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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618-48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和州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扛牢扛实保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一是压实粮食生产政治责任。完成下达底线指标580.8万亩的100.2%。二是持续推进稳粮增粮政策落实。及时足额下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8370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988万元。三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各项措施。1—9月共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5.79万亩(含22年结转面积20万亩),完成2019—2021年已建成155.05万亩万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实施粮油单产提升行动,蒙自市被列入部级玉米绿色高产高效暨单产提升行动整进制推进市,元阳列入省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暨单产提升行动示范县。四是不断挖掘粮食增长潜力。推进粮经协同发展,推广水稻旱作5.33万亩(完成种植任务5.19万亩的102.7%)、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98万亩(完成种植任务5.22万亩的114.6%),实施烟后粮经协同0.9万亩。五是抓实防灾减灾。及时足额下达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一批)420万元、储备救灾备荒种子3.7万公斤(其中2022年库存1.55万公斤),因地制宜落实抗旱减灾措施,确保夏粮颗粒归仓。

  2.加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一是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制定印发《红河州对系列三年行动开展常态化跟踪指导服务督查的工作方案》,定期调度解决痛点难点问题。二是加快市场主体倍增。全州已发展农业企业11984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3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443户。累计培育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20个、县级以上示范社256个。三是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2023年1—9月,完成任务数:新签约投资1至10亿项目10个;完成新签约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5个;完成新开工投资1亿元及以上重点项目12个;完成新纳规升限企业8户。四是加大品牌宣传推荐。组织83家农业经营主体参加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展会。蒙自市南疆水果产销专业合作社“蒙涯红”牌蒙自石榴荣获绿博会金奖。五是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元阳县爱春阿者科村、泸西县永宁乡永宁村,个旧市鸡街镇毕业红村等8个村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3.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一是推进绿色有机化发展。完成审核上年度符合奖补的绿色食品142个、有机农产品179个。新认证绿色有机产品168个。累计完成有效“三品一标”认证349家企业733个产品(其中有机产品166家企业207张证书361个产品,绿色食品154家330个产品,无公害农产品20家33个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9家9个产品)。二是集成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化学农药减量行动,全州实施“三新”技术配套示范2.8万亩,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939.95万亩,增施有机肥面积284.53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62.61万亩,发布病虫预报104期,实施绿色防控面积325万亩,统防统治面积320.5万亩。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累计检测农产品样品1319批次。建水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开远市申报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加紧建设石屏县“三个零”果蔬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4.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一是发展特色产业巩固经营性收入。全州预计出栏生猪353.51万头、肉牛26.9万头,分别同比增长3.5%、0.75%。花卉种植面积32.7万亩、鲜切花产量9亿枝,茶叶种植面积45.46万亩。二是抓好就业创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全州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6.06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29.4万人、县外省内农村劳动力专业就业29.31万人。三是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提升财产性收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落实指导县市高质量推进4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省级项目(项目资金2300万元)、89个中央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项目资金6230万元)。五是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拓宽增收渠道。目前,全州参与带动脱贫户的经营主体共计1728个,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人口已实现全覆盖。

  5.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统筹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一是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州完成改建农村卫生户厕40863座、自然村卫生公厕235座(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7.23%,105.38%)。二是加快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全州绿美乡镇、绿美乡村建设点位共计1193条,已完成绿化面积50.36万平方米,完成植树量58934株,完成投资19615.48万元。三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在蒙自市草坝镇富民村、弥勒市西三镇蚂蚁村、泸西县午街铺镇凤舞村、石屏县坝心镇4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持续推广运用清单制试点。

  6.积极稳妥深化农村改革。一是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全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113.1万亩,占农村土地承包面积的10.8%,调处办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643起、调处办结率86.1%。二是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完成清产核资单位13211个,共清理核实农村集体资产205.27亿,较上一轮(2021180.57亿增加24.7亿。其中经营性资产50.41亿,上一轮(2021增加4.2亿;做好成员身份核实,全州累计核减重复成员52533人。三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前三季度,全州共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宗数累计23560宗,累计审批宅基地18922宗,审批面积累计215.21万平方米,审批率80.31%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与行政审批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绿色食品科、乡村产业发展科、政策改革与社会事业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科教与环境资源科、市场信息与对外交流合作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

  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

  1.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2.红河州农垦局

  3.红河州农机安全监理所

  4.红河州农经站

  5.红河州植检植保站

  6.红河州经济作物推广站

  7.红河州渔业管理站

  8.红河州种子管理站

  9.红河州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

  10.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红河州分校

  11.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12.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13.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4.红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2.红河州农垦局

  3.红河州农机安全监理所

  4.红河州农经站

  5.红河州植检植保站

  6.红河州经济作物推广站

  7.红河州渔业管理站

  8.红河州种子管理站

  9.红河州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

  10.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红河州分校

  11.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12.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13.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4.红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

  纳入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5人。其中:行政编制8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7人),事业编制2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8人(离休0人,退休26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19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717.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24.31万元,占总收入的94.3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40.56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3.91%;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2.31万元,占总收入的1.7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24.77元,下降10.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25.68元,下降10.1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减少95.42元,下降21.89%;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66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安排的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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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67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7.39万元,占总支出的68.30%;项目支出2750.97万元,占总支出的31.7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68.63万元,下降10.0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67.92万元,下降7.32%;项目支出减少500.71万元,下降15.4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安排的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27.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96.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1.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50.9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我局项目资金主要为中央、省、州农业发展等项目资金,按照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及绩效目标开展“三农”工作。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农产品与农资检验检疫监测及市场监管、农产品信息及农情信息统计监测发布、农业生产救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高原特色农业展会及招商引资、畜牧业生产发展、家庭农场新型主体培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牧防疫体系建设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农产品品种选育改良实验示范、高素质农民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项目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24.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7%。与上年相比减少925.68万元,下降10.12%,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建设等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4.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及“三区”人才种养技术推广培训支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5.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职工死亡抚恤支出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7.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纳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34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及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农产品与农资检验检疫监测及市场监管、农产品信息及农情信息统计监测发布、农业生产救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高原特色农业展会及招商引资、畜牧业生产发展、家庭农场新型主体培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牧防疫体系建设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农产品品种选育改良实验示范、高素质农民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项目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5.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75万元,决算为5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24万元,决算为43.5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28%,完成年初预算的71.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52万元,决算为10.0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72%,完成年初预算的40.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75万元,支出决算为5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24万元,决算为4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52万元,决算为1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8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规定,大力压缩公务接待人数、批次及接待开支,强化对“三公经费”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管理,厉行节约,减少“三公”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增加0.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2万元,减少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8万元,增长44.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接待费方面:因2023年增加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公务接待费经费预算5万元,专班实际支出3.99万元,导致接待费增加;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因车辆老化,导致维修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植检植保、经济作物推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等方面。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到红河州开展高原特色农业调研等工作、各县市汇报农业生产等工作以及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招商引资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94万元,比上年减少7.88万元,下降3.23%,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力较大,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压缩公用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需开支的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三公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6001.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74.78万元,固定资产3927.4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08.06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91.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2.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6项,账面原值19.3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878.26平方米,账面原值1542.0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35.2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5.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9.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2.5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22.5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

  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农业支出科目

  (一)农业行政管理运行:反映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三)农业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四)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五)农业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六)农业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八)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6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4071509074646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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