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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244-89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的基本职能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切实履行好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林木良种选育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家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林业生态监测、林业科研、林业科技服务及科普教育、新技术推广等工作职能。通过将商品林逐步转换为生态公益性质的生态林,全面禁止天然林采伐,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和管护,确保林场生态公益性生态林面积达90%以上。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我场改革启动的第一年,也是实施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重要的一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机制体制和功能职责的改变,年初,通过召开全场职工大会,全面修订了林场管理制度,并详细制定了我场在2017年度工作时间安排表。在年度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以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为己任。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建设“森林红河、美丽红河”和林业“三州”战略目标;并按上级党委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上级有关部门及主管局的关心支持下,切实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党建工作

  林场长期以来,林场党支部在鸡街镇党委和州林业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我们将紧紧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把林场党支部建设成为一支学习型党支部,并抽调人员成立了支部办公室,根据中央“从严治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工作过程中始终牢记加强党员教育,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二)营林生产

  依据上级下达的营林生产任务,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任务:

  1、生产计划及实施情况

  (1)编制了造林作业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完成了5000亩工程造林,成活率在95%以上,且生长良好,主要分布在攀枝花林区、石岩寨林区、坡头林区,其完成率达100%。

  (2)完成了森林抚育5000亩,主要分布在攀枝花林区、石岩寨林区、普雄林区。其完成率达100%。

  (3)取得的主要经验:一是增加林地面积,在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同时,也增强了林地的生态功能效益;二是林木成林后,在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缓解地球“温室效应”,防治荒漠化,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灾减灾,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森林抚育可以优化森林结构、解决森林质量问题、提高内生存环境质量,如纯林多、密度大,既影响林木正常生长,又带来了发生火灾和病虫害的隐患;再者通过抚育项目,对周边的工农业生产、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提供重要的保障。使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大大减少,可促进当地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2、病虫害防治

  2017年林业有害生物的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测报工作在整个管理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通过第三次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及科学的手段,掌握林业有害生物种类的生物学特征,依气象资料的变化,对未来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发展作出判断。在场里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根据林场区域内病虫害的发生发展,适时对危害性大的病虫害进行预防和防治。

  2017年林场区域发生病虫害0.26万亩,其中松纵坑切梢小蠹0.05万亩、华山松木蠹象0.21万亩。通过人工清理防治已全面完成防治,有效地控制害虫的蔓延危害。对文山松毛虫寄主面积3.2万亩、松纵坑切梢小蠹寄主面积1.6万亩、华山松木蠹象寄主面积1.6万亩、桉树1.4万亩实施监测,监测覆盖率达100%。

  (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1、林木采伐管理工作

  因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推进,林场现已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全年没有申办过林木采伐许可证。没有办理过木材运输手续。

  2、林地保护利用工作

  上报州林业局审批同意的临时占用一宗,临时占用面积0.7015公顷。

  3、林权纠纷调处情况

  (1)林场造林和建水县面甸镇梭罗村委会麻栗树村民小组在攀枝花林区麻栗树片区、林场造林和建水县坡头乡阿西冲村委会花木脑村民小组在坡头林区洗马塘片区发生林地权属争议,争议面积合计800亩。已书面分别发函提请建水县林业局进行调处工作。现正在州林业局、建水县人民政府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采取稳控为主、力争化解的工作原则。(2)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林场和个旧市鸡街镇棚旧村委会关口村民小组在石岩寨林区关口片区发生林地权属争议。已书面发函提请个旧市鸡街镇进行调处工作。经个旧市人民政府指导,鸡街镇政府、市林业局开展调处工作。以会议纪要方式明确项目建设用地林地权属州石岩寨国有林场。(3)植被恢复造林情况,依法对本场因项目临时占用到期就地恢复、占用异地恢复实施了植被恢复造林,面积计104.9亩。已全部验收结算。(4)历史遗留问题,对个旧市天黎冶炼厂承包林地建场和杨树有原栽种桔子地转农事宜。林政和相关林区进行了调查工作,依法开展了相关工作。

  4、林政执法工作

  移交建水县森林公安局盗伐林木案件1起2人,正在进行追逃。移交红河州森林公安局林地案件2起3人。收回木材2.9立方米、收回林地2.6亩、处罚款26001元。

  林木采伐、林地保护、林区秩序等向场干部职工及驻地群众进行普法教育410人/次。全场林政执法员教育制止各类违规36人/次。

  5、公益林管护工作

  林场的生态公益林按属地作为主体的县市级政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划定。林场的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划分,国家级公益林(38127亩):个旧市辖区12713亩、建水县辖区25414亩;省级公益林:开远市辖区18500亩。2017年新建普家箐管护站点150㎡、修缮三道沟管护站及瞭望台150㎡。站点建设共投资30万元。参与了国家级公益林完善区划落界的工作,本着国有公益林基本不变的原则,提出了建水辖区范围内的林场管理的国家级公益林不调出、争取普家箐片区7300亩、三道沟片区4000亩调入的调整思路。加强对管理范围内的公益林管护工作。

  6、安全生产工作

  以普法为基础平台,树立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认知。对全场下发各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级制定的政策规章文书复印件3次,计18份。每份下发到相关的科室,特别是4个林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岗到人。全场全年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森林防火

  去冬今春,在州委、州政府、州森林防火指挥部、鸡街镇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经过全场干部职工的团结奋战和共同努力,最大程度减少了森林火情火灾的发生,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低到了最低程度,有效保护了场及周边的森林、生态资源,维护了社会稳定。指挥长、副指挥长多次对防火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多次下林区督促检查。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指挥长分别与各指挥部成员、林区队长;队长与职工、职工与护林员签订。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对场属各林区实行分片责任挂钩督导,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问责办法。同时场多次开会对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对防火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强化火源管理,整治火灾隐患。建养森林消防大队6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由于措施得力,防火资金的保障到位,加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火情、火灾做到应急处置快速高效,实现了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和火灾早反应、早出动、早扑灭,从而在今年的防火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春防期间全场共刷新防火宣传标语500条、张贴森林防火命令280份、悬挂五彩旗10套、印发防火宣传资料500份、发倡议书20份、发送警示短信146条、出动宣传车720台次,培训扑火指挥员、林火管理员、扑火队员15次合计达600人。

  与上年相比,火情次数下降了50%,。实现了无森林火灾、人员零伤亡,森林受害率为零的好成绩,为近十年来之最。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较大程度上保证了当地的一方平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五)基础设施建设

  1、在主管局的关心支持和大力倡导下,根据林场发展需要,在场区内规划拆旧维修专业队营房,新建厨房。

  2、场部机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有待进一步改善和完善,以进一步提升林场整体形象,美化绿化工作、生活环境,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六)林场经营管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 资金短缺:(1)在引进项目的同时,只靠项目专项资金不能完成项目的实施,存在资金缺口,过去不足部分是由场用自筹资金解决,现在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靠林场根本无法解决,只有通过同级财政进行配套,以顺利开展项目的实施,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2)防火季节日趋临近,防火资金同样只有靠政府主导,同级财政配套解决。

  2、林地权属纠纷:林场林权证和农户的土地承包证在某些地块存在一地两证或一地多证的现象,林地被强行开垦造成流失,林场林地权属无法得到保障,权利受到侵害。

  3、基础设施薄弱发展滞后,林区道路、生产生活设施落后,无法达到道路网络化、通讯覆盖,严重制约了林场的发展。

  4、场群矛盾仍然存在,林地被侵占、蚕食、山火频繁等现象时有发生,林政执法困难重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2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17年度收入合计15,543,231.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62,819.40元,占总收入的96.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0,411.95元,占总收入的3.09%。与上年对比: 比上年增加2,121,109.12元,增幅15.51%,主要原因分析: 主要是经费渠道由原来的财政差额拨款变更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17年度支出合计12,183,333.03元。其中:基本支出9,377,726.40元,占总支出的76.97%;项目支出2,805,606.63元,占总支出的23.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 比上年减少1,488,789.20元,减幅10.89%,主要原因分析: 原因为经费渠道由原来的财政差额拨款变更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77,726.40元。与上年对比: 比上年增加2,956,139.73元,增幅46.03%,主要原因分析: 主要是经费渠道由原来的财政差额拨款变更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7%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05,606.63元。与上年对比: 比上年减少3,322,714.93元,减幅54.22%,主要原因分析: 原因为2017年项目尚未完成,预计2018年将全面完成项目。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609,898.32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森林管护、森林培育、林业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21,479.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1%。与上年对比: 比上年减少828,428.68元,减幅6.60%,主要原因分析: 原因为经费渠道由原来的财政差额拨款变更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经费增加。同时,2017年有项目尚未完成,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609,898.3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8,317.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明细详见下表:

  

  2.节能环保(类)支出4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9,490,160.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贷款贴息、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523,0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374,965.36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0,041.86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923.5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无公务用车编制,且2016年度前为企业化管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故而“三公”经费年初无预算。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74,965.36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330,041.86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44,923.50元,增长/下降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我单位2016年度前为企业化管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故而“三公”经费2016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0,041.86元,占88.02%;公务接待费支出44,923.50元,占11.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0,041.8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0,041.8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防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923.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4,923.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

  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单位与林业相关单位,管护森林资源区域涉及相关单位的交流和日常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资产总额24,523,425.25元,其中,流动资产4,388,585.58元,固定资产20,134,839.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86,706.2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207,847.28元,固定资产增加5,041,361.68元,在建工程减少546,808.16元。无资产处置收入;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796.42元,已全额上缴国库。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包括采购类型、采购规模和资金来源与政府采购科核对无误。

  (四)预算绩效信息

  1.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①2017年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收到红河州财政局拨入项目资金共计5,935,093.00元,分别是:红财预指(2017)516号、147号  死亡抚恤60,693.00元;  红财农发(2017)77号中央停伐补助400,000.00元;  红财农发(2017)118号省补森林植被恢复费10,000.00元;  红财预指(2017)001号、117号、538号森林防火专业队员经费1,090,000.00元;  红财农发(2017)72号中央低效林改造1,050,000.00元;  红财农(2017)34号 中央森林抚育2,000,000.00元;  红财农(2017)36号省级低效林改造500,000.00元;  红财农(2017)52号管护站点建设300,000.00元;  红财农发(2017)53号公益林管护100,000.00元;  红财农(2017)19号省级林业贷款贴息18,800.00元;  红财农发(2017)72号中央林业贷款贴息28,300.00元;  红林计财(2017)3号州级森林防火经费50,000.00元;  红财农(2017)35号林业防灾减灾50,000.00元;  红财预指(2017)371号森林资源管护经费灯笼山27,300.00元;  红林计财(2017)36号州级森林资源管护补助250,000.00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7年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实际支出项目资金2,343,753.15元,资金使用率39.49%。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管理制度健全且得到了有效执行,严格管理程序,严肃财经纪律,使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专项经费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作用。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各项专项经费管理与使用均能确保在规定的范围内运作,对资金的使用范围与原则、申报与管理、监督与检查,在具体项目实施中,项目实施单位通过思路创新、组织创新、载体创新、方式创新、手段创新等,切实做到“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森林资源管护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编制了造林作业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完成了5000亩工程造林,成活率在95%以上,且生长良好,主要分布在攀枝花林区、石岩寨林区、坡头林区,其完成率达100%。

  ②完成了森林抚育5000亩,主要分布在攀枝花林区、石岩寨林区、普雄林区。其完成率达100%。

  ③通过人工清理防治林场区域病虫害0.26万亩,其中松纵坑切梢小蠹0.05万亩、华山松木蠹象0.21万亩。对文山松毛虫寄主面积3.2万亩、松纵坑切梢小蠹寄主面积1.6万亩、华山松木蠹象寄主面积1.6万亩、桉树1.4万亩实施监测,监测覆盖率达100%。

  ④植被恢复造林情况,依法对本场因项目临时占用到期就地恢复、占用异地恢复实施了植被恢复造林,面积计104.9亩。已全部验收结算。

  ⑤林政执法工作移交建水县森林公安局盗伐林木案件1起2

  人,正在进行追逃。移交红河州森林公安局林地案件2起3人。收回木材2.9立方米、收回林地2.6亩、处罚款26001元。

  林木采伐、林地保护、林区秩序等向场干部职工及驻地群众进行普法教育410人/次。全场林政执法员教育制止各类违规36人/次。

  ⑥林场的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划分,国家级公益林(38127亩):个旧市辖区12713亩、建水县辖区25414亩;省级公益林:开远市辖区18500亩。2017年新建普家箐管护站点150㎡、修缮三道沟管护站及瞭望台150㎡。站点建设共投资30万元。

  ⑦建养60人的州级森林消防大队,由于措施得力,防火资金保障到位,加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火情、火灾做到应急处置快速高效,实现了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和火灾早反应、早出动、早扑灭,从而在今年的防火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春防期间全场共刷新防火宣传标语500条、张贴森林防火命令280份、悬挂五彩旗10套、印发防火宣传资料500份、发倡议书20份、发送警示短信146条、出动宣传车720台次,培训扑火指挥员、林火管理员、扑火队员15次合计达600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由于项目是针对公益性建设,所以不产生经济效益。

  ② 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一是增加林地面积,在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同时,也增强了林地的生态功能效益;二是林木成林后,在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缓解地球“温室效应”,防治荒漠化,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灾减灾,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③ 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通过森林资源的管护、森林抚育可以优化森林结构、解决森林质量问题、提高内生存环境质量,如纯林多、密度大,既影响林木正常生长,又带来了发生火灾和病虫害的隐患;再者通过抚育项目,对周边的工农业生产、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提供重要的保障。使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大大减少,可促进当地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建设“森林红河、美丽红河”和林业“三州”战略目标,充分发挥林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基本职能作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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