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gsylhh/2024-0000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1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共红河州委领导下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为正县处级。主要职责是:
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智慧和力量。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
2.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协助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4.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加强与各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等事项。
5.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参与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6.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7.完成州委、州政府及省工商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政治引领聚共识。自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红河州工商联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州工商联系统的重要学习任务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抓宣传,及时将党的政策送达非公企业手中。要求全州工商联干部职工以及非公企业家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各项任务中来。引导企业家坚定信心,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凝聚最广泛的智慧和力量,助推民营经济健康稳步发展。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走廊宣传展板向全州工商联干部职工、非公企业家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内容6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5期、扫黑除恶”“禁毒防艾”专题内容1期,“法务工作”8期。利用红河日报、红河网、红河电视台、州委信息局对全州工商联系统工作进行宣传,全年共计发放微信公众号信息301条,红河日报报道信息2条,州委信息局6条。二是抓培训,不断提高非公企业家驾驭市场和干部履职能力。在厦门大学举办了“2019年红河州工商联小微企业培育培训班”。全州13县市工商联干部、非公经济人士共51人参加,培训内容与民营经济的现实发展结合紧密,受到好评。组织我州35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省工商联在浙江大学举办《云南省民营企业绿色食品加工流通营销(玉溪、红河)培训班》。组织2名优秀企业家由州工商联李满主席带队参加了云南省民营企业家“珠三角行”,为我州和珠三角地区企业家搭建沟通交流合作平台。选派2名民营企业家参加云南省民营企业制造业研修班赴德国学习培训。借助省工商联平台组织4名优秀青年企业家参加了《云南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高级研修班(第三期)》。组织3家企业的非公经济人士参加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西柏坡举办的2019年云南省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班。配合省工商联经济处在蒙自市举办2019年云南省工商联就业创业工作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培训班,组织我州13县市工商联具体承办人员18人参训。选派12名州、县市工商联干部和民营企业调查员参加云南省工商联系统调查研究暨民营企业调查点建设推进工作培训班。向会员企业、商(协)会分发3000本《云南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百问》。
2.强化调研议政重协商。积极履行工商联参政议政工作职责,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是积极建言资政。在“两会”期间,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意钢到工商联组专题听取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工商联界政协委员围绕一府两院等工作报告踊跃发言,体现为民履职的责任担当。州工商联副主席、云南齐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云代表工商联界别在政协会议上作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大会发言,并接受红河日报、红河日报融媒体平台等新闻媒体的采访。二是提升提案质量。执行红河州工商联参政议政委员会工作制度,按照委员所属行业类别设立的六个委员组,积极发挥副主席、副会长熟悉行业情况优势,在州政协全会上提交了12件集体提案,其中《关于加快完善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建议》被列为州政协重点督办提案。通过搭建政企对话平台,积极凝心聚力服务红河跨越发展。2019年完成州政协两件提案的分办工作,提案单位和委员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三是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按照全国工商联要求开展民营企业运行情况及防范化解风险摸底调研。根据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通知》要求,对我州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据不完全统计,共征集到8个县市27家会员企业单位共拖欠金额为178974.65万元。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赵明辉赴我州个旧、蒙自等县市走访,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了解我州民营企业发展状况。配合省工商联联络处调研组到我州开展的“一带一路”调研工作,先后在蒙自市、河口县召开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我州民营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情况。借助今年全省、全州“营商环境提升年”的契机开展基层大走访活动,由州工商联驻会领导带队,组成四个调研组,分赴13个县市,遍访县市工商联、副主席、副会长和执委企业、州级行业商(协)会,通过问卷调研和实地走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组织10名工商联界别州政协委员参加州政协参观、视察红河综合保税区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建设情况。加强民营企业调查点建设,组织全州233户入库民营企业完成四个季度调查问卷的网上填报工作。
3.强化经济服务增活力。2019年以来,红河州工商联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加强金融服务。配合州工信委,组织30余家会员企业参加“红河州中小微企业融资知识及政策培训”会议,州工商联与州银监分局、33家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合作协议,共向州汽车行业商会、州餐饮美食协会、州建材商会征集会员融资需求表18家,需要融资金额7480万元,推荐给相关金融部门,积极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等问题。与中国银行红河州分行合作召开银企座谈会,5家民营企业同中国银行红河州分行签订贷款协议,协议总额达3.69亿元。联合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红河州工信委、红河州金融办、人行红河中支、红河银保监分局等举办“百年交行,服务万企”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活动,120余家中小微民企代表参加活动,通过普及金融知识,提高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认知度。与中国农业银行红河分行加强合作召开银企座谈会,我州40余家民营企业参会,加深对公理财、信贷产品、林权、房产、土地承包等产权证抵押担保等金融产品了解。二是组织商贸参展。组织我州3家行业商会参加由缅甸商务部、缅甸投资委员会、曼德勒省政府及曼德勒工商会主办的“2019曼德勒国际贸易展暨商务论坛”活动。协助州商务局组织130余家企业参加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加强沪滇合作,上海铭言生鲜集团管理有限公司引进我州天第绿色产业有限公司、石屏润龙果蔬有限公司、云南绿宝涞商贸有限公司、石屏县明霞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产品在上海超市上架销售,促成了“沪企入滇、云品入沪”新开端。组织会员企业参加第四届全国民族地区发展大会暨2019一乡一品国际商品博览会。组织参加第十届中国(重庆.北碚)城市友好商会会长暨2019年商协会合作发展大会。我州7家民营企业入选云南省100强企业。三是开展贷免扶补工作。2019年州工商联“贷免扶补”工作任务为1100户,创业担保40户,密集企业2户。截至1-9月底各县市工商联任务完成受理数1290户,发放数11000户占总数的100%,发放金额14333.5万元(其中大学生86人),计划带动就业人数3253人;创业担保贷款受理42户,发放40户,金额680万元。加强县市贷免扶补发放及还款率督查跟踪服务工作,确保每月还款率不低于98%以上,
4.强化商会建设重提升。一是做好会员服务工作。在新春佳节到来之际,州工商联领导带队看望55名原工商业者老会员,开展春节慰问活动。积极搭建我州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沟通交流平台,组织开好每季度一次的州工商联(总商会)商会主席、会长工作联席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会议内容和形式,收到了资源共享、分享经验、合作共赢的良好成效。二是加强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红河州工商联(总商会)执委、常委管理办法》,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吸收新社会阶层中的积极分子、优秀人士,充实代表人士队伍,不断改善优化会员结构。截至2019年6月10日,红河州有商会组织205个,其中,异地商会23个,行业商(协)会76个,乡镇商会106个。共有会员6591个,其中,企业会员1125个,团体会员218个,个人会员5248个。三是提升县市工商联工作水平。根据全国工商联要求,对我州县级工商联“一个设立、五个有”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根据全面调查摸底的情况,对未完成的县市工商联开展“回头看”工作,“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石屏县工商联被认定为“云南省‘五好'县级工商联”。四是推进“四好”商会建设。指导县市工商联加强对所属商会的指导、引导、服务,加强商会自身建设,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商会建设水平。红河州电动车行业商会被认定为2017——2018年度全国“四好”商会。红河州餐饮业与美食行业协会(商会)、弥勒市电子商务商会(协会)被认定为云南省优秀商会。红河火宝文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滇武职业教育集团被认定为云南省工商联(总商会)先进集体,3名商会会长被认定为优秀商会工作者。
5.强化改革兴会添活力。一是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关于印发《云南省工商联深化改革方案》精神,组织专题研究,结合工作实际,起草《红河州工商联深化改革方案》,广泛听取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州委统战部研究,已以州委统战部文件下发《红河州工商联深化改革方案》。二是根据州委要求,拟定上报了《红河州工商联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三是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了解工商联所属商会情况,开展我州商协会摸底清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加强与省工商联的工作联系,学习借鉴《福建省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等外地经验和做法,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进商会改革,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商(协)会组织发展的新路子、新模式。
6.强化法治建设重维权。红河州工商联紧紧围绕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大力宣传宪法、法律,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一是搭建维权协调机制。与红河州检察院共同制定了《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红河州工商联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进一步畅通了民营企业与法律监督机关沟通渠道。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作协议,定期开展调研,协商制定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制度、措施,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利用我会每年开展的基层大走访活动时机,走进13个县市近百家民营企业开展零距离服务,面对面了解企业生发展状况和实际困难,在收集企业问题和意见建议的同时,积极宣传党的政策方针、宪法和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组织了全州918名民营企业财务人员参加了云南省税务局和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开展“聚焦减税降费,助力企业发展”税法专题培训活动。邀请了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为456家商会、企业共546名企业高管和法务专员开展了提升民营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培训。组织驻蒙自的州工商联副主席、州总商会副会长、执委企业、部分州级商(协)会会长共15名企业家走进州检察院参观学习、座谈交流。协同州法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部门,针对热点问题不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今年针对近三年红河州涉及房地产行业民事纠纷呈增长态势,携手州法院法官共同开展送法进房地产商会活动,为民营企业在发展中的矛盾纠纷寻找解决办法。三是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2019年,红河州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多次深入企业对诉求情况进行调查了解、靠前服务,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商协调,一年来共受理民营企业投诉请求14件,目前已办结答复10件,转交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2件。接受咨询法律问题12批次,20余人次,均已当面答复。
7.强化聚力脱贫奔小康。今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红河州工商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体现责任担当。一是扎实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脱贫行动。于2019年4月制定下发了《红河州工商联关于组织民营企业助力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组织20名州工商联非公副主席、副会长挂联今年脱贫出列的5个贫困县,要求全州工商联和商会组织统筹协调、集中力量、真帮实扶,助推所帮扶的贫困县如期脱贫出列。为进一步凝聚民营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合力,州工商联于5月召开2019年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脱贫工作会议,通过赴实地参观学习、观看专题片、大会发言等形式总结推广蒙自“百企帮百村”工作经验,州工商联主要领导对2018年“万企帮万村”工作进行总结,部分县市工商联、民营企业进行交流发言。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州委统战部部长吴世雄同志充分肯定了全州“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广大民营企业做出的积极贡献,对我州“万企帮万村”行动提出新要求。一年来,州工商联团结和引导全州非公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家发扬光彩精神,积极投身光彩事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以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等系列活动为抓手,助力我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大会战。截至11月5日,全州共有467户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签订帮扶协议达成精准扶贫对接村、组549个,覆盖建档立卡70364户334639人,实施扶贫项目1325个,累计投入资金68033.89万元。二是稳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按州委要求,选派一名副主席赴泸西县三塘乡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选派两名干部赴州工商联扶贫挂钩点绿春县牛孔乡依期村委会担任驻村扶贫队员。今年以来,围绕挂联绿春县牛孔乡依期村委会脱贫出列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挂联干部的工作责任,单位全体挂联干部认真对照牛孔镇脱贫攻坚“三摸清”“底数清”“夏季攻势”“冲刺行动”的具体要求,会领导多次率干部职工深入到挂钩联系点绿春县牛孔镇依期村委会,进一步摸清村情户情贫情,核对挂包贫困户信息数据,落细落实帮扶责任。一年来,按期拨付驻村队员工作经费,并向依期村委会动力小站建设给予5万元的经费补助。
8.强化自身建设重担当。一是配合省工商联在弥勒市召开云南省工商联(总商会)十二届三次执委会议,举办红河州招商引资推荐会,会后及时在蒙自召开红河州工商联(总商会)五届三次执委会,全面总结2018年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度工作。抓好机关业务学习,坚持干部职工每周一学习制度。完成2018年度州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目标绩效管理、平安综治、依法治州等年度综合考评迎检工作。推进机关组织人事、公文办理、财务、保密、档案等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和蒙自“创文”工作,开展赴群乐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思想上重视、责任上担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抓好落实。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8次专题学习,全力支持好派驻纪检监督组履行好监督责任。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本职工作中体现使命担当。三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做好州委第四巡察组赴州工商联的政治巡察工作,按照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扎扎实实加强党组领导、制度建设、业务工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为期三个月的读书班、学习研讨、调查研究,民主生活会等学习举措,机关干部职工守初心、担使命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找差距、抓落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显现。党支部、工会按期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全州工商联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如何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规避风险,还需要作更多的探索;二是红河州处在发展关键期,如何服务广大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还需要作更多的努力;三是红河州处在发展机遇期,如何促使广大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还需要做更多工作。州工商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加以改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为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是财政全供给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126,956.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26,956.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度对比减少178,933.88元,增长率为-3.3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人数减少,工资津贴预算收入执行数调减;二是2019年我会州工商联专项经费年初项目预算数为480,000.00元,但是由于州财政局整合财政资金,2019年预算项目收入执行数实际为262,8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223,451.31元。其中:基本支出4,668,686.41元,占总支出的89.38%;项目支出554,764.90元,占总支出的10.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9,924.78元,增长率为-1.1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人数减少,工资津贴预算支出执行数调减;二是2019年我会州工商联专项经费年初项目预算数为480,000.00万元,但是由于州财政局整合财政资金,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执行数实际为256,900.00元;三是我会提高资金使用率,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计划使用资金,进行资金绩效管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68,686.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9,577.10元,增长率为6.13%,主要原因分析是:一是我会2019年年初预算公用经费部分的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的开支;二是我会根据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职责,日常工作增加,加强与非公经济人士的交流和合作,工作业务量增大,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增加;三是根据我会2019年整体绩效目标,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使用的时效性。我会2019年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33%,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支出27,058.0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4,764.9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项目支出329,501.88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9年我会州工商联专项经费年初项目预算数为480,000.00万元,但是由于州财政局整合财政资金,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执行数实际为256,900.00元,预算项目可支出数减少;二是2019年我会对项目资金实施绩效管理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使用,节约开支、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项目资金能够有效促进我会工作运行。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支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507.66元;支付办公费38,353.94元;支付印刷费8,326.00元;支付邮电费17,577.00元;支付差旅费22,226.00元;支付租赁费4,900.00元;支付会议费27,987.40元;支付培训费190,481.90元;支付劳务费6,000.00元;支付其他交通费用50,825.00元;支付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1,650.00元;支付生活补助36,000.00元;支付办公设备购置19,93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08,451.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1%。与上年对比减少67268.78元,增长率为-1.2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人数减少,工资津贴预算支出执行数调减;二是2019年我会州工商联专项经费年初项目预算数为480,000.00万元,但是由于州财政局整合财政资金,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执行数实际为256,900.00元;三是2019年我会制度了整体绩效目标,对财政拨款资金实施绩效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使用,节约开支、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预算拨款资金能够有效促进我会工作运行。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86,808.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535,593.4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9,877.0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840.00元、资本性支出11,498.4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7,536.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08,574.7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530.00元、资本性支出8,431.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5,329.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15,329.0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8,7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28,77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3,886.00元,完成预算的,8.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7,400.00元,完成预算的28.7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486.00元,完成预算的2.4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会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方面的支出;二是我会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八项规定,在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时,施行厉行节约、提前做好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费用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5,679.00元,增长,161.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7,4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21.00元,,下降41.55%,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我会接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以及有公函的来访人员。我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有关文件制定规定开展接待工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费减少,2019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11,721.00元,下降41.55%,我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文件制定规定开展接待工作。二是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较快,2019年年初因公出国(境)预算数为20万元,2019年我会因公出国(境)支出增加57,400.00元,增长率为100%,共有两次因公出国(境):第一次是2019年7月组织商会、非公企业前往越南执行推动矿山企业经贸合作任务,出访人数为6人,支付因公出国(境)费用1.56万元;第二次是2019年12月,省工商联组团出访印度、斯里兰卡、尼泊尔三国,根据要求,州工商联派1位领导随团出访,支付因公出国(境)费用4.18万元。2019年我会两次因公出国(境)任务都是根据我会职能职责和工作计划开展的出访活动,并且未超过“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7,400.00元,占77.6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6,486.00元,占22.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7,4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6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19年年初因公出国(境)预算数为20万元,2019年我会因公出国(境)支出增加57400.00元,增长率为100%,共有两次因公出国(境):第一次是2019年7月组织商会、非公企业前往越南执行推动矿山企业经贸合作任务,出访人数为6人,支付因公出国(境)费用1.56万元;第二次是2019年12月,省工商联组团出访印度、斯里兰卡、尼泊尔三国,根据要求,州工商联派1位领导随团出访,支付因公出国(境)费用4.18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48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4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9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11721.00元,增长率为-41.55%,主要用于我会接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以及有公函的来访人员。我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文件制定规定开展接待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7,408.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8,216.41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我会2019年年初预算公用经费部分的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的开支;二是我会根据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职责,日常工作增加,加强与非公经济人士的交流和合作,工作业务量增大,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增加;三是根据我会2019年整体绩效目标,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使用的时效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920.61元、印刷费167.20元、水费3,365.00元、电费3,485.00元、物业管理费8,035.00元、差旅费64,956.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7,400.00元、会议费35,692.00元、培训费8,632.10元、公务接待费16,486.00元、劳务费1,580.00元、工会经费76,296.00元、福利费34、662.00元、其他交通费246,73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845,887.49元,其中,流动资产626,701.00元,固定资产210,777.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408.7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1,247.1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7,708.90元,固定资产减少35,830.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631.46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一)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初预算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和州委州政府布置的主要工作和要求,我会设立了整体绩效目标,主要包括:
1.全面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在党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把十九大精神贯彻到班子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项工作中去。
2.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工作重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该工作完成率大于等于95%,主要根据州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红发〔2019〕6号)完成情况。
3.做好州人民代表大会和州政协大会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完成提案提交数大于等于10件,根据《红河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考评工作办法(试行)》、《红河州政协提案办理考评工作办法(试行)》 。
4.开展民营企业调研课题和我州非公经济发展研究课题,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数量。完成调研报告大于等于3篇 ,根据我会职能职责推进参政议政工作制度化建设,积极引导动员非公经济人士以撰写提案等形式参与政治协商;开展好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政务诚信建议与民营经济发展研究等课题调研。
5.开展民营企业乡村振兴知识、小微企业培育、法律知识、党的政策等宣传培训和会议次数。举办非公企业培训、会议≥4次,根据工商联职能职责和2019年工作要点。
6.持续举办每季度一次的主席会长学习交流会。举办主席会长学习交流会≥4次,根据工商联职能职责和2019年工作要点。
7.完成“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任务户数。完成“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1100户,红河州人社部门下达的“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任务。
8.红河州商会会员服务满意度指标。会员满意度评分大于等于95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会员发展工作,优化商会结构,服务商会会员。
9.办理民营企业维权案件完成率。维权案件完成率大于等于90%,根据工商联职能职责和2019年工作要点。开展好法律宣传培训活动,依法维护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办理民营企业维权案件完成率。
10.“万企帮万村” 精准扶贫行动管理、协调工作完成率。“万企帮万村”工作完成率大于等于95%,根据我会“万企帮万村”工作要求,进一步组织引导全州民营企业、商协会加入到“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中。
11.加强自身建设(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工作完成率。100%完成自身建设工作,根据全面加强全州工商联系统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按照年初与州委州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时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切实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注重总结提升,打造工作品牌。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工商联干部队伍,建设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工商联和商会组织。
(二)部门整体绩效执行和目标完成情况
1.我会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注重基础工作,关注财政下发的预算及相关文件;并成立了成立了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秘书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财务人员具体负责实施;领导小组成立后,我会组织了预算绩效工作培训。
(1)制定了《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预算绩效管理顶层制度》、《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定》和《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操作细则》;
(2)科学合理地设置了《红河州工商业联合整体支出绩效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红河州工商业联合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和《红河州工商业联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3)通过在单位内部召开会议,组织宣传培训,让单位领导职工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撰写了相关信息。
(二)绩效目标管理
按照财政要求设置了《红河州工商业联合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红河州工商业联合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019年我会的所有收入支出严格按照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来支付;严格按照财政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绩效目标,如每月的人员工资发放,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的汇缴等,都能按时准确的办理到位,无拖拉现象。
我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5,126,956.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26,956.06元,占总收入的100%。
我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5,223,451.31元(其中:行政支出5,208,451.31元,占支出总额的99.72%;其中支出15,000.00元,占支出总额的0.28%),按照支出的经济性质分析:工资福利费用为4,072,945.16元,占总费用的比重为77.97%;商品和服务费用1,080,736.15元,占总费用的比重为20.7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840.00元, 占总费用的比重为0.95%;资本性支出19,930.00元, 占总费用的比重为0.38%。
(三)绩效监控管理
我会按要求对预算绩效跟踪监控,全年有计划的执行目标预算。预算项目州工商联专项经费都纳入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的项目金额,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了本单位实施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绩效评价管理
我会2019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按预算的目标完成。财政收入有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标准发放给职工。公用经费用于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和添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公用经费用到实处,提高办公效率和办公环境;项目经费按照州财政局的有关要求使用,没有用于支付“三公经费”和差旅费、会议费。三公经费主要是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但是公务接待费本年度减少,全部从公用经费部分支出。
按照要求撰写了《红河州工商业联合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红河州工商业联合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红河州工商业联合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红河州工商业联合2019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并按照时限要求在州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
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会自评等级“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4.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