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gmtzx/2024-0003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3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321101000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指导全州理论研究、理论学习和理论宣传工作;联系州社科联;管理和领导州委讲师团。2、负责引导全州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州各新闻单位的工作,对红河日报社、州广播电视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实施指导,指导州新闻工作者协会、州新闻学会,对其政治方向、方针和政策方面实施领导。3、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联系州文化局、州新闻出版局和州文联,对其政治方向、方针和政策方面实施领导。4、负责规划、部署全州思想政治工作;代管州文明委办公室;管理州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州政府新闻办公室),统一领导全州对外宣传工作;管理红河州民族文化大州建设办公室(州文化体制改革和州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配合州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领导州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工作。5、会同州委组织部管理州文化局、州新闻出版局、州广播电视局、红河日报社、州文联、州社科联等部门的领导干部;对各县市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全州宣传文化系统骨干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的工作;负责新闻专业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6、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对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重大经济政策、重大经济活动的宣传工作。7、负责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计划的研究制定;管理州级宣传事业宏观调控专项资金、州级文化事业建设经费、精品制作扶持资金,并提出使用意见;规划、统筹、组织实施全州宣传文化事业的重大发展建设项目;研究、指导全州文化产业的培育、开发的发展。8、按照中央、省委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州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文化各部门之间的工作;9、联系州教育局,从宏观上指导全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0、完成州委和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州委和州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州委宣传部充分发挥作为州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全年“贯穿一条主线,突出一项重点,夯实六大抓手,实现三个提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取得了一定工作实绩。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的学习研究宣传。一是抓好全州各级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制定下发了《2018年全州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要求全州各级在职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开展读书提能行动。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领导干部读书提能行动结合起来,今年以来向全州各级干部推送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12期书目。积极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实训示范基地建设。全面启动部署我州创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践实训示范基地工作,已建成州级示范点16个,其中,红河综合保税区被列为全省示范点之一。目前,在全州已建成194个基地。同时,积极推进新时代农民夜校和农民讲习所建设。今年以来,我们把实践实训基地建设和新时代农民夜校以及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思路,细分受众群体,建立州、县、乡、村四级宣讲队伍,探索群众宣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以“文艺搭台、理论唱戏”的新形式,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打通理论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举办了全州基层理论宣讲骨干培训班,共有135人参加培训,进一步夯实基层理论武装工作。
(二)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州委八届四次全会宣传工作。今年1月组织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记者新春走基层活动,做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宣传工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是今年重点宣传报道工作,目前,在中央级、省级媒体刊播544篇(条),州级媒体刊播2151篇(条),县级媒体刊播1906篇(条)。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一是做好典型事例宣传。4月3日,安排州级媒体集中采访蒙自市“百企帮百村”让蒙自市大石板村变了样、“定制化培训”为贫困群众量身探索扶贫路子和个旧市“三化”措施让贫困人口安心“进城上楼”3个典型事例。开设了《走近驻村队员》栏目,目前已组织州级媒体集中采访报道了蒙自驻村队员贺炎林等一批队员,对其他县市驻村队员的采访还在继续进行中。三是做好石屏县脱贫攻坚摘帽集中宣传。抓住石屏脱贫摘帽契机,精心策划“石屏县脱贫摘帽记系列报道”,组织各级新闻媒体深入石屏进行采访,全面总结石屏县脱贫攻坚经验,提炼石屏扶贫精神,推广有效做法,我州脱贫攻坚新闻报道在中央级、省级媒体刊播491篇(条),州级媒体刊播3604篇(条),为全州脱贫攻坚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做好扫黑除恶专项宣传。做好环保督察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各媒体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各媒体继续开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栏目,深入基层认真采访。今年5月做好我州水源地督查公示,积极营造全州生态文明建设,营造水清山绿的美丽红河良好舆论氛围。据不完全统计,全州各级媒体共发稿2278篇(条)。做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宣传工作。今年,我部把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安排,6月制定《红河州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宣传工作方案》,8月组织红河电视台制作《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专题片》,预计11月做好。11月至12月,我们将组织媒体开展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集中宣传。做好州“两运会”宣传。4月份制定印发《红河州第九届运动会暨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宣传工作方案》。4月22日,州“两运会”比赛开始后至27日闭幕式,红河电视台对开幕式和闭幕式进行了录制。据统计,整个运动会期间共投入采编人员近百人,全方位集中报道了“两运会”这一红河州体坛盛事。
(三)做好文化事业改革和文产工作。1、规范开展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今年,我们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文教卫改革专项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修改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全面掌握改革工作动态和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对文化、教育、卫生领域的改革情况,按职能职责分工和改革计划安排,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文化体制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相关工作规范有序、有效推进。今年,先后3次由州委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项小组会议,对推进落实我州文化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提交州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的文件进行审核把关,充分发挥了对全州文教卫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2、制定落实“两个行动计划”。根据《云南“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行动计划》《云南省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结合红河州实际,起草并以州“两办”的名义印发了《红河州“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行动计划》和《红河州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两个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我州文化产业的相关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为今后3年的工作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3、推动全州文化类群团组织改革。按照《关于推动地方文联、作协、记协深化改革的通知》和省级《关于推动全省各级文联、作协、记协、社科联深化改革的通知》要求,5月份,我州召开了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会,进一步明确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的改革要求,加快制定出台红河州文联、作协、记协、社科联深化改革方案。目前,红河州四个群团组织深化改革方案已印发。我州将认真贯彻执行四个深化改革方案,确保按照中央、省委要求,两年内实施完成。4、大力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在推进落实《红河州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制定出台了《红河州县(市)融媒体中心建设指导方案》,明确了组建县(市)融媒体中心的5项重点任务,6项保障机制;并明确在今年内组建蒙自、开远、个旧、弥勒、红河5个县(市)级融媒体中心,在明年内分两批完成8个县级(市)融媒体中心组建工作。5、抓调研,理思路。2018年是我州文化产业夯实基础年,为高质量发展红河州文化产业,上半年,我们开展了文化产业发展的调研工作,对我州文化产业发展进行了全面调研,形成了《红河州以“一县一品”为主导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调研报告》,进一步理清了以“一县一品”为主导推进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和重点。6、抓扶持,强产业。一是做好2018年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使用和评价工作。根据省级相关规定,我州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进行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2018年,我州将争取到的省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了建水陶园三杰紫陶文化有限公司增设传统烧制生产基地、弥勒太平湖森林公园——大地艺术“年轻的中国女性”、红河县天浩矿业有限公司石膏工艺品加工、红河县康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石头寨帐篷营地建设4个项目,并对项目进行了实地核查,明确资金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使用合规。二是用好州级文产专项资金。2018年,我们在有限的州级宣传工作经费中,安排了160余万元文产专项资金,用于举办州级文博会、补助企业参加各级各类展会,扶持文化企业发展等工作,起到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三是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着力抓好建水紫陶文化产业园区、弥勒红河水乡、弥勒太平湖森林文化创意园、个旧锡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蒙自过桥米线文化产业园、弥勒东风韵文化艺术创意产业园、蒙自市碧色寨滇越铁路历史文化公园、石屏县异龙湖休闲文化观光度假区、屏边县滴水苗城、金平“中国·红河蝴蝶谷”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等一批文化园区和重点项目。今年4月,我州印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水紫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2019年)的报告》,重点抓好建水紫陶文化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相关工作。努力开创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为龙头、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为骨干、各地特色文化产业群为支点,文化产业快速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7、抓展示,树品牌。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文化产业博览会、展销会及作品评选活动,做好红河州文化产品和品牌的宣传推介工作。一是5月份重点组织州内6家特色文化企业参加第十四届深圳文博会,向全国推介了我州极具优势和特色的文化产品;二是8月份组织了全州具有代表性的21家文化单位参加省文博会,重点展出我州的建水紫陶、个旧锡工艺、开远根艺、蒙自银壶、弥勒红河南彩、民族刺绣、电子科技等文化产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是9月27日至10月5日,组织了3家紫陶企业参加了上海民博会。四是积极筹备第二届红河州文化产业博览会。目前,相关工作正稳步推进。8、抓统计,打基础。为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全面摸清全州文化产业单位基本信息,准确及时反映文化产业发展成果,我州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州开展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核查认定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红河州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核查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将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核查认定工作纳入2018年上半年全州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项督查,确保核查认定工作有序开展。
(四)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1月22日,由州委宣传部等26家州级部门单位组织开展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法律进农家”活动在金平县勐拉镇进行,州县两级近300名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发放各类公益宣传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共捐赠现金和物资总计111.29万元(现金79.7万元,物资31.59万元)。2、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一是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宣传主题,突出中华传统文化,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户外展板、宣传橱窗、网络、手机报等宣传媒体,以诗词、楹联、家训、灯谜等传统文化样式,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融入春联、灯笼、节庆活动等民俗形式。在元旦、春节期间,共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年历60000张,张贴画17500张,分发到13个县市;节日期间,各县市及州级部门还充分利用户外电子屏在黄金时段开展主题宣传。二是督促金平县勐拉镇做好核心价值观主题广场建设工作。根据金平宣传部反馈过来的情况,主题广场的大屏幕已经建好,因验收问题现在还未投入使用。三是贯彻落实州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配合依法治州办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工作。四是配合州文明办做好启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小样设计工作。3.、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结合全州精准扶贫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州重点挖掘宣传在精准扶贫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州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工作,州委办印制下发了《关于在“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中推广典型经验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学习借鉴全省“六小经验”和我州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把“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推向深入。召开了先进典型推荐评审会,向省委宣传部推荐上报了“云岭楷模”“最美村干部”“最美基层干部”候选人;评审出14个“最美村干部”和“最美基层干部”,已于5月3日在红河电视台最美人物发布厅发布。完成先进人物事迹展厅先进典型的小样设计,待修改完善定稿后即可进行布展。4、重大主题社会宣传工作。做好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做好2018全国两会精神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工作。与红河日报社一起组织开展“我与改革开放共成长”征文活动,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对全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作了明确要求。会同州民宗委做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社会氛围营造工作,对全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完成《红河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调研报告》。要求各级各单位利用各自社会宣传平台,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脱贫攻坚氛围营造工作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等相结合做好重大主题社会宣传工作。5、开展脱贫攻坚氛围营造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全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及宣传部长座谈会议精神,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付闯于4月2日召开了脱贫攻坚氛围营造工作汇报会,州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和文明办、宣传科的同志参会,蒙自、石屏、元阳、红河四县市委宣传部部长对本县开展脱贫攻坚氛围营造工作进行了情况汇报。会上,付闯对做好下一步的氛围营造工作从内容上、形式上、效果上、方法上、经费保障上等五个方面,提出了非常具体的工作要求。州委副书记、州委宣传部部长盛高举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7月26日,在蒙自市西北勒乡召开了脱贫攻坚氛围营造工作现场推进会,州委副书记、州委宣传部部长盛高举对进一步推进全州脱贫攻坚氛围营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印制了17500张宣传画发送到13县市,要求各县市做好规范,将氛围营造工作推向深入。6、法治文化专项组工作。一是做好依法治州法治文化专项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有两个层面的。首先作为法治文化专项组牵头单位,迎接州依法治州办和省法治文化专项组考核,两项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二是做好依法治州办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主要是季度工作报表和信息报送工作。三是做好法治文化专项组半年工作总结工作。结合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专项组半年工作总结报州依法治州办。四是配合州普法办,在全州开展学习宣传新宪法活动。根据省委宣传部通知要求向省委宣传部报送了我州学习宣传新宪法工作开展情况。五是参加了“七五”普法中期考评督查工作。7、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演讲大赛。按省委宣传部通知要求,已于4月3日下发了《关于在全州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演讲大赛的通知》,以“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为主题,通过广泛发动、层层组织开展群众性演讲比赛,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全州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6月26日,在蒙自组织开展全州主题演讲大赛决赛,共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选拔3名优秀选手参加了9月26日的全省总决赛,获得了优秀组织奖,一人获得三等奖。8、“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在脱贫攻坚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红办发〔2017〕93号)文件和全省“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推进会精神,学习借鉴全省“六小经验”和我州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明确各部门单位责任,与全州开展的开展“完成全年扶贫目标任务百日行动”共同推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主题实践活动有力有序、务实高效开展。
(五)做好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1、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4月25日,以州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中共红河州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中共红河州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按照《规则》和《细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州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上报意识形态工作相关书面材料、按照省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要求做好其他工作等建议,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同时,将《规则》和《细则》作为加强对县市和部门建章立制的重要参考,有效发挥了引导作用。2、积极配合州委巡察办工作,在州委巡察工作中协调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监督检查,今年内从州、县两级共计抽调18人分别参加了州委第五轮、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工作,在各轮巡察中都有序组织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专题培训,确保参与巡察的工作人员尽快熟悉业务、进入角色,并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调整充实巡察内容,同时,加强与州委巡察办和各抽调人员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全面了解掌握被巡察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此外,按照年初既定的重点工作项目安排,我们在今年6月上旬,先后举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日常业务工作座谈会和培训会,在培训对象上对县市和州级部门有所区分,更加有针对性地对各县市、各部门开展好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
(六)做好舆情信息工作。1、完成省委宣传部的信息上报任务。在全省舆情信息工作考核评比中,红河州的综合考核成绩连续第7年保持在先进前列。今年5月在文山召开的全省舆情信息工作会议上,红河州委宣传部被表彰为全省舆情信息工作优秀单位,2位同志被表彰为优秀个人,4篇信息被评为2018年度舆情信息“优秀稿件”。2018年1月至10月,继续做好对省委宣传部的舆情上报工作,组织全州信息报送单位报送稿件3200余篇,综合考核分值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2、组织全州13县市、州级各部门开展舆情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共排查出风险点126个。3、发挥舆情信息服务中心服务决策的作用。今年以来,州委宣传部继续加强对涉及红河州的一些敏感信息、内幕信息的收集和采写,共向州委、州政府领导编报《红河宣传信息》16期,《舆情信息》74期,其中,州委、州政府领导批示32件(次)。4、加强舆情信息员和网评员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修订完善了对13县市委宣传部、州级78个部门的舆情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下达了2018年度舆情信息工作任务数。在各县市、州级部门组建了400多人的网评员队伍,研究出台了《红河州网络评论员管理办法》,开展一期网评员业务培训,完成州、县两级网评员分组、编队管理、网评工作指令编码等,网评工作运转有序。
(七)做好精神文明工作。1、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作的“三个倡导”、“24字”的新概括,得到全州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一年来通过广泛开展常态化宣讲,组建“红色文艺轻骑兵”,群众性主题演讲大赛等形式,广泛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魂聚气,引导广大干部筑牢理想信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重要工作来抓,把“三个倡导”的要求融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融入地区、行业和城市精神的概括提炼和教育实践活动中,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中,融入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的制定中。各县市、各部门紧密联系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红河、建设红河。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街道建设管理的通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进小广场、进公房、进校园、进宗教场所、进家庭“五进”活动,实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每个县市城区至少建成一个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并向乡村延伸,全州各县市在城区建成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主题街道共39个(条),并逐步向农村延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化、形象化。2、高位推动蒙自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全州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州委、州政府组建推动蒙自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州委书记、州长出任双组长,建立“州市联创、共创共享”工作机制。一方面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工作路子,分别到昆明市、安宁市、腾冲市进行考察学习,同时邀请省文明办、昆明市、安宁市相关专家和领导于5月9日—11日在蒙自举行为期3天的创城知识培训。一方面发挥蒙自市的创城主体作用的同时,州委、州政府全面宣传发动,举全州之力,组织动员州直机关、驻蒙部队、中央及省属驻蒙企事业单位支持配合参与蒙自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召开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了州级单位参加的蒙自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协调会,州文明办、州直机关工委向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驻蒙企事业单位印发了《州级各单位创城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州级各单位创城工作任务。州文明办联合州直机关工委、团州委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我带头”主题实践活动,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内容,号召州级机关各单位做到“五个带头”。蒙自市还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十个示范”和“八项整治”活动。州级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促检查组,成员从纪委、组织、督查室、宣传、机关工委、蒙自创城办、媒体等部门抽调,分片区在蒙自市和州级各部门开展督查工作。扩大创文工作宣传,开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编印工作简报35期,制作公益广告近万幅,探索组织开展“邻里节”活动进小区。3、召开第五届红河州道德模范暨第一届红河州文明家庭表彰大会。为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树立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取向,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和传承良好家风家训、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高尚,让先进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面推进我州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经州文明委研究决定,于3月11日召开红河州第五届道德模范暨第一届文明家庭表彰大会,共表彰红河州第五届道德模范23人,红河州第一届文明家庭47家。4、认真开展向贫困农户送电视机活动。今年初,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补齐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精神短板”,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精准对接贫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按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的安排,州文明办及时下发《关于切实组织好向贫困地区家庭赠送电视机工作的通知》,共向全州国家级贫困县和特殊连片贫困地区的泸西、石屏、元阳、红河、屏边、金平、绿春7个县贫困农户送电视机2480台,切实解决了贫困群众收看电视难的问题,充分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努力提升贫困群众精神风貌。
(八)做好对外宣传工作。1、加强我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对外宣传。新闻办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部署,精心组织、周密策划,根据创建工作措施,部署民族工作亮点特色宣传。各级媒体按照“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和“三贴近”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开辟专栏专题,广泛开展民族宣传报道工作,报道内容涵盖脱贫攻坚、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制、民族团结、民族文化、民族教育、民族知识、民族干部培养、民族经济发展等方面。新闻办与新华网云南频道开展宣传合作,5月28日上线开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专题,设有6个栏目。云南日报聚焦红河特刊也刊登了系列报道。据统计,目前,省级以上媒体刊播相关报道544篇(条),州级媒体刊播2151篇(条),县级媒体刊播1906篇(条)。2、加强对我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网络或各种新闻媒体作用,在州级新闻媒体开辟“美丽红河·美好家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宜居红河”“家园追踪”等专题栏目。据统计,目前,省级以上媒体刊播相关报道455篇(条),州级媒体刊播1907篇(条),县级媒体刊播3112篇(条)。3、完善红河新闻宣传选题库。继续完善和执行红河新闻宣传选题库,加强红河新闻宣传线索向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等媒体的推送力度,传播好红河声音,讲好红河故事。上半年,向省委宣传部和人民日报社云南分社上报提供了新闻线索。目前,各县市和州级部门推送的新闻线索共641条。4、进一步完善做好《红河外宣月报》编报工作。继续执行红河外宣情况每月一报,统计中央级、省级媒体对我州宣传报道情况,报领导了解掌握全州外宣工作情况。目前,中央级、省级主流媒体、网站刊播红河州各类稿件2443篇(条)。据统计,中央级主流媒体刊播124篇(条)。其中,人民日报4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59条,中央电视台61条。省级主流媒体刊播1228篇(条)。其中,云南日报467篇,云南人民广播电台104条,云南电视台275条,云南经济日报382篇。中央级、省级主流网站刊登1091篇。其中,人民网云南频道144篇,新华网云南频道155篇,云南网792篇。重点新闻稿件有:2月21日,《人民日报》07版刊发《一路向南寻芳华(影视剧中的风景)》、3月6日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中国新闻)播出《云南红河:樱花梯田相映红》、3月14日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播出《云南个旧梨花开》、4月13日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播出《云南元阳:水稻鱼鸭共生种养哈尼梯田焕发美丽新颜》、4月22日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新闻联播)播出《云南红河举行春耕梯田开秧门仪式》、7月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客户端直播《纪念七七事变81周年 追忆西南联大抗战时期的文化救国》、8月1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播出《“一带一路”倡议五周年 云南河口“一带一路”让口岸充满生机》、9月14日人民日报12版刊发《滇越铁路转型成功,实现工业遗产再利用 百岁米轨,重焕生机》等。5.服务中央、省级媒体到我州的采访报道工作。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带一路”建设中缅越边境内参调研、中央电视台深度调查栏目组、云南省改革开放40周年“三个一批”集中调研采访组、省委宣传部组织的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与发展到个旧调研、《花开云南》摄制组到我州进行采访报道和节目录制,州政府新闻办认真做好采访对接联络和协调服务工作,加强沟通,确保州外媒体对我州的报道客观公正,以正面报道为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135,739.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04,294.08元,占总收入的99.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445.00元,占总收入的0.19%。与上年对比10.29%,主要原因为省上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347,456.37元。其中:基本支出6,802,741.99元,占总支出的39.21%;项目支出10,544,714.38元,占总支出的60.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7%,主要原因为省上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02,741.9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6%,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44,714.3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5%,主要原因为省上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详见附表及重点工作部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16,011.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2%。与上年对比减少2.17%,主要原因为省上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744,922.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3%。主要用于各类宣传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63,3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主要用于文化事业支持。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8,31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干部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宣传品制作。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高原特色农业宣传后续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9,4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4,276.53元,支出决算为84,276.53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5,657.53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619.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6454.8元,下降35.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424.20元,增长5.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879.00元,下降72.8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46,454.80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657.53元,占77.91%;公务接待费支出18,619.00元,占22.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657.5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5,657.5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各类宣传事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61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6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市宣传部、外来记者到州级办事、采访等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1,659.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230.87元,主要原因为宣传事务增多,外出出差差旅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接待费、会议费、邮电费、印刷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宣传部资产总额5,154,448.90元,其中,流动资产2,380,038.48元,固定资产2,702,410.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2,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45,379.1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974,894.57元,固定资产减少145,05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8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8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理论宣传:又称理论教育。是对社会科学理论进行推广和普及,或从理论上说明现行路线、政策、方针的宣传活动。在社会主义国家,理论宣传主要是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对各种实践问题和科学理论进行阐发,提高人们对客观世界规律的认识,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32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