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526-952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3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州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州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州本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4.负责州本级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6.承担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管理工作。
7.承担红河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关工作。
8.承担红河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9.指导县市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工作。
10.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强化担当、主动履职,聚焦中心、服务发展,扎实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完成全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及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的编制、发布工作。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抽查通报机制,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关联准确率、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发布率均达100%。建成个旧市政务服务中心、石屏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一批“六有”“五办”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线下服务基础进一步夯实。二是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采取常规日巡查、考勤周通报、办件月统计、考核季公布,评选“党员先锋岗”“文明示范窗口”,开展业务培训、反面案例警醒教育等强化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规范设置服务窗口,推行“行业专窗+主题综窗+无差别综窗”的模式,设置13个综合服务窗口,企业开办与注销、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水电气报装等实现“一窗式”综合受理,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坚持利企便民原则,着力实施政务效能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政务服务“集中办”“网上办”“即时办”“掌上办”“集成办”“异地办”“就近办”“自助办”“免证办”和“最多跑一次”,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满意度。2023年,全州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可办率99.79%,“最多跑一次”率99.87%,承诺时限平均压缩率78.52%,“即办件”率58.41%;办理“一件事一次办”84037件,“跨省通办”1272203件;14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自助办理。着力推动改革创新,开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优服务“五减一优”及“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换位体验两大专项行动,40家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已在窗口公示“五减一优”公开承诺,全州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换位体验活动792次,解决230个问题。围绕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等与企业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办事需求,推动93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证即办”,累计办理办件56万余件,为办事人减少成本380万余元。围绕有场所、有牌子、有事项、有人员、有办件、有制度“六有”标准,聚焦常驻办、就近办、联动办、集成办、上门办“五办”服务,在每个县市重点打造3个乡镇、6个便民服务中心(站)示范点。畅通投诉沟通渠道,通过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规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运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常态化设立网上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和营商环境建设满意度问卷调查专窗等,及时受理、交办、督办企业和群众反馈的诉求建议。2023年,“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总量166569个,接通率98.60%,满意率97.21%,质检合格率99.53%,按时办结率99.94%。全州通过云南省网上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受理举报投诉290件。全州政务服务好评率达99.99%。
2.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依法依规做好开发区赋权工作。按照“按需赋权、依法赋权、精准赋权”的原则,经报州政府批准,公布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委托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行使部分州级行政职权事项(第二批)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开发区和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合区)管委会行使部分州县级行政职权赋权事项目录(2023版)的通知》,依法依规赋予8个开发区、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合区)州级行政职权事项37项。二是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制发《红河州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成立州级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领导小组,指导各县市做好权责清单草拟、合法性审核、权责清单审定、赋权事项培训、权责清单公布、赋权事项移交等工作,全州共13县(市)138个乡镇(街道)涉及法定职权事项86项已全部纳入清单,指导目录内乡镇(街道)平均承接赋权事项86项,按时完成了全州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三是全面贯彻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印发《红河州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梳理权责清单的通知》,组织40家州级部门、指导13县市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新一版州级部门权责清单经州政府办合法性审核后报州委州政府批准同意,通过云南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布。
3.纵深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
一是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严格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要求,持续开展“应进必进”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平台之外无交易”的落实。全面推进全流程电子化,2023年,全州开展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1653个;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项目897个;开展网上不见面开标项目1239个,全州进场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率、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开标率、远程异地评标率均实现100%。推进远程异地评标“三随机”,全年全州开展“三随机”项目670个。常态化开展跨州市远程异地评标,2023年,全州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交易884个,跨州市远程469个,跨州市远程异地评标率达42.68%。二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场地标准化。制定《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工作方案》,州县一体合力推进场地标准化建设,已完成建设和改造14个交易中心,建成工位制评标工位100个。州级被列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试点,绿春、个旧被列为全省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试点。
4.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一是完成招投标领域隐性壁垒等问题的质询整改。二是开展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印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协同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等行政监督部门,对2022年全年在红河州内开展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以发布项目中标(成交)公示为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进一步清除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是加强交易监管。组织修订《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州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18家增加至22家,推动交易工作协同监管。建立完善网格化监督体系,督促监督人员办理CA数字证书且开通监管权限,并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监管。严格落实场内巡检制度,常态化开展网上巡检12次,实地深入到13县市巡检4次,对发现的场内秩序不规范等问题全州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严格落实《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及时受理、转办、交办、督办企业和群众反映诉求,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2023年公共资源交易质疑、投诉已全部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完毕。
5.投资项目审批服务
一是常态化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一网集中”办理。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常态化推进非涉密投资项目“一窗申报、一窗取件”和“一项、一码、一表”运行模式。2023年,全州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赋码项目5934个,审批类1695个,核准类31个,备案类4208个,共受理办结事项7380件。二是全面推行投资审批中介服务网上选取。从严把公告审核发布、报名核验、规范选取、强化跟踪问效四方面加强组织选取程序把控,全面加强中介超市运行管理,投资审批中介服务网上“一库选取”稳中有进。2023年,全州通过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累计发布采购项目公告640个,履约结束项目501个,项目总成交额741.85万元,节约资金139.63万元,资金综合节约率达15.74%,按时履约率83.40%,综合提速率9.67%。三是扎实推进投资项目免费帮办代办。建立健全帮办代办工作机制、流程图、委托书、申请表单等,采取县市、部门、中心协调联动方式,为红河州范围内的各类投资项目业主提供免费帮办代办服务,2023年,全州共开展投资项目帮办代办服务83件。
6.政府采购和出让
一是实施“两禁止两取消一推行”。全面实施“两禁止”即禁止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和禁止设置投标报名,全年为9551家次投标人节约招标文件费等投标成本1910万元;积极落实“两取消”即取消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设置和收取、取消州级国有产权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按照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计算,全年为383家投标企业释放资金达1157.08万元;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全年为全州8348家投标企业使用投标保函释放资金7.4亿元。严格执行省级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要求,自2023年5月实施至12月,全州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8.29亿元,减免比例均超过50% 。及时清退各类投标保证金,定期开展应退未退沉淀保证金清理工作,各类交易保证金收退运行良好。二是不断提高采购效率。积极推进“政采云”电子卖场运行管理,推进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等多项功能运用。加强供应商常态化入围把关。加强上架商品管理,2023年,全州共入围供应商2358家,全州完成交易14328项,全州开展在线询价项目59个,反向竞价项目4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府自身建设科、政务服务科、监督管理科和政策法规科。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红河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3.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红河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4.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附件11)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10.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9.81万元,占总收入的99.9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万元,占总收入的0.1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0.23万元,下降20.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0.03万元,下降20.4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0.20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压减经费收回指标;二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全年收入决算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1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3.02万元,占总支出的88.39%;项目支出117.33万元,占总支出的11.6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2.30万元,下降20.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09万元,增长1.84%;项目支出减少278.39万元,下降70.3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入、正常晋升和岗位变动,人员经费,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年末财政压减经费收回指标;三是其他资金支出减少;全年决算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3.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0.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3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及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改造支出17.12万元、红河州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运行维护及提升改造支出28.16万元、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支出5.96万元、政务服务网络经费31.89万元、红河政务服务楼维护管理经费15.45万元、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经费5.2万元、非税收入成本补偿经费3万元、返还投标保证金经费10万元、云岭大讲坛·红河讲坛经费(上年结转结余)0.49万元、税局返还个税手续经费(上年结转结余)0.06万元。具体项目用于政府采购专家评审、政务服务平台运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政务服务网络保障、政务服务大楼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开展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减少260.03万元,下降20.48%,主要原因年末财政压减经费收回指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3.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84.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3万元、资本性支出37.4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9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4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5.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9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63.6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清退项目投标保证金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17万元,决算为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2万元,决算为3.3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05%,完成年初预算的4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9万元,决算为1.2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95%,完成年初预算的20.0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17万元,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2万元,决算为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9万元,决算为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严控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压减了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62万元,增长15.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10万元,增长3.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2万元,增长68.4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大兴调查研究,到各县市和乡镇开展调查研究使用公务用车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各县市来汇报工作接待人次增加,接待其他地州来考察交流学习,全年公务接待人次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专项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县市来汇报工作,其他地州来考察交流学习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成本82.68万元,比上年减少7.68万元,下降8.50%,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相关要求,日常办公费用开支和办公设备购置减少,机关运行成本较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展板制作费等其他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422.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9.70万元,固定资产123.3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3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1.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300平方米,账面原值不清,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2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2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附表14、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是指我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包括我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我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三公”经费:是指我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我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购置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