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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934-281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2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全州共青团工作,加强对青年的政治引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组织全州共青团组织围绕红河州改革发展的大局开展工作,带领青年在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2.指导和帮助州青联、州学联、州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研究指导全州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州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下一级共青团委领导班子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红河州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措施;对青少年教育培训基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进行规划和管理。

  4.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服务青少年发展。

  5.调查、掌握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落实青少年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州青少年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州志愿者工作。

  6.负责全州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州委、州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全州性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

  7.参与拟订有关红河州青年民族和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青年工作,维护和发展全州各族青年之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8.协助州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职)、小学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州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参与拟订、执行红河州青少年外事政策,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

  10.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共青团云南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创新引领方式,坚定青少年理想信念

  (1)健全完善新媒体矩阵建设。紧紧围绕为党凝聚青年,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核心主业,主动适应时代发展,用网、占网,建立完善了州县两级团属网站群、微博微信矩阵,以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精神等为重点引领红河广大青年坚定不移跟党走。组建了一支3000余人的青年网络宣传员队伍和网络评论员队伍,构建起“三微一站”新媒体矩阵,集中主动发声,最大范围扩大共青团的网络覆盖青年数量。通过团属阵地“青年之声”和各类论坛、微信公众号、微博、社区、电台等社会舆论活跃的网络空间主动发声,引导网络舆论,传播正能量。团州委联合红河广播电视台策划制作了“红河青年之声”栏目,每周推出一期,目前累计102期。今年主要推出“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红领巾点燃我的梦”、“高考结束,与青春同行”、“这个暑假,你打算怎么度过”“聊青年婚恋,听青年心声”“创文志愿服务,一个都不能少”“新青年,不一young”“就业,这些不得不聊的事儿!”“青少年体质健康,不容忽视!”“关于70周年阅兵仪式,我有话说”等电台话题,累计8万人收听。清明期间,利用微信、微博、网站发起“网上祭英烈”主题团日活动,组织13县市团属新媒体进行转发,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开展网上祭奠活动,累计5.9万参与转发评论。五四期间,组织13县市团委开展了“五四精神 传承有我”网络主题活动,拍摄小视频80余部,分别在抖音、快手、火山小视频等新媒体进行轮流展示,累计浏览量超10万人次,累计点赞量超500人次。“青春红河”微信公众号WCI值长期稳居全省第二,粉丝从2015年不足1万人增长到目前的5.6万余人。

  (2)丰富线下活动,激发青少年爱国热情。清明节期间,全州共青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线上组织开展“网上祭英烈”主题团日活动,团州委转发了网上祭英烈链接,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开展网上祭奠活动。线下,组织青少年就近、就便到红色旅游景点、革命战争纪念地、烈士陵园祭扫、献花和宣誓,缅怀革命先烈。团州委组织1100余名团员青年到蒙自烈士陵园开展敬献花圈、举行默哀、三鞠躬仪式扫墓活动;五四期间,团州委组织团员青年在蒙自烈士陵园、西南联合蒙自分校旧址、小东山革命历史陈列室、中共云南一大会址开展祭扫英烈、青春诗会、青春歌唱祖国、主题团日等活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参与活动人员600余名。并组织开展了“五四精神 传承有我”网络主题活动,拍摄小视频80余部。国庆前夕,在红河州职教园区组织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国旗下的演讲”主题团日活动,310余名团员青年参与活动。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立“青年讲师团”开展“五进”宣讲活动。遴选团干部和党政机关青年干部、青年理论专家、青年媒体工作者、青年典型等57名优秀者作为“青年讲师团”成员,分9个课题组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年龄阶段青年,通过“青年之家”和“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五进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讲,覆盖团员青年1200余名。由州委宣传部、州工总会、团州委、州妇联联合举办的“我和我的祖国”百姓宣讲活动首场宣讲在红河学院举行,覆盖团员青年300余名。

  2. 紧扣中心大局,提升团组织履职能力

  (1)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展现新作为。一是团州委整合东部资源参与脱贫攻坚,新争取16名研究生支教团到元阳、红河、绿春参与教育扶贫。引入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和社工红河州脱贫攻坚战场,整合项目资金13.9万元。向上海征集志愿者服务红河州脱贫攻坚工作,目前已在招募第22批沪滇扶贫接力计划志愿者。与共青团长宁区委、长宁区青年联合会结对帮扶团签订“护航求学之路”和“点亮心灵之窗”红河州青少年结对帮扶项目,为乡村中小学捐赠图书、书架、绘画用具等物资14万元,助学金2.4万元。二是实施“精准扶贫·助力农产品上行”项目助力脱贫攻坚,与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中国青年电商联盟合作,协会和联盟会员通过与贫困县、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直接签订产业帮扶协议、购销合同、用工合同等形式,实现与贫困户精准对接,为我州农产品提供认证、仓储、物流、营销等服务。今年4月来,我州13县市已申报项目49个,涉及70余种产品。三是“志智双扶”推进创业就业扶持帮助贫困地区青年脱贫致富。多形式开展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训计划,举办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训18期,培训青年2300余人次;组织推荐86人参加省级电商培训。组织开展“两后生”培训4期,培训青年124名。深入直过民族村寨,开展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培训6期。开展就业帮扶增加既得收入。动员州青联委员实施“千校万岗”行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2096个。完善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劳动力转移工作体系,转移青年务工人员3397人,比2018年同期增长2.4倍。开展能人培养提升青年创业能力。为1130名贫困地区创业青年提供创业贷款支持,发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1.5亿余元,间接带动3817人实现就业。通过“青创商城”平台为200余名贫困户农产品搭建起直通销售平台,组织480名创业青年入驻创青春云平台。

  (2)服务青年创业就业实现新突破。今年以来,红河州红河、绿春、金平等7个贫困县相继成立创业青年联盟7个,动员各界爱心力量通过“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联合劝募公益项目为青年创业扶贫工作贡献爱心8.08余万元,吸纳会员466名。7个贫困县各获得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青创10 万+”配套1万元工作经费。青年创业联盟每季度将开展一次青年创业服务活动,以“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行动”为主题,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红河州精准扶贫事业和青年创业就业工作。红河州青年联合会实施“千校万岗”行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重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18 届、2019 届、2020 届大中专毕业生,团州委组织动员州青联共提供帮扶就业岗位1930个。今年,全州“梦在远方,路在脚下——共青团与你同行”外出务工青年集中出征仪式,组织的主体由县级共青团向乡镇共青团延伸覆盖,乡镇开启了“从无到有”历程。州、县、乡三级共青团开展集中出征仪式40场次,比2018年同期增加16场,增幅66.7%;参加活动人数6437人,增长43.2%;转移青年务工人员3397人,比2018年同期增长2.4倍多。

  (3)“一基五站”助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一基”,即成立红河州青少年优秀文化传承发展教育培训基地,下设书法美术、国学经典、本土民族民间文化和中华传统武术传承教育4个培训中心,每年培训青少年4100多人,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服务青少年近4000人,为1000余名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孤残儿童等捐赠物资;“五站”,即在建水、石屏、红河、金平、屏边建立了青少年民族民间文化培训站5个,集中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系列活动” “争做新时代好队员 民族团结共成长”“扬民族魂·圆中国梦——少年强则国强”等活动10余场,影响覆盖青少年1600余人。

  (4)助力蒙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是按照“月月有计划、周周有活动”目标要求,全面开展“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围绕责任与温暖、文明劝导、礼让行人,清朗网络、文明力量,传播文明、引领风尚、蓝天净土、绿水青山、邻里守望、互帮互助、创新社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等志愿服务项目,已组建完成27支志愿服务大队,各大队已完成上报志愿服务项目月计划表,目前正在开展完善场所、制度、计划、队伍、活动记录等。约30%的社区组织包保单位组建专业志愿服务队。二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内容以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和常态化开展十大志愿服务活动为主,由社区定期组织包保单位召开会议,研究创文志愿服务工作,推动包保责任单位结合测评要求和自身实际丰富志愿服务项目,由社区为包保责任单位“排班”定档期,确保辖区志愿服务定时、定点、定人,天天有行动、周周有活动。今年8月,全面启动了“文明出行·自觉礼让”志愿服务,目前已有194家州市单位根据责任片区,在定时在重点路段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三是构建三级服务网络,建立线下服务站点。构建起“社区(村委会)志愿服务站+志愿服务点+志愿服务示范岗”的三级服务网络。客运站、银行、宾馆、酒店等单位已经建站设岗54个。四是建立“市民点单、社区下单、志愿者接单”的志愿服务模式,强化志愿服务供需对接。目前约有30%的社区根据市民的需求,设计志愿服务项目发包给包保责任单位认领。

  (5)希望工程事业推进成效显著。以红河州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为载体,以工青妇“四季品牌”为主要抓手,希望工程成绩显著。今年以来,州青基会共争取希望小学建设项目资金507.74万元,在个旧、石屏、泸西、元阳、红河等县援建希望小学8所、图书室1间、学生浴室1间,希望小学厨房项目配套设施4套。继续整合资源开展工青妇四季品牌活动,其中在“腊月暖冬”行动中,全州共青团系统募集爱心款物折合达到764.59万元,为贫困家庭儿童带去各类过冬物品4万余件,直接帮助群众超过5万人。

  (6)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呈现新气象。发挥组织动员志愿者优势,围绕禁毒防艾、心理辅导、关爱留守少年儿童、生态环保等开展公益活动。组织第二十二批沪滇扶贫接力计划志愿者到元阳县南沙镇中心小学、新街中学开展未成年自我保护培训活动,主要培训身体保护、网络安全、意外伤害、校园欺凌、防毒禁毒。分配436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全州所有乡镇服务,保证每个乡镇至少2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岗服务助力脱贫攻坚。积极参与创文志愿服务工作,团州委牵头作为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组组长单位,多次组织社区、志愿者参与创文工作,团州委共开展52次创文志愿服务活动,总服务时长超100小时,其中包括7次交通劝导和45次生态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共种植绿化带绿植100余棵。

  3. 强化维权意识,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

  (1)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举办了红河州少先队骨干辅导员预青工作培训会,对全州各县市200余名少先队骨干辅导员进行了培训,提升全州“预青”工作水平,延伸全州“预青”工作手臂,进一步提高我州少先队辅导员综合素质,加强了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下发了《关于开展红河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项督察的通知》,对13县市预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州级及以下各级团、队组织以学校为主阵地,以社区、青少年活动场所等为重要补充,将自护教育活动切实开展到每一个青少年身边,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举行活动100余场次,覆盖青少年及学生群体1万余人次。

  (2)完善三项帮扶举措关爱贫困青少年群体。围绕青少年群体,建立完善“助医、助学、助困”多元公益帮扶措施。一是完善助医措施,提升医疗水平。邀请知名医院专家为64名乡村医生开展全科医生脱岗培训,提高乡村医生的医疗水平。持续开展“希望心救助”项目,邀请先心病专家为11所学校近1.5万名学生筛查先心病,后续将免费开展检查确诊和治疗,最大限度帮助贫困家庭减轻经济负担。二是完善助学措施,改善软硬条件。争取希望小学建设项目资金,援建希望小学、希望厨房项目配套设施。为2所小学配置图书与电子阅览设备,为2所小学建设电脑教室配备音乐设备。开展暑期公益培训活动,为1000余名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开展暑期校外教育培训。三是完善助困措施,提高帮扶成效。“腊月暖冬”行动工青妇组织筹集资金和物资总价值764.59万元,直接帮扶服务群众超过4万人次。为元阳县捐赠款物125万元,资助建档立卡户学生403人。协调66.15万元资助贫困家庭学生859名。结合“三下乡”活动,赠送衣物1152件,鞋1505双,洗护用品216多套等,物资折算10.3万余元。收集认领贫困家庭子女微心愿276个。四是搭建社会化帮教平台。发动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工广泛开展关爱帮扶、法律援助等服务。推动我州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已组建一支由“专职团干部+专职社工+志愿者”的人才队伍承担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成立5家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建专兼职社工13人,志愿者563人(其中心理工作者106人,律师87人,职业生涯规划师16人,合适成年人354人)。全年共组织志愿律师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20余件。

  4.夯实组织基础,大力推进基层建设

  (1)共青团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组织管理更加规范,全面启动“智慧团建”管理系统,整治软弱涣散“空壳”或“空转”团组织80个。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新成立了87个团组织。二是领导机制更加灵活,州县两级团机关“专挂兼”团干部队伍逐步形成,通过选拔来自全州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优秀青年进入团的领导机关。团州委第九届委员会选举兼职副书记3名。三是工作经费得到保障,如:蒙自市增加了10万元工作经费,个旧市增加了4万元工作经费,村委会(社区)团总支书记待遇从每月50元增加到了100元。石屏县村(社区)团总支书记待遇从每月50元增加到了100元。绿春县明确从每个乡镇80万元工作经费中确保1万元团委工作经费,从村委会5万元和社区10万元工作经费中确保每年3000元团总支工作经费。屏边县中明确从乡镇工作经费中保证1万元团委工作经费,村和社区分别保障1000元。

  (2)组织建设更趋完善。以“团组织作用明显增强、团员先进性明显增强、团干部素质明显增强、基层建设科学化水平明显提升”为目标,并细化制定了基层建设三年规划:2019年为基层建设规范达标年,2020年为基层建设创新提质年;2021 年为基层先进建设年,到2022年建团100周年时,团的基层薄弱状况得到基本扭转,团的组织力得到明显提升。严格按质按量发展,杜绝全员入团、突击发展、不满14周岁入团的现象,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2019年底初中毕业班团学比控制在30%以内,高中毕业班团学比控制在60%以内。草拟并印发经共青团红河州委九届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要求红河州各级团组织严格遵照文件内容执行。扩大代表大会代表的参与渠道。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共青团红河州代表大会代表履职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共青团红河州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共青团红河州代表大会代表密切联系青年的实施方案》,建立代表大会发言制度,拓宽代表意见表达渠道;完善全委会委员议事建言机制。制定印发《共青团红河州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共青团红河州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履职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委员重点发言制度,推动委员就全委会议题开展前期调研,在全委会上围绕议题建言献策,促进全委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聚焦整理整顿,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按照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三步走”整体规划,结合基层团组织整理整顿“双阶段”安排部署和年度重点任务指标,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工作。

  (3)团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团州委严把“五关”培训团干部。参与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的所有团干部须严过“五关”才能“毕业”。第一关:导学,带头引导。团州委领导通过带头学、培训引导学和指导基层学相结合的方式,作开班导学。第二关:讲学,真学真懂。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为团干部开展专题培训,为基层团干部开展团课教育打好基础。第三关:比学,闭卷考试。通过闭卷考试方式引导团干部在今昔对比、理论实践结合中深化学习。凡是成绩不理想的团干部,团州委将进行通报批评。第四关:研学,提升水平。制定研究专题,由各小组围绕主题分组讨论,发表看法、见解、观点及建议。第五关:践学,展示成果。由各小组召集人梳理汇总小组成员的研讨成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1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

  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146,105.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06,182.00元,占总收入的99.0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9,923.69元,占总收入的0.96%。与上年对比减少72,642.30万元,下降1.72%,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压缩团州委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

  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686,156.90元。其中:基本支出2,466,073.91元,占总支出的52.62%;项目支出2,220,082.99元,占总支出的47.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51,145.10元,增幅16.14%,增加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333,656.70元,项目支出增加317,488.40元,主要是2018年结转结余在本年形成支出,导致总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66,073.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3,656.70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绩效奖金、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20,082.9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7,488.40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补助个旧市卡房镇舍俄迷村先尼科南山书房希望小学建设经费340,000.00元,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具体项目支出情况:用于全州共青团组织发展和团员队伍管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成立县级青创联盟等创业组织、贫困大中专学生就业帮扶,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系列活动、红河州共青团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2017-2018年度州级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开展希望工程宣传教育、帮扶助教活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利于少年儿童成长的活动等支出1,253,730.19元;用于团州委九届二次全会会议经费支出22,200.00元;用于青联换届会议经费支出69,120.00元;用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专题培训、购买社工服务等支出200,000.00元;用于补助个旧市卡房镇舍俄迷村先尼科南山书房希望小学建设经费340,000.00元;用于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宣传、培训等支出285,032.80元;用于奥运冠军校园行开展青少年文体活动支出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

  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0,207.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5%。与上年对比增加815,722.20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绩效奖金、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增加,增加补助个旧市卡房镇舍俄迷村先尼科南山书房希望小学建设经费34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47,682.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8%;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162,63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1%。主要用于团州委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保障机构运转公用经费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1,685,050.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1%。主要用于全州共青团组织发展和团员队伍管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成立县级青创联盟等创业组织、贫困大中专学生就业帮扶,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系列活动、红河州共青团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2017-2018年度州级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开展希望工程宣传教育、帮扶助教活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利于少年儿童成长的活动等支出;团州委九届二次全会、青联换届会议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主要用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专题培训、购买社工服务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9,0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7,3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131,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主要用于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宣传、培训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支出153,33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宣传、培训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03,3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

  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7,232.00元,完成预算的38.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9,995.00元,完成预算的21.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237.00元,完成预算的17.0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制度的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经费开支,导致实际支出比预算数小。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0,761.00元,增长61.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9,995.00元,因上年度无出国经费支出,本年增加59,995.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234.00元,下降28.9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公参加团省委组团出访法国、德国的出国经费支出6万元,而上年度无出国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较上年大幅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9,995.00元,占55.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7,237.00元,占44.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9,995.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因公参加团省委组团出访法国、德国。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23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2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基层团组织人员及团州委负责红河州希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公益事宜,接待省内外来访的公益组织及爱心人士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6,571.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6,762.82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工会经费、租车费等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大幅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部门资产总额884,316.25元,其中,流动资产181,205.82元,固定资产698,430.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6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6,023.4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22,199.91元,固定资产减少62,263.51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56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102,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8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8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为共青团红河州委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为我单位开展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本级)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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