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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gghqlhh/2024-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归国华侨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侨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6年以来,红河州侨联在中共红河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云南省侨联的工作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州党委群团工作会议和省第十次侨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州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发挥侨联组织统战性、民间性、群众性、涉外性的特点和优势,认真履行“服务经济发展、依法维护侨益、拓展海外联谊、有序参政议政、弘扬中华文化、参与社会建设”六项职能,为全州实施“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战略作出侨界积极的贡献。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以来,红河州侨联在中共红河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云南省侨联的工作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州第八次党代会、省第十次侨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八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发挥侨联组织统战性、民间性、群众性、涉外性的特点和优势,认真履行“服务经济发展、依法维护侨益、拓展海外联谊、有序参政议政、弘扬中华文化、参与社会建设”六项职能,为开创红河跨越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一、贯彻要求、深化改革促发展

  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侨联改革方案》,2016年12月,省委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侨联改革实施方案》。收到省委《方案》后,州委高度重视,批示州侨联起草我州的实施方案。为使文件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州侨联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县市了解基层情况,专题组织两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对侨联改革工作进行学习研讨,充分征求州侨联顾问、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县市侨联、云锡公司侨联党组书记、主席的意见建议。先后召开四次党组(扩大)会议对我州侨联改革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对征求意见稿逐字逐句反复推敲。在省侨联调研组赴我州调研期间,我会邀请了州委改革办、涉侨部门的领导进行了座谈,听取他们对我州侨联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几易其稿后,向州委编办、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等18个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8个单位的反馈意见16条,其它10个部门无意见,对此,州侨联进行了认真梳理修改,吸收了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形成征求意见稿第五稿。经报省侨联、州侨联分管领导、专项小组审核后报州委改革办。州委办公室于8月24日正式印发《红河州侨联改革方案》。《方案》明确了红河州侨联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我州将从领导机构、机关设置,干部队伍建设,改革、创新工作内容、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及加强领导等五个方面、二十五个领域对侨联工作进行改革。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侨力

  一年来,州侨联围绕全州全力融入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把红河打造成为全省面向东盟开放的重要交通枢纽、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支撑、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州排头兵的“一个融入、三个定位”的要求,发挥侨务优势,服务我州经济社会发展。

  (一)建设“侨(爱)心工程”。今年以来,州侨联积极加强与省侨联、海外爱心慈善团体的合作和联系,州侨联分别陪同香港惩教社基金会何广泉理事一行、美国妈妈联谊会张春华会长、加拿大黄锦泉先生一行赴我州金平、屏边、元阳等边疆贫困山区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开展捐资助学活动。一年来,共实施7个侨爱心项目,引进侨界捐资95.58万元。其中,香港惩教社教育基金会援建元阳县大伍寨小学教学楼,屏边胜利小学教学楼顺利竣工,为红河县龙车小学捐赠电脑10台,选派4名中学英语教师参加在北京清华大学、广东举办的暑期英语教师培训班。马来西亚祝福文化资助我州弥勒市150名贫困学生。美国妈妈联谊会继续资助我州金平、屏边80名贫困学生,捐赠7台多媒体教学设备。浙江新华爱心基金会“珍珠班”在蒙自市一中继续招生,120名贫困学生共获得助学金计30万元。香港“希望之友教育基金会”资助我州七名大学生3.08万元助学金。

  (二)参与经贸考察。州委统战部副部长、州侨联党组书记赵振兵、主席周碧奋等州侨联主要领导出席第十五届东盟华商会,结交新老朋友,积极搭建红河与各国华人华侨社团、侨领、华商之间友谊的桥梁,宣传红河、推介红河,全程参与了招待会、开幕式、华商论坛、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会展等活动。元阳县人民政府组成了由县侨联主席带队,县住建局和公安局参与的工作组到北京市侨联、北京华商会、北京华商会多家企业进行拜访、学习和交流,在智慧城市及智慧旅游等方面的规划、运营、管理水平方面更好的交流与合作。

  (三)实施精准脱贫。按照州委关于精准脱贫的具体要求,州侨联下派扶贫队员赴红河县车古乡车古村委会担任村委会第一书记开展驻村脱贫工作。州侨联全体干部职工赴扶贫点,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干部结对户脱贫帮困走访和春节慰问活动;和乡村干部进行座谈,研究制定帮扶计划;促成期玛村、小车古两条乡村公路开工建设;心系贫困群众,资助考取大学的贫困大学生,为贫困群众购买小猪仔、鸡仔、鸭仔,实施产业脱贫,同心共建小康。蒙自市侨联积极牵线搭桥,联系电商企业蒙自科柏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 ”的渠道,提高西北勒苹果市场竞争力,增加苹果销售渠道,带动农户增收。

  (四)积极建言献策。全州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全州经济社会事业,深化对州情县情发展的认识,在“两会”期间积极提出提案、建议。做好州人大、州政协换届,侨界代表、委员的推荐工作。全州共提出提案、建议45件。

  二、以侨为本,为侨服务献真情

  今年以来,全州侨联坚持“以侨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关注侨界民生,体现侨联组织的温暖。

  (一)开展“送温暖”活动。年初州侨联组成春节慰问组分赴11个县市侨联和云锡公司侨联开展慰问55户贫困归侨侨眷,专程看望南侨机工遗孀吕桂芬老人;县市侨联邀请分管领导走村入户,看望贫困归侨侨眷516人次,使贫困归侨侨眷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侨联组织的温暖;共送出慰问金和慰问品20.15万元。

  (二)开展助侨主题活动。继续开展“温暖侨心·和谐侨界·幸福红河”系列活动,以敬老慰问、维权帮困、助学奖优等为内容,建立侨界群众帮困送温暖的长效机制。今年州侨联深入基层了解归侨侨眷的生产生活情况,为今年考取大学的7名贫困归侨侨眷提供了每人2000元共计1.4万元助学金;在敬老节期间看望慰问全州70岁以上老归侨235名,送出慰问金3.53万元,体现了归侨侨眷之家的温暖。州侨联撰写的《红河州散居贫困归侨侨眷调研》被州委统战部评为优秀文章。

  (三)开展“侨界社会服务边疆行活动”。红河州侨联联合致公党州委到红河县车古乡开展送医送药活动,个旧市侨联、市侨办、云锡公司侨联联合组织了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专家医疗队到个旧市开展“慰侨”送医送药活动。

  (四)切实维护侨益。今年以来,州侨联制定《在归侨侨眷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汇集常用法律、法规、规章及涉侨政策法律问答,编印《涉侨法律服务手册》,提高侨联干部、侨界群众的维权意识。全州侨联共接待受理来信来访67件次。

  (五)开展新侨调研工作。为全面了解和掌握红河州新侨的状况和需求,适应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我州新侨工作,红河州各级侨联通过入户走访、电话、微信联系等方式对1978年以后出国的红河籍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海外留学人员、新移民及新生代华侨华人的现状,就业创业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登记。

  1.新侨情况

  红河州现共有在外新华侨华人268人,回国创业华侨1人。新侨主要分布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英国、新加坡、泰国、阿联酋、印度、伊朗10个国家,其中美国17人、加拿大5人、澳大利亚3人、德国2人、英国1人、新加坡1人、泰国1人、阿联酋1人、印度1人、伊朗1人。

  2.留学人员情况

  1978年后共有48人出国留学,回国留学人员17人。回国留学人员有4人回云南就业,其中1人在云南农业大学任教、1人在昆明兴业银行任职、2人在红河学院任教;有4人在外省工作,其中北京1人、上海1人、深圳1人、沈阳1人;有1人回国继续读书深造。

  三、弘扬文化,海外联谊有拓展。

  为服务我州“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大局,州侨联积极发挥涉外优势,做到海内海外并重、老侨新侨并重,拓展海外联谊,讲好中国故事。

  (一)开展海外联谊。今年以来,接待澳大利亚上海会、澳大利亚云南民族文化促进会的来宾,介绍我州的州情、侨联,欢迎海外侨团赴我州参观考察,并对开展文化交流活动进行探讨。聘请老挝、缅甸、泰国、美国、科特迪瓦的知名侨界人士担任州侨联海外顾问;围绕州庆60周年的相关活动安排,开展港澳台侨投资红河知名企业的邀请工作,共邀请七个知名企业负责人参加州庆60周年活动,并完成了陪同任务。红河县侨联以“文化中国·七彩云南·魅力红河”为主题,组团到老挝万象、琅勃拉帮等地进行走访慰问演出,促进中国与老挝侨胞及人民的相互了解、沟通与合作,搭建中老人文交流平台,展示红河侨乡民族艺术风采。河口县支持和引导侨界群众文艺团体积极开展中越民间文化交流活动,组织侨界民间文艺队“侨谊乐园”到广西南宁参加莱州暨西北侨校校友乡亲聚会,两次组队到越南参加中越民间文化交流活动。金平县侨联组织金水河镇口岸侨属们与来自周边村寨文艺队、越南民间艺术团及当地群众在金水河畔上共同欢庆“伉缅节”。一年来,全州各级侨联组织热情接待美国、老挝等国家和地区回乡省亲的海外侨胞340人次,增进亲情乡谊。

  (二)增进内外联谊。州侨联举办全州侨联系统运动会,展现侨联干部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与州级有关部门加强联谊,参加州直机关“五四”跳长绳比赛中获三等奖。举办了迎新春长跑、羽毛球比赛、妇女权益知识竞赛,评选2016年度工会优秀干部、优秀职工,通过活动增强了侨联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开远市组织归侨侨眷参观市政重点项目工程建设。

  四、锤炼作风,自身建设重提升

  (一)召开州侨联四届六次、七次全委会。3月州侨联在屏边县召开四届六次全委会,全面总结2016年度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度工作,对全州侨联组织2016年度工作进行表彰奖励,签订2017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会后,围绕今年州侨联开展的重点工作制定了季度工作计划进行如期推进。9月,召开州侨联四届七次全委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选举王朝红为州侨联四届委员会专职副主席,卸免了李艾频州侨联四届委员会专职副主席职务。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成2016年州委对我会领导班子和州管领导干部等综合考核工作。及时组织传达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州委八届二次全会、州委巡察工作等会议精神,通过选派干部参加培训、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干部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提升侨联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召开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建立问题清单进行整改落实。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按要求对我会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小金库”等进行整治清理,完成办公用房清理。指导开远市、河口县侨联进行届中调整。州侨联李文娟同志当选云南省侨联青年委员会委员。

  (三)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今年以来按照州委的部署,州侨联党组先后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做合格党员”“基层党建提升年”“强化七种作风”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党支部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党费日”,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结合蒙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契机,积极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利用QQ、微信等宣传媒介加大创建知识的宣传,召开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参加银河社区的志愿者活动。组织党员到蒙自儿童福利院看望智障儿童,送去价值3000多元的书包、尿不湿等生活用品,送去侨联组织的爱心和温暖。

  (四)筹备召开红河州第五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11月24日—25日,红河州第五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在蒙自召开。150名来自全州各地的侨界代表出席这次大会。中共红河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州委统战部部长钊辉,中共红河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意钢,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军,红河州政协副主席、州总工会主席普菊红,云南省侨联副主席聂河云等领导出席了开幕会。中共红河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州委统战部部长钊辉作出重要讲话。红河州侨联主席周碧奋代表红河州侨联第四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不忘初心凝心聚力 广泛团结联系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 为开创红河跨越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州侨联第五届委员会委员,选举周碧奋为州侨联第五届委员会主席,王朝红、李刚(兼)、曾远全(兼)、李慧玲(兼)、杨亚国(兼)、周承明(兼)为副主席,杨国富为秘书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州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与上年相比减少2人;原因:2017年2月退休人员已划转到社保中心管理)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760,913.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0,913.4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2016年总收入为161.16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了14.93万元,增长9.26%,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调整增加在职人员绩效奖金、改革性补贴、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32.80万元;增加红河州第五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会议经费10.77万元;本年减少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2.00万元、困难归侨侨眷慰问及侨情调研工作经费15.00万元;2017年2月退休人员划转到社保中心管理后比上年度减少退休人员经费支出14.8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760,794.67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894.67元,占总支出的75.02%;项目支出439,900.00元,占总支出的24.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6年总支出为160.99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了15.09万元,上升9.37%,上升主要原因是:2017年基本支出增加26.2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1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0,894.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62774.92元,上升了24.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在职人员绩效奖金,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归国华侨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9,9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11900元,下降了20.28%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困难归侨侨眷慰问及侨情调研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0,791.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1972.07元。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绩效奖金,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等都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61,638.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其中;基本工资支出:282,892.00元

  津贴补贴:474,902.00元

  奖金:201,750.0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124.35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70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854.4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退休费14,051.00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78,4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住房公积金:78,448.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288.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288.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98,880.50元,下降91.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92,5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251.5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6,129.00元,下降80.6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故“三公经费”较上年度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8,28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18,28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2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华人华侨、华商回乡省亲、商务考察等礼节性接待,以及接待国内归侨侨眷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354.18元,比2016年增加2.8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办公费增加1.09万元,会议费增加0.68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28万,其他交通费增加2.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3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州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173,711.86元,其中,流动资产33,621.86元,固定资产132,29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8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8373.2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6281.23元,固定资产减少490532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金额42,000元,其中:货物42,000元,工程0元,服务0元。实际采购金额42,000元,其中:货物42,000元,工程0元,服务0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采购。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预算绩效信息) 

  一是发挥侨联涉外优势,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发展大局,做好海内外侨商的招商引资工作,建好侨爱心工程。 

  二是以为侨为本,为侨服务,创新工作载体,切实维护侨益。 

  三是借助侨联海内海外两个平台、发挥财力智力两大优势,拓展海外联谊,在我国“一带一路”建设和我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发展大局中涵养侨源,凝聚侨力。 

  四是发挥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人才资源优势,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参政议政。 

  五是积极开展海内外侨界文化交流活动,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华文化。 

  六是围绕中国法治化进程,参与社会建设,构建和谐侨界,切实维护侨界稳定。 

  七是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加强侨联工作的意见精神,改善工作条件,切实加强侨联干部队伍建设,为新形势下做好侨联工作提供保障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4.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附件:红河州侨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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