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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zfwsqwbgs/2025-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7-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的外事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外办、省侨办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州的外事侨务工作,指导县(市)外事侨务工作。 

2.归口管理指导全州外事侨务工作,组织开展外事侨务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外事侨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办理州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在战略谋划、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外事管理、检查督办等方面为领导小组提供服务。 

3.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涉侨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协调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涉侨事务;参与查处因公出国(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案件;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州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参与重大涉侨捐赠监督工作。 

4.负责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红河州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州委员会的对外事务,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机构人员。 

5.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事务,负责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核,统一办理全州派遣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上呈报告并负责申办护照和外国签证手续。归口管理涉港澳事务,负责因公赴港澳任务的审核,承办全州因公赴港澳审核报批工作;审核报批全州与港澳官方、半官方和重要民间交往事务,接待来访的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代表团(人士)。负责办理邀请外国(包括港澳地区)人员来红河州访问的上呈报告。 

6.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红河州段的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会晤;根据外交部和省外办安排部署,定期对中越边界(红河州段)进行联检。负责全州处级以上人员持中越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因公临时出入中越边境地区的审核或审批。 

7.负责管理全州各级、各部门与外国驻华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承办有关领事业务,开展领事保护工作。 

8.负责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以及热点、敏感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参与审核重要涉外文稿。负责外国新闻媒体来州采访事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 

9.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州内的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外国侨民和“三资”企业外方人员以及其他外国人,参与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10.指导和管理对外友好交往工作,指导开展民间对外交往活动。负责有关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 

11.负责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州活动和州内民间组织的涉外活动,做好教育引导和管理服务工作。 

12.督促检查侨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全州侨务工作情况,向省侨办和州委、州政府提供侨务信息,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 

13.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对外交往。精心设计、周密谋划重要外事活动,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深化与发达国家的交流联系,积极服务全州发展稳定大局。2016年,共审批因公出访团组和人员61批153人次(其中自组团6批42人), 接待外宾11批105人次。州委姚国华书记率红河州经贸合作交流代表团赴柬埔寨、越南就经贸合作、文化交流、旅游开发以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昆明-老街-河内-海防经济走廊大通道建设、中国河口-越南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等进行交流访问,与各方达成了广泛的合作发展共识并明确了一批具体合作事项。州人大常委会陈军副主任率红河州经贸、人文考察团赴老挝、缅甸、越南就进一步做好红河州与老挝、缅甸、越南三国侨商、侨团、侨校在人文、经济领域的联谊与交流合作进行交流访问,达到了宣传红河、促进开放的效果。红河州科普文化艺术团代表中国赴新加坡参加2016年第二届国际科学表演大赛,参演的壮族歌舞科普剧《梦想七彩光》获得表演金奖。按照中联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圆满成功筹备和承办了中共代表团赴法国参加法共“《人道报》节”配套活动,得到了中联部和省友协的充分肯定。越南老街省人民委员会阮清阳副主席一行来我州考察访问,并就落实双方高层互访成果与州委、州政府领导交换意见。越南、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马来西亚东盟6国驻昆明总领事馆官员一行来州访问,州委书记姚国华会见6国驻昆总领事并进行深入交流,积极寻找红河与东盟各国的合作契合点,共襄合作盛举,达成合作共识。中法商务企业合作协会代表团来州考察访问,州委副书记、州长李扬会见代表团一行,双方就加强友好沟通交流、寻找合作契机和项目、实现互利共赢发展等达成共识。越南政府代表团和越南、柬埔寨、缅甸、马来西亚驻昆总领事馆代表团应邀出席边交会并访问交流,法国巴黎士多集团、法共青年干部考察团、越南干部培训团等分别来州考察访问,就进一步加强合作达成广泛共识。 

2.推进友城建设。加强国际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努力提高国际友好城市交流合作水平,友城建设取得新突破。在继续做好去年签订结好意向或协议的红河州与秘鲁卡拉卡约市、蒙自市与法国夏斗湖市和屏边、建水、石屏县分别与越南沙巴、北河、保胜县等几对城市的巩固深化、争取早日缔结友城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红河县与老挝万象市赛塔尼县、红河州与越南港口海防市、红河州与英国伦敦西敏市圣.詹姆斯区、葡萄牙阿布菲拉市对与蒙自市、弥勒市与斯里兰卡康提市等5对城市的友城结好工作。红河县政府代表团赴老挝万象市赛塔尼县友好访问并签署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备忘录》;法国夏斗湖市奥尔良伊苏丹大学首批5名留学生来红河学院交流实习,为蒙自市与夏斗湖市签订建立友好城市意向书后的第一个实质项目;老挝万象省农林厅代表团来红河州访问,考察学习农科技术,商谈农业项目合作事宜;法国夏斗湖市政府代表团来蒙自考察访问,商谈双方友城结好及项目合作事宜。2016年,屏边县与越南老街省沙巴县、蒙自市与法国夏斗湖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申请已获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和全国友协批准。 

3.巩固睦邻友好。认真贯彻中央周边外交方针政策,牢固树立“亲、诚、惠、容”的理念,妥善处理好与越南的关系,加强务实合作,巩固睦邻友好,落实双方高层互访成果,各领域的合作不断扩大,和谐周边建设不断推进。老街省环境与资源厅代表团来州访问,与州环保局举行会谈,双方就生态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城乡环境管理等交流经验,就加强双边环境保护的交流与合作达成共识并签署纪要。红河州交通局代表团与老街省交通厅代表团在河口举行工作会谈,双方就推动中越红河(云南省与老街省段)界河航运开发达成共识并同意上报各自主管部门审批。老街省监察厅代表团来州访问,与州监察局举行会谈,双方就监察监督、申诉举报、预防和惩治腐败等工作进行交流,就加强监察机关合作和建立互访交流机制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纪要。积极推动地方政府与越南邻边县市互访交流,河口县、金平县、绿春县与老街市、保胜县、巴刹县、猛康县、孟谍县、封土县等双边县市、部门开展互访和工作交流活动21次,有力地促进了双方在经贸、文化、卫生、交通、司法、生态等各领域交流与合作。2016年,共审批持边通证出访越南边境地区团组24批225人次,接待越方来访团组9批62人次。 

   4.做好侨务工作。坚持向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致以新春问候并深入归侨侨眷家中开展春节走访慰问,积极组织开展“侨法进社区、进村寨”、“侨法宣传角”和“贯彻落实侨法、维护侨胞权益”为主题的系列侨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认真贯彻侨法和维护侨益,积极拓展侨务交往联系渠道,多形式引进华侨捐赠,积极做好以侨引资、以侨引智工作,加强海外联谊交往,鼓励和引导侨商到红河考察投资、兴办实业,开展华文教育工作,增进与周边国家的传统友谊,服务国家公共外交。2016年,争取到位侨务专项资金共195.7万元;向海外侨胞、港澳同胞邮寄新春贺卡4份,走访慰问贫困、失业、重病住院及离退休归侨侨眷、侨务干部、南侨机工遗孀吕桂芬等234人5.56万元;实施基层社区侨之家项目1个,红河县“侨之家”成为展示侨乡文化、侨务部门为侨服务和涉侨群体服务的一个重要窗口;组织开展归侨侨眷职业技能培训班1个,提高归侨侨眷自我发展、脱贫致富能力;落实归侨侨眷生活困难补助项目1个,为全州13县市及云锡公司的农村建档立卡户和城镇纳入低保的贫困归侨侨眷的发放补助经费25万元,让贫困归侨侨眷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受理海外侨胞来信3件,接待来访6人次,为归侨侨眷妥善办理护侨维权及要求给予适当照顾事项2件、身份证明1件,7户20人侨眷纳入城镇低保和当地脱贫计划;向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及海外慈善机构提交贫困山区扶贫济困项目申请4项,组织招商引资合作项目洽谈1次,引进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及海外慈善机构无偿援助项目1个56万元人民币(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援助红河县大羊街乡红土坡村人畜饮水工程);香港信望爱基金会捐赠红河县洛恩乡坝安小学刘盛教学楼和阿扎河乡过者小学至美楼第二期款项13.7万元帮助2所学校解决急需的教学设备。引导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企业参与我州经济建设,拓展内地市场,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接待法国、美国、泰国等海外侨胞16人次,北京中华农盛农业有限公司与蒙生石榴产销专业合作社达成合作销售意向,宁波市侨商会徐旭昶会长一行来州考察交流并看好我州的投资环境;积极协调组织各县市参加第十四届东盟华商会,围绕“一带一路”给华商带来的机遇以及华商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所能发挥的优势进行了交流,主动与参会企业交流洽谈、推介项目,前来咨询洽谈的客商达20余家,与上好佳昆明分公司、新加坡三德集团、泰国云台会等公司和商会在旅游、养生、新能源、节能、绿色农业等项目进行了对接沟通洽谈。举办华文教育4个夏令营、1个培训班、外派3名汉语教师赴外任教,夏令营、培训班共有256名来自越南、缅甸、斯里兰卡、西班牙等国的师生参与,是我州举办该类项目参与国别最多、人数最多的一次,参与人员均认为夏令营和培训班教学效果明显、个人收获非常大,加深了对中国及中国文化、习俗、汉语知识等了解认识,有效促进了中华文化在海外的推广。 

5.规范边境管理。向边民发放边境外事法律法规宣传挂历11000份,在边境集镇和重要通道开展边境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不断强化广大边民的法规意识。严格执行中越陆地边界管理“三个法律文件”,认真做好边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争取边界日常维护项目8个经费69.5万元;加强军警民联合管边控边,发挥外事界务员队伍作用,河口县外事界务员杨天才被评为“全国百名优秀共产党员”,收集上报边境情况信息等材料10余份,2次开展边界踏查和边情调研,妥善处理边界事务、涉外纠纷、公民领事保护等事件17起,确保边境管理工作落实。加强与各边管部门的协作和与越方外事部门的沟通联系,妥善处理了越方边民在我州境内的2起涉外交通事故,协调处理边境事件7起;及时上报和协调处理了越南孟谍县境内中越陆地边界46-47号界碑段森林火灾情况,避免了双方更大损失;参与蒙自军分区组织的与越南老街、莱州省边防指挥部边界代表定期会谈2次;积极参加和配合做好边境地区综合整治及打私专项工作,充分发挥外事部门的沟通协调作用,努力提升联合打击边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效能。 

    6.抓好自身建设。召开了全州外事侨务工作会议和侨办主任会议,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相关部署和要求,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的外事侨务重点任务。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及要求,切实抓好外事侨务部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积极参加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组织的会议和各类活动,2次参加州委“开放发展”专题调研,参加州人大常委会外事侨务工作专题调研并向州人大第三十二次常委会报告工作,参加州政府“跨境务工”专题调研,参加州政协“边境贸易”专题调研,积极为推动我州开放发展出谋划策。选派15名干部参加了省外办、省侨办组织的外事侨务业务培训班学习,选调2名外语人才到州外侨办工作,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有较大提高。选派1名办领导担任扶贫驻村工作队队长,6次组织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落实挂钩帮扶责任,积极协调落实11个项目96余万元资金进行脱贫开发,所帮扶村基础设施、生产发展等有极大改善,所挂钩的42贫困户有28户实现脱贫。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大“人、财、物”管理力度,严控“三公经费”,严格办公程序,正规工作学习秩序。完成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实综治维稳、涉外处突、反恐打私、禁毒防艾等目标责任,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合计6,088,345.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2,590.20元,占总收入的98.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5,755.50元,占总收入的1.2%。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比上年增长1.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长5.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国办发[2016]62号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提高艰边津贴标准、在职人员按每人每月300元增加临时性补贴、按全发工资总额的13.5%提高改革性补贴标准、调入人员增资、公务用车改革发放交通补贴等;其他收入比上年下降74.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的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度支出合计6,171,109.90元。其中:基本支出3,602,781.46元,占总支出的58.4%;项目支出2,568,328.44元,占总支出的4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下降14.44%,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长26.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国办发[2016]62号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提高艰边津贴标准、在职人员按每人每月300元增加临时性补贴、按全发工资总额的13.5%提高改革性补贴标准、调入人员增资、公务用车改革发放交通补贴等;项目支出比上年下降41.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02,781.46元。比上年增长26.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国办发[2016]62号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提高艰边津贴标准、在职人员按每人每月300元增加临时性补贴、按全发工资总额的13.5%提高改革性补贴标准、调入人员增资、公务用车改革发放交通补贴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68,328.44元。比上年下降41.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比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开支因公出国(境)费用1,253,149.80元、参加法共《人道报》节系列活动经费1,117,912.30元。3月上旬,州委书记姚国华率红河州经贸合作交流代表团赴柬埔寨、越南就经贸合作、文化交流、旅游开发以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昆明-老街-河内-海防经济走廊大通道建设、中国河口-越南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等进行交流访问,与各方达成了广泛的合作发展共识并明确了一批具体合作事项。4月下旬,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军率红河州经贸、人文考察团赴老挝、缅甸、越南就进一步做好红河州与老挝、缅甸、越南三国侨商、侨团、侨校在人文、经济领域的联谊与交流合作进行交流访问,达到了宣传红河、促进开放的效果。6月上旬,州科协党组书记、主席李正有率红河州科普文化艺术团代表中国赴新加坡参加2016年第二届国际科学表演大赛,参演的壮族歌舞科普剧《梦想七彩光》获得表演金奖。9月上旬,按照中联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圆满成功筹备和承办了中共代表团参加法共“《人道报》节”配套活动,得到了中联部和省友协的充分肯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7,864.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比上年下降5.2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比上年下降3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99,57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行政单位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4,58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73,6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51,236.50元,完成预算的36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223,149.80元,完成预算的815.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3,863.00元,完成预算的8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4,223.70元,完成预算的96.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年初安排的州级领导的出国(境)经费统一预留在财政局预算,未下达到我办,年度执行中根据领导出访情况再拨付到我办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73,490.06元,下降1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3,896.20元,下降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796.90元,下降2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2,796.96元,下降39.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取消部分出国团组,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23,149.80元,占8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863.00元,占5.8%;公务接待费支出144,223.70元,占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23,149.8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6个,累计26人次。开展内容包括:3月上旬,州委书记姚国华率红河州经贸合作交流代表团赴柬埔寨、越南就经贸合作、文化交流、旅游开发以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昆明-老街-河内-海防经济走廊大通道建设、中国河口-越南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等进行交流访问,与各方达成了广泛的合作发展共识并明确了一批具体合作事项。4月下旬,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军率红河州经贸、人文考察团赴老挝、缅甸、越南就进一步做好红河州与老挝、缅甸、越南三国侨商、侨团、侨校在人文、经济领域的联谊与交流合作进行交流访问,达到了宣传红河、促进开放的效果。6月上旬,州科协党组书记、主席李正有率红河州科普文化艺术团代表中国赴新加坡参加2016年第二届国际科学表演大赛,参演的壮族歌舞科普剧《梦想七彩光》获得表演金奖。9月上旬,按照中联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圆满成功筹备和承办了中共代表团参加法共“《人道报》节”配套活动,得到了中联部和省友协的充分肯定。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863.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3,863.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外事侨务、边界维护、边情调研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4,223.7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4,223.7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75,387.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1批次),接待人次4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105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外来红河考察访问的政要和商人,上级外事、侨务部门来红河考察调研,县市外事侨务部门联系来工作,以及东盟侨商会、南博会等重点展会期间接待国内外参展参会团组产生的费用。外事接待主要有:5月下旬越南老街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清阳一行来我州考察访问;5月下旬,越南、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马来西亚东盟6国驻昆明总领事馆官员一行来我州访问;5月底,中法商务企业合作协会代表团来州考察访问;11月中下旬,越南政府代表团和越南、柬埔寨、缅甸、马来西亚驻昆总领事馆代表团应邀出席边交会并访问交流,法国巴黎士多集团、法共青年干部考察团、越南干部培训团等分别来州考察访问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5,077.41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27,432.31元,增长94.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比上年多安排了200,000.00元业务费,其次是公务用车改革发放交通补贴125,9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车辆运行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交通补贴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63,250.00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8,000.00元,非财政性资金35,250.00。实际采购金额60,100.00元,其中: 财政性资金25,200.00元, 非财政性资金34,900.00元。按采购类别分:采购货物29,100.00元,采购服务31,000.00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16年度年末资产总2,255,139.44元,其中:车辆3辆(轿车、越野车、小型载客汽车各项1辆),共计价值1,322,443.00元;其他固定资产478,396.00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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