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441-72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0-31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红河州州本级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一、2017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意见
(一)预算调整的背景和依据
2017年以来,全州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受制于当前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新旧动能转换缓慢、经济回暖基础不牢等因素影响,收支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大力实施“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战略,深入推进“13611”工作思路全面落实,促进全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集中财力办大事,州委、州政府研究确定了一系列重点支持民生领域补短板、扶贫攻坚、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为了确保这些重点工作的落实,在年初预算之外,亟需通过新增预算支出予以保障。同时,为落实南部六县人才建设、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需要,也需及时调整预算予以保障。
(二)调增预算的资金来源和主要用途
1. 资金来源:
调增方面:为确保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保民生支出和州委、州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重点项目实施,避免出现赤字,通过对年初预算安排的部分支出进行调整、收回,以及压缩部分支出共盘活基本支出资金26,164万元。具体是:调整年初预留资金1,535万元(年初预留法院、检察院、审计局上解资金6,000万元,预留正常晋升工资3,000万元,预留事业单位车改1,000万元。冲抵法院、检察院、审计局上解资金8,465万元后,剩余1,535万元);调整年初预留绩效工资6,800万元;收回州本级养老保险资金7,500万元、13.5%增资计提资金2,800万元;压缩非税成本7,982万元;部门年初基本支出预算资金清算增加453万元。
调减方面:受营改增上解增加10,933万元影响,州本级地方财政预算可用财力由年初预算513,375万元调整为510,121万元,调减财力3,254万元。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调整出的26,164万元抵消减少的财力3,254万元后,本次调整可用于统筹安排的资金为22,910万元。
2. 主要用途:
对于本次调整出的22,910万元,本着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厉行节约、强化管理和集中财力保州委、州政府决定重大事项的基本原则,重点安排以下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3,199万元、教育支出安排1,1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07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安排9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安排949万元、农林水支出安排1,02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安排12,376万元。通过调整支出预算,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助推全州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维持年初预算不变,蒙自经开区预算维持年初预算不变。
二、当前所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
从目前的形势来看,虽然收支均保持平稳增长,但收入增速逐步放缓,“两烟”收入预计全年仅能与上年持平。随着上年前4个月增值税分享比例低形成的不可比增收消化完毕,税收收入增幅将进一步放缓。与此同时,随着稳增长措施和清费减税政策的不断落实到位,以及税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税收增收乏力的态势将会更加明显。支出方面,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对财政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接下来还有南部六县人才建设等多项增支政策亟待实施,财政支出面临较大压力。
三、做好今年四季度财政工作的意见
今年只剩不到3个月的时间,我们将围绕州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1亿元,同比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7亿元,同比增长5%”的既定目标,狠抓收入组织,做大支出规模,全力确保年初预算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大重点项目税收征缴力度
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适时监控增值税、资源税、城维税等税收收入变动情况,及时会商应对措施。充分利用我州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契机,加大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税收的征缴力度,弥补“两烟”收入下滑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税源监测分析,提升复杂经济形势下预算执行分析水平,提高分析预测的前瞻性、准确性;强化财税工作调度,做到旬调度、月通报,实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力争全年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狠抓收入征管,全面提升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努力完成2017年非税收入目标任务。一是着力加大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的征管改革力度,盘活公共资产、资源、资本,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二是积极开展票据稽查,规范票据使用,逐步建立“以票治费、以票管收、以票促收”的管理机制,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努力提高各单位财政电子化票据使用的技能和效率。三是逐月细化分解收入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组织收入的监督检查,督促执收部门依法、及时、足额征收。
(三)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
认真执行《红河州县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强化督查通报力度,进一步均衡预算执行进度,落实部门支出责任,完善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做到工作安排与资金安排相适应。严格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对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收回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对预算难以执行的,及时调剂到其他亟需支持的项目。
(四)全面落实“三保”责任
“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是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州政府与省政府、各县市政府与州政府都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我们将督促各县市积极筹措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和非民生项目支出,认真履行“三保”责任,强化资金调度,确保工资按时发放、机构正常运转、民生足额保障。
(五)做好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
紧紧围绕州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13611”工作思路,按照“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控制一般、加强统筹、提升绩效”的原则,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大任务,认真做好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并同步编制2018—2020年财政规划,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为全力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六)有效保障资金供给
积极推进融资工具创新,在加强70亿元浦发扶贫投资基金、8亿元光大水务产业基金、12亿元交通银行信托贷款、42亿元国开行贷款管理使用的基础上,力争利用州水投公司,完成12亿元公司债、10亿元银行间私募债的发行工作。
附件:预算调整表(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