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gsxzglj/2024-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商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三是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四是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五是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六是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七是依法加强会产管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思想引导,促进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全州各级工商联以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强化“四信”认识,引导非公企业在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促进“两个健康”发展,为富民强州作贡献。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好党中央重要会议精神。组织新当选的各级工商联主席、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新生代企业家50余人赴浙江大学参加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素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各级工商联及时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商会宣讲活动,召开州非公经济党组织座谈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邀请州委讲师团蔡大坤副团长赴云南齐星建工集团建设工地、赴州行业商会进行宣讲,机关干部撰写学习心得分组开展学习交流,刊出党的十九大宣传专栏,通过多层次宽领域的学习宣传,使工商联系统干部和非公经济人士深入领会党的重要会议精神,使广大非公经济人士思想上与党同心同德、目标上与党同心同向、行动上与党同心同行,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
二是组织开展好各类教育培训。全州工商联组织为机关干部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征订400份《中华工商联时报》、《中国工商》等报刊,及时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组织7名企业家参加省工商联在上海交通大学举办的“互联网+”培训,分2批组织全州20余名新任领导干部赴昆明、北京参加“全省工商联系统新任领干部培训班”,组织4名民营企业家参加清华大学举办的为期一年的“云南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高级研修班”,组织4名青年企业家参加在浙江省举办的“2017年云南省年青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班”,通过走出去,拓宽了我州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学习渠道,有效提升了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综合素质。
(二)积极参政议政,为全州发展建言献策
一是做好政治安排。结合县市人大、政协换届,州、县工商联换届选举工作,全州各级工商联积极做好非公经济人士推荐安排工作,把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会员推荐到人大、政协组织中,为全州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献计出力。据不完全统计,在会员中有州县人大代表31人,州政协委员23人,县政协委员167人。
二是积极参政议政。一年来全州各级工商联充分发挥来自各行各业、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积极组织工商联界别的政协委员,围绕我州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调研,在州县“两会”期间,积极建言献策。州政协十一届五次大会上,州工商联作了《关于加大我州南部地区民营龙头企业培植力度 促进“融入滇中城市经济圈”步伐的建议》的大会发言。围绕全州发展大局,州工商联提出集体提案8件,全州工商界政协委员共提出提案124件,内容涉及经济政策落实、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培养和科技创新等诸多方面,提案质量有了新的提升,《促进红河州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关于解决泸西县中小学生就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问题的建议》等提案获州县政协优秀提案奖。
三是深入调查研究。今年5月至8月,州工商联组成三个调研组,由驻会领导带队赴十三县市,对州工商联副主席、副会长、执委等96家企业,10家乡镇商会开展“基层大走访”活动,通过实地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分发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切实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倾听企业的诉求和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构建议“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拓展交流合作平台,提高服务经济实效性
一是出台了《红河州工商联2017年服务民营经济行动计划》。2017年是州委确定的“民营企业服务提升年”,红河州工商联围绕建立联系服务机制,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扩大途径,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及企业家队伍,完善措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制定了17项工作任务。一年来,红河州工商联以行动计划为总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今年春节前夕,州工商联领导率4个慰问组对29名州内原工商业者(老会员)进行春节走访慰问,为他们送上慰问金、慰问品和新春的祝福。开展2017年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及全省非公企业100强参评活动,石屏宝秀建筑工程集团公司、云南齐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五户民营企业被评为2017“云南省非公企业100强”。开展2017年农、林、牧、渔业和制业两个行业类别的“红河州领军企业家”评选活动。组织全州700户民营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进行评议。通过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行动成效明显。
二是加强银企合作。今年以来,州联组织12家会员企业参加云南省工商联与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举办的“云南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专题培训会”,并主动与建设银行红河州支行搭建投融资企业信息合作平台。召开“大道至简 快人一步”小微快贷产品推介会,进一步推动我州银企合作,互惠双赢,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建行全年为中小微贷款发放309笔,贷款额度为13968.65万元,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三是加强经贸交流。为拓展我州与外省市的民营企业合作,组成红河州工商联代表团赴上海市深入学习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和先进经验,红河州工商联还与徐汇区工商联、长宁区工商联签订了帮扶和合作框架协议,并就建立互访制度、推进“以商招商”、做好会员服务、加强人才交流、加大培训力度、畅通融资渠道、搭建扶贫机制等方面进一步达成共识,与上海商会企业加强联系。组团参加2017中国(运城)第十四城市友好商会会长会议。收集并向省工商联推荐具有红河特色的23家企业产品,助推云品“走出去”,助推我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收集35户100余项产品,并将产品报送到上海货通天下农产品公司、上海一通世界投资管理公司,为促进“沪企入滇、云品入沪”,探索了服务企业新途径。组织云南云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个旧市宝华医院等20多家民营企业参加2017由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天津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五届全国民企贸易投资洽谈会”活动、省工商联“一带一路云聚会”活动会、省商务厅和省工商联主办的2017昆明新春欢乐购物节活动。
四是参与州人社局、州工信委开展“贷免扶补”“两个10万元”等小微企业培育工程。今年州委、州政府下达州工商联贷免扶补任务数为1400户,劳动密集型企业13户,“两个十万元”小微企业培育直补任务230户。截至2017年10月31日,创业贷款受理1468户,发放贷款1400户,扶持金额13685万元,带动就业人数为4669人。劳动密集型企业计划发放贷款1600万元,计划带动就业320人。同时做好2012-2016年8600户应还款人员跟踪服务及还款管理工作,至10月底还款率达99.23%以上。“两个十万元”小微企业培育受理230户,初审230户,会审230户,发放230户,直补金额690万元,计划带动就业1500人。
(四)建好会员之家,增强商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一是做好会员服务工作。搭建信息平台,开通“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微信服务号。建立“红河州总商会企业服务群”微信群实现实时在线办公、企业交流互通、政策在线发布。搭建交流平台,开展州工商联主席、会长联席交流活动,组织15名州联副主席、副会长赴振兴集团公司参观考察、座谈交流,共商我州民营企业优化升级的新趋势。
二是做好人才储备。按照州委、州政府实施人才发展战略要求,在2016年年底县市工商联推荐的176家人才储备基础上,今年以来通过20家州级部门推荐了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82家企业,扩宽了我州工商联的人才储备领域。做好我州民营企业参加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推荐2家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等的评选报送工作。
三是加强商会组织建设。继续推进“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和乡镇商会“五个一”工程建设。经申报,我州一批行业商会及个人获云南省工商联表彰奖励,红河州砂石料行业商会、红河州电动车商会、蒙自市石榴商会、弥勒市弥阳镇商会评为“优秀商会”,红河州房地产商会会长桂发忠、红河州砂石料行业商会秘书长朱勇桥、建水县南庄商会秘书长陈福保、元阳县牛角寨商会会长马二4名商会工作者评为“优秀商会工作者”,云南齐星建工集团、云南乍甸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滇武职业教育集团、元阳云梯大酒店评为“优秀会员企业”。继续确认弥勒市工商联、建水县工商联为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石屏工商联被评为省级“五好”县级工商联。按照相关要求,州汽车行业协会、州砂石料行业商会与行政单位脱钩后,以团体会员的名义加入州工商联。州汽车商会进行换届选举。由州工商联主办、沙甸商会承办组队参加省工商联篮球比赛,获第七名。
(五)强化法律服务,维护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
成立红河州民营企业投诉中心。1月20日,由工商联牵头,州委统战部、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督查室、州检察院、州法院等14家单位联合成立的“红河州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正式挂牌,制定完善了红河州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处理办法。红河州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州民营经济发展在法制轨道上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加强法律宣传。6月,承办了全省工商联系统“法律三进”培训,全省非公经济人士、州工商联系统干部共180人参加了培训;协助省联、组织州级商会、州联机关干部共150余人到小龙潭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暨社会帮教活动。
开展法律维权工作。与州人民法院共同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邀请行业商会、民营企业代表人士参加,面对面了解我州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和建议,研究在经济进入新常态下如何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司法服务。法律维权科共受理办结云南巨丰生物有限公司反映银行抽贷、红泰糖业债权债务纠纷、弥勒鑫源小贷反应执行难、州房地产中介协会二手房办证难4件维权案件,其他法律咨询7批次,均已作答复。到今年底,弥勒、石屏两地相继成立民营企业投诉中心。
(六)弘扬光彩精神,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
一是把“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抓精抓准、抓细抓实。6月27日在建水召开红河州工商联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组织参会的县市工商联、兼职副主席、副会长单位及民营企业现场观摩学习和经验交流,进一步营造了民营企业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全州非公企业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等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扶贫工作,帮助建卡贫困户脱贫致富,初步形成了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截至10月底全州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帮万村”企业410户,签订帮扶协议达成精准扶贫对接村、组386个,建档立卡覆盖50205户206505人,实施扶贫项目333个,累计投入资金45545.99175万元。一年来通过红河州光促会捐赠资金3914535元。
二是州工商联积极参与精扶脱贫。年初,选派州工商联王晶秘书长赴建水县盘江乡担任工作队长,选派一名科级干部赴绿春县牛孔乡担任脱贫队员。一年来单位主要领导多次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村对78户帮扶对象进行实地走访调查。通过召开村干部座谈会、走访贫困家庭等形式,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详细了解村情民情,分析致贫原因,查找脱贫短板和瓶颈。通过认真细致调查研究、摸底排查。理清了帮扶思路。结合单位的实际,制定了帮扶方案。2017年帮助协调省公路局、州公路局对阿谷到依期村委会,阿谷到曼洛村民小组道路硬化项目的实施;结合实际,经多方考察,协调联系引进红河东盛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州工商联、牛孔镇党委政府三方共同投资在依期、格角两个村民小组种植500多亩“蜜李秋香”果树;单位下拨财政经费8万元、协调社会资金5万元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饮水工程等扶贫项目实施。工商联在群策群力做好扶贫工作的同时,积极协调配合牛孔镇党委政府和县级挂联单位统筹安排各项扶贫项目的实施,产业扶持做到多管齐下、长短结合,共协调发放杉树苗37万株、砂仁苗22万株,“蜜李秋香”果树基地灌溉池5个。今年在果树基地套种花生和苦荞两季短期经济作物,种苗肥料全部由挂联单位协调补助,增加农户的经济收入。举办各种技能培训4期。在依期、曼洛、新寨等村民小组建盖公厕4个、垃圾池9个,新修生产路4公里。结合村委会实际共上报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项目共115个。
(七)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工商联组织履职能力
一是组织开展好州县工商联换届工作。组织指导13个县市工商联按期换届,此次县市工商联换届以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健全机制为目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加强县市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通过选举,新一届县市工商联领导班子面貌焕然一新。11个县市的工商联主席同时担任同级人大、政协领导副职,体现州委对我州工商联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视。做好州工商联(总商会)第五次代表大会换届工作,第五届领导班子选举产生主席1名,副主席11名(其中专职副主席3名),副会长16名(其中专职副会长3名),秘书长1 名,常委54名,执委143名;会党组设有书记1名,党组成员4名。换届选举后,州、县两级工商联班子结构更加合理,广泛性和代表性明显增强。按照要求,做好省工商联(总商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38名代表、17名执委、5名常委候选人的推荐上报工作。
加强机关建设。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每周一学习制度,建设学习型机关。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省委、州委的关心下,州工商联主席赴浙江省台州市挂职锻炼,选派1名科级干部任赴广东省广州市挂职锻炼,提任4名科级干部,调入1名科级干部,遴选1名公务员。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机关保密制度、机关学习、机关工作、考勤与请假、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六个严禁”等专项整治工作,增强州工商联干部廉洁自律的政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五是加强文化建设。开展全州工商联系统书画摄影展评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属财政全供给单位中的行政单位。现有编制22人,其中公务员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在职实有20人,全部是财政全供养人员。退休人员4人。设有主席1名(兼总商会会长),副主席13名(其中常务副主席1名,专职副主席3名,兼职副主席9名),副会长16名(其中专职副会长4名,兼职副会长12名),秘书长1名,常委60名,执委129名,党组设有书记1名,党组成员7名。机关共设3室、4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由于车改后车辆交平台使用,但是资产尚未核销,所以还有4辆车辆,但是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5,034,751.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34,751.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480819.26元,增长率为41.67%,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组织非公经济人士的活动会议费、培训费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度支出合计4,756,696.66元。其中:基本支出3,821,741.80元,占总支出的80.34%;项目支出934,954.86元,占总支出的19.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255777.96元,增长率为35.87%,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有增加,一是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提高,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加强与非公经济人士的沟通交流,积极组织各种活动,履行联合会职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21,741.80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038615.60元,增长率为37.32%,主要原因: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提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我会履行职能,加强与非公经济人士联系,日常工作经费开支增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24% 。(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4,954.86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217162.36元,增长率为30.25%,项目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召开工商联会员大会、劳动就业项目支出、万企帮万村项目支出费用、精准扶贫补助费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7年3月31日支付第四届六次执委会会议费18765.00元,2017年4月24日支付2017年创业担保奖补金18000.00元,2017年5月16日支付精准扶贫项目扶持款30000.00元,2017年6月19日支付第五次代表大会会议费101760.00元,2017年7月31日支付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费36851.00元,2017年10月24日支付2017年创业担保奖补金39000.00元,2017年11月28日支付小微企业培训会议费用27964.00元等。2017年我会充分发挥行政职能,开展各项工作,为构建非公经济企业交流的良好桥梁不断努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56,696.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55777.96元,增长率为35.8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提高,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加强与非公经济人士的沟通交流,积极组织各种活动,履行联合会职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08,069.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6%。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863696.86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789208.00元、津贴补贴支出1434315.00元、奖金594449.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724.86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44042.24元,其中:办公费支出66981.30元、印刷费支出21235.20元、邮电费支出5308.70元、差旅费支出193783.50元、租赁费支出16800.00元、会议费支出166086.00元、培训费支出2251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8050.00元、劳务费支出2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341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65548.54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91639.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590.00元,其中:生活补助22760.00元、奖励金27860.0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4974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支出4974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5,87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311612.20元,全部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1612.20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260.40元,其中:退休费支出22960.40元、生活补助13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84,566.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
(1)商品和服务支出91566.96元,其中:办公费支出44544.00元、会议费支出28764.00元、培训费支出2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804.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1454.96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000.00元,全部为奖励金支出93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8,1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0%。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支出22818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62,854.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854.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厉行节约,严格安排文件标准来审核报销“三公经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42244.50元,下降-69.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978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230.5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214.00.00元,下降-28.6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实行公车改革后车辆划拨平台,已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2017年我会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厉行节约,严格安排文件标准来审核报销“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2,854.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7年我会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项目。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2017年实行公车改革后,车辆划拨平台,已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85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2,8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接待非公经济人士,履行工商联职责、促进与非公经济人士的沟通与交流。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45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8781.60元,增长率为114.01%,主要原因为:2016年的拨入经费未使用,于2017年支付尚未支出的尾款。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我会日常运行的各项费用开支和联系、接待非公经济人士费用支出,如:办公费、公务用车租赁费、培训费、接待费、订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资产总额1,993,507.30元,其中,流动资产519,620.30元,固定资产1,453,54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34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93,507.3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6406.40元,固定资产增加129390.00元,无形资产无增减变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2017年的资产总额为1993507.30元,比上年增加233876.40元,增长率为13.29%,固定资产1453547.00元(无形资产20340.00元),其中:车辆有4辆,价值1072381.00元、其他资产381166.00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40420.00元,采购的项目全部为购买货物,购买我会办公室使用的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
(四)预算绩效信息
1.2017年红河州工商联预算完成情况
2017年年初收入预算数3637900.00元,2017年调整后预算收入5034751.06元,预算调整数1396851.06元,预算调整率为38.4%。2017年度决算报告中,预算总支出3138200.00元,实际支出4756696.66元,预算完成率为151.57%。
2.2017年取得的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分析
一是受扶持企业得到很大发展空间。完成免扶补任务数为1400户,劳动密集型企业13户,“两个十万元”小微企业培育直补任务230户,很大程度促进了小微企业发展,对全州经济增长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是非公经济增长率得到提高,有效带动红河州经济发展。
(2).社会效益分析
一是扶贫济困,提高社会责任意识。该项通过问卷调查评价脱贫攻坚、扶贫济困取得的成效。根据调查问卷统计,脱贫攻坚取得成效最终得分85分,评价结果为良。反映出受益群众对州工商联脱贫攻坚、扶贫济困工作基本满意,但满意度有待提高。
二是引导非公经济实体健康发展。根据统计显示,2017年红河州非公企业较上年有所增加;2017年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共有乡镇商会115个,占全州133个乡镇的86.5%,开远、弥勒、泸西、石屏、绿春、屏边、金平、河口8县市已实现乡镇商会全覆盖。
三是把“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抓精抓准、抓细抓实。全州非公企业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等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扶贫工作,帮助建卡贫困户脱贫致富,初步形成了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截至10月底全州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帮万村”企业410户,签订帮扶协议达成精准扶贫对接村、组386个,建档立卡覆盖50205户206505人,实施扶贫项目333个,累计投入资金45545.99175万元。一年来通过红河州光促会捐赠资金3914535元。
(3).公众满意度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公众满意度调查从履职能力、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方式、渠道对扶持企业和会员企业满意度等五个方面调查。采用多阶段分层抽样方法,抽取了个旧市、蒙自市、开远市、建水县、弥勒市和元阳县6个县市对扶持企业和会员企业采取随机抽查访问,本次调查问卷实际发放55份,有效问卷55份。公众满意度综合评分为91.35分,公众满意度为“优”。反映出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州工商联2017年度部门整体工作比较满意。
3.2017年红河州工商联绩效评价结果
州工商联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达到预期目标。根据w我会自评和抽查情况,综合部门整体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及资料报送进行了量化打分。州工商联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2.50分,评价结果为“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有4辆公务用车,虽然车辆已经划拨公车租赁平台,但是车辆在仍然挂在固定资产账上,车辆尚未核销,也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4.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相关附件: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