弥勒市、建水县等7个县市的49家口腔诊所、14家民营医院、7家乡镇卫生院开展飞行检查,立案查处47起,罚款95.5万元。四是建立工作提醒机制。针对2家基层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用臭氧治疗仪”开展“血液疗法”和3起医师“挂证”等危害群众健康的违法行为向13县市预警。

  (六)部门联动强化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管理。一是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建立生态环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合监督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医疗机构污水收集、处理、排放全链条监管。二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为期1个月的整治消毒产品违法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专项行动,全州共检查225家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立案查处5起,罚款5100元。

  (七)标准路径强化职业卫生监管。一是通过州级带动职业卫生标准化监管路径执行,规范用人单位档案管理,开展县市现场带教,极大规范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全州共监督检查重点行业用人单位888家,立案查处65家,罚款45.7万元,其中州级立案查处15家,罚款18.8万元。二是加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的监管力度,组织对21家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共查处4家,其中警告3家,罚款1家,罚款金额4000元。

  (八)关注健康强化公共卫生监管。一是防范学校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全州共检查学校729所,下达714份监督意见书,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教体部门。二是摸清各类学校生活饮用水供水方式。组织完成全州1287所学校和926所托幼机构的供、饮水方式现状调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对口上级部门提出工作建议。三是实施饮用水卫生分类监管。组织全州开展城乡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共对5家城乡供水单位、2家二次供水、3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共罚款3.5万元。四是推进各类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和疫情防控“大消杀”专项行动。全州共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3162户次,立案查处317起,罚款31.5万元。五是顺利完成红河州游泳池水质在线监测试点工作。试点的5家游泳场所已接入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六是实施餐消单位全覆盖监管。全州共检查餐消单位31家,抽检餐饮具542件,合格533件,合格率98.34%。责令限期改正并立案查处18家,其中:警告16家,罚款2家,罚款金额1.3万元。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单位数2家,在媒体公告不合格单位数1家。卫生监督员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反馈。

  (九)严格准入强化卫生行政审批管理。一是明晰许可事项,优化许可流程。在政务服务平台发布许可审批事项68项,当场办理、即时办结《护士执业注册》1047件、《医师执业注册》506件、《医疗广告审查》51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52件,办结率为100%。其他行政许可承诺件79件,均按时限完成。二是实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网上办理。共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62件,其中新备案45件,修订备案17件。

  (十)改革创新强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一是壮大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全州共设置城市建成区卫生监督协管站13个、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118个,聘用卫生监督协管员636人(其中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338人,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1450人),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县--村”三级信息报告体系。二是探索基层直属协管服务模式。针对依托乡镇卫生院设置协管站出现的工作效率低、巡查质量差、人员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河口县、屏边县撤销了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职责并入城市建成区协管站,增加聘用专职协管员,分片区负责相关协管巡查工作。金平县通过整合,将9个乡镇划分为3个片区,分别设置直属卫生监督协管站,聘用专职协管员,在此基础上由每个乡镇卫生院聘用2名兼职协管员,配合专职协管员开展巡查和信息上报等工作。通过改革,专职协管员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巡查质量、信息上报质量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三是改革协管文书制作。制定了各专业巡查记录和巡查建议规范用语,标注信息上报要点,方便协管员快速、规范制作文书,弥补了勾划式协管文书的弊病。四是信息上报与案件查处关联度显著提高。全州共上报信息2916条,通过核实689条,监督机构根据核查信息立案查处638条,占总处罚案件的63%。

  (十一)党建引领强化党支部建设。以“党建引领增活力、蓝盾先锋护健康 ”为目标,贯彻“执法为民、普法惠民”主线,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健全完善支部党建工作体系,高质量发展推动党支部作用发挥。州监督中心共召开支委会13次、支部大会11次、党小组会19次、党课5次、主题党日活动14次。组织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每个月组织收看红河州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3+X”重点学习内容,切实做到每周有学习、每月有活动、每季有研讨,确保全体党员始终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包括:办公室、稽查科、职业健康与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办公室)、医疗卫生监督科、公共卫生监督科、食品安全监督科、许可受理科等7个正科级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7,832,006.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32,006.0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85,131.32元,增长14.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85,131.32元,增长14.39%。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7,832,006.03元。其中:基本支出7,200,504.03元,占总支出的91.94%;项目支出631,502.00元,占总支出的8.06%。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38,552.65元,增长7.3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80,119.15元,增长17.65%;项目支出减少541,566.50元,下降46.17%。主要由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00,504.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26,625.03元,占基本支出的87.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3,879.00元,占基本支出的12.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1,50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及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17902.00,资本性支出136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艾滋病防治、计划生育、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等医疗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健康相关产品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两非”行为)、医疗废物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控感及消毒效果专项监督管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专项行动、学校卫生监督进校园活动等专项监督执法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32,006.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38,552.65元,增长7.38%,主要由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6,797.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28,411.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5,996,909.9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6,7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2,8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9%。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6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69.00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任务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2,8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9%。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9%。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无因公出国事宜,公务接待少,没有公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701.00元,下降48.49%。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01.00元,下降48.4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事宜,公务接待少,没有公车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双随机工作、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相关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3,879.00元,减少43,989.63元,下降4.79%,主要原因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资产总额3417032.97元,其中,流动资产57175.86元,固定资产2913259.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46597.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329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3957.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 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361007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批复表2023071903311060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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