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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611-3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7-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是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药品标准和食品相关检验标准,依靠必要的仪器设备和技术人员,对红河州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的药品和部分食品进行技术检验,鉴别其真假或优劣,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书,为红河州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科学的执法依据,以维护全州药品市场秩序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确保全州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以来,我所按照州局的工作安排,紧抓检验检测工作不放松,继续做好食品、药品的检验检测工作,至今共完成各类样品1466批次的检验,其中药品697批、食品769批、化妆品5批、保健品5批。主要情况如下:

  1、药品检验任务超额完成

  至12月31日,我所共完成药品检验697批,不合格63批,不合格率9.0 %。其中抽检413批,不合格56批,不合格率为13.6%。各抽样类别为:监督抽验157批,不合格8批,不合格率5.1%,中药专项抽验106批,不合格47 批,不合格率44.3%,国家基本药物抽验150批,不合格1批,不合格率0.7%。委托检验284批,不合格7批,不合格率2.5%。本年度州局安排检验任务400批(监督抽验150批、中药专项100批、基本药物150批),实际完成413批,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检验工作任务。

  2、食品检验检测积极推进

  至2016年底,共完成各类食品检验 769批次。其中监督检验762批、委托检验7批,共检出不合格项目(超限和检出禁用物质)14批,合格率为98.2%;保健食品检验5批次,共检出不合格项目(超限和检出禁用物质)0批,合格率为100%。主要情况如下:

  (1)按照州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16年食品安全抽验计划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共下达检验任务750批。本次检验对30大类共750批次的食品进行了检验,分别为食用油 27批、餐饮食品200批、粮食及粮食制品48批、水果及其制品18批、水产品及水产制品10批、饮料47批、调味品29批、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食糖13批、食品添加剂13批、酒类34批、糕点13批、茶叶及其相关制品20批、薯类及膨化食品14批、糖果制品13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3批、豆类及其制品32批、蜂产品9批、冷冻饮品18批、罐头13批、乳制品12批、特殊膳食食品13批、食用农产品32批、肉制品16批、饼干8批、方便食品14批、速冻食品12批、蛋制品14批、蔬菜制品18批、淀粉及淀粉制品26批,按标准检测了重金属、农药残留量、食品添加剂、游离性余氯、过氧化值、酸价、三聚氰胺蛋白质 、微生物、酒精度、甲醇等项目,经检验有3批不合格。

  (2)蒙自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监督抽样12批米线,按标准检测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经检验有11批不合格,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出国家标准规定限度范围;开远、个旧送样3批,检验结果符合规定。

  (3)进行了实验室比对验证 参加了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实施的比对验证,对盲样TF073-0036、甜味剂、微生物等4批次的样品项目进行了能力验证,检测结果按要求统计上报,检验数据未偏离统计限度,结果满意。

  3、保化品检验结果质量稳定

  (1)共对面膜类化妆品监督抽验样品5批和能力验证样品1批进行了检验,检测了汞、三氯卡班及41种糖皮质激素。经检验未检出汞和三氯卡班,部分样品检出4-羟基苯甲酸甲酯、苯氧乙醇和甲基异噻唑啉酮等糖皮质激素,但均未超出标准规定的限度;能力验证样品已按要求按时完成检验工作。

  (2)按照省局《关于印发2016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所对改善营养性贫血的保健食品5批次进行了检验,检测项目涉及总砷、铅、总汞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指标。通过检验,全部检验项目均符合规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其他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有事业人员编制36人,2016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36人、退休人员12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见附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实际决算收入596.44万元,比上年2365.38万元减少1768.94万元,减幅达74.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4.03万元,比上年2365.25万元减少1771.22万元,减幅达74.89%;其他收入2.41万元,比上年0.13万元增加2.28万元,增幅达1753.85%。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中央预算拨款安排给我单位一个食品安全检(监)能力建设项目,资金共计1672万元,而本年无此金额较大的项目经费。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上年食品安全检(监)能力建设项目经费中的实验室基本建设经费1000万元转入银行专户产生利息收入。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实际决算支出1573.95万元,比上年1030.07万元增加543.88万元,增幅达52.80%,其中:基本支出458.26万元,比上年387.94万元增加70.32万元,增幅达18.13%,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增使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115.69万元,比上年642.13万元增加473.56万元,增幅达73.75%,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1672万元的食品安全检(监)能力建设项目已经在实施,实验室基本建设工程已经封顶,检验仪器购置已经支付部分货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458.26万元,比上年387.94万元增加70.32万元,增幅达18.13%,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增使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7.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0.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我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5.69万元。比上年642.13万元增加473.56万元,增幅达73.75%,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1672万元的食品安全检(监)能力建设项目已经在实施,实验室基本建设工程已经封顶,检验仪器购置已经支付部分货款。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3.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573.95万元的99.99%。比上年的1020.09万元增加553.72万元,增支巨大主要原因是:上年1672万元的食品安全检(监)能力建设项目已经在实施,实验室基本建设工程已经封顶,检验仪器购置已经支付部分货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573.81万元的4.85%。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等相关退休待遇。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7.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573.81万元的93.22%。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等福利待遇和完成检验任务、实验室基本建设工程及购置仪器设备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573.81万元的1.9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四、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8.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10.26万元减少1.5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与2015年一样。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我单位无购置公务用车情况,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比上年减少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5年一样;运行维护费6.66万元,比2015年决算8.04万元减少1.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抽检、开会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我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135人,接待费开支2.02万元; 无外事接待情况。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2.22万元减少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检验仪器安装和维修工程师等产生的费用。

  四、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度政府采购金额为946.74万元,其中:贷物940.56万元,服务6.18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附件【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6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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