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510-233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歌舞团创建于一九五一年,是一个由哈尼、彝、苗、蒙古、傣、回、白、拉祜、汉等各民族演员组成的,拥有办公室、舞蹈队、歌队、乐队、舞美队、创作室、辅教室等部门的综合性艺术团体。60多年来,我团立足本土,坚持走发展民族文化的道路,坚持创作演出优秀民族歌舞剧目,为边疆各族人民服务, 是一个有艺术造诣的、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2012年全国院团改革,我团经中共红河州委同意并批复(红复〔2012〕14号)现已划转为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我团的主要职能是:创作演出优秀民族歌舞剧目,为观众服务;承担舞台艺术作品创作、传统艺术整理加工与保护、艺术普及推广及表演人才培养,并承担国内、国际交流性演出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州文化和旅游局的安排部署下,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紧紧围绕艺术创作、人才培养、演出推广、院团改革、产业发展等中心环节,积极履行院团职能,持续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1。夯实思想基础,严要求推动党建发展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打造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文艺队伍。一是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按照党中央及省委、州委部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组织全团干部职工利用“三会一课”、团支部会议等形式,系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将理论学习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营造浓厚党建氛围。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审计及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督查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支部书记严格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坚持每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组织全团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事迹,积极配合社区做好蒙自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相关工作。持续加强我团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抖音号、宣传栏等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2023年未发生因错误报道或不当宣传引发炒作的情况。四是坚持党建带团建,着力打造“红河轻骑·艺心向党”党建品牌。制定《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红河轻骑·艺心向党”党建品牌创建方案》,通过开展争做“实干敬业型先锋模范”鼓励党员在业务技术、工作效能、改革创新、实干敬业等方面成为我团发展和争创实干型党组织的重要推力,切实发挥党支部在服务中心工作、推进文艺院团改革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2023年初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荣获2021—2022年度红河州“青年文明号”称号;6月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党支部被列入“云南省基层党组织示范培育点”。五是开展“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作风建设年”系列活动。制定《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实施督查落实,下大力解决我团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我团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为塑造“政治强、业务精、勇担当、作风硬”的“红河轻骑”形象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2.发挥阵地作用,高效率完成演出任务
(1)积极参与文艺演出,展示红河文化魅力
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聚焦本土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创新与弘扬,立足自身业务专长积极完成各项演出任务。本年度,我团高效完成了:2023年中越跨国春节联欢晚会暨边民大联欢活动、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一行民族民间歌舞接待演出、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闭幕式文体表演、2023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第10个中国文艺志愿者服务日活动、首届北京中华民族文化周、哈尼梯田申遗成功十周年宣介活动、红河舰官兵走访慰问演出、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 云南元阳稻花鱼丰收节”活动、2023年“花好月圆”中秋文化交流活动走进缅甸、云南省边境幸福村体育嘉年华开幕式、2023年第四届中国红河—越南老街“两国一赛道”国际自行车赛文艺晚会等230余场演出任务,再次向全国乃至世界展示了红河州独特的艺术魅力,红河文化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2)持续举办惠民演出,用民族文化反哺人民
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分批组织演职人员组建演出队伍,携云南艺术基金2022年度小型舞台剧(节)目和创作作品资助项目——群舞《回响》、新创法治歌曲《方圆》、廉洁文化歌曲《心有芝兰》等精彩节目,前往红河、开远、河口、绿春等地乡镇部队,超额完成原计划80场的演出任务。通过深入部队、深入村寨、深入社区、深入学校等,把种类丰富、带有浓厚民族风情的精彩节目送到群众身边,打通了文化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将文化乐民、文化为民、文化惠民、文化育民落到实处。
(3)踊跃参加文艺赛事,凝聚青春蓬勃力量
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坚持在实践中锻炼人才,在赛事中提升业务水平。2023年6月,经云南艺术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数位舞蹈专家严格评审,我团群舞《回响》喜获云南省艺术基金2022年度资助项目立项,入选“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专项。7月我团原创哈尼族舞蹈《火塘》经数次打磨修改提升,作为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选送的4件作品之一参加了第十四届全国舞蹈展演并荣获“优秀节目奖”。10月,我团原创舞蹈《撵雀》《回响》参加第十七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火塘》入围第十四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终评,并于10月28日以充满地域性和时代性的崭新姿态亮相“荷花奖”的舞台,最终以94.84分在四十五部入围终评作品中位列第十八名,此次“破圈”是六年来我团原创节目再次扣响中国舞蹈艺术最高殿堂大门,再次用文艺方式向全国生动解读红河文化魅力所在。
(4)聚焦主责主业,高标准主推艺术创作
创新普法方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和宣传阐释,完成了法制节目《与法同行》《方圆》的创作,通过文艺手段为法制宣传注入新活力。完成廉洁文化作品《心有芝兰》的创作,强化我团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氛围,通过艺术形式弘扬新风正气。创作完成音诗画《因人民而歌 为人民而歌》参加州直机关“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比赛。完成原创歌曲《红河春早》的创作和歌曲《红河味道》的编创,通过描画红河大地初春生机勃勃的图景,展现美丽乡村田园风光,抒发人民对生活的深挚热爱和对美好未来的不懈追求。完成文旅歌曲《花开》《你的远方》的MV拍摄。新创器乐节目《影》,通过三弦、二胡、笛子、巴乌等乐器融合演奏,在弹拨乐器与丝竹管乐激昂的交织声中,传递出哈尼山寨节日里的热闹气氛,表达出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音乐剧《阿者科的春天》的创作工作已陆续开启。
3.探索全新路径,快步伐推进“深改”工作
(1)成立红河州舞台艺术专家委员会
聘请省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作为红河州舞台艺术专家委员会成员,制定委员会章程。于3月25日举行了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创作研讨会,与会专家热烈讨论,针对红河州舞台艺术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参谋指导作用,为《红河州2023~2025舞台艺术创作计划》打好基础。
(2)复排复演原创舞剧《诺玛阿美》
为弘扬哈尼族本土文化,推动边疆少数民族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及时捕捉市场化探索反馈。2023年3月,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组织原创舞剧《诺玛阿美》复排工作,有效整合诺玛阿美演出公司的商业化属性和红河大剧院的剧场资源,经过演职人员数十个日夜的辛苦排演,于4月25日、26日在红河大剧院进行了首轮售票演出,现场客座率达90%以上,掌声如潮。此次探索,是我团在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之路上走出的特点鲜明的一步,唤醒了红河人民文化消费意识,激活了红河演艺市场,进一步助推了文旅融合。
(3)探索央地合作新路径
与国家级、省级院团以剧目合作、演出合作等方式提升团队创排演水平,交流互鉴。2022年7月至2023年9月,我团择优选派11名演员参与大型原创音乐剧《绽放》的创排和全国巡演工作;2023年初,选派4名舞蹈演员参加由云南杨丽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等联合出品的舞剧《孔雀》,并在北京、辽阳、哈尔滨等地的巡演。央地合作新路径使参演演员们得以开阔视野、累积经验,更好地诠释角色;让作品的创作生产既借力中央一流创演团队又充分发挥地方文化资源优势,既创演了优秀剧目又通过剧目演出的具体方式培养地方院团人才。
4.丰富培养模式,大力度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用好用活优秀拔尖人才、紧缺人才引进政策,采用“一人一策”考核调动方式选调急需的优秀创作人才2人。二是适当放宽艺术专业紧缺人才学历要求,侧重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录用,以免笔试只面试方式完成了23年度舞蹈、声乐专业人才的校园招聘工作,招录1名声乐演员、5名舞蹈演员。三是建立“能上能下”的岗位聘用动态管理制度,解决一岗定终生的问题,把人才用在最合适的岗位,发挥最大效用。对不再适应舞台表演的人员建立转岗分流机制,从事公共文化服务、编(指)导、艺术普及培训等工作。四是积极探索校地合作培养模式,选送2名优秀声乐演员到专业院校培训提升,推动院团与院校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5.盘活演艺资源,高站位推动产业发展
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按照《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方案》“一团一策一剧场”的要求,接管、使用红河州诺玛阿美文艺演出有限公司、红河大剧院,有效整合歌舞团和剧场资源,畅通艺术创作生产到剧院演出平台通道,打通演出上下游关节,坚持公益性与商业性并重、国际化与本土化并行。与云南保利剧院合作,以项目方式,从剧目引进、营销推广、经营管理、服务技能、安全保障等开展全面交流培训,引进世界民谣和经典影视作品视听音乐会《爱乐之城》《天空之城》《侠骨柔情 一生所爱》、新型语言类表演项目“脱口秀”等演出活动。自中秋国庆开始,红河大剧院常态化举办《云上红河·花腰恋歌》文旅融合驻场演出活动,向外地游客生动展示了红河州哈尼族、彝族同胞们传承千年的原生态民族民间音乐舞蹈文化,提高了旅游目的地吸引力;每场演出观众人数约200人,上座率达70%,进一步培育了红河文化市场,助推文旅融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3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办公室、创作室、辅教室、歌队、乐队、舞队、舞美队。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6人(离休0人,退休5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3年度收入合计2290.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3.88万元,占总收入的93.5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6.73万元,占总收入的6.4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6.55万元,增长26.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1.82万元,增长18.3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44.72万元,增长7200.00%。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的原因:本年本单位增加10人,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84.08万元,增长10.77%;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47.74万元,增长143.93%;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144.72万元,增长7200.00%,为省文旅厅拨付我团的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3年度支出合计215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3.49万元,占总支出的88.05%;项目支出256.89万元,占总支出的11.9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0.45万元,增长18.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4.08万元,增长10.77%;项目支出增加146.37万元,增长132.4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支出合计与上年对比增加的原因:本年本单位增加10人,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84.08万元,增长10.77%;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46.37万元,增长132.4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3.4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87.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0%。人均基本支出为:16.6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6.89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46.36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开展的专项业务较上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项目名称:红河大剧院安全维修管护经费;支出数:68.6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保障红河大剧院安全运转。
2.项目名称:舞美设备购置经费;支出数:14.16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按要求采购舞美设备,保障演出工作正常进行。
3.项目名称:群舞《回响》2023年云南省艺术基金专项项目经费;支出数:4.85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完成舞蹈提升修改。
4.项目名称:下乡惠民演出经费;支出数:49.97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演出任务。
5.项目名称:参加各类艺术赛事项目经费;支出数:13.87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比赛任务。
6.项目名称:基本创作经费;支出数:2.8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小节目创编。
7.项目名称:红河大剧院建筑修缮补助经费;支出数:3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红河大剧院房屋漏雨修缮。
8.项目名称:cop15第二阶段会议边会活动经费;支出数:6.36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演出任务。
9.项目名称:哈尼梯田申遗成功十周年系列活动文艺演出经费;支出数:23.88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演出任务。
10.项目名称:丧葬抚恤费专项资金;支出数:11.7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已对家属进行慰问和发放补助。
11.项目名称:云南省作品创作扶持经费;支出数:6.5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作品创作。
12.项目名称:(上年结转)下乡演出经费;支出数24.06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演出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3.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0%。与上年相比增加331.82万元,增长18.31%,具体原因分析:本年本单位增加10人,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84.08万元,增长10.7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7.53万元,较上年增加166.42万元,增长10.27%;商品和服务支出104.65万元,较上年增加18.18万元,增长26.55%;资本性支出1.3万元,较上年减少0.53万元,增长-28.96%。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47.74万元,增长143.93%。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9万元,较上年增加0.18万元,增长1.55%;商品和服务支出206.47万元,较上年增加125.43万元,增长154.78%;资本性支出32.13万元,增较上年增加22.13万元,增长221.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1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保障云南省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具体为:1、2070106艺术表演场所支出14.16万元,为项目支出;2、2070107项艺术表演团体支出157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39万元,项目支出207.06万元;3、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3.88万元,为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2.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6.22万元,死亡抚恤:11.8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3.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18.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2.3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4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5.5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22%,完成年初预算的185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万元,决算为2.9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78%,完成年初预算的45.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万元,决算为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我单位选派2人赴加拿大参加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阶段会议,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5.55万元。除因公出国(境)支出外,其他“三公”经费较上年均有所减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开展工作,减少“三公”经费的费用开支。本年“三公”经费的支出除因公出国(境)支出外,其他均未突破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93万元,下降41.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79万元,下降51.06%;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2.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我单位选派2人赴加拿大参加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阶段会议,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5.55万元。除因公出国(境)支出外,其他“三公”经费较上年均有所减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开展工作,减少“三公”经费的费用开支。本年“三公”经费的支出除因公出国(境)支出外,其他均未突破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赴加拿大参加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阶段会议。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5.55万元,主要用于国内段及国际段的食宿费等。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资产总额2284.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7.45万元,固定资产1972.7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4.0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39.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5.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 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