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czj/2025-0009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红河州森林公安局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森林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林区重特大案件、处置林区重大突发事件的实战部门。内设机构有:警令部、政治部、法制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科信大队、技术大队、警务督察大队、装备财务科共9个部门。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我局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州林业局、州公安局和省森林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恪尽职守,忠诚履职,紧紧围绕林业建设和公安改革发展大局,以林区和谐稳定为目标,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动力,全力推进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警民关系和谐化建设,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红河州森林公安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421.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1.0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68%。为我局当年预算的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部门决算总支出176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64万元,占总支出的61.37%;项目支出681.97万元,占总支出的38.63%;与上年对比增加26.18%,主要民警工资增加及社会保险调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3.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59%,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等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9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0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7.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8.0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森林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森林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0.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9.2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7.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8.0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88.0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42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424.62万元(红河州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8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47万元,其中:退休费3.28万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 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①商品和服务支出14.94万元,其中办公费0.8万元、差旅费6.4万元、维修(护)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被装购置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18万元;②其他资本性支出0.0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07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02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①工资福利支出687.77万元,主要为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85.88万元、津贴补贴463.03万元、奖金15.3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49万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23.50万元,主要为开展业务所发生的办公费、会议费、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维修维护费、车辆交通费以及专用材料费用等。其中:办公费13.14万元、印刷费0.9万元、水费0.91万元、电费4.37万元、邮电费10.07万元、物业管理费0.12万元、差旅费35.06万元、维修(护)费2.65万元、会议费1.23万元、培训费7.92万元、公务接待费6.83万元、被装购置费0.73万元、劳务费22.31万元、工会经费9.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7万元、其他交通费4.4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6.71万元;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4万元,其中:主要为生活补助7.11万元,奖励金8.1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7万元;④其他资本性支出78.7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4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3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4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6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9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62.9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0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3.6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因公及业务需要需接待的人数和次数,有接待需要的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主要以工作餐为主。同时增加了接待的申请。具体情况是:公务接待费减少5.51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3万元,占78.98%;公务接待费支出7.03万元,占21.02%。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4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决算减少5.51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及业务需要发生的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63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30.43万元,原因主要是办案业务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森林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3535.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3.52万元,固定资产153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21.6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5.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5.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24.94万元,在建工程增加466.62万元。处置车辆10辆,账面原值162.5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43万元,
文字说明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红河州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33.7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等
(四)预算绩效信息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