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nyncj/2024-0006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7-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村能源工作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农村能源工作站2016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村能源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村能源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1)部门职能:负责组织、管理全州农村沼气建设、改灶节柴、太阳能利用、木材节约代用等农村能源工作;(2)主要承担全州农村能源建设规划设计、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3)负责协调上、下级能源系统之间的业务往来,同时承担全州农村能源物资的财政招投标采购和调运工作;(4)加强农村可再生资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减少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以及对农村能源新技术、新工艺进行试点示范,加强农村能源建设队伍培训、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安全使用、管理培训工作;(5)负责全州的农村能源用户档案的整理、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全州完成沼气建设40户,为香港长春社援助项目;改灶13570户,占全省、州计划12200户的111.2%;推广太阳能30810户,占州计划27100户的113.7%;建微水电 40千瓦,占州计划40千瓦的100%;推广沼液浸种41180亩,占州计划40000亩的103。0%;建设沼气化村(建池率达80%以上)20余个。全面完成省、州计划和州政府20项督办事项的太阳能热水器和省柴节煤炉灶的建设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属州林业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能源站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5人,无离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能源站2016年度收入合计90583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8714.5元,占总收入的95%;其中:2130126款是337000元;2130204款为521714.5元;2210201款为47124元。本年度共支出2941048.39元,其中2130126款为2366117.89元;2130204款为527806.50。上年结转:2130126款2061391.48元;2130204款为5089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能源站2016年度支出合计2941048.39元。其中:基本支出574930.5元,占总支出的34%;项目支出1117519.5元,占总支出的6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7806.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66117.89元。具体项目开支为农村能源沼气用户建后管理培训,统计业务培训及支付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太阳能中标厂商货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能源站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493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34819.04元,日常公用经费40111.46元,项目支出2366117.89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能源站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100.37元,支出决算为7100.37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00.37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00.3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100.3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林业生产等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级检查及县市乡镇人员上报材料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事业机构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能源站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111.4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76.08元,同比减少19.27%,主要原因分析是压缩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9,573,580.00元,实际采购32,838,400.50元,其中货物类9,800.00元,服务类32,828,600.50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130126款中支出最大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92450元,其中1466500元是用于补助农村能源2015年任务完成农户的补助费,已下拨到各市县;其他部分225950元是省级农村能源综合利用项目费,按合同,综合利用的大部分费用已补助到项目点。其中:沼气每户补助2300元,改灶每户补助300元,太阳能每户补助1000元,按完成数量兑现,现已共兑现了1466500元;其他部分225950元是省级农村能源综合利用项目费,已补助到项目点。 2130204款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元为工资中的独子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反映政府用于林业方面的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政府用于林业方面的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野外放归、巡护,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红河州农村能源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