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gbdsj/2024-0000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广播电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体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体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体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州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版权)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版权)活动。
2、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和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文化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3、承担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文化体育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活动
4、推进文化体育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生产,指导州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5、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6、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文化艺术品、动漫市场和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8、指导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9、管理全州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事业,负责新闻出版、著作权活动和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新闻出版经营单位的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出版发行业和印刷复制业;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10、拟订“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承担红河州“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实施全民健身规划,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培训。
12、统筹规划全州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和管理全州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全省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3、拟订全州体育产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组织销售体育彩票。
14、组织推进全州广播影视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州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州播出机构、星级宾馆饭店接收境外电视节目和净化音视频工作。
15、负责审核设立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对从事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准入和退出,监管和审查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
16、负责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监管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组织实施广播影视重大工程,扶助全州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和发展。
17、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州文体广电局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喜迎党的十九大和建州60周年为主线,紧紧围绕“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建设民族文化强州的战略目标,紧扣“实施一个工程、构建四个体系、办好一项活动”(文艺精品创作工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建州60周年庆典文艺演出活动)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州文体广电事业呈现全面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文艺精品创作和文艺服务基层取得丰硕成果。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舞蹈《山之子》入围第十一届全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终评并获第11名;新创作音乐剧《爱如星火》在红河大剧院首演成功;州庆60周年庆典文艺演出“奔腾红河”、迎宾晚会及第二届红河文化艺术节成功举办,一大批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脱颖而出;州文化馆新创花灯音乐剧《回家》参加中宣部、文化部主办的2017年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得到文化部雒树刚部长的好评;绿春县哈尼族舞蹈《闹宴》赴内蒙古呼和浩特参加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优秀舞蹈作品展演取得成功、获得广泛好评;积极做好文艺服务基层工作,完成大型舞剧《诺玛阿美》省内外巡演32场的演出任务,完成“三下乡”、“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等全州文化惠民演出985场,被省文化厅授予2015—2017年“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支持演出先进单位。
(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指导13县市制定出台本地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及实施标准,制定出台《“十三五”时期红河州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河口县“国门文化形象”示范项目通过国家文化部评审;全州1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和26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落实中央补助资金455万元;全面完成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完成泸西县图书馆总分馆制试点建设和州图书馆数字图书推广工程资源联合建设;落实“两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1193.5万元,服务水平和效能进一步提高;实施文化志愿服务“阳光工程”,招聘农村文化志愿者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弥勒市被文化部评为2016年“阳光工程”—中西部农村文化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典型;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新年音乐会和元宵戏曲晚会等活动成为常态化;组织举办红河州2017年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启动仪式暨“十佳书香家庭”颁奖晚会、全国“书香之家”评选推荐活动等,成为全州公共文化服务的一大亮点;组织参加“建设者之歌”云南省第四届农民工文化节系列活动,获得组织奖,选送的6件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
(三)优秀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召开全州文物工作会议,《红河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风貌建筑保护修缮、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加强,红河哈尼梯田、团山民居建筑群、碧色寨车站等文物保护利用工程顺利推进;文物法人违法专项治理和文物安全大排查、州级文物消防安全“一项一策”调查建设工作扎实开展;第八批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及第五批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街区认定、申报工作积极开展,革命文物、儒家文化遗产登记保护,以及工业文化遗产及民族来源考古调查工作取得新进展;2017年争取到国家级、省级各项文物保护经费9819万元,配合州发改委、州规划局争取到特色小镇创建、传统村落保护经费1.97亿元。认真做好非遗传承人录音录像抢救性记录工作,完成第五批州级37项非遗项目的推荐申报,评审命名第八批州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03人;红河州9名传承人入选第五批国家级传承人保护名录。积极推进非遗传承人保护立法工作,《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经州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组队参加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选送的5个节目分获1项金奖、3项铜奖、1项优秀奖和1项传承奖;积极参加“喜迎十九大文脉颂中华”非遗网络传播和全国各类非遗赛事展会活动,石屏县省级非遗项目彝族刺绣传承人普发珍成为全国第九届浙江·中国非遗博览会3个“天工金履奖”的获得者之一。
(四)现代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体系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制定出台红河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全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全面推行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与“黑名单”建制的监管模式,制定下发《红河州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全州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工作。抓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全面完成文化市场基础信息统计录入工作。加大文化市场专项治理力度,扎实开展“无证无照”、“两考”、“三科教材”、“剑网2017”、迎接党的十九大出版物市场等专项检查活动,保持“扫黄打非”高压态势,全州查办查处案件18起、违法经营户37户、非法出版物51000盘(册),有效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与福建漳州、江西抚州、鹰潭三市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交流协作机制,通过交流学习和帮扶,提升了全州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正确把握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和项目扶持导向,“建水紫陶文化产业园区”获得第一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资格,成为全国仅10家获此殊荣的产业园区之一;积极开展正版化办公软件推广工作,完成 630个州县乡级党政机关及社团、群团组织共2万多台电脑的正版化软件安装升级,顺利通过省政府督查组检查验收。州文体广电局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表彰为“2017年新闻出版统计工作先进单位”;认真抓好农家书屋建设管理工作,建成各类书屋1465个(其中行政村农家书屋1213个),不断加大管理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发挥农家书屋作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主题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五)全民健身及竞技体育工作蓬勃开展。州、县制定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着力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年共争取中央、省、州补助全民健身经费6413.4万元,新建县级体育中心2个、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项目10个、乡镇村级体育设施项目108个,创建国家级运动休闲特色小镇1个,安装健身路径122套,基本实现州、县、乡、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80%以上。成功举办云南省2017年“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暨“动感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启动仪式、蒙自国际马拉松赛、中国民间篮球足球争霸赛及龙舟赛、山地自行车等各类赛事和体育休闲活动,获得2016年全国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大赛二等奖,培训群众体育骨干、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站点骨干850余人次,各类体育协会、社团组织活动丰富、亮点纷呈,全州体育彩票销售额大幅提升、突破5亿元大关;州文体广电局等全州7家单位被国家体育总局表彰为“2013—2016年度群众体育先进单位”,6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承办完成云南省青少年篮球、足球等12个项目比赛和第三届红河州“搏击青春·放飞梦想”青少年项目比赛;组队参加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预赛,获第一名22个、第二名20个、第三名21个,参赛运动员均取得决赛资格;新创建云南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6个;在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上,红河州培养输送的省队游泳运动员徐正获铁人三项男子个人亚军、混合团体冠军,红河籍运动员韩跃平、邓巧玲分获男子自由式摔跤86公斤级第三名和马拉松女子团体第三名,州文体广电局被省体育局、省人社局联合发文记“集体嘉奖”。
(六)广播电视事业迈上新的台阶。紧紧围绕喜迎党的十九大、建州60周年等重大形势任务,积极做好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开办《党的光辉照边疆》《十九大代表风采》及《领甲子精彩 赢百年未来—红河发展60年专栏》《红河辉煌60年》等系列特色栏目,完成采访报道任务5000余条(次),播出各类新闻4.5万余条(篇),其中省台采用695条、中央台采用66条(《新闻联播》8条),呈逐年上升。选送30件作品参加第一届全国彝语广播电视优秀节目评析暨交流会,获优秀奖4件、提名奖16件。新媒体及网络直播工作快速发展,红河人民广播电台在新浪开通的官方微博、微信“听红河”、红河电视台《无限红河》手机APP等新媒体关注度和点击量不断刷新。红河电视台播音组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不断加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抓严抓实各个重保期,党的十九大期间落实全方位、全天候、全时段的安播措施,确保了安播任务圆满完成,被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表彰为“在党的十九大安全保障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实施完成直播卫星“户户通”11065户(其中直过民族1065户)、南部六县农村广播 “村村响”600个村、百县万村广播建设项目34个村委会的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在建的第一期20个骨干台站建设任务已经完成,进入试播阶段。第二期89个台站工程正抓紧实施中;贫困地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有序推进,完成6个县中央下达的960万建设任务;大力开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和网络视听节目监管、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黑广播”专项治理行动和广电传输机构管理并取得实效;积极推进全州数字电影、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和民族语电影译配工作,全州城市影院放映11.6万场次,观众人数124万人次,票房总收入3569万元。完成农村公益电影放映1.3万场次,观影人数达150万人次。完成全年32部民族语电影译制任务。
(七)对外文化交流向广度深度拓展。应邀参加国家外交部在蓝厅举办的“开放的中国:魅力云南世界共享”云南全球推介活动,州民族文化工作团为来自多个国家的驻华使节、国际组织驻华代表及工商界代表、中外专家学者等进行文艺演出,受到国内外嘉宾的喜爱和好评;成功举办中越“两国一赛道”国际自行车竞赛活动,来自中越两国的580多名选手分别在越南老街和我州河口参加比赛,促进了中越两国文化体育交流;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分别在越南莱州和我州金平参加中越第四次边境国防友好交流活动,与越南艺术家联袂演出,受到中央军委首长的赞誉;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歌唱演员李怀秀、李怀福随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赴美国、加拿大参加2017年“文化中国·七彩云南”文化展演演出活动,为宣传推介云南民族文化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届红河文化艺术节期间,来自福建漳州及云南普洱、文山、西双版纳、德宏、怒江6州市的演出团队在我州演出,促进了红河州与各地的文化艺术交流。
(八)建州60周年庆典演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今年是红河州建州60周年,全州文体广电系统承担了州委州政府赋予的州庆庆典文艺演出、迎宾晚会、第二届红河文化艺术节等系列文艺活动任务。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全州文体广电系统齐心协力、精心组织、全力筹备,全体演职人员和工作人员全身心投入演出筹备工作,圆满完成庆祝建州60周年系列文艺活动的组织承办任务。庆典文艺演出《奔腾红河》气势恢宏、振奋人心,迎宾晚会《深情红河》和第二届红河文化艺术节多姿多彩、亮点纷呈,群众文体活动、优秀电影展播活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红河书市展览展销、献礼歌曲录制出版等系列活动丰富多彩、各具特色,得到了各级领导、与会嘉宾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广泛好评,全方位展示了红河形象、红河精神和红河风采,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对红河文化的获得感、认同感和幸福感。
(九)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向纵深推进。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新组建州非遗中心和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两个党支部,完成3个党支部的支委补选和换届选举,确认红河州京剧团等32个社会组织的联系挂钩工作;按要求逐月交纳党费,发展预备党员3人,党组织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和推进学习教育活动。举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分享交流会,结合行业特点,将歌舞、朗诵、合唱、演讲等活动穿插其中,使学习教育与文艺活动有机结合,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有效开展;认真组织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报告,利用“三会一课”等形式,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州文体广电系统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认真总结2016年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任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全面梳理确定风险防控点,扎实做好预防腐败工作。
(十)保障服务能力水平实现新的提升。着力抓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实施“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2017年选派“三区”文化支持人才31名,培养“三区”文化骨干3名。积极做好“8+5”人才工作,加强领军人才培养,推荐申报“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云岭文化名家”3人、“红河文化名家”14人。认真做好公务员调整配备、档案管理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选聘、职称评审等工作,文体广电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发展;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注重在拓宽帮扶领域、深化帮扶内容、提高帮扶效果上下功夫,确保2017年按计划完成挂联点脱贫摘帽任务。今年局机关共派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15名,协调落实元阳县逢春岭乡挂钩扶贫点文化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67万元,为攻坚脱贫提供有力的组织和经费保障;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制定印发红河州文体广电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2016—2020年)》等文件,采取自学、在线学习答题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利用州电台、电视台“法治红河”、“法治剧场”等栏目,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全面开展本系统行政职权职责和政务服务清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与云南谣光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顾问聘任机制,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围绕“十三五”规划,强化预算工作的前瞻性和精准性,加大对文体广电事业经费投入,严格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考核,确保各项资金合法合规合理;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做好信息报送和政务公开等工作,在州政府网站发布动态信息380余条,向州级以上部门报送信息60余条,公开信息50余条,圆满完成4件州纪委信访室转办的信访件和12件网络信访问题办理工作。通过加强应急值班、公文运转、机要保密、安全维稳等工作,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确保全州文体广电系统安全稳定;重视做好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不断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圆满完成州第八次党代会代表5件提案(建议)和州人大8件建议、州政协23件提案的办理工作,被州委办表彰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体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2.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安全播出监测中心
3.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技术事业管理中心
4.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总编室
5.红河州体育彩票销售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体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本级)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2 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体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5,032,088.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52,857.03元,占总收入的97.4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79,231.00元,占总收入的2.51%。与上年对比增加3273713.50元,增加幅度为10%,主要是因为2017年项目经费增加的原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体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3,637,745.46元。其中:基本支出16,993,386.16元,占总支出的50.52%;项目支出16,644,359.30元,占总支出的49.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325354.25元,减少幅度为6%,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比2016年减少的原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体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93,386.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4513.84元,减少幅度为5%。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2月109名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66% ,人均基本支出为217863.9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体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644,359.3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76441.00元,减少幅度为6%。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项目相对2016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为:
1、州庆前期经费支出5000000.00元(办公费:18250.00元、差旅费:72088.00元、会议费:28361.00元、公务接待费:2132.00元、专用材料费:760.00元、劳务费:2164179.31元、委托业务费:535524.69元、其他交通费用:126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3656.00元、专用设备购置:2171274.00元)配合州委州政府,完成州庆期间的各项文艺演出活动及宣传报道工作。
2、红河州60年州庆文艺演出活动经费支出5000000.00元(差旅费:55169.00元、劳务费:1047545.99元、委托业务费:3748761.01元、专用设备购置:148524.00元)配合州委州政府,完成州庆期间的各项文艺演出活动及宣传报道工作。
3、第二届红河州文化艺术节工作经费支出2500674.20元(差旅费:1800.00元、劳务费:534050.00元、委托业务费:1539531.20元、专用设备购置:425293.00元)成功举办第二届红河州文化艺术节。
4、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支出268553.20元(办公费:21271.20元、邮电费:3721.16元、差旅费:101805.00元、会议费:3016.00元、培训费:37623.00元、公务接待费:13654.00元、劳务费:31700.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886.00元、其他交通费用:15864.25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5012.59元)实施完成新建、改扩建乡镇(办事处、农场)文化站;新建行政村(自然村、社区)文化活动室。文化站建设达到“一站一场一台一栏”标准,即综合文化站(包括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农民网培学校、公共电子阅览室)、灯光篮球场、小舞台、文化宣传栏;村文化活动室达到“两室一场一台一栏” 标准,即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标准篮球场、小舞台(小广场)、文化宣传栏。
5、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和传承经费支出70610.35元(差旅费:32374.77元、会议费:2325.00元、公务接待费1862.00元、劳务费:34048.58元)345名州级非遗传承人;100名传承人及非遗骨干;抢救记录保护15个项目;申报各级项目和传承人30个;建设及补助非遗传承点10个。
6、红河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励经费支出200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000.00元)对负责2016年度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7、州级项目申报经费支出102978.29元(差旅费:10968.00元、公务接待费:4254.00元、劳务费:87756.29元)345名州级非遗传承人;100名传承人及非遗骨干;抢救记录保护15个项目;申报各级项目和传承人30个;建设及补助非遗传承点10个。
8、全州文化馆、文化站免费开放业务培训经费支出71859.09(办公费:350.00元、差旅费:13789.09元、培训费:41565.00元、公务接待费:8155.00元、劳务费:8000.00元)全州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9、全州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业务培训经费支出128256.80元(办公费:44421.80元、邮电费:1693.00元、差旅费:23688.00元、维修费:1720.00元、会议费:8060.00元、公务接待费:1733.00元、其他交通费用34541.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2400.00元)全州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10、州体育舞蹈协会培训活动经费支出20000.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开展红河州体育舞蹈培训及活动。
11、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经费支出10927.23元(差旅费10194.23元)345名州级非遗传承人;100名传承人及非遗骨干;抢救记录保护15个项目;申报各级项目和传承人30个;建设及补助非遗传承点10个。
12、个旧市古代矿冶遗存考古调查与试掘项目经费支出500000.00元(劳务费500000.00元)开展个旧市古代矿冶遗存考古调查与试掘工作。
13、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前期经费支出500000.00元(劳务费:1000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00000.00元)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方案编制、消防防雷、四有工作,文物保护规划,文物安全检查、制度建设、培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及名城名村名镇申报、考古调查、保护管理等。
14、红河州参加云南省第九届农民运动会奖金支出192460.00元(劳务费:192460.00元)顺利参加云南省第九届运动会并颁发各奖项的相应奖金。
15、全民健身补助经费支出520734.10元(差旅费:56060.00元、专用材料费:366535.00元、劳务费:14200.00元、委托业务费:10330.00、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3609.10元)全州群众体育设施建设、体育开展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16、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业务培训经费支出196404.50元(差旅费:30608.50元、培训费:158196.00元、其他交通费用:7600.00元)全州群众体育设施建设、体育开展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17、老年体协工作经费支出4000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00000.00元)开展各类老年体育活动、组织和引导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成果。
18、州桥牌协会州庆桥牌比赛经费支出30000.00元(委托业务费:30000.00元)开展红河州桥牌比赛活动。
19、2017年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经费支出150390.00元(差旅费:390.00元、委托业务费:150000.00元)实施建设、改扩建乡镇(办事处、农场)文化站;新建行政村(自然村、社区)文化活动室。文化站建设达到“一站一场一台一栏”标准,即综合文化站(包括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农民网培学校、公共电子阅览室)、灯光篮球场、小舞台、文化宣传栏;村文化活动室达到“两室一场一台一栏” 标准,即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标准篮球场、小舞台(小广场)、文化宣传栏。
20、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工作经费支出25000.00元(委托业务费:25000.00元)2017年文艺(电影放映)、播音、广播电视工程、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体育、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21、2016年第二批文化和体育项目补助经费支出88992.54元(劳务费:75849.13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143.41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分享交流会”节目制作及第五批非遗申报片摄影制作。
22、一般项目绩效奖励资金支出1000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0000.00元)财政直接支付红广影业公司电影放映活动补助。
23、州直相关单位抚恤丧葬费支出11550.00元(抚恤金:11550.00元)拨付职工抚恤金。
24、第二批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78190.00元(差旅费:14229.00元、公务接待费:1200.00元、专用材料费:62761.00元)发展全州群众体育事业及全州群众体育事业设施建设主要购买实施安装全民健身器材,服务及体高群众体育事业。
25、第一批州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250420.00元(专用材料费:250420.00)全州群众体育设施建设主要购买实施安装全民健身器材,服务及体高群众体育事业。
26、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50000.00元(专用材料费:250000.00元)全州群众体育设施建设主要购买实施安装全民健身器材,服务及体高群众体育事业。
27、文化部拨2017年度文化改革发展调研工作经费支出68528.00元(手续费:55.00元、差旅费:673.00元、劳务费:7800.00元、委托业务费:60000.00元)发展全州文化工作,绿春、金平、河口、元阳边境地区文化建设调研工作,完成调研课题工作。
28、省局以前年度拨入的文化类项目资金支出60031.00元(手续费:314.00元、差旅费:20739.00、会议费:26335.00元、公务接待费:7587.00元、工会经费:60031.00元)开展红河州各项文化文物工作并召开《红河州文物工作会议》。
29、省局拨入中央无线数字化覆盖补点项目生产准备费支出27800.00元(培训费:27800.00元)确保红河州州级两台设备正常运行,全州广大群众提高优质公共文化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体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02,776.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2%。与上年对比增加1112276.46元,增加幅度为3%。主要原因为2017年增加了州庆和艺术节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65,4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职工绩效工资支出,其中:2017年1月至6月职工绩效工资1013415.00元,2017年7月至12月职工绩效工资952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6,754,087.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019234.8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37012.27元、项目支出15897840.3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76,601.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各项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其中2080501款支出1330342.83元,2080502款支出685062.66元,2080505款支出1249645.60元,2080801款支出1155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06,6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款支出,2210201款支出90667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体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6,739.51元,完成预算的7.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966.51元,完成预算的2.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773.00元,完成预算的4.5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政策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贯彻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我单位仅1辆在用车辆使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10124.58元,下降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5145.58元,下降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979.00元,下降4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政策,贯彻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我单位仅1辆在用车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966.51元,占37.75%;公务接待费支出47,773.00元,占62.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966.5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966.5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局机关各职能科室联系落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77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7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1、接待中央及省上的上级对口单位如接待国家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中央部门前来调研、检查、督查的领导;2、省文化厅、省体育局、国家体育总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省级对口部门前来调研、检查、督查的领导;3、13市县的文体广电部门前来报送业务材料、汇报工作的基层人员;4、公共文化科、艺术科、群众体育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新闻出版科等业务科室接待省内各地州的业务对口单位前来进行文化、艺术、新闻、体育等业务的交流学习。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体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本级)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61,816.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起,蒙自、个旧老年体协工作经费从州委办转入我局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6370.00元、邮电费20222.95元、物业管理费2500.00元、差旅费105501.41元、会议费34583.00元、培训费10162.00元、公务接待费15250.00元、劳务费76364.00元、工会经费276100.00元、福利费169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80.51元、其他交通费用699911.5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29710.95元、办公设备购置412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体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20,233,083.61元,其中,流动资产14,022,397.61元,固定资产6,210,68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850468.4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712334.48元,固定资产减少86186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编制单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体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本级) | 2017年度 | 金额单位:元 | ||||||
项 目 | 行次 | 数量 | 价值 | 补充资料 | ||||
年初数 | 年末数 | 年初数 | 年末数 | |||||
栏 次 | 1 | 2 | 3 | 4 | 栏 次 | 行次 | 5 | |
资产总额 | 1 | — | — | 11,285,062.68 | 20,233,083.61 | 一、本年坏账损失金额 | 23 | 0.00 |
一、流动资产 | 2 | — | — | 4,212,510.68 | 14,022,397.61 | 二、危房面积(平方米) | 24 | — |
二、固定资产 | 3 | — | — | 7,072,552.00 | 6,210,686.00 | (一)上年年末数 | 25 | 0.00 |
(一)房屋(平方米) | 4 | 0.00 | 0.00 | 0.00 | 0.00 | (二)本年增加数 | 26 | 0.00 |
1.办公用房 | 5 | 0.00 | 0.00 | 0.00 | 0.00 | (三)本年减少数 | 27 | 0.00 |
2.业务用房 | 6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中:本年修复数 | 28 | 0.00 |
3.其他(不含构筑物) | 7 | 0.00 | 0.00 | 0.00 | 0.00 | (四)年末数 | 29 | 0.00 |
(二)车辆(台、辆) | 8 | 14 | 2 | 4,695,056.56 | 737,685.00 | 三、年末单位负担费用的供暖面积(平方米) | 30 | 0.00 |
1.轿车 | 9 | 10 | 0 | 2,938,954.56 | 0.00 | 四、年末单位出租出借房屋面积(平方米) | 31 | 0.00 |
2.越野车 | 10 | 3 | 2 | 1,678,102.00 | 737,685.00 | 五、年末单位土地证证载面积(平方米) | 32 | 0.00 |
3.小型载客汽车 | 11 | 0 | 0 | 0.00 | 0.00 | 六、年末单位车辆工作用途情况(台、辆) | 33 | 2 |
4.大中型载客汽车 | 12 | 0 | 0 | 0.00 | 0.00 |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 34 | 0 |
5.其他车型 | 13 | 1 | 0 | 78,000.00 | 0.00 | 2.一般公务用车 | 35 | 2 |
(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 | 14 | 0 | 0 | 0.00 | 0.00 | 3.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 36 | 0 |
(四)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 15 | 0 | 0 | 0.00 | 0.00 | 4.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37 | 0 |
(五)其他固定资产 | 16 | — | — | 2,377,495.44 | 5,473,001.00 | 5.其他用车 | 38 | 0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17 | — | — | 0.00 | 0.00 | 39 | ||
三、长期投资 | 18 | — | — | 0.00 | 0.00 | 40 | ||
四、在建工程 | 19 | — | — | 0.00 | 0.00 | 41 | ||
五、无形资产 | 20 | — | — | 0.00 | 0.00 | 42 | ||
减:累计摊销 | 21 | — | — | 0.00 | 0.00 | 43 | ||
六、其他资产 | 22 | — | — | 0.00 | 0.00 | 44 |
2017年度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总资产数为20233083.61元,其中流动资产14022397.61元、固定资产6210686.00元(越野车1辆737685.00元、其他固定资产5473001.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情况表 | |||||||||||||
编制单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体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本级) | 2017年度 | 金额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合 计 | 1 | 1,715,966.00 | 1,715,966.00 | 1,317,276.00 | 300,290.00 | 98,400.00 | 0.00 | 1,703,774.00 | 1,703,774.00 | 1,317,056.00 | 300,290.00 | 86,428.00 | 0.00 |
货物 | 2 | 1,017,566.00 | 1,017,566.00 | 717,276.00 | 300,290.00 | 0.00 | 0.00 | 1,017,346.00 | 1,017,346.00 | 717,056.00 | 300,290.00 | 0.00 | 0.00 |
工程 | 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服务 | 4 | 698,400.00 | 698,400.00 | 600,000.00 | 0.00 | 98,400.00 | 0.00 | 686,428.00 | 686,428.00 | 600,000.00 | 0.00 | 86,428.00 | 0.00 |
2017年度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政府采购情况:采购计划金额合计1715966.00元,实际采购金额合计1703774.00元其中货物采购:采购计划金额1017566.00元实际采购金额1017346.00元,工程采购:采购计划金额0.00元实际采购金额0.00元,服务采购:采购计划698400.00元实际采购金额686428.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我局部门项目支出涉及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三个领域。
2017年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及效益分析:1、文化市场持续繁荣,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文化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推动全州文物保护工作、非遗开发保护的健康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全州文化艺术作品质量的提升,形成全省、全国乃至有一定国际影响的以舞台艺术为主的文化艺术作品展示平台。2、增强全州人民体质,提高群众健康素质,加快设施建设,强化活动开展,完善组织网络,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实现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努力实现体育事业的新发展、新跨越,营造出重视体育、支持体育、参与体育的社会氛围,3、广播影视舆论引导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有序推进,广播电视传输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进一步提升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和民族语电影译配质量和水平。
2017年项目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2017年,我局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管理制度健全且得到了有效执行,严格管理程序,严肃财经纪律,使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专项经费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作用。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各项专项经费管理与使用均能确保在规定的范围内运作,对资金的使用范围与原则、申报与管理、监督与检查,在具体项目实施中,项目实施单位通过思路创新、组织创新、载体创新、方式创新、手段创新等,切实做到“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文化、体育、广电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017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为26508800.00元,调整预算数为35032088.03元,决算数为35032088.03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273713.50元,增加幅度为10%,主要是因为2017年项目经费增加的原因;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508800.00元,调整预算数为33637745.46元,决算数为33637745.46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2325354.25元,减少幅度为6%,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比2016年减少的原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年末结转和结余不为负数。
2.“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我局拨给县市乡级部门款项的情况如下:2079999款拨给元阳县逢春岭乡文化扶贫活动经费70000.00元,经济分类科目商品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拨给元阳县俄扎乡20000.00元经济分类科目商品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拨给元阳县新街镇20000.00元经济分类科目商品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拨给元阳县大坪乡40000.00元经济分类科目商品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拨给州桥牌协会州庆桥牌比赛经费30000.00元,经济分类科目商品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2070199款拨给蒙自市文体旅广局文化艺术节补助款150000.00,经济分类科目商品服务支出-其它商品服务支出;拨给元阳文体广电局文化艺术补助经费50000.00元,经济分类科目商品服务支出-其它商品服务支出;拨给个旧市文体广电局文化艺术节补助经费50000.00元,经济分类科目商品服务支出-其它商品服务支出。
3.“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无列支“工资福利支出”,列支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项目是伤残抚恤金11550.00元。
4.我局不涉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5.“资产负债简表”中行政事业单位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中无数字。列支在“其他应收款”的是州庆借款100000.00元。列支在“其他应付款”的有农村交通安全广播建设经费830000.00元,省广电网络公司付行政转换代收户户通设备款406831.00元,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2015年户户通项目质保金580000.00元, 中央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补点项目附属设施建设资金9281373.36元,第九届歌舞乐展演奖金34000.00元,合计11132204.36元。
6.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61816.32元,较上年增加88%,增加原因是:从2017年起,蒙自、个旧老年体协工作经费从州委办转入我局核算。
7.2017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总金额1715966.00元,实际采购金额1703774.00,节约12192.00元,其中按采购类型分为:货物实际采购总金额1017346.00元,服务类实际采购总金额686428.00元;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7056.00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00290.00元,其它资金支出86428.00元。
8.“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调整预算数是34152857.03元,大于年初预算数26508800.00元,因为:(1)基本支出中人员调资及各种补助标准上调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数调整,调整依据为红财预发(2017)88号。(2)项目支出中调整增加了州庆经费、艺术节经费、图书馆文化馆免开经费、非遗项目申报经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经费、个旧考古调查经费、第九届农运会经费、全民健身补助经费、桥牌比赛经费、文化文物发展资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伤残抚恤金、体彩公益金等项目资金,调整依据为红财预指(2017)156号428号461号250号12号216号552号516号、红财行(2017)7号、红财教发(2017)60号62号79号、红财预发(2017)77号、红财教(2017)24号,2017年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9.“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列支的9132.60元为我局长期聘用人员工资。
10.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我局已出台《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财务管理办法》其中涉及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支票发票印鉴及财务报销程序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财务机构财务监督等九个部分的管理规定。我局的各项财务活动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执行。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2.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5、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6、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7、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