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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756-606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州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州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州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州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三个工作法”,让“担当实干、争先跨越”成为红河文旅党员干部职工的鲜明特质,截至9月30日,局主要领导下基层50天,解决问题19个。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双考核”制度,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今年共为群众办实事133件。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每季度通报1次“红黑榜”,推动党建引领凝聚干事创业合力,其中,2022年制定的19项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紧抓实国家安全、保密、信访、平安建设等工作,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截至目前,全局共开展警示教育33场次,开展党纪党规学习10场次、典型示范教育7场次,开展家风教育活动8场次。

  2.丰富文化供给,推进艺术工作繁荣发展。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落实中央补助文化专项资金340万元完成40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增效工程。加快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各级文化馆公共文化云数字资源建设完成率达到80%以上。落实中央补助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177.08万元完成8个边境小康村文化建设项目。强化示范引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3个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案例和1个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案例入围省级评选名单,其中省级推荐参加国家级评选各1个。加强优秀群众文化创作,广场舞节目《马缨花》被省文旅厅推荐代表云南省唯一节目入围全国群众文化“群星奖”广场舞决赛,曲艺作品《幸福来得尼叽块》、书法作品《徐霞客滇游日记》等5个作品荣获云南省第五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并荣获优秀组织奖。组织开展惠民演出,全年预计完成演出725场。加强文艺创作,曲艺故事《一瓢水》、阿细大三弦弹唱《阔子款得阿哔哔》荣获第十届“云南文化精品工程奖”。在第二届云南原创舞蹈展演中舞蹈《火塘》荣获一等奖,舞蹈《撵雀》《回响》获二等奖,舞蹈《老树》获三等奖;建水彝族花灯小戏《初心密码》参加第九届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荣获综合类三等奖。以张桂梅为原型创作的音乐剧《绽放》在北京、昆明等地完成巡演,反响强烈。加快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制定印发《红河州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改革方案,着力打造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文艺院团。

  3.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文旅融合。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完成国家级传承人2021年度评估工作,3名传承人获2021年优秀传承人称号,建水紫陶烧制技艺省级非遗传承人向炳成被授予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州23个项目入选云南省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公示名单,4人入选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员名单;李怀秀等4人入选“中国非遗年度人物”候选人名单。红河非遗数字化展示平台正式上线。非遗宣传工作成效明显,组织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非遗购物节”、2022年“非遗过大年 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大美红河 掠影非遗”——2022红河非遗摄影大赛等活动,成功举办“喜迎二十大 传承哈尼古歌 赓续民族文化——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首届哈尼古歌传承传唱展演活动”,《哈尼铓鼓舞》《建水小调》参与了由中国广电总局国际合作司与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合作举办的“非遗纪录片展映周”活动,《红河非遗之旅》随身书出版发行。建水紫陶里入选“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名录”非遗旅游街区;“薪火传承——田波、田静紫陶艺术展”在北京荣宝斋美术馆开展。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起草完成《红河州州级及州级以下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立法(草案)》,争取到文物保护、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3045万元,碧色寨车站消防工程等文保项目加快实施,熊庆来故居等9处国保修缮竣工通过验收。完成第八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评审工作,16个项目通过评审。哈尼梯田文化博物馆陈列展览提升工作基本完成,个旧市、石屏县博物馆等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加快推进,西南联大蒙自分校纪念馆数字化建设完成验收。开展“四名一文一传”文物建筑专项整治、“文物火灾隐患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专项检查,确保文物安全。州博物馆策划的《奋斗百年路—红河州红色历史主题展》,入选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原创展览《云上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特展》,10月28日在河北省邯郸市博物馆正式展出,为观众和游客更多元地了解梯田文化、了解红河文化旅游拓展了视野。州博物馆1名讲解员荣获云南省“十佳讲解员”称号。石屏县博物馆被国家文物局表彰为先进集体。

  4.推动市场复苏,加快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编制印发《红河州“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科学积极落实文旅企业纾困政策,落实拨付新增精品酒店、旅游民宿等奖补资金820万元,为10家企业申报贴息资金177.18万元;暂退52家旅行社旅游质量保证金1069万元。进一步优化文旅行业营商环境,制定印发《红河州文化和旅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全州文化旅游领域社会信用和文旅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强化文旅市场主体活跃度,培育壮大文旅企业,全州净增规模(限额)以上涉旅企业54家、特色小微涉旅企业139家、新业态企业34家、等级旅游民宿2家。建立银企供需对接工作机制,为文旅企业提供金融对接平台,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加强项目策划包装和招商引资,收集整理5类60个招商项目,制作完成招商引资手册;全年共签约招商项目5类8个,签约资金共计28亿元,其中落地项目4个。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建水美爵酒店等5个高品质酒店、7个半山酒店,多依树半山酒店、云裳酒店建成运营。开展“红河州最美半山酒店”评选,屏边牧羊河山水度假酒店等10家酒店为“红河州最美半山酒店”。“一部手机游云南”红河版块、4A级以上景区智慧化建设持续推进,不断提升智慧旅游服务能力。预计全年全州共实施文化旅游项目190个,完成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160亿元。加强品牌创建,建水临安古城主题特色街区位列首批国家旅游休闲街区;元阳县新街镇列入云南省推荐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建议名单;以建水县、元阳县为串联的“云上梯田·品味乡愁”之旅被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共青团选为“稻花乡里说丰年”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南疆烽火红色旅游线路、云南中共地下党浴血奋战红色旅游线路入选云南省国家级红色旅游线路。党组织建立与革命斗争红色旅游线路、滇越铁路红色旅游线路、保卫边疆红色旅游线路入选云南省红色旅游线路精选。屏边滴水苗城、开远南洞—凤凰谷景区评为4A级旅游景区,全州4A级旅游景区达19个,数量居全省第一;新增建水县临安府署等6个3A级旅游景区。强化线上线下宣传营销,在昆明长水机场投放“云上梯田•梦想红河”“创意宣传长廊”广告;结合弥蒙高铁开通举办系列活动,不断提升“云上梯田•梦想红河”品牌影响。预计今年全州可实现接待国内外旅游者6300万人次左右,预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625亿元,分别预计增长21.72%、16.36%。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文旅行业疫情防控责任,全州无重大文旅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文化旅游执法,重点开展好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铁拳行动”等专项行动,对网吧、娱乐场所、演出市场检查及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扫黄打非”行动等,做好消防安全、扫黑除恶、反恐防邪、禁毒防艾、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等工作,市场经营秩序规范有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科(博物馆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科(宣传推广科)。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2.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州歌舞团);

  3.州博物馆;

  4.州图书馆;

  5.州文化馆(州艺术创作研究中心);

  6.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7.州文物管理所;

  8.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9.州文化和旅游教育中心;

  10.州旅游执法监察支队;

  11.州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3.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州歌舞团);

  4.州博物馆;

  5.州图书馆;

  6.州文化馆(州艺术创作研究中心);

  7.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8.州文物管理所;

  9.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10.州文化和旅游教育中心(未独立核算);

  11.州旅游执法监察支队(未独立核算);

  12.州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未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2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3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4人(离休0人,退休194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4,508,661.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550,674.64元,占总收入的98.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57,986.61元,占总收入的1.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1,656,822.88元,下降49.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2,989,838.69元,下降47.0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8,666,984.19元,下降90.05%。收入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州图书馆上年度收到红河书院建设项目专债资金1000万元,而本年无此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45,065,308.50元。其中:基本支出61,096,362.79元,占总支出的42.12%;项目支出83,968,945.71元,占总支出的57.8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4,040,156.55元,下降46.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534,607.45元,增长16.24%;项目支出减少132,574,764.00元,下降61.2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上年度支出2020年结转旅游革命8000万元(哈尼梯田运营主体)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096,362.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092,979.08元,占基本支出的93.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03,383.71元,占基本支出的6.55%。与上年对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968,945.7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9,948,063.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支出2020年结转旅游革命8000万元(哈尼梯田运营主体)经费支出。项目具体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商品和服务支出28,086,922.94元,其中:办公费444,162.55元,印刷费284,392.00元,咨询费52,000.00元,手续费1,586.11元,水费40,145.00元,电费249,593.97元,邮电费276,229.99元,物业管理费445,400.00元,差旅费918,517.48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13,407.00元,维修(护)费1,460,874.10元,租赁费280,936.00元,会议费23,261.32元,培训费282,529.00元,专用材料费270,688.80元,劳务费2,386,772.46元,委托业务费17,374,865.46元,工会经费30,000.00元,福利费3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754.76元,其他交通费用473,187.43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98,497.4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11,122.1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907.00元,其中:抚恤金192,907.00元,生活补助30,000.00元。资本性支出55,659,115.77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49,948,063.77元,办公设备购置863,498.57元,专用设备购置352,65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856,000.00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400,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238,903.43元。

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优化文化和旅游产业布局、提升产业能级,完善设施配套、扩大市场消费等,促进全州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450,674.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42%。与上年相比减少121,820,576.37元,下降56.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6,013,446.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4%。主要用于:2070101行政运行11,579,048.49元;2070104图书馆8,442,332.88;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13,072,837.66元;2070108文化活动30,000.00元;2070109群众文化5,614,314.97元;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517,315.20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1,940,290.38元;2070204文物保护5,414,889.31元;2070205博物馆7,082,321.29元;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20,096.26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26,414.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5,362.1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47,150.40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13,850.88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57,144.35元;2080801死亡抚恤192,907.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40,99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88,023.81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908,552.6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968,090.12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6,326.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2130599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5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89,820.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5,189,820.9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6,600.00元,支出决算为281,616.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13,40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0.27%;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5,893.8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5.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31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3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3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6,600.00元,支出决算为281,616.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13,4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47%;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5,893.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3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行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6,217.44元,增长19.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13,407.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1,286.56元,下降16.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903.00元,下降74.4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选派2人赴加拿大参加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阶段会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州歌舞团选派2人赴加拿大参加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阶段会议。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113,407.00元,主要用于国内段及国际段的食宿费等。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旅游和文化发展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0,689.92元,减少61,248.60元,下降3.34%,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保障日常办公和单位运转、产生办公资产等工作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275,596,897.31元,其中,流动资产8,790,364.56 元,固定资产(净值,下同)37,442,016.02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27,653,816.65 元,无形资产1,710,700.08 元,其他资产0.00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09,894.25 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11,325.23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14,705.0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19,9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59,021.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6,269.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02,75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09,541.4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4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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