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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911-14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妇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是全州各族各界妇女在党的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主要职能是:团结和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教育、引导全州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全州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条例、规划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推进全州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巩固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与各界妇女联谊,积极发展同周边国家妇女的友好往来,增进了解和友谊,促进边疆的繁荣与稳定;负责指导基层妇联各项业务的开展;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红河州妇联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切入,主动作为。着力推动妇女工作有序开展,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如下:

  1.围绕脱贫攻坚,促进妇女发展致富。深入推进“巾帼脱贫攻坚行动”,重点从产业培植、示范带动、文明新风、关爱帮扶等方面,引领妇女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走在前列。一是培植产业,实施产业脱贫。先后举办了种植、养殖、电商、现代服务业等四类培训班,共计培训300余人次。选派43名女能人、创业女性参加省级各类培训。各级妇联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妇女达1.5万人次。在此基础上,为更好帮助妇女发展特色产业,积极争取发放各类小额贷款13005万元,帮助带动1423名妇女创业就业。二是培塑典型,示范带动促脱贫。启动了“万名巾帼示范带头人行动”,现已打造322个妇女创业示范基地,培塑了2056名巾帼创业示范带头人。三是革除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开展“革除陋习创建文明新风家庭”活动,命名500户“文明新风家庭”示范户,成立了805支巾帼连心志愿服务队,深入到村村寨寨开展革除陋习行动。四是关爱帮扶,送去温暖。争取省妇联母亲安居工程资金14万元帮助7户贫困母亲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争取省妇联“两癌”资金12.7万元,对45名贫困“两癌”患病妇女进行救助帮扶。在农村和社区创建“爱心传播站”,搭建“汇聚爱、奉献爱”的关爱平台。围绕全国妇联“春蕾计划”行动,与云南金果爱心基金在红河州师范学校联合举办“金果春蕾女童班”,招收品学兼优的孤儿、单亲、贫困女童,现已招收学生120名。

  2.发挥维权职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全州各级妇联组织共接待来信来访1048件,办理1048件,涉及土地纠纷、婚姻家庭、患病困难、邻里纠纷、老人赡养等方方面面,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州妇联深入到扶贫挂钩点红河县石头寨举办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培训邀请了经验丰富的律师开堂授课,培训内容涵盖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法》《云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内容。

  3.培树先进典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召开了庆祝2017年“三八”国际妇女节表彰大会,对30个获得红河州“三八红旗集体”、70名“三八红旗手”及30个“巾帼文明岗”、70名“巾帼建功标兵”进行了表彰。联合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在全州开展了2017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命名表彰了丁莲等50个家庭为红河州“最美家庭”,推荐的丁莲家庭和张瑾家庭被评选为“全国最美家庭”和“云南省最美家庭”。组织开展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红河巾帼在行动”活动,引导妇女和家庭树立卫生清洁从我做起,形成“人人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的好风气,倡导“人人讲美德、家家创文明”的社会风尚。

  4.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妇女儿童工作新发展。一是强化政府主导。州委、州政府及相关部门立足州情,紧扣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出台了《红河州教育事业发展规(2016—2020年)》、《红河州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推进妇女儿童发展提供了重要政策保障。召开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分析两个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部署推动两个规划的深入实施。二是协调推动“两个规划”顺利实施。制定《2017年红河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组织第三方评估专家开展实施“两个规划”2016 年度专项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针对中期评估中的重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红河州儿童之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红河州留守儿童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全面二孩”政策对红河州女职工影响的调查报告》《2017年红河州精准控辍保学工作报告》等专题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有效推进“两个规划”实施提供决策依据。深入基层妇女儿童工作单位督导“两个规划”工作推进情况,对“儿童之家”“控辍保学”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制定了《红河州州级示范儿童之家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红河州州级示范儿童之家建设项目管理指南》,委托云南省携手困难群体创业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的整体推进与管理,将示范儿童之家建设作为破解实施“两个规划”重难点问题的有效抓手。组织专家团队在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巡讲中,贯穿介绍“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相关知识,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共深入37个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及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积极推进家庭教育。制定并实施《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 年)》,推动我州“十三五”时期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开展“家庭教育扶贫进乡村活动”,组织家庭教育专家团队深入10县市37个贫困乡(镇)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专题讲座37场,编印并发放了3000份《家庭教育宣传手册》,16000余名家长、学生、教师及家庭教育工作者参加讲座。开展“下农村、进家庭、找家长”协调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组织各级妇联干部走访家庭4155户,家访辍学儿童数5026人,劝返复学1247人。以“相伴共读•书香润德•悦读红河”为主题,抓住世界读书日、“六一”儿童节及暑假等时间节点,有效整合各级各类资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开展“书香飘万家”亲子阅读活动。

  5.加强组织谋划,推进妇联系统改革。以立足基层、服务妇女为基本职责,聚焦重点、强化措施,推进妇联系统改革创新。起草《红河州妇联改革实施方案》,经州委深改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印发了《红河州妇联改革实施方案》。联合州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及扩大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成员工作的通知》。目前,全州1315个村(社区)全面完成“会改联”工作,选举产生村(社区)妇联主席1315名,专兼职副主席3818名,执委18973名。全州134个乡镇(街道)全面完成扩大妇联组织成员工作,130名乡镇(街道)妇联主席由同级党政班子成员担任,配备专职副主席134名,兼职副主席532名,产生执委3338名。围绕“创业创新”的新形势,引入社会资源,依托企业和社会组织成立了红河州巾帼创业创新服务中心,中心以“妇联组织+公益性服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从“科技服务、创业指导、人才信息、电商培训、管理咨询、妇联援助”等方面为内容服务,为广大创业妇女搭建创业创新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为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实施妇联网上新媒体工程,州、县妇联全部开设微信平台,从网上直接联系到每个妇女群众,运用网络和新媒体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托社会力量,联合司法局,州公、检、法等8家部门,共同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和社会服务中心,形成维权“大联动机制”,全方位服务妇女儿童。同时,制作“妇联改革”专题片,在红河电视台“行业新视界”栏目播出,宣传改革一年取得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为推动下一步改革提振信心,营造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红河州妇女联合会

  2.红河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州妇联,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女联合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其中,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其中,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4,590,071.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90,071.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633,597.28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按政策调整人员工资、绩效工资、规范津补贴后提高改革性补贴及离休人员生活补贴及公务用车改革交通补贴等,故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2016年其他收入州财政局拨付(实拨)往年结转指标“2014年度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工作中央奖补资金”(红财金〔2016〕1号)75,000.00元,2017年无此项(实拨)拨款,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支出合计4,587,429.28元。其中:基本支出3,148,529.28元,占总支出的68.63%;项目支出1,438,900.00元,占总支出的31.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640,311.28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按政策调整人员工资、绩效工资、规范津补贴后提高改革性补贴及离休人员生活补贴及公务用车改革交通补贴等,致使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根据财政局关于预算单位不允许对财政资金进行二次分配的相关规定,年内因项目工作需要,部分项目支出从州财政直接下文安排拨入项目实施单位。三是州财政拨付“红河州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励经费”、“州妇联系统深化改革推进会会议经费”、“2016年州级预算安排艾滋病防治经费”、“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48,529.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2,711.28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按政策调整人员工资、绩效工资、规范津补贴后提高改革性补贴及离休人员生活补贴及公务用车改革交通补贴等,致使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女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8,9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2,400.00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财政局关于预算单位不允许对财政资金进行二次分配的相关规定,年内因项目工作需要,部分项目支出从州财政直接下文安排拨入项目实施单位。二是州财政拨付“红河州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励经费”、“州妇联系统深化改革推进会会议经费”、“2016年州级预算安排艾滋病防治经费”、“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经费。

  具体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妇联特色品牌活动,如:“妇联播洒真情 温暖妇女儿童”关爱慰问活动、“巾帼脱贫攻坚行动”、“万名巾帼示范带头人行动”、“革除陋习创建文明新风家庭”、2017年“三八”国际妇女节表彰大会、寻找“最美家庭”、“家庭教育扶贫进乡村”暨家庭教育公益巡讲、“相伴共读•书香润德•悦读红河”亲子阅读活动等主题活动,以及州妇联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实施州级示范“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建设”、“爱心传播站建设”、“贫困母亲安居工程”、“金果春蕾班贫困学生救助”、“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等项目,举办“红河州女能人电子商务培训班”、“红河州妇联精准扶贫现代农业科技培训班”以及其他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班,召开“红河州妇联系统深化改革推进会”“全州妇联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暨2017年州妇联重点督查工作汇报会”“红河州2017年度最美家庭命名表彰会”以及州妇联执委会、州妇儿工委全会等会议,助推全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以上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如购买办公用品,寄送资料邮寄费,基层调研督导差旅费,基层妇联交流汇报项目工作接待费,实施项目委托业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符合财务规定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7,429.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15,311.28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按政策调整人员工资、绩效工资、规范津补贴后提高改革性补贴及离休人员生活补贴及公务用车改革交通补贴等,致使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根据财政局关于预算单位不允许对财政资金进行二次分配的相关规定,年内因项目工作需要,部分项目支出从州财政直接下文安排拨入项目实施单位。三是州财政拨付“红河州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励经费”、“州妇联系统深化改革推进会会议经费”、“2016年州级预算安排艾滋病防治经费”、“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74,488.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8%。主要用于州妇联行政运行及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1,846.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主要用于州妇联离退休费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州妇联开展艾滋病防治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11,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州妇联开展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9,3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州妇联按州人社局、州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199.00元,完成预算的18.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199.00元,完成预算的29.2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我单位1人参加省妇联组织的“云南省家庭教育赴台交流团”学习交流活动支出2.1万元,而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二是严格执行红河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86,222.50元,下降85.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1,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1,620.5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602.00元,下降66.3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我单位1人参加省妇联组织的“云南省家庭教育赴台交流团”学习交流活动支出2.1万元,而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二是公车改革后本单位不再保有公务用车,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州委州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本着勤俭支出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2017年度按规定接待上级部门调研督导州妇联业务工作,以及基层妇联干部、妇女代表到州妇联汇报或考察妇联工作的批次、人次数均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2,199.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19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1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督导州妇联业务工作;基层妇联干部、妇女代表到州妇联汇报或考察妇联工作;爱心企业及人士开展关爱活动等符合相关规定的接待事项共计55批次,接待人次500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女联合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32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527.63元,主要原因为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按规定支出公务用车改革交通补贴,致使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州妇联机关正常运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女联合会资产总额371,321.00元,其中,流动资产52,913.00元,固定资产310,84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56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19,447.0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7,358.00元,固定资产减少820,82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26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779,739.00元;报废及捐赠资产23项(台),账面原值138,47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XX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118,280.00元,其中,货物类118,280.00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采购金额与采购预算一致。

  (四)预算绩效信息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15】171号)《红河州妇女联合会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州妇联开展了2017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形成《红河州妇联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红河州妇联2017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绩效自评工作情况。绩效自评目的: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展示效益,保证2018年各项项目工作更好地完成。自评指标体系: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15】171号)《红河州妇女联合会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由州妇联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安排部署预算绩效评估工作,并审定绩效评价报告。成立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其中的预算业务管理工作小组,履行预算日常管理职能,负责编制单位决算报告和相关绩效评价报告,开展决算分析工作,财会部门编制绩效评价报告,将评价结果报告预算管理委员会,并反馈给各部室。自评组织过程:①前期准备。对2017年各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建立领导小组,明确开展绩效评估具体负责人。州妇联对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河州妇女联合会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等,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并成立了分管副主席为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州妇联办公室牵头,各部室配合,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成立自评小组,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自评会议,明确责任,加强管理。②组织实施。由专人具体负责绩效评估的整理上报,领导小组对绩效评估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州妇联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各部室领导及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立足工作实际和特点,根据工作任务、职能职责、预算管理相关制度、部门预(决)算情况、年度履职绩效目标,结合州委州政府对州妇联(州妇儿工委办)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情况,对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效益是否明显进行了认真分析评价,形成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2017年超额完成年初预算制定的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完成自评为优秀。①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州妇联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并能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建立各项规章适度,专款专用。经费支出按照《红河州妇女联合会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范围、标准、票据要求及报销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及使用效益。②措施保障有力。有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实施主体责任明确;有项目实施方案及经费支出明细;有相关管理制度。③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实现的项目支出。不断深化“巾帼建功立业”“巾帼脱贫攻坚”“巾帼创业创新”“巾帼维权维稳”“巾帼促和谐”等行动,推进妇联系统深化改革年,推动全州妇联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州各级妇联组织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业务工作能力及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2017年度全州综合考核评价州妇联(州妇儿工委办)等次:良好。大力推进两个《纲要》《规划》实施,我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新成绩,全省综合考评我州妇女儿童工作位列第4名。

  3.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因年内州委州政府、上级机关安排布置的临时性任务较多,年初预算中的项目实施方案较细,要与临时性的任务融合较为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门整体绩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提高项目计划制定的科学性,提高项目实施的效率,不断增强项目实施的效果。

  4.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根据评价结果,对绩效评结果较好的部室,在以后年度预算分配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绩效考核较差的部室,要求其进行整改,对以后年度该部室的项目立项和预算分配从严把关。

  5.主要经验及做法。①领导重视。州妇联党组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安排,明确责任,由分管副主席任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②认识到位。围绕“立足新定位·建功十三五”这一主题,推进“巾帼建功立业”、 “巾帼脱贫攻坚”、“巾帼创新创业”、“巾帼维权维稳”、“巾帼促和谐”行动,突出“妇、联、家、爱、帮”五字品牌活动,以服务保障为重点,积极开源节流,精打细算,严格落实州委州政府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规范和加强部门预算经费管理,进一步优化绩效,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并发挥最大效益,充分发挥了当家理财的作用,严格按政策按计划用好资金,完成了各项财务保障服务工作任务。③完善制度。在决策机制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在项目管理方面,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④严格执行。严格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严明考核时间节点,资金执行进度目标等,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督促整改措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少没有设立独立财务核算,因此其经费并入州妇联机关进行核算。

  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州妇联,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妇女儿童发展两个《纲要》《规划》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协调督促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两个《纲要》《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适时组织开展“两规”“两法”培训,为“两规”“两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培训骨干队伍;组织开展对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的监测统计、评估工作;做好妇女儿童发展项目的管理工作;做好信息收集、传递及档案管理工作;对各县市妇儿工委办进行业务指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为我会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我会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我单位开支的离退经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反映指我会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我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为州妇联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我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两纲”是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两规”是指:红河州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红河州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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