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344-289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7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市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本州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县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州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异龙湖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指导本地区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和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州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本州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等环境信息;组织开展全州县市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全州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计划。
11、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提出督察问责建议,并督促指导整改落实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实施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参与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6、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州生态安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奋力攻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坚持综合防治,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二是致力水质目标,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三是把握稳定基调,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四是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一是严密防范环境风险。二是有效化解信访问题。2023年共受理生态环境举报投诉330件,解决问题350余个,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三是聚焦环保督察检查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市整改任务共16项,目前已完成整改8项;2019年省级“回头看”反馈问题涉及我市整改任务3项,已全部整改完成;2022年红河绿剑专项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涉及我市整改问题213个,已完成问题整改211个,整改完成率为99%。四是从严查处违法行为。2023年共计出动399余人次,对辖区内企业现场监察197次,其中日常巡查55次、夜查11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7件;对5家医疗机构开展射线装置检查;完成82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服务大局,积极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一是从严把好源头关。二是从实做好环评审批服务,2023年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46个。三是从优细化生态环境宣教。四是从深统筹生态文明建设。
强化队伍,固本强基抓实党建工作。一是抓实党建引领。二是规范意识形态。年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三是深化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聚集作风效能,扎稳干部纪律“紧箍咒”。
取得的成效
空气质量指标:2023年1-12月,有效监测天数355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的范围为24~117,优良天数353天,其中优195天,良158天,轻度污染天数2天,优良率99.4%。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的天数144天(占比40.6%),首要污染物为PM10的天数16天(占比4.5%)。
水环境质量指标:2023年1-12月,弥勒市纳入国家、省考核水质监测断面共4个,国控断面江边桥水质为Ⅱ类(同比变化达标变好),国控断面锁龙桥水质为Ⅲ类(同比变化稳定达标),省控断面太平水库水质为Ⅲ类(同比变化稳定达标),省控断面扯龙桥水质为V类(同比变化下降)。弥勒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洗洒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达标率为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1.弥勒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弥勒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政府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00.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0.62万元,占总收入的86.2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0.00万元,占总收入的13.7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3.43万元,增长18.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44万元,增长3.5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长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99.99万元,增长998.9%。主要原因是:1、根据红人社专调【2023】56号文件,本年度我局新调入1名事业人员,预算数增加;2、社保基数调整,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6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04万元,占总支出的75.71%;项目支出185.47万元,占总支出的24.2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6.32万元,增长12.7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16万元,增长9.09%;项目支出增加38.16万元,增长25.9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根据相关文件,本年度我局新调入1名事业人员,预算数增加;2、社保基数调整,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8.04万元,人均19.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0.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4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重点项目环评经费4.96万元,用于支付弥勒市2023年审批项目专家评审费;2、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及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工作经费10.80万元,主要用于监察执法部门办公费、差旅费、平台车辆租用费等费用;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工作经费19.39万元,用于办公区域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设施维修维护费、聘用人员工资、安保费等费用;4、2022年第三批执罚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10.1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用、聘用人员工资等费用;5、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经费25.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办公设施维修维护费、聘用人员工资等费用;6、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经费13.99万元,主要用于监测仪器设备检定、检修、药品购置等;7、2023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8.20万元主要用于甸溪河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8、农村生活污水庭院式资源化利用治理示范项目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在弥勒市小石城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庭院式资源化利用治理示范项目。9、弥勒市城市空气质量改善项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弥勒城区洒水抑尘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10、弥勒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经费42.8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生态文明创建规划编制及开展相关工作产生的平台租车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5%。与上年相比增加23.44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1、根据文件,本年度我局新调入1名事业人员,预算数增加;2、社保基数调整,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7%。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4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0%。主要用于各环保项目支出、局机关及监测监察运转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9万元,决算为1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5万元,决算为13.3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4万元,决算为2.5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98%,完成年初预算的71.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9万元,支出决算为1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5万元,决算为1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4万元,决算为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成本,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年末财政无资金,部分公务接待费提交后无资金报账,年末资金被财政收回。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03万元,下降54.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2.90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20万元,增长45.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4万元,下降11.8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的原因为2022年购置一辆特种技术用车,而2023年末购置;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的析因为增加一辆特种技术用车,财政核拨车辆运维费相应增加;3、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一是厉行节约成本,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年末财政无资金,部分公务接待费提交后无资金报账,年末资金被财政收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环境监察、环境监测、项目管理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接待人次260人。主要用于上级环保部门到我市开展环境监察、进行各项环保专项检查工作,产生的35批次、260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79万元,比上年增加6.41万元,增长15.49%,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新增1名事业人员,机关运行费用相应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三公经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资产总额455.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59万元,固定资产317.2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7.9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预算单位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统一填报,表13-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需要在此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