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rmzf/2024-0001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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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7-07-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世界遗产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世界遗产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世界遗产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世界遗产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2)组织实施哈尼梯田保护管理规划;
(3)监测哈尼梯田资源状况,收集、整理哈尼梯田资源相关资料,并建立档案;
(4)组织开展与哈尼梯田有关的科研、科普、展示和宣传教育等活动;
(5)监督指导哈尼梯田资源的开发利用;
(6)审核哈尼梯田重点保护区内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科学考察、大型娱乐活动、影视拍摄、旅游服务等项目;
(7)负责哈尼梯田知识产权的相关事宜;
(8)依法收取相关规费;
(9)负责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的其他工作;
(10)行使《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赋予的行政处罚权。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认真做好遗产保护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围绕《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红河州调研时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工作方案》,对方案中确定的相关事项进一步作任务分解和贯彻落实。二是协调推进《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元阳核心区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报经州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七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三是与元阳县政府共同草拟《红河哈尼梯田元阳核心区保护利用试点3年工作方案(2016-2018年)》,由州政府报省级相关部门联合行文执行。四是认真做好哈尼多声部民歌音乐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前期工作。五是强化依法管理,加快制定《红河哈尼梯田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工作,办法送审稿已通过州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将于近期报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2、依法科学监测管理,确保遗产价值的正确诠释和合理利用。一是配合编制单位做好《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总体规划》及元阳、红河、绿春、金平4县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控制性规划已完成初稿。二是启动《红河州哈尼族自然圣境与哈尼梯田生态文明调研》工作。三是初步拟定了红河哈尼梯田监测指标,待局里正式确定后发至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四县实施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四是完成红河哈尼梯田1:10000地形图测绘工作,并已提交总规编制单位使用。三是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红河县撒玛坝梯田片区修建栈道项目、元阳县康华医院医用污水处理站项目、元阳县马街铜铁多金属矿探矿权延续项目、元阳县华西黄金有限公司金河金矿探矿权等项目进行了批复。
3、抓好宣传教育促保护,不断扩大梯田知名度。一是扎实开展好中国文化遗产日主题活动。组织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和本土专家学者到南部四县举办哈尼梯田文化系列讲座。并与州级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合作,开辟专版专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度报道,持续扩大哈尼梯田的影响力、关注度和知名度。二是扎实开展好申遗成功三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世界遗产哈尼梯田有奖知识问答活动,在红河人民广播电台播出申遗成功三周特别节目三是利用微信、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全方位宣传保护管理工作。编发微信30期,其中《后申遗时代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哈尼族为什么要摆十月长街宴》等篇章点击量近5000。四是撰写好工作信息,及时宣传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动态。撰写工作信息20篇,在《农业文化遗产简报》、《红河日报》、《云南网》、《中国红河网》、《新广网》等报刊、杂志、网络上发表信息10余篇。五是不断加强与各级媒体合作力度,携手宣传哈尼梯田文化。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展现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的措施办法、成就经验,与红河日报社、红河人民广播电台达成协议,共同推送有关哈尼梯田文化信息。在《红河日报》上发布信息13篇,在《人文红河》微信平台上发布信息30篇,红河人民广播电台《红河新闻》、《大观红河》中开设“走近梯田”栏目,共播出29期。
4、切实推进梯田产业发展,促进人民群众增收致富。一是积极参与红河哈尼梯田有机食品认证项目工作,认真做好红河哈尼梯田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认证调研方案和金平县马鞍底乡蝴蝶谷生态环境等调研活动,做好“有机食品及生产基地认证”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二是配合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做好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题节目摄制工作,按要求提供哈尼稻作梯田系统情况介绍、红河哈尼梯田符合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标准阐述。三是组织四县相关人员参加第三届全国农业文化遗产学术研讨会。四是配合中科院地理所专家做好产业发展研究课题调研活动和数据收集等工作。五是对标识使用一周年情况进行调研,形成《红河州世界遗产管理局关于对世界遗产标识使用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六是根据农业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与中科院地理所于启动GIAHS监测评估工作的要求,制定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四县开展“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年度监测工作。七是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农业委员会第25届全会要求,撰写《GIASH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的经验做法》、《GIASH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促进农民增收的做法》。
5、认真做好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协调推进哈尼梯田可持续发展。一是邀请云南师范大学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开展了水质监测项目相关技术报告。二是与西南林业大学合作,对整个湿地公园开展水生动物种类、数量、分布和利用价值等多样性进行调查。三是分别在四县对社区人员和管理人员各开展了1次培训活动,共培训社区人员240人次,管理人员80人次。四是与昆明非同广告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红河哈尼梯田湿地标牌标识系统建设项目。在元阳坝达片区、红河撒玛坝片区和绿春哈德片区各建设一块科普宣传长廊;在个蒙公路旁、通建高速旁、元红高速公路盘建设1块户外大型宣传牌。五是与昆明市西山区人合工作图文设计工作室合作,设计、制作了宣传册10000册,生物多样性图书5000本。六是在四县各聘请管护人员2人,配合县级哈尼梯田管理部门在公园内开展日常巡查、等工作。七是采购了一批湿地监测设备,并按要求分发到四县哈尼梯田管理部门使用。八是编写完成了《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贴项目申报书(2016年)》、《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2017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世界遗产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世界遗产管理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3人,无离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注:包括原申遗办划入的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世界遗产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9,696,271.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16,271.00元,占总收入的99.17%,比上年增加3,871,134.00元,增加67.38%,增加原因:一是2016年工资增幅大;二是湿地补贴资金去年林业局转拨在专户,今年财政拨在零余额账户;三是增加红财预指[2016]340号中国与老挝将哈尼族多声部民族联合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前期费1,000,000.00元;四是增加红财建[2016]102号2016年第二批州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200,000.00元;其他收入8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83%,比上年减少3,280,000.00元,减少97.62%,其他收入减少是因为湿地补贴资金去年林业局转拨在专户,今年财政拨在零余额账户。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世界遗产管理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8,724,535.25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371.00元,占总支出16.07%;项目支出7,322,164.25元,占总支出83.9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红河州世界遗产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2,37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0,434.00元,增加35.90%,增加原因是2016年工资增幅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62%,人均100992元;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38%,人均688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红河州世界遗产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22,164.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47,072.95元,增加110.70%,增加原因是2016年项目多,并且2015年的部分项目款2016年支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16年我局主要项目支出有:红河哈尼梯田保护规划项目支出、云南红河哈尼梯田1:10000地形测绘图支出、红河县哈尼梯田1:10000地形测绘图支出、2016年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及产业发展座谈会支出、修复元阳县新街镇倮铺村昂玛丛水沟和虾那水沟所需水泥项目支出、湿地公园监测设备支出、哈尼梯田宣传费支出、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水生生物科研监测体系研建项目支出、《红河州哈尼族自然圣境与哈尼梯田生态文明调研》第一期项目支出、文化图书《红河哈尼梯田可持续发展之管理探索》装帧设计支出、出版印刷项目支出、红河哈尼梯田科普宣教长廊、户外广告单立柱设计制作安装项目支出等;因部分项目都是跨年项目,截至2016年底部分项目正在实施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世界遗产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04,326.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55%。与上年对比增加2,316,797.50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多,并且2015年的部分项目款2016年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04,326.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经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培训费等)及项目费(红河哈尼梯田保护规划项目、云南红河哈尼梯田1:10000地形测绘图项目、《红河州哈尼族自然圣境与哈尼梯田生态文明调研》第一期项目、哈尼梯田宣传等费用)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世界遗产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4,200.00元,完成预算的39.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951.00元,完成预算的61.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249.00元,完成预算的43.5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2016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2、本单位严格遵守“三公”经费消费纪律,进一步挖掘节约潜力,强化内部控制制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4,318.00元,下降34.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4,35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404.00元,增长45.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72.00元,下降26.0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2016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2、本单位严格遵守“三公”经费消费纪律,进一步挖掘节约潜力,强化内部控制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951.00元,占76.25%;公务接待费支出15,249.00元,占23.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951.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951.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注:包括原申遗办划入的1辆)。主要用于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24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2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聘请专家指导和培训工作、县级哈尼梯田管理局办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世界遗产管理局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2,37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0,434.00元,增加35.90%,增加原因是2016年工资增幅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工作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红河州世界遗产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采购实际支出金额4,744,55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17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34,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4,532,552.00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州世界遗产管理局湿地补贴资金去年林业局转拨在专户,今年财政拨在零余额账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红河州世界遗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