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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nkj/2024-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垦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7-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垦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农垦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垦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垦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农垦局单位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州有关农垦改革的方针政策,配合州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协调各县做好各农场改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垦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垦区改革工作,指导垦区橡胶产业发展工作,承办红河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领导高度重视,稳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农业部、农业部农垦局、省农业厅领导分别深入红河垦区南溪农场、东风农场调研,指导红河农垦改革发展工作。州政府分管领导先后3次深入农场及所在县市调研,了解和掌握农场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改善、精准扶贫、农垦改革等工作,要求红河垦区产业发展、精准扶贫等工作要融入红河谷产业带发展,结合自身热区优势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具有红河垦区特色的新产业;同时,要求县市政府要落实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农场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抓好典型总结推广,扩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为农业生产提供全程服务,促进垦区职工增收。

  年初,州政府办公室下发《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进一步深化农垦改革发展任务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17号),包含21个方面改革举措、77项主要任务。对每一项改革举措和主要任务,明确了完成时限,责任分工到相应的牵头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州政府召开全州农垦工作会议,总结工作成绩,分析全州农垦改革发展形势,安排部署全年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工作。目前,河口县、金平县农垦改革方案已向州农垦局、省农垦局征求意见,适当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通过实施。弥勒市农垦改革方案正征求各部门意见。

  (二)抓好产业调整,努力解决职工增收难问题。为切实解决垦区职工增收难问题,继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和优化相关产业的发展。一是抓好橡胶主业生产工作。积极防治2月底3月初“倒春寒”带来的白粉病,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垦区橡胶树白粉病防治面积14万亩,累计防治面积144586.7亩,使用硫磺85.38吨,粉锈宁1.95吨,投入资金约120万元。4月15日,5个橡胶农场全面开割,预计今年生产橡胶干胶6500吨,同期对比增加约120吨,产值约1.12亿元。二是认真做好橡胶基地建设和生态胶园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金平农场、南溪农场天然橡胶基地建设项目和南溪农场红河流域生态保护产业替代项目。完成坝洒农场天然橡胶基地建设项目上报批复工作,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915万元。积极向农业部申报《农业部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项目。三是大力探索发展非胶产业,增加职工群众增收渠道。垦区种植香蕉4.9万亩、菠萝2872亩、丰收瓜1296亩、菠萝蜜2410亩、红心柚1097亩、板蓝根700亩。四是积极抓好农垦庄园和沿边产业园建设。目前,已经建设农垦庄园8个,产值6500万元,沿边产业园拟建设坝洒物流商贸园区和河口驾驶员城,项目正在推进中。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一是做好190户职工危旧房工作,完成投资825.1万元(中央投资163.1万元、省级配套95.4万元、职工自筹566.6万元),已经完成160户,在建30户;金平农场场内道路改造项目,总计投资150万元,已经完工;坝洒农场集镇道路建设,投资470万元,确保年内完成。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产业项目带动农场经济发展,走出单一的经济发展模式。坝洒农场引进的中国河口渔业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拟投资5000万元,现完成投资400万元,修筑鱼塘27个,将向职工群众发放鱼苗,带动垦区发展渔业养殖。蚂蝗堡农场在2016年发展肉牛、山地鸡养殖的基础上,将新建标准化的300头规模的养牛场一个,采取农场扶持、县农科局提供技术支持、职工养殖的模式进行养殖。南溪农场公司+基地+农户模式红心柚种植项目已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实施精准扶贫,切实保障垦区民生。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农垦系统特殊贫困人口的精准脱贫工作,将农垦系统的509户1326名特殊贫困人口纳入全州精准扶贫工作范围,2016年底贫困户减少161户378人,今年争取300万元,用于发展养殖业、木薯加工及其它林下经济,助推贫困户增收致富,力争减少170户398人。同时,积极配合州级有关部门开展困难职工脱贫解困工作,确保2019年农垦特困人口全部脱贫摘帽。

  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普角村与金水河镇党委政府领导、村委会干部召开座谈会2次,进一步分析存在问题和开列帮扶措施,集体走访2次,走访贫困户110余户。在2016年进行橡胶、香蕉种植培训的基础上,拟计划投入资金4万元,进一步的对农户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科技常识和科技运用能力。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指导开展村容村貌建设,教育村民讲卫生,爱护环境,革除陋习,不大操大办红白喜事。派驻精准扶贫队员1人,给予工作经费1万元,队员协助镇政府发放小猪296头、鸡苗3000只,对县联席办已经审批并拨付建设资金到位的南宋老寨入村道路危险点扩宽进行勘察。

  (五)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践行“四个更大贡献”,争做合格党员活动,主要领导讲党课,学习先进事迹,确保学习教育正常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要求,加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教育,确保干部职工作风好转。共开展支部活动1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领导干部讲党课4次。

  (六)做好相关工作。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成立防汛工作检查组开展督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开展《保密法》知识培训和学习《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教育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加强宣传工作,按照《2017年全州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组织干部参加在线学习,党支部书记培训,做好信息报送和舆情监督工作。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主动与州信访局联系,做好网上信访、人访的回复和接访工作,维护农垦改革发展稳定局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构成:根据《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红河州农垦局的通知》(红机编〔2011〕65号)和《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州农垦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红机编〔2011〕66号),设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垦局,为红河州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全额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数为19名,其中:处级5名,科级及以下12名,工勤人员2名。农垦局机关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体制改革科、产业发展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人员编制数为19名,其中:处级5名,科级及以下12名,工勤人员2名。农垦局机关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体制改革科、产业发展科。

  离退休人员5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红河州农垦局决算总收入7,243,618.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94,755.98元,占总收入的97.94%;其他收入148,862.79元,占总收入的0.21%。与上年对比增加46,764.57元,收入增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争取省级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7,243,618.77元,其中:基本支出6,702,168.57元,占总支出的92.53%;项目支出594,784.00元,占总支出的0.08%;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 528,897.00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工资调整,三公经费压缩,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机关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43,168.57元。与上年对增加46,764.5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5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784.00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44,784.00元;农垦改革经费200,000.00元,年终廉政建设奖10,000.00元,部门领导完成目标奖10,00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农垦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43,168.57元。与上年对增加46,764.5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5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7,243,618.77元,其中:基本支出6,702,168.57元,占总支出的92.53%;项目支出594,784.00元,占总支出的0.08%;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 528,897.00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工资调整,三公经费压缩,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8,05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6%。主要用于局机关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3.农林水支出3,232,354.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6%。主要用于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支出和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

  7.住房保障支出186,5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机关机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农垦局2016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3,028.90元,完成预算的5,1.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2,510.20元,完成预算的23.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518.70元,完成预算的28.0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接待制度及服务对象工作方式的改变,预算数大于决算数。

  2016年三公经费总支出9.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5万元,公务用车费4.25万元,公费出国无。2016年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9.42万元,减少4.37万元,减少46.39%,公务用车费比2015年11.95万元,减少7.70万元,下降64.4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接待费等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510.20元,占23.62%%;公务接待费支出50,518.70元,占28.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510.2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510.2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林业生产等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4,71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518.7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级检查及县市乡镇人员上报材料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农垦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6,77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8,172.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下拨下属单位急转官兵经费及离退休人员保留省州差补贴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运行维护费明显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垦运行(项),反映政府用于农场方面的管理、指导、服务等工作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垦运行(项),反映政府用于农垦方面的管理、指导、服务等工作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红河州农垦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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