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542-87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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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7-08-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6年度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依据主管环保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指导县市级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排污费核定和征收,开展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
4.负责全州环境监察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州的环境监察稽查及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
5.负责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和限期治理项目的运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6.负责自然保护区、世界遗产地、湿地公园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的生态环境监察和农村生态环境监察工作。
7.负责受理群众有关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等工作;参与州内跨县市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8.组织全州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和省级工程减排项目现场监察。
9.负责辖区内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10.承担州环保局或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环境监察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是红河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环境执法监管职责最基本、最重要的力量支撑。2016第二季度开始实施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2016年度支队共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735人次,检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共245家次;积极参与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治工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砂石开采行业环境执法专项检查、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生态监察、安全生产、取缔“十小”企业排查整治、“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环境监察及排污费征收稽查、环境应急管理、环境监察专项稽查、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污染整治等多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修订与应急联动体系建设工作,认真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2016年6月8日红河州环保局、绿春县环保局、三猛乡人民政府联合组织开展一次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积极认真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高度重视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并认真落实到位;及时妥善调查处理环境纠纷和信访,2016年支队共接到各类环境信访件90件,立案查处90件,立案率:100%,结案88件,结案率97.8%,其中省厅转办件29件,网络投诉48件,信件投诉3件,电话投诉4件,“96128”1件,上访5批次29人,其中涉及水污染的8件,大气污染的44件,噪声污染的34件,其他4件,维护了受害者的环境合法权利;切实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和征收排污费工作的指导工作,全州2016年共对182家排污单位进行排污费征收,共缴纳排污费2,903.39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是红河州环境保护局下属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支队内设办公室、环境监察一科、环境监察二科、环境监察三科、排污费征收管理稽查科、环境应急科六个科室,主要履行环境现场执法、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及指导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征收工作等职能。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人员编制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2人),2016年末在职实有人数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8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9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2016年度收入合计2,329,259.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9,259.6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614,896.40元比收入减少了285,636.75元,减幅为10.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压缩项目经费,排污费安排的项目支出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2016年度支出合计2,757,583.16元。其中:基本支出2,256,601.23元,占总支出的81.83%;项目支出500,981.93元,占总支出的18.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部门决算总支出较2015年的2,679,162.50元增加了78,420.66元,增幅为2.93%。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整增加基本工资标准和津贴补贴及公务交通补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56,601.23元,与2015年日常支出1,991,896.40元对比增加了264,704.83元,增幅为13.29%。其中:2016年人员经费开支1,954,976.62元,与上年的人员经费开支1,806,282.80元增加了148,693.82元,2016年日常公用经费开支301,624.61元,比上年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185,613.60元增加了116,011.01元,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的原因一是2016年调整增加基本工资标准和津贴补贴,二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增加的公务交通补贴列入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因此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增大。2016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6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500,981.93元,比2015年687,266.10元减少了186,284.17元。减少的原因主要一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减少支出;二是公务用车改革,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2016年的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国控、省控、州控企业重点监察、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监察、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监察、重金属排放企业(含限期治理项目)专项监察、环境信访现场监察;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环境监察及排污费征收稽查、异龙湖流域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管理、环境监察专项稽查等多项工作的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如下:
1.环境监察网格化体系建设、红河州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项目经费(红财建[2015]204号)360,385.93元。
2.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费(红财建[2015]197号) 80,596.00元
3.历年结余的环保执法经费6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支出2,757,583.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8,420.66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整增加基本工资标准和津贴补贴及公务交通补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57,583.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930.65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支出功能分类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退休人员工资支出138,805.65元,日常公用支出125.00元;
(2)节能环保支出2,466,113.51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3%,具体支出功能分类如下: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0,000.00元;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965,131.58元;2110307-排污费安排的支出380,385.93元;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80,596.00元。
其中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1,657,936.9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95.00元,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802,481.54元。
(3)住房保障支出152,539.00元, 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支出功能分类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4,672.70元,完成预算的42.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2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4,940.70元,完成预算的45.21%;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732元,完成预算的59.4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州各级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降低了“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184,819.78元减少了60,147.08元,下降32.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未发生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5年的175,903.78减少了80,963.08元,下降46.0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支出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公务用车改革,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5年的8,916.00元增加了20,816.00元,增长
233.47%,公务接待费用增加主要是因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前期准备工作,省级对我州的指导检查和各市县对接汇报工作增加,相关接待开支增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940.70元,占76.15%;公务接待费支出29,732.00元,占23.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940.7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4,940.7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环境执法后督查、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应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和污染纠纷查处、排污费征收管理稽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732.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9,73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公务接待主要是接待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州政府重金属专项整治督查、污染纠纷、群众信访投诉查处及市县环保和相关部门办事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住宿、用餐所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624.61元,与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613.60元对比增加了116,011.01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列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因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6年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政府采购本年实际采购支出共计162,271.00元,全部为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支出比预算采购支出节约1,900.50元,节约率为1.16%;实际采购中货物类采购支出73,000.00元,服务类采购支出89,271.00元。
2.2016年末固定资产构成情况:资产构成车辆204,6897.00元,占73.75%,其他固定资产766,655.76元,占27.25%。本年新增固定资产75,200元、无形资产1,720元。
3.2016年末资产总计为3,154,444.38元,2015年资产总计为3,750,177.89元,2016年比2015年减少了595,733.51元,减少了15.88 %,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收回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20,914.10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主要是2110307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环境监察网格化体系建设、红河州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项目等331,583.41元(州级排污费安排资金,红财建〔2015〕204号文件),2111102款-环境执法监察2013年度省级排污费征收及执法补助88,536.69元(红财建〔2014〕172号),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751.00元,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43元,因此净资产减少;二是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部分报废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坏账损失经中介机构审计,财政批复同意处置和核销固定资产244,330.00元,坏账损失600,00.00元,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价值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21101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199-指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21103款-污染防治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2110307-反映用排污费安排的支出;2110399-反映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日常监管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6.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