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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fzhggwyh/2024-0003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我州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红河州人民政府委托向红河州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红河州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协调工作预案。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我州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红河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州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州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红河州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国家和省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拟订上报和管理国外贷款规划和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提出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红河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负责协调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负责红河州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受理县(市)级重大专项规划的立项申请,负责牵头编制起草州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拟订州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论证州级专项规划草案,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部分州级专项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中长期规划等与州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红河州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8)承担红河州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商品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红河州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11)起草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参与红河州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

(12)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3)负责红河州参与国际区域合作的协调指导工作,研究提出我州参与国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

(14)贯彻执行国家、省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价格和行政事业收费政策的执行,研究提出红河州价格、收费改革调整方案,制订和调整由州管理的重要商品和重要价格政策。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红河州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及调控措施的建议;管理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提出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的建议;提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组织和监督管理红河州收费许可证发放、管理和年度审验及收费统计工作。指导红河州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的建立,依法受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投诉举报;依法监督检查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案件;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负责红河州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指导红河州价格诚信建设工作以及价格收费的社会监督工作。指导红河州价格鉴证工作。依法召开价格听证会;协调州内重大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矛盾和争议;受理价格处罚的行政复议和申诉案件。

(15)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做好年度计划执行及年度规划的编制工作

1—11月份,针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照2016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形成了《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1-6月经济运行分析报告》、《1-9月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按月形成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推进情况报告。完成了2016-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红河州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2016年解决战区遗留问题省级专项投资计划、红河州“十三五”教育专项(含义务教育专项、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工程、农村教师周转宿舍、职业教育产教整合发展工程)、红河州“十三五”卫生专项、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旅游基础设施、公共体育服务设施、民政、残疾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计划、2016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计划、红河州2016上报中央农经口项目建议计划、2016年州级领导挂钩重点建设项目、3000万元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计划、各类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起草了红河州关于贯彻省政府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重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产业发展领导推进机制、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五年大会战的实施意见、红河州产业发展规划思路及2016年工作重点等。

2016年,预计全州实现生产总值(GDP)135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15年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6亿元,同比增长6%;第二产业增加值593亿元,同比增长12.2%(全部工业增加值442亿元,同比增长10%;建筑业增加值151亿元,同比增长19.6%);第三产业增加值521亿元,同比增长9%。第一、二、三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6.2%、32.3%、41.5%,第一、二、三产业分别拉动GDP增长2.6、3.2、4.2个百分点。

(2)认真作好“十三五”规划编制

完成了红河州“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州人民政府已于2016年8月以正式文件印发了《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现我委承担的20项“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已印发1项即:红河州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规划,已完成终期成果稿的有3项即:红河州综合交通规划、红河州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红河州易地搬迁及以工代赈规划,完成中期成果稿专项规划有11项即:红河州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红河州沿边开发开放规划、红河州产业发展规划、红河州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红河州兴边富民规划、红河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红河州能源发展规划、红河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红河州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红河州低碳发展规划、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十三五”时期建设规划(红河州珠江流域部分),完成初期成果稿的专项规划有5项即: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发展规划、红河州融入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规划、河口对外开放能力建设综合交通规划、红河州“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红河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规划。

(3)抓项目,争资金,增强发展后劲

项目建设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也是发改部门的工作重点。在国家不断加大宏观调控的新形势下,我委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项目,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坚持以项目建设促进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把推进项目建设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红河新发展、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抓。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认真研究国家及省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积极衔接汇报,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盘子,最大限度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以及更大额度的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省投资重点项目投资基金支持。一年来,州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省发改委各处(室)汇报对接工作,我州大批重点项目得到了国家、省的大力支持。今年1—11月我委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政法基础设施等专项的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22.88428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8.54978亿元,省预算内投资4.3345亿元。2016年,共争取第一至三批国家专项建设基金72个项目66.75亿元。同时,积极组织申报云南省第一批重点项目投资基金,协助建设银行、光大银行以及交通银行进行省基金项目筛选。二是积极推进利用国外贷款相关工作。上报了红河州利用世行贷款进行哈尼族彝族文化遗产保护与减贫发展项目概念书,项目总投资估算27.96亿元,拟申请世行贷款3亿美元。三是1—11月审查确认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5户。四是抓好项目储备(尤其是重点项目储备)。把集约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循环发展、自主发展、高效发展、协调发展、持续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作为选项目、定项目的重要标准,重点围绕基础设施、农副产品加工和现代物流、旅游等产业,储备一批带动产业升级的财源项目、增收项目。今年我州有71项重大项目列入省“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其中:竣工项目7项,在建项目20项,新开工项目24项,重点前期项目20项,计划总投资2700.7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29亿元, 1-10月完成投资190.92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58%。五是大力推进PPP项目建设。继续完善全州PPP项目储备库建设,加大推介力度,争取国家和省级PPP项目合作基金支持,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建设目。截至目前,共储备PPP项目109项,项目总投资2602.4亿元;其中29项列入国家发改委第三批公开推荐目录,并有元阳至绿春高速公路、蔓耗至金平高速公路等一批项目已签约建设或即将签约。六是积极推进“政银企”融资合作。抢抓政策机遇,参与构建全省政银企合作平台,及时向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推荐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加强对接、沟通与合作,让金融资本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七是抓好项目服务。在州域内选择168个投资额度大、关系全州发展的项目作为州级领导挂钩重点建设推进项目,明确联系领导、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责任人、督促部门,通过加强服务工作,切实为项目单位办实事、解难题。八是加大重点项目建设的管理、协调力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通报,一季一分析,分析项目运行质量,把握项目运行规律,适时开展督查活动,抓好发改系统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检查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当,全州上下共同努力,我州固定资产投资稳步推进,预计今年全州可完成规上固定资产投资2098亿元,同比增长25%。

    (4)切实抓好铁路、机场及能源建设工作

铁路建设方面。一是云桂铁路,云桂铁路云南段全长438.768公里,红河境内(弥勒段)68.22公里(含隧道长39.77公里)。项目于2010年6月9日开工,累计完成投资52.76亿元,完成总投资计划48.0396亿元的109.8%。2016年累计完成投资4.09亿元,弥勒境内铺轨已完成,预计2016年年内建成通车。二是弥蒙铁路,该项目于2015年12月28日开工建设,由于尚未产生废弃工程,经统筹研究,为解决红河州州府通高铁问题,云南省与铁路总公司就弥蒙铁路提速扩能(即:时速由160km 提升为250km,单线改双线)达成共识。省政府于2016年4月17日以云政函〔2016〕50号文件,报请中国铁路总公司将弥蒙铁路提升为高速铁路,铁路总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至26日组织调整可研审查工作,与会专家同意该项目为由客货共线调整为客运专线铁路的功能定位。目前,正在抓紧推进项目可研报批等前期工作。三是规划铁路,1.蒙自至文山铁路。中铁二院已开展项目预可研编制,该项目全长约91.918公里,设计时速为160公里,投资预估算为118.9亿元。2.曲靖至师宗至弥勒铁路。中铁二院已开展项目预可研编制,该项目全长约182.57公里,设计时速为160公里,投资预估算为156亿元。3. 建水至石屏至罗里铁路。中铁二院已开展预可研编制,该项目全长98公里,设计时速为160公里,投资预估算为73.5亿元。

机场建设方面。一是红河蒙自机场,该项目在往年完成了选址和预可研(立项)工作的基础上,2015年11月国家环保部批复同意环评方案;2015年12月试验段工程开工; 2016年4月21日获得中国民航局出具的行业意见; 2016年5月4日和5月21日,军地双方先后在广州和蒙自进行了交流协调,进一步明确了下步工作中需要双方配合完成的事宜。目前,已完成了建设项目可研阶段的全部前置性文书,云南省发改委已上报《关于请求对可研报告进行审查批复的请示》到国家发改委待批复(部队也按相关规定同步抓紧进行)。同时,项目征地已完成一期2400余亩,进场道路已完成路基工程,共完成11.64亿元投资。二是元阳哈尼梯田机场,该项目自2013年3月启动,得到国家、省、州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2014年6月,国家发改委将该项目正式纳入《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网规划(2014-2020年)》;2015年11月,中国民航局批复同意选址报告;2016年8月完成了预可研报告的编制和民航西南局评审并上报到中国民航局,下一步待中国民航局组织专家到现场评审并出具行业意见。同时,试验段工程前期工作稳步推进,试验段大纲已获省发改委批复,试验段工程有望年内开工。三是弥勒通用机场,2013年3月,红河州决定先期建设弥勒、建水、红河三个通用机场。弥勒市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先后到四川驼峰通用航空公司和天津窦庄机场考察通用机场建设情况,并结合弥勒市实际情况,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用机场建设工作,委托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开展前期工作,积极向州、省上报启动前期工作的请示。2016年4月27日,省发改委批复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8月3日至5日,完成项目选址报告的编制评审并上报到民航西南局待批复。同时,同步开展试验段前期工作,11月9日,试验段工程立项(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省发改委批复同意,试验段工程有望年内开工。四是泸西通用机场,该项目位于泸西县金马镇嘉乐村,红河州拟争取按一类通用机场建设。该项目自2016年6月16日省发改委正式批复(云发改办民航〔2016〕346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以来,各项工作进展迅速,11月1日,已完成选址报告的编制并上报到民航西南局待批复。五是红河通用机场,该项目位于红河县,系红河州启动较早的3个一类通用机场之一。该项目自2016年10月19日省发改委正式批复(云发改办民航〔2016〕634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以来,各项工作进展迅速,目前正在抓紧进行选址工作。六是河口通用机场,该项目位于河口县,由于河口县地处边境且地形地貌复杂,机场场址选择工作存在一定困难:一是按照国家民航机场选址工作相关要求,机场选址范围必须距边境线10公里以外;二是根据河口县与周边县地形地貌实际,机场必须避开大围山保护区、国家公益林、基本农田。为解决以上问题,红河州多次组织设计院专家到河口县实地调研,专家认为河口县莲花滩乡上甘塘村符合以上条件,适宜作为河口通用机场的场址。11月1日,州发改委已向省发改委上报了请予研究同意启动前期工作的请示(红发改民航〔2016〕718号),14日,省发改委正式批复(云发改办民航〔2016〕634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目前正抓紧进行选址工作。

能源建设方面:一是电源点建设。水电项目:南盘江大桥电站导流洞工程、上下游围堰水下防渗工程已完成,库区公路改复建工程已开始进场施工,计划12月完成截留验收,开工大坝枢纽等主体工程;金平金水河三、四级、克思口、三家河一级、三级、荞菜坪二、三级、绿春大黑山、坝沙等在建水电站建设推进顺利,其中:绿春大黑山、坝沙两座水电站年内可实现部分机组投产(投产装机1.8万千瓦)。风电项目:弥勒吉丹山、茨柯山、对门山3座风电场7月初已建成投产;石屏大牛、大冷山、建水七棵树、石屏发白冲山4座在建风电场建设推进顺利;蒙自老寨、开远鲁姑母、阿泽3座风电场已开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建水南庄光伏电站新增投产装机4.8万千瓦,5月31日,实现全部机组(30万千瓦)并网发电,蒙自洛戈底、建水下海尾也分别实现投产装机4万千瓦和1万千瓦;今年我州泸西、石屏、红河、绿春4个县被列为全国具备光伏建设条件的贫困地区(全国共471个县)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已于2016年5月上报,待国家下达建设计划后即可开工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完成我州首个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工作,正加快相关前期工作开准,计划明年上半年开工建设。二是电网建设。220千伏个旧吉安(倘甸)输变电工程正在收尾,年内可投产运行;在建220千伏金平勐拉输变电、新桥至通宝220千伏线路及110千伏西部电网优化工程、河口槟榔寨、蒙自水田、泸西金马等一大批220千伏、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2014年批次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完成州级初验,2015年续建及2016年新开工农网项目建设推进顺利。三是石油天然气项目建设。成品油管道建设方面:中国石化玉溪-富宁成品油管道 (红河段)6月已正式投油运行;中石油成品油管道安宁-玉溪-蒙自管线已全部贯通,已处于投油生产准备阶段,计划明年初投油运行。天然气管道建设方面: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红河支线已全面开工建设;储备库建设方面:中石化油库,总库容7.4万方,已于7月份投产;中石油油库,总库容6万方,工程已完工,正着手准备工程验收。

(5)加强项目稽查监管

为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发挥投资效益,今年我们在积极做好项目资金争取的同时,把加强项目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一是根据州领导、委领导的指示要求,于2016年1月14日至29日对我州十二个县市2015年度1至四批专项建设基金65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稽查调研。查找问题五大类14个细类,提出稽查意见建议8个,着力规范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的申报和建设管理。二是根据州领导和委领导的批示要求,2016年2月29日至3月3日,对绿春、个旧、弥勒三县市“两污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稽查,查找问题三大类7个细类,提出八个方面的整改意见。三是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2015年度中央投资社会事业项目进展情况开展联动稽查的通知》要求,会同社会事业科于2016年4月6日至22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上下联动对全州2015年度中央投资社会事业项目进展情况和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稽查。本次稽查抽查16个项目,查找问题六大类13个细类,提出六个方面11条整改意见。四是配合国家稽查办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PPP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稽查调。五是配合省发改委稽查组,对我州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油气管线项目、两污项目、水网建设项目进行专项稽查。通过稽查,对业主不懂不会的问题进行了传、帮、促,对项目建设业主、施工企业、监理等各参建各方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通报和处罚,并采取限时整改、跟踪督查等方式进行有效管理,着力推进项目建设规范管理。

(6)积极推进相关改革

一是出台了《红河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改革、强化政务服务、深化政务公开、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制定了《红河州州级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全面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程序,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和“先照后证”登记改革,将113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和下放193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行政权力2万多项;取消州直部门行政审批项目94项,下放171项,打开雪藏审批项目共145项,精简率达60%;非行政许可项目全面取消。州本级共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22项、依法调整4项非行政许可项目为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完成率100%;13县市共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663项,依法调整92项非行政许可项目为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完成率100%;高标准做好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州本级共清理外部行政职权5958项,与外部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46669项、“追责情形”共计45939项。二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根据中央和省精神,结合州情实际,制定下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6〕21号),以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6〕55号),着力打好降本增效“组合拳”,力争全年为实体经济直接减负约42.67亿元。首先积极处置“僵尸企业”,妥善化解产能过剩。2016年到2018年引导有序退出煤矿 11对井坑,化解产能79万吨/年。其中2016年我州关闭退出4对矿井,退出产能25万吨/年。其次逐步完成去库存目标。据网签数据,2015年底,全州商品房库存量为531.53万平方米。截至2016年9月30日,全州商品房累计可售面积560.7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81%,商品房去库存化周期为29.7个月。再次全力化解政府债务。截至9月底,全州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59.03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55亿元。第四是严格落实政策,降低企业成本。开远市为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出了“一章入园”等便民措施,简化企业办事程序。前三季度,全州合计减免、补贴各项费用30.2771亿元。三是启动了红河州公务用车改革。截至2016年9月30日,州级93家部门和单位已全部报送车改实施方案,其中车改实施方案已批复的90家州级部门和单位公务交通补贴已于2016年8月底前发放到位。目前13县市公车制度改革已全部启动,封存取消车辆,平台启动运行。

(7)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

今年以来,紧紧围绕“稳物价、推改革、安民生、建机制”,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强化价格监管,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不断提高价格工作水平,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价格环境。切实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全面了解市场动态,加强价格监测组织体系和预警机制建设,重点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预警,坚持粮油肉等副食品价格日报、周报监测制度,切实提高监测质量,确保“菜篮子”市场秩序稳定;建立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值班制度,明确预警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值班和信息畅通。二是严格价格管理。按照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12次调整成品油价格,7次调高5次调低;公布了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3分;公布了红河州2016年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第一批)零售价格及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取消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车辆营运证工本费、治安培训费、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人员培训费等四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预计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30万元。贯彻落实国家规定取消、免征、降低、停征10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约3187万元。三是开展好价格认证工作。2016年1—10月份,全州共受理各类价格鉴证案件1621件,鉴证标的金额为8325万元;其中司法系统委托的涉案物品价格鉴证1027件,鉴证标的金额为3526万元;其他委托受理的价格鉴证115件,鉴证标的金额为1212万元;行政案件479件,鉴证标的金额为3587万元。四是开展专项检查。加强价格和收费的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统一,有效整合各级检查力量,采取下查一级、同级检查、联合检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开展了农村用电、涉企、能源、药品、旅游市场5次专项检查。截至10月31日,全州价格主管部门出动检查人员3000多人次,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3件,实施经济制裁总额217.1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73.9万元,罚款金额0.6万元,退还用户金额42.6万元。五是及时处理价格举报工作。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及咨询399件。其中:受理来电374件、受理来信0件、来访6件、全国网上举报平台16件、其他网络渠道3件,办结396件,办结率99.25%;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件,实施经济制裁总额1148元,退还消费者1148元。

1-10月份,我州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走势相对平稳,1-10月居民消费价格环比指数有升有降。居民消费价格(CPI)总体水平累计上涨1.5%,低于年初确定的3%左右增长幅度。

(8)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委根据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和政务公开以及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的要求,自觉履行公示、公开义务,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把信息公开的力度放在政务公开上,印发了《2016年政务督查工作要点及重点督查事项的通知》,要求在网上公开的信息必须及时公开,并把信息公开与年终考核挂钩。另外建立健全了信息采用月通报制度,次月初及时通报上月网上信息采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1—11月,共更新网站信息829条次,接听96128专线电话7次,满意率为100%。;网上回复建议、投诉、求助等信件33条次。重大事项公示28条次。政务中心受理审批事项317件,其中:审查中1件,办理中24件、准予审批264件、不准予审批28件,受理审批事项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9)切实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为认真做好我委的督查督办工作,根据机构职能和“三定”方案规定,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下发了《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督查协调工作制度》,并加强制度执行力,加强各类数据核对,确保准确无误,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分别对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省委、省政府领导在红河州调研期间确定事项落实情况;州委督查的事项;州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扶贫 “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等都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上报时限及要求,并根据各项工作任务上报时限要求,分旬、季度、半年方式按时分别向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上报了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另外,我委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建议提案共1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提案11件。按照对口办理的原则,经广泛征求委领导的意见和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最终决定将19件主办,2件协办建议提案交由固定资产投资科、收费管理科、社会事业科、资源环境科、能源建设科、州铁建办、基础产业科7个局办科室办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已在时限内办理完成。19件建议提案办理中,A类件13件,占68%,B类件3件,16%,C类件2件,占11%,D类件1件,占5%。并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建议办情况检查组及州政府督察室的工作检查。

(10)加强队伍建设,致力于提高干部行政效能

全州处于大发展、大建设、大转型的重要时期,对发改系统的作风建设和执行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我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积极建设高效政风,树立清明政治,确保各项工作效能有明显提升。一是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和“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为抓手,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发展改革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二是抓好后备力量的培养。组织处级及科级干部前往浙江、上海、江西、昆明参加国际区域合作与开放型经济建设、扶贫干部上海青浦区理论培训班、基层治理与社区管理培训班、井冈山党性教育培训班、少数民族年轻干部培训班,组织委干部参加全省发改系统新进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培训干部职工14人次,其中处级干部2人次,科级干部7人次,一般干部5人次。组织县市发改局干部30人次,副科以上干部4人,副科级以下干部26人到昆明参加全省发改物价系统初任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十三五”规划纲要培训。有13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全省干部在线学习,有43名干部职工参加州级在线学习。鼓励支持在职研究生班就读4人。三是加强机关工作目标管理和工作制度建设。委与各局办科室签订了《红河州发改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目标绩效考核责任书》,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强化主体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局、办“一把手”对本科、室、局、办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绩效工作负总责,并将责任制层层分解到具体岗位,有效地提高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四是积极开展帮扶活动。选派2名领导干部组成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其中副科级干部1名挂钩元阳县逢春岭乡逢春岭村委会,副科级1名挂钩元阳县逢春岭乡岩子脚村委会,目前2名新农村指导员已经按要求入村开展工作,完成了《逢春岭乡岩子脚村扶贫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逢春岭乡逢春岭村扶贫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减0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数量

比上年增减

变动原因说明

合    计

 1

 0

 

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1

 0

 

    行政单位

 1

 0

 

    事业单位

   

    其他

   

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1

 0

 

    行政单位

 1

 0

 

事业单位(含行业)

   

    民间非营利组织

   

    企业

   

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1

 0

 

    一级预算单位

 1

 0

 

    二级预算单位

   

    三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录入户数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1个,比上年增减0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数量

比上年增减

变动原因说明

合    计

 1

 0

 

一、单户表

 1

 0

 

二、行政单位汇总录入表

   

三、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

   

四、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

   

五、乡镇汇总录入表

   

六、其他单位汇总录入表

   

七、经费差额表

   

八、调整表

   

九、叠加汇总表

   

注:主管部门使用经费差额表代编收支及使用调整表调整收支重复汇总数的情况需另作说明,包括代编(或调整)的依据、涉及的单位和金额。

(三)部门人员变动和车辆的编制情况

调入12人,调出3人,退休4人,死亡1人(退休老干部),开除1人,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2836.88万元,比2015年预算的5193.55万元下降了2356.67万元,降幅45.38%,主要原因是今年所投入的项目大部分是去年已经重点投入过,今年属于后续的过渡阶段,所以项目资金量有所下降。年度执行中预算调增69.1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66.11万,自治州补贴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人员较多。

(一)收入情况。

本年度收入预算2836.88万元,决算数4500.84万元,增幅58.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84.84万元,比预算的2836.88万元增长54.57%,其他收入116万元,增长100%。

(二)决算收入构成。

2016年度总收入450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84.84万元占97.42%;其他收入116万元占2.5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2836.88万元,决算数4020.61万元,增幅41.7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70.61万元,比预算的2836.88万元增长32.91%,其他支出250万元,增长100%。

(二)决算支出构成。

总支出402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70.61万元占93.78%;其他支出250万元占6.22%。

(三)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0.82万元,上年基本支出1005.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6.45%,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增加。2016年行政运行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97%,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5.77%,住房保障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6%。

(四)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49.78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6年一般性事业支出占项目支出的21.2%,国防支出占项目支出的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项目支出的0.5%,节能环保支出占项目支出的1.95%,城乡社区支出占项目支出的1.44%,农林水支出占项目支出的4.55%,交通运输支出占项目支出的70.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4.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66%。与上年对比增长30.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1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912.8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70万元,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531.2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1万元,支出决算为38.83万元,完成预算的19.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预算的16.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43万元,完成预算的25.9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3.73万元,增长10.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13万元,增长27.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9万元,下降1.9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4万元,占49.96%;公务接待费支出19,43万元,占50.04%。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2.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6.61%,主要原因分析是2016年底调入人员10人,人员经费有所上升,并且公务交通补助纳入预算等因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有所上升。

(二)政府采购情况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政府采购总额1548.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7.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41.4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州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发展改革部门直接拨付的资金和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委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三公”经费,指我委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委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率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等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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