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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437-836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全州范围内的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经营单位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管,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和文化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监督指导县市文化市场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组织全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培训与考核等六项工作职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党建促队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执法支队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州委政府的各项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红心向党文旅同行·平安文化同心同力”党建品牌创建等活动,一年来共开展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20次、党员大会10次、支委会15次、主题党日 20次,上党课7次,党员干部参加年度培训班4人次。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模范机关、“书香支部”创建工作、“四双工作”及党员干部职工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支队党支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一年来,派驻干部职工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1人,派驻基层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队员1人;开展“四双”志愿者服务活动3次,深入基层宣传政策、法律,为群众办实事10件;稳步推进全州卡拉OK音乐版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2次,参与调解纠纷12起,为规范我州版权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执法支队未发生党员干部和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文化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责任。围绕党委政府和文旅行政部门推动红河文旅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目标,认真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各项工作责任,加强市场监管巡查,持续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平安建设、消防安全、疫情防控、“扫黄打非”、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禁毒防艾、反恐、“双随机、一公开”、打击养老诈骗、政务服务等工作。一年来,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30021人次,检查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8940户次,受理举报投诉21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8起,罚款28.94万元。深入全州各县市开展文旅市场专项整治及检查督导工作12次,组织各县市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14次,监督指导各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7起。

  3.组织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实施“扫黄打非”“清源、净网、护苗、秋风、固边”五大专项行动,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行动、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整治行动、出版物经营企业和印刷复制企业定期检查、教材教辅专项检查,互联网低俗色情信息检查等,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非法少儿有害出版物及有害信息,打击假媒体假记者和教材教辅、报刊侵权盗版行为。一年来,全州共出动文化执法人员8460余人次,检查各类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及印刷复制企业等场所3450余家次,查缴并组织销毁盗版和政治反动、宣扬封建迷信、黄色淫秽等非法出版物860余盘(册);查缴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小天锅” 160口,地面卫星接收器70个,电视棒45个。

  4.组织开展旅游市场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摸底调查,开展旅行社信息甄别,强化旅行社、导游人员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聚焦“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消费、甩团等问题,不断强化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做到“无甩团、无强迫购物、无负面舆情”目标,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同时,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及时有效做好舆论引导,牢固树立红河旅游正面良好形象。一年来,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2890人次,检查旅游经营单位1580户次,检查旅游车辆287辆,受理旅游举报投诉148件,办理旅游行政处罚案件14起,罚款5.8万元,协调解决旅游纠纷148起。

  5.开展文化市场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公开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开展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依法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一年以来,全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共出动“双随机”抽查人员5196人次,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32次,抽查经营主体2466户次,行政处罚13户。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文化市场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了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6.文化综合执法“三化”建设有序推进。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专业化、执法业务规范化和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一是坚持开展 “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不断得到提高。二是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积极开展与山东省青岛市的文化执法交流协作,联合开展执法业务培训、联合执法检查,互相交流文化旅游执法案例,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做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的推广使用,完善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网上审批、网上办案、执法资源数据共享。

  7.文化市场举报受理查处机制运行良好。为确保文化市场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受理、查处、反馈,提高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及时受理。24小时专人接听12318和12345转来的举报电话,及时将举报内容汇报支队长,由支队长安排涉及县市的执法大队对辖区进行核查。举报受理中心做到信息记录准确、内容传递及时,为快速执法赢得宝贵时间;二是快速查处。州执法支队要求各县市执法大队长及执法人员保证每天24小时开机,随时待命,做到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接到举报,第一时间出队执法,保证了全天候、全方位对辖区文化市场的监管。三是加强督办。跟踪督察办理案件,保证案件有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附件11)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215.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29万元,占总收入的96.2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1万元,占总收入的3.7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07万元,下降6.54%。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出,因此财政拨付的办公经费减少,增加的其他收入是青岛对口交流帮扶资金。其中:财政拨款减少23.07万元,下降10.0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8.01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出,因此财政拨付的办公经费减少,增加的其他收入是青岛对口交流帮扶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21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29万元,占总支出的96.56%;项目支出7.38万元,占总支出的3.4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69万元,下降6.81%。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出,因此财政拨付的办公经费减少,相对应的支出也就减少了。另今年的项目是青岛对口交流帮扶资金,不是中央公共文化补助资金,因此项目支出也相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58万元,下降4.42%;项目支出减少6.11万元,下降45.2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出,因此财政拨付的办公经费减少,相对应的支出也就减少了。另今年的项目是青岛对口交流帮扶资金,不是中央公共文化补助资金,因此项目支出也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7.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2.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该资金为青岛对口交流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我支队文化执法能力提升建设,有关办公费用,以及到全州各县市开展执法办案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6%。与上年相比减少23.07万元,下降10.02%,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出,因此财政拨付的办公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5%。主要用于工资支出及办公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8万元,决算为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8万元,决算为0.3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8万元,决算为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5.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部门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前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8万元,比上年减少2.32万元,下降8.4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因此财政拨付的办公经费减少,相对应的支出也就减少了。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保障,如办公费、差旅费、电费、水费、物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资产总额12.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91万元,固定资产11.6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6万元,流动资产增加0.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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