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549-72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总工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7-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领导和指导全州各级工会的工作,负责州总机关党的建设;领导全州各级工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州委、州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协助全州各级工会精神文明建设。参与指导及督促全州各级工会工作,调查了解基层工会干部群众落实出的意见和建议,向州委汇报、反映,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负责全州各级工会组织换届选举、考察、任免、培训工作;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有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建议。参与督促、检查州总机关领导班子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州各级工会组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州总工会设7个职能部(室)——办公室、组织民管部、宣教部、生产保护部、财务女工部、经审部、职工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总工会2016年度收入合计5236409.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36409.2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总工会2016年度支出合计5219531.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02683.00元,占总支出的70.9%;项目支出1516848元,占总支出的2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总工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8781.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11,632.95元,下降8.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总工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0000元,支出决算68854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955元,完成预算的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899元,完成预算的24.9%。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644.81元,与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4631.4元,增长61.1%。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州总工会2016年政府采购368,531.00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公共财政预算】
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收入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按照我国现行政府预算分类,政府预算分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的界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因此,基金预算收支科目一一对应。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国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支出计划。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部门预算】
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1.收支平衡原则。即兼顾事业发展和财力可能,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2.综合预算原则。即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统筹安排部门支出预算,将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和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部门预算。3.零基预算原则。即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以零为起点,以项目为依据编制预算。4.调结构保重点的原则。即大力调整部门支出结构,减少、压缩竞争性、经营性和一般性支出,集中资金保证部门重点支出需要。5.定员定额管理原则。即在认真核实分析单位人员、设备、车辆等基础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单位职能和收入状况为单位定档分类,并制定合理的支出定额办法进行管理。
【政府采购】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一部分 红河州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领导和指导全州各级工会的工作,负责州总机关党的建设;领导全州各级工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州委、州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协助全州各级工会精神文明建设。参与指导及督促全州各级工会工作,调查了解基层工会干部群众落实出的意见和建议,向州委汇报、反映,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负责全州各级工会组织换届选举、考察、任免、培训工作;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有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建议。参与督促、检查州总机关领导班子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州各级工会组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了企业经营(一)聚焦实现中国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工会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工会十六大、州第八次党代会以及中央、省委、州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工会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工会宣传教育阵地,举办辅导报告、专题研讨、知识竞赛、文艺晚会,开辟新闻专栏、专版,在职工中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加强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解和支持,深化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的认识。同时召开工会系统学习贯彻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进一步领会党中央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信念,凝聚了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的共识,进一步增强了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2、聚焦脱贫攻坚目标,深入推进职工普惠服务工作。按照精准扶贫工作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职工“普惠制”机制,加快推进困难职工群众帮扶力度,推动实现梦想共筑共享。大力推进职工服务中心试点工作。以拓展服务功能、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工会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主线,围绕困难帮扶、就业扶持、来信来访、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解、职业安全卫生、职工文化体育、职工医疗互助、综合服务等工作职能,全方位多领域开展职工服务工作,在职工服务中心设立了六大类服务工作站(职工就业服务工作站、职工困难服务工作站、职工维权服务工作站、职业安全卫生服务工作站、职工文体服务工作站、综合服务工作站)。在坚持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基础上,2016年全面推进红河州县市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并于11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3.开展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在多方努力下,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得到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的高度重视,州委办、州政府办先后下发了《红河州稳增长州级领导挂钩帮扶100户工业企业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州政府安排了100万元专项经费,切实加强了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力度。州级有关部门走访慰问了87家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5983户。
4.继续开展节日送温暖活动。全州各级工会在春节和国庆、中秋节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了建档困难职工22864户(次),筹集发放款物1441.1万元;走访慰问各级劳模254人次,发放劳模“三金”和慰问金135.66万元。
5.深入实施工青妇组织“四季”品牌行动。配合团州委举办了 “腊月暖冬行动”,筹集资金和物资1035万元;配合州妇联举办了“三月春风行动”,开展了春风送健康、送信息、送帮扶、送技能的“春风四送”志愿服务活动;牵头举办了 “夏日阳光就业行动”,在开远举行了集中示范活动启动仪式暨招聘会,吸引了州内100余家企业,有200多个职业、1000多个岗位供求职者选择,有1000余人进场咨询,33家企业与128名求职者达成用工意向。
6.开展困难职工子女援助活动。举办了困难职工子女就业前培训班2期,239名职工子女参加了培训,筹集培训费37.72万元;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援助了考取大学的958名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款164.9万元。
7.开展劳模和职工职业健康关爱行动。组织1030名一线职工到个旧市工人疗养院进行疗养,筹集疗养费60万元;组织10名环卫工人和60名一线职工到省工人疗养院进行疗养;组织80名省部级、州级劳模,分别到北戴河疗养院、厦门劳模疗休养中心进行疗休养。组织5名劳模分别参加全国、省总工会的劳模疗养;与州心理学会合作开展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举办了职工心理健康知识专题讲座42期, 5271名职工参加讲座。对627名女职工开展了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调查。
8.继续实施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困难职工工作。各级领导与困难职工家庭结成帮扶对子729对,通过“六送”(即送观念、送政策、送技能、送信息、送岗位、送资金),切实为帮扶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各级领导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困难职工729户1986人次,帮助解决物资和资金47.44万元。
9.继续实施“贷免扶补”项目。扶持160人成功创业,发放创业小额贷款1454.6万元,带动398人就业。
10.组织3044个单位294427名职工参加第十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目前,全州补助了21933名职工,补助金额1264.14万元。
11.开展女职工健康服务工作。组织困难企业女职工进行“两癌”检查,为102名农场困难女职工免费进行检查。继续做好女性安康保险服务工作。
12.扎实落实“挂包帮”“转走访”责任。州总工会按照处级以上干部挂钩联系6户,科级及以下干部挂钩联系4户的原则,与金平县老集寨乡马撒斯、白乐寨2个村委会3个村小组100户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深入村寨走访5次。通过深入走访了解,核实掌握群众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将贫困户脱贫计划按“五个一批”进行分类,其中发展生产85户,易地搬迁14户,社会兜底1户,发放走访慰问物资和资金5.06万元。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积极协调项目资金,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争取到位职工文化建设资金10万元、项目管理经费2万元、马撒斯和白乐寨村小学校修缮补助资金25万元。州总工会下拨农业适用技术培训经费4万元、村集体公益设施建设经费5万元、老集寨乡精准扶贫经费7万元、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经费5万元。建立了帮扶互助金管理机制,已筹集帮扶互助金10万元,帮助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解决发展资金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有红河州总工会1个行政单位及下属的职工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在职人员2016年末编制25人(行政编制8人,参公9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3人(行政编制8人,参公8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5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总工会2016年度收入合计5236409.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36409.2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34,307.40 元,下降10.%主要是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总工会2016年度支出合计5219531.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02683.00元,占总支出的70.9%;项目支出1516848元,占总支出的2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72,029.55 ,下降9.8%,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0.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35,322.45 元,增长13.3%,主要是工资薪金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总工会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70,985.2 元,下降3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8781.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11,632.95元,下降8.9%,主要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773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11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003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0000元,支出决算68854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955元,完成预算的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899元,完成预算的24.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是严格执行国务院“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三公经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877.78元,增长2.8%。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931.22元,下降5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6819元,增长116.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下降,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55元,占27.5%;公务接待费支出49899元,占7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5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95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89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89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111批次,接待人次555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644.81元,与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4631.4元,增长61.1%。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州总工会2016年政府采购368,531.00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公共财政预算】
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收入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按照我国现行政府预算分类,政府预算分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的界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因此,基金预算收支科目一一对应。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国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支出计划。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部门预算】
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1.收支平衡原则。即兼顾事业发展和财力可能,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2.综合预算原则。即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统筹安排部门支出预算,将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和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部门预算。3.零基预算原则。即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以零为起点,以项目为依据编制预算。4.调结构保重点的原则。即大力调整部门支出结构,减少、压缩竞争性、经营性和一般性支出,集中资金保证部门重点支出需要。5.定员定额管理原则。即在认真核实分析单位人员、设备、车辆等基础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单位职能和收入状况为单位定档分类,并制定合理的支出定额办法进行管理。
【政府采购】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