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mzwhgzt/2025-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歌舞团创建于1951年,是一个由哈尼、彝、苗、蒙古、傣、回、白、拉祜、汉等各民族演员组成的,拥有办公室、舞蹈队、歌队、乐队、舞美队、创作室、辅教室等部门的综合性艺术团体。六十多年来,我团立足本土,坚持走发展民族文化的道路,坚持创作演出优秀民族歌舞剧目,为边疆各族人民服务,是一个有艺术造诣的、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2012年全国院团改革,我团经中共红河州委同意并批复(红复[2012]14号)现已划转为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我团的主要职能是:创作演出优秀民族歌舞剧目,为观众服务;承担舞台艺术作品创作、传统艺术整理加工与保护、艺术普及推广及表演人才培养,并承担国内、国际交流性演出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4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创作室、辅教室、歌队、乐队、舞队、舞美队。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5人(离休0人,退休55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州委、州政府关于文化强州建设的工作任务,牢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注重真情实感、彰显时代风貌,不断讲好红河故事;以演出为中心环节,以精品剧目创排促人才队伍培养,进一步打响“红河文艺轻骑兵”文化品牌,整体工作稳步推进。
一、夯实党建固本培元之石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丰富学习形式,强化警示教育,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7次,25名党员进行学习交流发言,开展《条例》知识竞赛2次,党支部书记上专题党课1次,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2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开展知识竞赛、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为我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并于9月,举办“颂歌山河 礼赞中国”献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华诞文艺演出暨2024年第三季度“红心向党·文旅同行”党组织轮值活动。文艺演出中,全团职工积极参与,将红色歌曲、民族歌舞、诗朗诵、器乐演奏等节目精彩呈现,是把爱国奋斗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的一次重要实践。
二、厚植文艺精品创作之基
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在作品创作过程中始终注重继承和丰富传统文化精神内涵,着力构建与时代相称的美学品格,以新的文化理念和艺术形式,阐释舞台艺术对当代社会热点的关注和思考。
(一)创排原创音乐剧《云上》
为使阿者科计划的生动实践案例得到艺术升华和广泛传播,州歌舞团积极组织开展原创音乐剧《云上》的创排工作,特邀云南省著名编剧杨跃红、导演李鹏等组成主创班底,于2023年9月—2024年6月先后多次深入世界文化遗产地哈尼梯田核心区阿者科村,通过走访村民、连线发起者保继刚教授、对话历任村领导等方式采风。经主创团队的多轮研讨磋商,于2024年4月形成了剧本初稿,并前后两次召开剧本研讨会。目前,该剧已申报2024年度国家和云南省艺术基金,力争通过舞台艺术的表达形式,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
(二)加快推进小节目创作
一是特邀原海军政治部歌舞团编导李明老师莅临我团,为备战云南省第十五届青年演员比赛和第三届云南舞蹈原创作品展演活动的作品进行指导,重点围绕节目排演及演员的专业技能提升展开训练。二是持续深化文艺精品创作,针对本年度新创作品《铜铃声声》《哭嫁》《幸福声响》等加工打磨,精雕细琢,加强文艺精品储备。三是完成了新创廉洁文化作品《好山好水有清风》的创作和录制,接下来将和廉洁文化作品《心有芝兰》、法治文化作品《方圆》《文艺普法大家唱》一道在剩余的惠民演出中加强推广传播,将廉洁文化倡议、普法推广以文艺形式送往红河村村寨寨。
三、聚合人才队伍蓬勃之力
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始终把文艺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将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关键,通过挖掘本土文艺人才、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完善扶持机制等手段促进文艺人才加快成长、人才队伍快速扩大,努力将文艺队伍打造为先进文化的践行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
(一)坚持每年考核促提升
坚持通过年终考核集中检验演职人员业务水平,以推进文艺人才队伍专业化发展为目标,给演职人员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学习,提水平、展风采的平台,在考核中助发展,在锻炼中求提高。今年业务考核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吸引了众多市民和音乐舞蹈爱好者前来观摩交流,为创排演更多优秀作品打下坚实的基础,汇聚人才力量。
(二)尝试定向培养储备人才
根据团内舞蹈演员年龄层次及发展现状,制定了《州歌舞团舞蹈表演人才定向培养及分流转岗机制工作方案》(送审稿),探索尝试定向培养舞蹈演员新模式,通过选拔本地生源送往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制定课程开展为期五年的定向培训,储备了解本土艺术文化、与舞台需求高度吻合的舞蹈艺术人才,着力解决当前院团剧目排演缺人、演员服务舞台艺术生命周期短、院校课目与用人需求契合度低等问题,为红河州文艺发展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三)踊跃参加文艺赛事,凝聚青春蓬勃力量
一直以来,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积极创作文艺精品,鼓励演员参加各类文艺赛事,为艺术人才成长提供广阔舞台。我团有6名演员进入第十五届云南省青年演员比赛中决赛,经过激烈角逐,最终荣获舞蹈类一等奖1名,音乐类三等奖1名。在云南省总工会主办的“中国梦·劳动美——强国复兴有我”云南省职工独唱、独舞、独奏比赛中,我团3名职工取得佳绩,荣获独舞二等奖1名,独奏三等奖1名,独唱三等奖1名。10月举办的第三届云南舞蹈原创作品展演活动中,我团经典原创舞蹈《千年紫陶》荣获二等奖。第四届中南15省(自治区、直辖市)“十佳青年领军舞者”展演活动中,演员王露锦、杨家祥在众多优秀舞者中脱颖而出,作品《洞天》《最后的演讲》分别获得编导银奖和编导铜奖的荣誉。
四、履行文化惠民服务之责
积极参与文化惠民活动,将主流声音传递至基层文化阵地,不断积攒和释放人民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正能量,充分展现新时代文化惠民工程对群众坚定团结奋斗创百年伟业的信心和决心的积极作用。
(一)扎实开展文艺志愿服务
在红河州文联和州文化和旅游局的安排部署下,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先后组织演职人员形成文艺志愿者服务队赴开远市解化厂,元阳县南沙镇那里村、乌龙村,河口县等地开展“文艺进万家 健康你我他”新时代文明实践文艺志愿服务活动。演员们真挚的情感表达和精湛的技艺,将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和党的创新理论送到了乡村,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党的创新理论传达给广大人民群众,让党的创新理论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提振群众精神力量。
(二)持续举办惠民演出,用民族文化反哺人民
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分批组织演职人员组建演出队伍,前往石屏、红河、蒙自等县市乡镇,通过深入部队、深入村寨、深入社区、深入学校等,把种类丰富、带有浓厚民族风情的精彩节目送到群众身边,打通了文化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将文化乐民、文化为民、文化惠民、文化育民落到实处。
(三)持续助力“马缨花”绚烂绽放
红河马缨花舞蹈以其“欢快、热情的旋律,轻快、曼妙的舞姿”深受国内外广大游客朋友的喜爱,火爆全网,成为了全国网友喜闻乐见、备受欢迎的文化现象。我团演职人员持续参与马缨花舞蹈挑战赛、马樱花舞蹈巅峰赛等系列活动,不断立足本土将这个代表红河绚丽民族文化的独特符号,以其身心共存、情感共鸣的特征,响彻全国、走向世界。
五、阐扬文化宣传阵地之功
不断打磨近年来创作的优秀剧(节)目形成作品储备库,荟萃本土民族文化的舞台表达和优秀演员,在一次次演出中充分发挥优秀艺术作品的导向性、代表性和传播性,切实发挥国有文艺院团在宣传思想战线的主阵地作用,推进文化强州建设。
(一)歌舞庆佳节,蓄力再扬帆
2024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先后组织演职人员赴长沙、昆明两地参加云南省春节联欢晚会的录制和云南省迎新春茶话会演出,并排演了2024年红河州新春茶话会。年轻而富有朝气的演员团队,将描绘祖国大好山河、烘托节日喜庆氛围的节目精彩演绎,在其乐融融的欢声笑语中,向大家送上节日祝福、歌颂榜样力量,唱响奋进之歌,表达了文艺工作者与时代同歌、与发展同行、与人民同心的坚定信心。
(二)于稻田之中奏响团圆乐章
2月,建水县2024年滇南最美乡愁稻田音乐会在建水稻田公园拉开序幕,我团歌乐队、舞美队、创作室部分演职人员参加了此次演出。本次演出将舞台置于稻田之中,实现了农耕文化与艺术文明的完美融合,是一场山水田园与高雅艺术的碰撞盛宴。置身油菜花海,四个乐章依次演奏,大自然的虫鸣蛙叫、流水潺潺成为天然伴奏,人们将在热闹、祥和的歌声中庆祝元宵佳节,共唱美好幸福生活。
(三)让世界听见红河声音
“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首届云南民歌大家唱”让世界听见红河·红河专场活动在石屏举办,从前期视频拍摄、机场宣推到主会场现场活动,演职人员对以本土民歌为载体、以群众为主要对象的活动宣推工作贯穿全程,通过云南歌舞丰富的文化内涵和表演形式,让更多的人了解红河州的旅游资源和民族文化,也让外地游客更加深入地认识这片土地和这里的风土人情。
(四)圆满完成“白鹇奖”开闭幕式演出
5月,红河州第三届群众文化“白鹇奖”文艺汇演的舞台上,伴随悠扬的音乐,我团舞蹈演员杨晓凡曼妙舞姿似纷飞的白鹇翩然于舞台之上。分为红河水长流、山河情深、家园絮语、时代华章、花开红河五个篇章的开幕式演出徐徐展开,我团特别挑选了曾获得第十四届全国舞蹈展演“优秀作品”、第十四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获奖提名的作品《火塘》、礼赞二十大的歌曲《远航》等优秀文艺精品参加开幕式表演,不仅主题鲜明,贴近群众,且饱含红河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充分展现了红河州群众文化的繁荣景象和丰硕成果。
(五)为中马建交注入文化活水
为庆祝中马建交50周年,应马来西亚方邀请,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外办共同组织下,团长郑婷率演职人员一行二十余人赴沙捞越州古晋南市、石隆门县、诗巫市演出交流。各具特色的民族服饰、精彩纷呈的节目表演,架起了两国人民友好交往的桥梁,让多姿多彩的云南民族文化走出国门绽放风采,展现了中华民族绚丽多彩的文化魅力,为中马建交50周年献上一份美好的祝福。
(六)《踩着云》亮相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闭幕式
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闭幕式在三亚市体育中心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各族运动员、教练员和来宾,在欢乐、祥和的氛围中,共同祝贺本届运动会取得圆满成功。在闭幕式的文体展演活动中,来自红河州歌舞团的舞蹈《踩着云》亮相,演员们用精湛的表演、轻灵的乐曲,呈现出一幅居住在半山云雾中的彝家少女“舞在彩云中、舞姿像彩云”的美丽画卷,向大家展示了红河州的少数民族歌舞魅力。
六、助力文化戍边固防之效
红河州地处中越边境交界,两地地缘相近、人文相通,逐渐在本民族文化基础上结合并兼容他国民俗,呈现出多元和谐又独立的文化体系,艺术互动为不同文明在多元环境中构建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文化支撑,同时发挥着“润物无声”的文化戍边作用。
(一)持续举办中越跨国春晚暨边民大联欢活动
1月,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组织排演2024年中越跨国春节联欢晚会暨边民大联欢活动,共唱中越友谊之歌,共跳中越友好之舞。作为云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积极打造的边境地区人文交流、沿边开放的新平台,跨国春晚的持续举办体现了“民心相通、文化相融”的深刻内涵,两种文化在舞台上的碰撞和交流,更加增进了红河州与老街省好朋友、好邻居的深厚友谊,再次唱响了边民一家亲的欢歌。
(二)完成中越第八次边境国防友好交流活动文艺演出
4月,中越第八次边境国防友好交流活动在云南河口和越南老街及相关口岸地区举行,国防部长董军与越南国防部长潘文江分别率团出席并举行会谈。演职人员用精湛的舞蹈、精彩的演绎将多个节目呈现给现场贵宾,展示了新时代祖国蓬勃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的良好精神面貌,通过文艺方式为推动两国更加紧密合作与交流贡献自己的力量。
七、释放文旅互促融合之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这一论述明确了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根本方向。除策划打造文旅属性强的文艺作品外,我团积极参加文旅推介活动。
文艺演出助推中国旅游日系列活动盛大开启
5月,2024年“5.19中国旅游日”云南省主会场活动暨启动仪式在红河州建水县隆重举办,我团经典节目《花开彩云南》《秧姑娘》《今天日子好》《千年紫陶》等轮番上演,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文艺演出展现了红河州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让四海宾朋沉浸其中,更加直观地了解云南少数民族文化多样性和独特性,形成独具魅力的红河文化旅游体验,更好满足各类游客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舞动高原之花,绽放魔都大地
值沪滇协作28周年之际,在州文化和旅游局的组织安排下,我团演职人员远赴上海开展了“山海情深,同心同行,共庆祖国75周年华诞”和《宝贝爱中华——彝族专场》5场文艺演出活动,将红河州哈尼族、彝族、傣族等民族的文化习俗展示给上海的市民游客,不仅让中华民族歌舞在青少年儿童心中埋下一颗艺术种子,更多角度展示了红河州多姿多彩的美景、美食、民俗、美物,通过歌舞表达了云南红河与上海徐汇数十年的深情厚谊。
(三)发挥文艺优势,助力文旅融合
本年度,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的“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旅居云南”主题宣传推广走遍祖国各地,广受当地市民青睐。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组织下,演职人员随宣传推介队伍前往各地,将本土民族舞蹈《花腰快调》《踩云彩》《水媚》《哈尼公主》《马缨花》,海菜腔《金鸟银鸟飞起来》《害羞羞》等精彩节目轮番演绎,鲜活地展示了云南绚丽多姿的民族风情与人文魅力。2024年中越(红河)边境经济贸易旅游交易会,“哈尼公主们”用热情洋溢的表演呈现出一幅生动美丽云南生活画卷,让人们感受到了哈尼族和彝族热情好客、能歌善舞的风情,以文艺的力量助推文旅融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4年度收入合计24063181.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80713.12元,占总收入的99.66%;其他收入82468.38元,占总收入的0.34%。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57131.59元,增长5.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41925.33元,增长11.86%;其他收入减少1384793.74元,下降94.3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4年度支出合计24000713.12元。其中:基本支出20081017.72元,占总支出的83.67%;项目支出3919695.40元,占总支出的16.33%;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96925.33元,增长11.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46148.29元,增长6.05%;项目支出增加1350777.04元,增长52.58%;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081017.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945671.78元,占基本支出的94.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5345.94元,占基本支出的5.65%。人均基本支出为:166190.1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19695.4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395777.04元 ,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开展的专项业务较上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项目名称:中越文化交流活动补助经费;支出数:00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演出任务。
2.项目名称:人才发展专项经费;支出数:60000.00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支持“兴滇人才培养”培养计划,获支持对象一人。
3.项目名称:参加云南省青年演员比赛补助经费;支出数:100000.00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比赛任务。
4.项目名称:下乡演出经费;支出数:555760.00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演出任务。
5.项目名称:大剧院安全维修管护经费;支出数:785000.00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保障红河大剧院安全运转。
6.项目名称:群舞《火塘》2024年云南省艺术基金专项项目经费;支出数:14600.00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完成舞蹈提升修改。
7.项目名称:哈尼梯田申遗成功十周年活动经费;支出数:300000.00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演出任务。
8.项目名称:丧葬抚恤费专项资金;支出数:132417.60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已对家属进行慰问和发放补助。
9.项目名称:基本创作经费(2023年国库科转列预拨经费);支出数:283684.10元;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节目创编。
10.项目名称:参加各类艺术赛事项目经费(2023年国库科转列预拨经费);支出数:162105.50元;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比赛任务。
11.项目名称:办公楼房产证办理缺口经费(2023年国库科转列预拨经费);支出数:368815.50元;开展工作情况:已办理办公楼房产证。
12.项目名称:(上年结转)下乡惠民演出经费;支出数:293332.00元;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演出任务。
13.项目名称:(上年结转)群舞《回响》2023年云南省艺术基金专项项目资金;支出数:47800元;开展工作情况: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完成编创演出任务。
14.项目名称:(上年结转)大剧院安全维修管护经费;支出数:113563.70元;开展工作情况:保障红河大剧院安全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80713.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相比增加2541925.33元,增长11.86%,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中越文化交流活动和“兴滇人才”支持计划;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另文下达任务,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1572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2%,完成年初预算的129.7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保障云南省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具体为:1.2070107项艺术表演团体支出178626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606018.20元,项目支出3256677.80元;2.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14600.00元,为项目支出;3.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300000.00元,为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及社会保险费率变动,二是上级另文下达任务,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3890.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2853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2939.59元,死亡抚恤:132417.6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及社会保险费率变动,二是死亡抚恤未纳入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34236.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完成年初预算的91.1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140892.0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49384.2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3960.6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892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工资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000.00元,决算为29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4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5590.68元,下降65.3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295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5505.68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5.00元,下降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4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5590.68元,下降65.3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29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开展工作,减少“三公”经费的费用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5505.68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5.00元,下降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开展工作,减少“三公”经费的费用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资产总额35054508.16元,其中,流动资产1508601.41元,固定资产18857210.3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404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212110.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69945.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7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7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 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