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607-32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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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7-07-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支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是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一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稽查工作,维护其良好的市场秩序,为全州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提供保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通力协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2016年以来,我支队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业务提升,积极参加省、州食品稽查工作相关知识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食品稽查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与州局相关科室配合,开展食品监督稽查工作的调研和检查;参与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食品安全保障2次,共5天,出动保障人员10人次;配合州局餐饮食品监管科完成重大食品安全保障、重点旅游地区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和协助配合工业园区分局检查园区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同时,积极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14起,查处及回复率100%。
2.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药品稽查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加大稽查力度。按照年初布置的工作,对全州的药品、批发企业和州属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以药品、购进渠道、购进验收记录等情况为重点。为提高监管效率,及早发现案源,通过网络等渠道多方搜集假劣药品信息,提高检查的全面性、针对性。同时,把日常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相结合,做到一次检查,全面兼顾,既提高了稽查效率,降低了执法成本,而且也减少了对相对人日常工作的影响。截止到2016年11月2日,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428人次,检查各类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共79家次,立案查处涉药案件13起(其中一般程序8起,简易程序5起),结案13起,罚没款合计149057.23元;组织开展“复方肝浸膏糖浆”等6批次药品的召回工作。
二是认真完成抽检任务。我支队今年抽样任务为80批(其中监督抽样中药饮片10批次,针剂、片剂、胶囊剂药品20批次;基本药物抽样50批)。监督抽样完成30批, 11批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6.67%;收到基本药物抽样《检验报告》50批,50批全部合格。对不合格药品涉及的单位均立案进行了查处。
三是认真开展集中销毁过期药品活动。1月至10月共监督药品批发企业销毁过期、破损、失效产品375余个品种,货值金额13.52万余元。
3.加强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着力保障用械安全。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稽查工作效果显著。针对人员少,监管单位点多面广的实际,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并重,突出专项整治的工作思路。按照年初布置的工作,对全州的医疗器械生产、批发企业、州属医疗机构和私立医院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以医疗器械质量、购进渠道、购进验收记录等情况为重点。把日常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相结合,做到一次检查,全面兼顾,既提高了稽查效率,降低了执法成本,而且也减少了对管理相对人日常工作的影响。
截止到2016年10月31日,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各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共40家。
二是扎实开展医疗器械监督工作。按照省州下发的文件要求,查检3家口腔义齿生产企业。全年共对辖区的医疗器械国家级抽检4批、省级抽检28批,其中国家级抽检1批不合格,对不合格医疗器械涉及的单位均立案进行查处,立案查处1起,涉案金额0.504万元,罚款金额2.5万元。
三是深入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112号)精神,按照省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食药监械〔2016〕23号)、州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红食药监〔2016〕120号)的要求,我支队下发《关于集中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到各医疗器械批发企业,认真开展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工作,督促辖区批发企业对器械的购进渠道、验收记录、销售记录、《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核准的经营范围、执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报告的制度、购进医疗器械索要到的合格证明文件以及从业人员体检等方面进行自查,18家企业对自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说明,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形成自查与整改报告。
4.强化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抽样工作。多方配合,科学抽样,完成国家总局、省局安排2016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样工作任务为4个类别计31批次,分四个阶段实施,即5月15日前完成防晒类化妆品5批次,7月10日前完成面膜类化妆品10批次,8月30日前完成祛斑/美白类化妆品10批次,9月30日前完成祛痘类化妆品6批次;保健食品抽样10批次(改善营养性贫血5批次、辅助降血糖5批次)。
二是加强广告监测,切实做好投诉举报核查工作。负责违法广告的监测、移送、统计工作,通过采取多种手段,准确掌握媒体发布广告的产品种类、频次、内容、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情况,2015年12月1日—2016年10月31日止、我局从国家总局在线违法广告自动监测管理系统平台中未监测到违法广告。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有参公管理事业人员编制15人,2016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14人,无退休人员。由于进行公务交通补贴改革,实有的1辆执法用车实际已经封存。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见附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实际决算收入199.61万元,比上年144.57万元增加55.04万元,增幅达38.07%,其中:财政拨款决算收入199.57万元,比上年134.51万元增加65.06万元,增幅达48.37%,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调增,以及各级财政追加下达一批项目经费;其他收入0.03万元,比上年10.06万元减少10.03万元,减幅达99.70%,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其他单位拨给的补助经费。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实际决算支出185.98万元,比上年161.57万元增加24.41万元,增幅达15.11%,其中:基本支出148.66万元,比上年107.65万元增加41.01万元,增幅达38.1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增使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7.32万元,比上年53.93万元减少16.61万元,减幅达30.80%,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交通补贴后,公务用车数量及用量大幅减少,其运行维护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148.66万元,比上年107.65万元增加41.01万元,增幅达38.1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增使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5.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我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32万元。比上年53.93万元减少16.61万元,减幅达30.80%,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交通补贴后,公务用车数量及用量大幅减少,其运行维护费减少。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85.98万元的96.17%。比上年的152.64万元增加26.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增使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7.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78.86万元的93.84%。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等福利待遇和完成稽查工作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1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78.86万元的6.1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四、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3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20.90万元减少15.2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交通补贴后公务用车数量及用量减少和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支出,与2015年一样。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我单位无购置公务用车情况,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比上年减少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5年一样;运行维护费4.50万元,比2015年决算20.90万元减少16.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外出抽查执法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交通补贴后公务用车数量及用量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我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76人,接待费开支1.13万元; 无外事接待情况。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1.69万元减少0.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市食药监部门协助抽查办案人员等产生的费用。
四、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1万元,比上年6.41万元增加8.70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支付外聘人员工资、公务接待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交通补贴相应支出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为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