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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408-61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6-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本级2020年部分重点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项目

  一、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关于做好2019年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红医保发〔2019〕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13县市医疗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各级财政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各县市参保人数及承担比例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补助资金,确保全州城乡居民享受医保待遇。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0年预计参保人数387.67万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550元,其中:中央补助440元,地方财政补助110元,按云政办发〔2019〕6号:地方承担部分省级财政承担70%,州县承担30%,州级与县级的承担比例按财政部门规定比例进行安排。

  六、资金安排情况

  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各县市财政要按照标准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七、项目实施计划

  1、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2、稳步提高待遇保障水平;

  3、巩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要本制度;

  八、项目实施成效

  按照城乡居民参保人数,每年6月底的参保人数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申请数,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红医保发〔2019〕57号”文件要求,州级财政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资金,确保全州城乡居民享受医保待遇。对参保人数,待遇政策,资金拨付和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考核。2020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户≥387.67万元,以户籍人口为基数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90%,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5%,当年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达到100%,参保对象满意度高于85%。

  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项目

  一、项目名称

  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本级)帮扶经费

  二、立项依据

  红河州州委办、州政府办下达的《红河州稳增长州级领导挂钩帮扶100户工业企业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单位

  红河州总工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近年来,面对经济下行,红河州经济发展仍然面临着异常严峻的形势,部分企业产品滞销、效益下滑,甚至出现亏损,被迫停产或半停产。围绕“保安全、保生存、保稳定”目标,结合工会工作职能和工青妇组织“四季品牌”等活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通过深入开展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

  帮扶工作,切实保障停产半停产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

  五、项目实施内容

  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主要针对未纳入困难职工管理,确因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出现以下情况的职工和农民工:1.生活特别困难的;2.患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血液病的;3.因子女上学造成家庭困难的; 4.有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培训需求的;5.有就业再就业需求的提供帮扶。

  六、资金安排情况

  州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96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对停产半停产企业和困难职工开展专项救助活动,拟帮扶慰问192人,人均标准5000元。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深入开展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我州企业面临的一些问题,与企业共渡难关,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提升企业“克服困难、发展壮大”的信心,从而更好地落实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建设新篇章。

  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一、项目名称

  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二、立项依据

  项目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55号)等文件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开展全州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工作。

  三、项目实施单位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范围为红河州全域。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近期目标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项目于2020年1月14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单位由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云南高阳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组成,中标金额1994万元。目前,正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规划主要任务是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基础数据,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在若干重大专题研究基础上,制定红河州国土空间发展蓝图。其主要内容包括落实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明确区域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合理配置国土空间要素,优化城乡布局,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升城乡综合承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突出地方特色,强化城乡空间形态控制,做好绿地、水体、历史文化遗存等重要空间的保护控制,提升城乡空间品质。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预算总经费2000万元,2019年州财政局下达经费1000万元,2020年下达经费1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并上报审批机关审批。

  八、项目实施成效

  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全州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全州国土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全州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是编制州级相关专项规划、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成果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将为红河州实施发展规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空间保障。

  科普项目

  一、项目名称

  科普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为了更好地普及科学知识,宣传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推动我州科学普及工作的开展,提高全州公众的科技意识和科学素养,州委州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科协工作的决定》红发〔2008〕1号文件,明确了红河州科普专项经费。

  三、项目实施单位

  红河州科学技术协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科普经费项目为经常性的社会管理服务类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科普工作是红河州科学技术协会的一项长期性工作,为更好的做好科学普及工作,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认真举办好科技周、科普日及科技文化“三下乡”等活动,切实发挥好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作用,推动我州科学普及工作的开展,提高全州公众的科技意识和科学素养。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认真举办好科技周、科普日及科技文化“三下乡”等活动,切实发挥好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作用,2020年流动科技馆在全州十三县市实行第三轮全覆盖流动展出,科普大篷车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不少于8次,行程不少于3000公里。

  2、切实加强对外交流,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的高质量的学术交流活动,每年不少于1场学术交流活动。

  3、充分发挥好学会、协会、科技工作者之家及院士工作站等作用,为我州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作用。

  4、积极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整合科普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并将青少年创新大赛作为优先发展地位。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资金由州本级财政安排12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抓好科普示范创建工作。按照省科协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科普示范县、科普示范社区、科普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

  2、抓好农函大培训工作。按照省农函大的要求,确保全州农函大年度招生培训不低于1万人,短期培训7万人次。

  3、抓好专题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紧紧围绕我州农村产业发展,开展特色产业的实用技术培训班1-2次。

  4、抓好农技协工作。一是抓好农技协发展工作,每个县市新发展2个以上农技协;二是召开红河州农技协联合会理事会。

  5、科普宣传工作。一是积极参加红河州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二是积极配合州科技局搞好全州科技活动周活动;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全州全国科普日活动;四是组织开展全州科普大篷车联合行动,全年活动场次不低于8次,行程不低于3000公里;五是在个旧、元阳、红河、绿春、建水、石屏、泸西7个站点开展中国流动科技馆云南红河三轮巡展;六积极开展科普大篷车“五进”活动。

  6、深入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一是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和“科普中国百城千校万村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二是按照“五有一统一”标准,做好“科普中国e站”在社区、农村、校园的落地应用,提高科普供给效率。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了本地区人民群众的科学素质,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提供了技术支撑,并带动当地、周边产业发展,促进当地农民增收致富,项目覆盖区域未出现封建迷信或伪科学活动,当地居民科学素质有较大提升。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食品类加工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项目

  一、项目名称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食品类加工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为全力确保全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全力扶持工业企业提质增效,经州政府研究,制定出台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红政发〔2020〕4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州级财政安排585万元,对新建投产并于当年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食品类加工企业),以及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当期产值增幅达到20%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红政发〔2020〕4号)及近年稳增长文件、(红政办发〔2019〕26号)、(红工信发〔2017〕224号)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是扎实开展“大抓工业”行动计划;二是坚持“培育扶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导促进一批”, 充分挖掘“规下升规上”的潜力;三是加快在建工业项目建设,实施纳规入统,全力做大做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州级预算安排585万元,用于兑现2019年新增39户规模以上企业奖励。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红河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实施办法》,2020年上半年,对上年符合条件的升规纳规入统企业按照标准进行奖励;2021年上半年,对2020年符合条件的新升规纳规企业进行奖励。

  八、项目实施成效

  进一步扩大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和统计相关制度,确保“大抓工业”行动计划落实见效,力争到2020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突破45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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