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450-85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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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7-07-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15〕36号),我单位职责整合划入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职责。
主要职责: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耕地保护、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测绘行政管理及基础测绘规划和实施、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拟定并实施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承办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工作;依法按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17个(正科级),即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规划科、耕地保护科、征转用地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地籍测绘管理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科、矿产资源储量科、地质环境科、科技与信息科、土地收购储备管理科、不动产登记局。
负责管理红河州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红河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红河州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中心、红河州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红河州国土资源事务所、红河州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6年,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国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耕地保护责任进一步落实;重点项目用地得到有力保障,扶贫、不动产统一登记、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矿产资源规划管控作用加强,资源整合持续推进;国土资源基础工作不断夯实,为全州经济稳增长提供了有力的用地保障,各项工作成果及措施如下:
(一)紧扣经济发展目标,推动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重大部署,一是挂钩点扶贫统筹推进。二是“五网”重点建设项目。“路网、航空网、能源网、水网、互联网”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中,涉及路网、航空网、能源网、水网四类项目277个。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四是招商引资。五是各项规费应收尽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各项收费政策。(二)积极服务经济稳增长,国土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建立重大建设项目保障服务机制。二是相关规划协调推进。三是加强土地储备和土地供应。(三)严防死守耕地红线,耕地保护任务进一步落实。一是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划定工作。二是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工作。一抓项目申报。二抓项目实施。三抓项目验收。三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四是加块增减挂钩项目建设,推动城乡一体统筹发展。(四)加快推进土地矿产执法监管,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二是抓牢国土资源日常监管。三是抓实卫片执法检查。四是开展国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2015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监测评价和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河口县获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称号。(五)坚持绿色发展,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矿政管理进一步加强。坚持“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总要求,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严格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和采矿权总量控制制度,进一步优化矿山布局。协助做好红河州矿产资源风险勘查投资有限公司及中科公司探矿权相关处置工作。(六)积极推进国土资源改革创新,发展活力进一步释放。一是代州人民政府拟定《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的意见》,从土地规划、土地征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简政放权、办理临时用地、征地拆迁等五个方面提出13条具体意见,助推经济转型升级。二是做好与省政府取消、下放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三是完成省国土资源厅分解下达我州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数为130000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数1600宗。四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有新成果。截至10月31日,全州13县市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工作,如期实现省厅下达的工作任务目标,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红河州正式落地实施。(七)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一是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抓好汛期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三是着力提升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完成州国土资源专网改造建设。数字红河地理空间框架项目于6月通过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验收、运行良好。四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五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六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29名,机关考公人员编制6名,工勤编制11名,事业编制31名。
2016年末实有在职人数87人,其中:行政人员42人,参公人员6人,机关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29人。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行政离退休人员16人,事业离退休1人。
与2015年相比在职人数减少2人,减少原因为1名行政人员退休,1名机关工勒人员退休。
实有车辆编制1辆,事业单位车辆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9,216,421.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16,421.3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193.36万元)减少了42,717,178.7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包括安排红河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成本41,923,8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年度支出合计56,288,350.92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3,170.91元,占总支出的20%;项目支出45,005,180.01元,占总支出的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015年总支出1,879.81万元)37,490,250.92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的红河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收储成本41,923,800元在本年支出,扣除这个因素,实际减少支出4,433,549.0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83,170.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218,070.9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00.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27.23万元,主要原因是拨入红河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土地收储成本4,192.38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为拨出土地收储成本4,192.38万元,土地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费用98万元、地质灾害防治经费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83,170.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与上年对比增加2,218,070.91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增长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0,460.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主要用于差旅费报销、办公费用、计提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40000元,支出决算为420,432元,完成预算的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1,983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8,449元,完成预算的5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及减少公务接待。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89,142元,下降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1,699元,下降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7,443元,下降4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减少支出及节约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1,983元,占62%;公务接待费支出158,449元,占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1,98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6,98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上半年12辆下半年2辆。主要用于国土资源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8,44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8,44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级各部门检查工作和各县市国土局、乡镇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0,460.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760.61,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全年政府采购购置办公用品315080元,是要购置办公电脑和会议室桌椅,并办理了相关政府采购手续,不存在自行购买的现象。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节约集约:就是指用地既要节约,同时要综合利用土地,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
2、收储成本:就是指收储土地需要支付的相关费用,如:征地费、三通一平、上报性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