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
- 索引号: hhzjkq/2026-00001
- 发布机构: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2-13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度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一、财政预算报告(关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三公经费公开
三、2026年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四、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五、2026年财政名词解释
六、红河州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表
关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红河州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红河州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州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查,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十四五”时期工作回顾
2025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和“十五五”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在州委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州政协监督支持下,全州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殷殷嘱托,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科学统筹财政资源,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支撑。
(一)2025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3.9亿元,为预算数的103.6%,同比增长5.6%,增收8.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0.5亿元,同比增长5.2%,增收4.5亿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调库2.2亿元拉低基数影响,电力、采矿业以及烟草行业税收增长);非税收入完成63.4亿元,同比增长6.2%,增收3.7亿元(主要原因是各县市积极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缴入取水贷、资产处置收入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3.5亿元,为预算数的98.6%,同比增长0.1%,增支0.4亿元。
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34.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1.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5.3亿元,调入资金2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亿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580.9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3.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9.4亿元,调出资金9.3亿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0.8亿元,支出总计56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与省结账前滚存结余14.9亿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数13.8亿元,与省结账前净结余为1.1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8亿元,为预算数的100.5%,同比增长1%,增收0.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6.2亿元,同比增长10%,增收2.4亿元(主要是蒙自、弥勒留抵退税调库增加0.6亿元以及烟草行业税收增长);非税收入完成9.6亿元,同比下降17.5%,减收2亿元(主要是2024年蒙自机场缴入一次性耕地开垦费5.4亿元抬高基数影响,2025年无耕地开垦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7.8亿元,为预算数的90.3%,同比下降14.4%,减支18.1亿元(主要是受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退出影响)。
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34.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1.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5.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5亿元,调入资金5.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收入总计438.7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5.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15.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67.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0.4亿元,调出资金1.9亿元,支出总计427.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与省结账前滚存结余11.1亿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10.9亿元,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与省结账前净结余为0.2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蒙自经开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亿元,为预算数的112.5%,同比增长8.2%,增收0.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3亿元,同比增长8.6%,增收0.3亿元;非税收入完成0.1亿元,同比下降1.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亿元,为预算数的77.8%,同比下降17.9%,减支0.7亿元。主要原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达预期,导致支出减少。
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0.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亿元,收入总计5.5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4亿元,调出资金0.1亿元,支出总计4.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与州结账前滚存结余1.1亿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数0.7亿元,与州结账前净结余为0.4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6亿元,为预算数的118.8%,同比增长27.7%,增收16.5亿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增收9.5亿元、专项债对应项目收入增收8.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51.3亿元,为预算数的299.6%,同比增长14%,增支18.6亿元(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16.9亿元)。
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90.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8.4亿元,调入资金9.3亿元,收入总计302.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1.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35.5亿元,调出资金9.8亿元,上解支出1.8亿元,支出总计298.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与省结账前滚存结余4亿元。
(2)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8亿元,为预算数的97.1%,同比下降6.2%,减收0.6亿元(主要是2025年鸡石通建高速公路实行差异化收费造成车辆通行费减收)。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8亿元,为预算数的102.8%,同比下降53.6%,减支11.3亿元(主要是2024年州本级新增专项债券16.2亿元抬高基数影响)。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90.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8亿元,调入资金1.9亿元,收入总计213.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9.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37.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8.3亿元,调出资金3.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8亿元,支出总计211.3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政府性基金与省级结账前净结余为1.8亿元。
(3)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0.1亿元,为预算数的150.3%,同比下降92.2%,减收0.9亿元(主要是土地出让地块减少,导致收入下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0.4亿元,为预算数的64.7%,同比下降84.3%,减支1.9亿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导致支出下降)。
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0.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3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收入总计0.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4亿元,支出总计0.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与州结账前滚存结余0.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2亿元,为预算数的300.5%,同比增长466.9%,增收9.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1亿元,为预算数的51.5%,同比增长47.3%,增支379万元。
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11.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亿元,调出资金11.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1亿元,支出总计11.4亿元。收支相抵,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7亿元,为预算数的56.2%,同比增长8.9%,增收0.1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1.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7亿元,补助下级0.1亿元,支出总计1.8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3)蒙自经开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4.3亿元,为预算数的99.3%,主要原因是受降息政策影响,利息收入减少;同比增长2.9%,增收3.7亿元,主要原因: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财政补助收入增加。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自然增长,保费收入增加;退休人数增长,收支缺口增大,财政补助收入增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4.7亿元,为预算数的97.5%,主要原因是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住院率降低,医保基金支出减少。同比增长7.7%,增支8.9亿元,主要原因: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数增加及待遇标准提高,待遇支出增长;二是2025年异地就医医保基金支出及门诊慢特病医保基金统筹支出增加。当年收支结余9.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5.7亿元。
(2)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8.7亿元,为预算数的100.1%,同比增长1.2%,增收1.1亿元。主要原因: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财政补助增长。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自然增长,保费收入增长;退休人数增长,收支缺口增大,财政补助增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7.8亿元,为预算数的97.2%,主要原因是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住院率降低,医保基金支出减少。同比增长8.3%,增支6.7亿元,主要原因: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数增加及待遇标准提高,待遇支出增长。二是2025年异地就医医保基金支出及门诊慢特病医保基金统筹支出增加。当年收支结余10.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3.3亿元。
(3)蒙自经开区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未完成预算数的原因
(1)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3.5亿元,完成预算数520.8亿元的98.6%,主要原因是受上级补助收入增发国债资金25.9亿元退出影响,支出大幅减少。
(2)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7.8亿元,完成预算数119.4亿元的90.3%,主要原因是惠科“借转补”未完成整改导致减支8亿元。
(3)蒙自经开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亿元,完成预算数4.4亿元的77.8%,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4)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8亿元,完成预算数9.1亿元的97.1%,主要原因是鸡石通建高速公路实行差异化收费造成车辆通行费减收。
(5)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0.4亿元,为预算数0.6亿元的64.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导致支出下降。
(6)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1亿元,为预算数的51.5%,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减少。
(7)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7亿元,为预算数的56.2%,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减少。
(8)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4.3亿元,为预算数的99.3%,主要原因是受降息政策影响,利息收入减少。
(9)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4.7亿元,为预算数的97.5%,主要原因是医保部门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行为,降低住院率,医保基金支出减少。
(10)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7.8亿元,为预算数的97.2%,主要原因是医保部门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行为,降低住院率,医保基金支出减少。
2.州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5年州本级安排预备费5,000万元,年度执行中安排使用850万元,主要用于非洲猪瘟防控补助170万元、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服务项目采购资金480万元、州级防汛防台风应急救灾资金200万元。预备费结余全部收回平衡预算。
3.存量资金使用情况
(1)2025年州本级共盘活存量资金7,936.4万元,按照存量资金管理办法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全年支出4,944.2万元。
(2)2025年蒙自经开区收回存量资金1,902万元,按照存量资金管理办法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全年支出1,902万元。
(三)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和“十四五”工作回顾
2025年是全州财政运行的承压之年,我们遇到的挑战超乎意料,“三保”压力不断加大,防范化解债务形势严峻,重点支出需求持续增长,深化改革任务艰巨繁重,州县财政运行十分艰难。全州财政部门坚持守正创新、勇立潮头,全力以赴保基本、惠民生、守底线、推改革,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年度目标任务,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1.加力提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稳中有进。积极发挥政策资金撬动引导作用,不断释放政策效能,支撑全州经济持续向好。一是有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7.1亿元,支持两污管网分流修复及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等13个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建设。争取专项债券资金16.9亿元,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泸西至丘北至广南至富宁高速公路(红河段)等20个利当前惠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争取中央、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17.3亿元,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87个重大项目建设。深入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通过省级合作平台直接兑付补贴资金4.1亿元,带动消费27.3亿元。二是有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安排0.1亿元,支持招商引资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折不扣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推动税费优惠红利精准高效直达经营主体。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功能,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58.6亿元。强化财金联动,畅通银企沟通渠道,持续完善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体系,累计担保贷款130.5亿元,年末担保贷款余额23.3亿元,其中支小支农担保贷款占97.4%。
2.集中财力赋能产业强州,助力发展经济新动能。围绕新兴产业崛起和传统产业升级,优化产业资金投向,助推产业发展。一是支持做优做强重点产业。聚焦有色金属、旅居经济、低空经济、高原特色农业等重点产业,统筹1.1亿元支持项目前期工作。下达农业产业发展资金2.2亿元,支持重点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统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1亿元,促进设施农业发展,提升农业经营主体能力。二是支持夯实内外联通循环基础。统筹7.7亿元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安排0.4亿元用于高速公路和铁路可行性缺口补助。统筹0.5亿元推进河口、金平口岸物流、交通、贸易、通道、通关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对RCEP国家进出口总额增长35%,对越进出口总额增长35.6%。三是支持产业发展向新质生产力赛道迈进。统筹0.9亿元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研平台建设。
3.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办好惠民实事。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民生支出380.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一是多渠道支持稳岗就业。不断发挥财政资金纾难解困、稳岗扩岗支撑作用,安排就业资金3.2亿元优化整合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拨付创业担保贴息资金1亿元,带动和吸纳就业16190人。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支出完成90.6亿元,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投入15.2亿元、学前教育经费1.8亿元、学生资助项目资金2.5亿元。三是支持医疗服务优化升级。卫生健康支出67.6亿元,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安排1.3亿元支持卫生健康事业提质增效,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0.7亿元,进一步增强计生特殊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安排9.8亿元落实好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高龄老人基本生活费。统筹1.4亿元支持老年活动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一老一小”项目建设。安排2.9亿元保障地方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及相关补助,安排0.4亿元支持全州残疾人事业发展。五是支持文体事业繁荣发展。统筹2亿元支持实施文化精品建设工程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4.聚力保障乡村振兴,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一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财政衔接资金23.3亿元支持推进乡村振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不低于60%、52%。争取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1.2亿元,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促进群众增收致富。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土地出让收入投入农业农村资金4.1亿元。安排0.2亿元实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探索“三农”政策以及农村改革机制和模式。加大“三农”金融支持力度,下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0.3亿元,全面实施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新增农业担保金额12.7亿元。二是有效保障粮食安全。统筹4.2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9亿元,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安排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0.6亿元,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34.5亿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直达群众“口袋”。三是积极改善城乡条件。统筹10.2亿元支持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统筹4.9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亿元。
5.多元投入生态绿美建设,加快推进绿色转型。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挥财政职能,加大投入、完善机制,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红河样板,投入21.7亿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支出。一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落实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争取上级财政奖励引导资金0.1亿元,统筹3.5亿元支持异龙湖保护治理;统筹0.4亿元支持实施生态修复项目,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面积达95.5%。二是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下达0.8亿元支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全州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9%;统筹4.8亿元支持水污染防治,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92.9%;统筹1亿元支持土壤污染防治,全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6.统筹抓好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全力支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落实政府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工作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用好用活专项债券政策,有力有序推动地方债务风险化解。二是全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重塑“三保”运行监控系统,强化全链条监管,形成全过程闭环监管链条,进一步提升“三保”监管信息化水平,“三保”支出完成280.2亿元。三是全力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健全完善红河州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开展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质效和地方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四是全力保障平安红河建设。安排0.1亿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维护宗教和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筹14.2亿元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有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安排0.3亿元支持国防建设,维护边疆繁荣稳定。安排3亿元支持维护政治安全、反恐怖斗争、禁毒、扫黑除恶常态化等,推动平安红河建设取得新进展。
7.稳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础,财政改革步伐加快。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预算源头细化过紧日子落实措施,压减一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共计3.9亿元。从严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修订完善《红河州州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差旅、公务接待等活动。二是系统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工作。谋划推动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制定《红河州财政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清单》,加快“五个财政”建设。强化预算评审管理,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深化公务差旅一体化管理改革,实现公务差旅全业务场景无纸化办理和一体化管理。三是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优化完善红河州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扛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政治责任,持续深化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全州6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共推动整改问题612个,推动各级各相关部门新建管理制度机制。
回顾过去的五年,红河州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实现新进展,建设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取得积极成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五年来,财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32.7亿元,较“十三五”期间的715.9亿元增收16.8亿元、增长2.3%。收入质量持续提升,税收收入累计完成430.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58.8%,比“十三五”期间上升4个百分点。同时,全州综合交通、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社会事业等各项建设快速推进,财政支出稳步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499.1亿元,较“十三五”期间增支231.4亿元、增长10.2%。
五年来,民生福祉持续改善。持续抓实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适当提高城乡低保、专项救助等标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6亿元,较“十三五”期间增支43.7亿元、增长12%。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方面突出问题,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教育和医疗卫生支出781.6亿元,较“十三五”期间增支88.3亿元、增长12.7%。民生支出累计完成1889.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5.6%,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五年来,重大决策部署保障有力。深入推进环境保护治理,投入生态环保资金117.5亿元,支持异龙湖生态保护治理等重点项目;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交通运输支出109.5亿元,水利支出71.1亿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财政衔接资金投入115.3亿元;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增强,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20.7亿元;全力以赴防风化债,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利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14.2亿元,支持高速公路、公立医院、城市更新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各类再融资债券资金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五年来,财政治理效能不断提升。过紧日子思想逐步形成共识,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资源资产,统筹财政资源保障民生领域、重大项目支出成为常态。财会监督力度加大,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和财会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全面加强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推动财政财务会计行为持续规范。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审核和批复下达,切实压减低效无效资金,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上述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的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正确领导,是全州上下团结奋斗、攻坚克难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州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财政收入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自身收入极为有限,对上级转移支付依赖程度较高;财政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保安全、促团结等各方面支出不足;多年积累的地方债务风险逐步显现为现实压力,还本付息风险逐步显现;财政收支矛盾加剧,收支运行风险隐患突出,财政风险已从基层蔓延至州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有待提升,预算刚性约束还不够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十五五”时期财政工作目标任务
“十五五”时期,是红河州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是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八年大发展”的决胜期。我们将按照《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总体部署,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推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为全州实现“十五五”规划目标提供坚实财力支撑。努力实现以下目标:建设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质效财政。建立财政资源统筹机制,推进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化债目标任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完善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深入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逐步建立基层“三保”长效保障机制,服务和保障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能力明显提升。
为实现上述目标,“十五五”时期财政重点工作是:一是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财政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彰显财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州委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把党的科学理论转化为推进财政改革发展的思想动力和实践能力,着力把党领导财政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财政治理效能。二是加快建设“五个财政”,统筹推动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质效财政,筑牢财政可持续发展根基,守牢风险防控底线,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强化普惠基础兜底保障,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以高质量可持续财政服务保障红河高质量发展。三是增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集中财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有效衔接,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资产,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大财政资金资源统筹使用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财政资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财政资金投入的精准度。四是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和风险防范体系,不断提升财政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债务全过程监督管理,合理安排收支预算,确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确保债务率保持在合理区间。五是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和管理效率,加快推进全州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健全现代财税体制,牢固树立法治财政理念,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不断提升支出安排科学性、精准性。推动形成合理授权、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格局,完善州对下转移支付制度,持续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三、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预算编制和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州财政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州委的决策部署,以更宽的视野、更大的格局、更实的举措谋划财政工作,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2026年财政形势
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央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必要的财政赤字、债务规模和支出总量,规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重视解决地方财政困难,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红河州产业基础设施逐步完善、重点产业陆续投产,借助河口沿边产业园区等开放平台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为全州财政收支持续增长提供了良好条件。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经济增长仍面临较多不确定性。一方面,全州重点产业产能未能完全释放,新增支柱税源尚未完全形成,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保障民生、防风化债、促进发展的支出需求大,统筹发展和安全压力巨大,县级财政普遍困难。总体来看,全州财政运行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收支矛盾依然突出,“紧平衡”状态仍将持续,我们要进一步坚定信心、用好优势、应对挑战,不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
(二)2026年财政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提高保障水平。聚焦中央和省、州重大战略、重点改革和重要政策,不折不扣推动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加大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预算收入统筹管理,加大本级预算与上级补助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切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牢固树立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思想,持续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强化财经纪律的刚性约束。四是聚焦民生福祉,维护人民利益。持续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五是坚持底线思维,兜牢风险底线。优先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严守风险底线。
(三)2026年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157亿元,同比增长2%,增收3.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拟安排94.8亿元,同比增长4.7%,增收4.3亿元;非税收入拟安排62.2亿元,同比下降1.8%,减收1.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521.2亿元,同比增长1.5%,增支7.7亿元。
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30.4亿元,上年与省结账前结转收入13.8亿元,调入资金39.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亿元,收入总计541.7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1.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9.3亿元,调出资金6.6亿元,支出总计541.7亿元。收支相抵,全州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2)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37.1亿元,同比增长3.5%,增收1.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拟安排26.8亿元,同比增长2%,增收0.6亿元;非税收入拟安排10.3亿元,同比增长7.8%,增收0.7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133.5亿元,同比增长23.8%,增支25.7亿元。
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30.4亿元,调入资金28.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3.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0.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资金0.2亿元,收入总计420.6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5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72.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9.4亿元,调出资金2.6亿元,支出总计420.6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3)蒙自经开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3.5亿元,同比增长3.7%,增收0.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拟安排3.4亿元,同比增长3.8%;非税收入拟安排0.1亿元,同比增长0.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5.3亿元,同比增长53.9%,增支1.9亿元。
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0.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亿元,收入总计6.6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9亿元,支出总计6.6亿元。收支相抵,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4)“三保”预算编制情况
全州“三保”支出预算数为297亿元,同比增长2%,增支5.9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预算数为103亿元,同比下降4.5%,减支4.9亿元,主要原因是县市编制2025年“三保”预算时重复编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补助抬高基数影响;保工资支出预算数187.7亿元,同比增长6.2%,增支10.9亿元,主要原因是受2026年人员正常晋升和统计口径变化影响;保运转支出预算数为6.3亿元,同比下降3.1%,减支0.2亿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州本级“三保”支出预算数为64.5亿元,同比下降4.2%,减支2.8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预算数为41亿元,同比下降8.8%,减支3.9亿元,主要原因是预估上级补助资金减少而减支;保工资支出预算数为21.5亿元,同比增长5.4%,增支1.1亿元,主要原因是受2026年人员正常晋升和统计口径变化影响;保运转支出预算数为2亿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蒙自经开区“三保”支出预算数为1,350万元,同比增长15.2%,增支178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预算数为1,143万元,同比增长18.6%,增支179万元,主要原因:增加遴选公务员及招聘事业人员;保运转支出预算数为207万元,同比下降0.5%,减支1万元;无保基本民生支出。
(5)州本级单位自有资金收入预算数为46.8亿元,支出预算数为46.8亿元,收支相抵,自有资金预算平衡。
蒙自经开区单位自有资金收入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预算数为10万元。收支相抵,单位自有资金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72.8亿元,同比下降4.2%,减收3.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55.8亿元,同比下降63.1%,减支95.5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亿元,上年与省结账前结余收入4亿元,调入资金6.6亿元,收入总计88.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5亿元,调出资金27.4亿元,上解支出1.7亿元,支出总计88.4亿元。收支相抵,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23亿元,同比增长161.2%,增收14.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9亿元,同比下降8.3%,减支0.8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亿元,上年与省结账前结余收入1.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亿元,上解收入1.2亿元,调入资金2.6亿元,收入总计33.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3亿元,补助下级支出5.1亿元,上解支出1.7亿元,调出资金17.5亿元,支出总计33.6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0.5亿元,同比增长532.4%,增收0.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0.7亿元,同比增长85.3%,增支0.3亿元。
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2亿元,收入总计0.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7亿元,支出总计0.7亿元。收支相抵,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安排12.1亿元,同比增长7.6%,增收0.9亿元。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0.2亿元,同比增长93%,增支0.1亿元。
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12.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亿元,调出资金12.1亿元,支出总计12.3亿元。收支相抵,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安排3.2亿元,同比增长83.7%,增收1.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列支。
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3.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3.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1亿元,支出总计3.3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3)蒙自经开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143.4亿元,同比增长6.7%,增收9.1亿元。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134.5亿元,同比增长7.9%,增支9.8亿元。当年收支结余8.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64.6亿元。
(2)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104.4亿元,同比增长5.8%,增收5.7亿元。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95.1亿元,同比增长8.4%,增支7.4亿元。当年收支结余9.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62.6亿元。
(3)蒙自经开区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未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至州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州财政将必需的基本支出及部分急需的项目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以保障州本级正常运转。
四、2026年财政支持重点
(一)着力健全基础设施体系,推进重大战略实施
聚焦基础设施提升,运用好中央、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和专项债券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抓好抓实红河州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安排1.2亿元支持谋划推进项目前期和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持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入,安排1亿元推进机场建设,安排4.1亿元推进道路交通建设,安排0.4亿元持续保障农村公路养护。推进红河水网工程、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安排0.2亿元推进滇中引水项目,为加速融入国家和全省发展大局提供坚实的基础设施支撑。
(二)着力夯实经济发展基础,持续增强发展动能
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优势产业,安排0.3亿元支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扩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支持低空经济发展。聚焦有色金属及新材料、铝、风力发电等绿色能源产业,安排4.8亿元支持园区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经济转型升级。投入6.6亿元公司资本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产业发展。聚焦农文旅融合发展,支持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推动绿色能源转型。发展壮大口岸经济,安排1亿元推进河口沿边产业园区建设,扩能升级对外开放平台,推动外贸外资稳定发展。
(三)着力支持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深化农村改革,安排0.6亿元支持农业农村建设,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解决好种子和耕地保护问题,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支持生猪稳产保供,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创新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优化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安排0.2亿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积极支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布局,持续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激发县域发展内生动力,高质量推动城市更新,建设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推进城乡融合深入发展。
(四)着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转型发展
全面守护红河绿美山川,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绿色低碳、林草产业、自然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资金投入力度,安排0.2亿元支持生态和自然保护修复。安排0.4亿元支持异龙湖保护治理、大屯海脱劣等重点项目。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优化,安排0.3亿元推进哈尼梯田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五)着力支持办好惠民实事,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聚焦民生,强化普遍性、基础性和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快教育扩大提质,安排2亿元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学前教育提质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资源,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增效。推进健康红河建设,安排1.8亿元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安排2.8亿元支持养老、助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民生资金发放工作。切实落实援企稳岗就业政策,做好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六)着力支持防范化解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
坚持把“三保”摆在最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分级保障责任,编实编细支出预算,硬化预算约束,规范有序调度资金,确保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民生有序保障。安排对下转移支付补助18.6亿元,其中固定性财力补助7.4亿元,增加县市财政保障能力。安排0.1亿元,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安排0.9亿元支持平安建设,依法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统筹好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落实化债主体责任,用好上级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债务本息,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阔步前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决策部署上来,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州政协民主监督支持下,攻坚克难,实干担当,全力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推进红河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省政府和州政府工作安排,现将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布如下:
2026年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2万元,与2025年预算数持平,按照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不高于上年数。分项目情况: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10万元,与2025年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42万元,与2025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20万元,与2025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20万元,与2025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与2025年预算数持平。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统计表
| 项目 | 2025年预算数 | 2026年预算数 | 比2025年预算数增减情况 |
| 合计 | 72 | 72 | 0 |
| 1.因公出国(境)费 | 10 | 1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42 | 42 | 0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0 | 20 | 0.0 |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 | ||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20 | 20 | 0.0 |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蒙自经开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蒙自经开区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三公”经费,由其在州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其直接联系。
2026年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蒙自经开区2026年无对下转移支付。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一、蒙自经开区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24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79亿元,蒙自经开区一般债务限额并入红河州州本级,2025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1.74亿元。
二、蒙自经开区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7.55亿元,蒙自经开区专项债务限额并入红河州州本级,2025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7.61亿元。
财政名词解释
【增值税留抵退税】
增值税留抵退税是指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形成的“留抵税额”。根据国家政策,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将这部分留抵税额退还给企业,而不是结转到下期继续抵扣,这直接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
【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收入】
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收入是指地方政府通过将自身节余的、可用于建设的“土地指标”有偿调剂(或交易)给其他地区,从而获得的一笔无需偿还的财政性资金收入。
【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
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是指地方政府(通常是经济发达、用地紧张的市县)为购买其他地区节余的“土地指标”(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而支付的资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客观要求,建立跨年度财政预算平衡机制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建立可以实现不同年度间预算平衡的“以丰补欠”,为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打下坚实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须将年度净结余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零基预算】
零基预算是指以实际支出需求为导向,以项目绩效为核心,以提高执行率为保障,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经费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并结合财力状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部门预算,改变预算编制传统的“基数+增长”的模式。
【“五个财政”】
“五个财政”是指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的核心目标与导向:
1.健康财政:指财政机体自身运行的良好状态,强调收支平衡、可持续和稳健运行。
2.安全财政:指财政体系具备抵御和化解风险的能力,是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压舱石”。
3.发展财政:指财政政策要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能动作用。
4.民生财政:指财政支出持续向民生领域倾斜,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公共属性。
5.质效财政:指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追求“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附件:红河州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