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决算
- 索引号: hhzrmzf/2025-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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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8-07-10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红河州州级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关于红河州州级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25日在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州财政局局长 陈代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州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7年州级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7年,全州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确定的收支计划,紧扣省委、省政府对红河发展提出“四个更大贡献”的新要求,按照“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的战略决策,紧紧围绕州委“13611”工作思路,狠抓收入征管,全力做大支出,确保了财政收支平稳增长,较好地完成了预算目标任务。
2017年,全州财政总收入完成2,741,9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增收79,513万元。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232,3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增收34,382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96,83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7.4%,减收36,623万元。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12,7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增收81,75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01,6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7%,增收4,972万元;非税收入完成711,1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1%,增收76,782万元。
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27,8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增支239,983万元。
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65,73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4%,减收12,242万元;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95,87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4.4%,减支102,561万元。
一、2017年州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州本级财政收支决算
1.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4,47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7%,增收15,768万元。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增值税完成121,246万元,为预算数的89.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2.2%,增收22,066万元。主要增收原因是2016年5月份后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增值税地方分享比例从25%提高到50%。
企业所得税完成19,147万元,为预算数的95.3%,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7%,增收312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6,989万元,为预算数的124.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1.1%,增收1,657万元。主要是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增加。
资源税完成6,247万元,为预算数的145.3%,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7.4%,增收2,277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61,672万元,为预算数的88.1%,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5%,增收1,495万元。
房产税完成3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收32万元。
印花税完成5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8.3%,减收228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70.6%,减收36万元。
车船税完成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95.1%,比上年决算数减收39万元。
专项收入完成9,757万元,为预算数的65%,比上年决算数下降73.1%,减收26,460万元。主要是2016年红河职教园区项目缴纳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24,205万元,2017年无此项收入。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39,379万元,为预算数的145.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2%,增收9,541万元。
罚没收入完成19,369万元,为预算数的121.1%,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5.3%,增收2,576万元。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4,624万元,为预算数的365.6%,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23.7%,增收10,106万元。
捐赠收入完成531万元,比上年增收531万元。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23,233万元,为预算数的86%,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4.6%,增收5,971万元。
其他收入完成31,653万元,为预算数的90.4%,比上年决算数下降8.4%,减收2,898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2,544万元,比上年下降32.5%,减收10,866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
2.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4,487万元, 为预算数的99.2%(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下达较晚,当年无法列支而结转下年支出3,3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4.9%,增支53,778万元,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50,454万元,为预算数的99%(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下达较晚,当年无法列支而结转下年支出51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9%,增支3,677万元,主要是执行各项增资政策形成人员经费增加。
国防支出完成1,273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7.1%,减支1,132万元,主要是上级专款减少。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42,887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0.2%,减支4,888万元。主要是2016年有基建支出。
教育支出完成37,912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1.9%,减支40,853万元,主要是2016年红河职教园区、州一中等项目建设经费投入较大。
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843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3.1%,增支330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42,279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25.8%,增支29,301万元。主要是2017年州庆项目增加形成一次性增长。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8,265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4.2%,增支4,75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46,303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3.1%,增支16,057万元,主要是基建项目投入较大。
节能环保支出完成4,907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3.3%,增支2,368万元,主要是污染防治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9,9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13.1%,增支37,617万元,主要是2016年收回存量资金后,冲减对应支出科目形成负数,造成2017年不可比增支。
农林水事务完成36,650万元,为预算数的93%,(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下达较晚,当年无法列支而结转下年支出2,7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2.7%,减支5,346万元,主要是扶贫资金2016年有一部分在州级列支,2017年绝大部分在县市列支。
交通运输支出完成24,887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5%,增支378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2,753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8.3%,减支1,708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19,149万元,为预算数的99.7%(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下达较晚,当年无法列支而结转下年支出5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62.8%,增支15,011万元,主要是对跨合区投入及对企业出口奖励增加。
金融支出完成40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下降72.2%,减支104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1,995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83.8%,减支10,293万元,主要是土地资源储备支出减少10,00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1,383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6.4%,增支3,03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及保障性住房配套增加。
粮油物资支出完成4,137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43.9%,增支2,441万元,主要是2016年有部分项目资金使用盘活存量资金安排,未通过预算资金安排,2017年全部通过预算资金安排形成增支;
债务付息支出完成26,063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3.7%,增支3,135万元;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完成339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2%,减支4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440万元,比上年下降47.6%,减支6,767万元。
(二)蒙自经开区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4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 11.5%,增收2,835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蒙自经开区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663万元,下降59.9%,减收3,982万元。
2.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4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1%,增支1,643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4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1.6%,减支3,873万元。
(三)州本级决算平衡和资金结算情况
根据州财政与省财政算账结果,州本级决算平衡和资金结算情况如下(因省财政尚未下达与州财政最终决算文件,若省财政最终下达数据有所变动,再另行报告):
1.一般公共预算决算平衡情况
2017年,州本级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4,47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09,986万元(其中:返还性补助收入85,91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81,95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42,11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05,75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12,900万元,上年结转2,03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79万元,调入资金23,254万元,收入方总计3,514,578万元;州本级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4,48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503,12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7,729万元,债券转贷支出271,29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45,207万元,支出方总计3,501,940万元。收支相抵,州本级2017年最后决算年终滚存结余12,638万元。扣除结转2018年使用的其他专项支出3,304万元,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为9,334万元,根据新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平衡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5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87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93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600万元,收入方总计117,9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40万元,补助县市支出40,96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17万元,调出资金17,35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20,570万元,支出方总计85,54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2,421万元。此结余2018年年初已按列收列支原则作了结转安排。
3.资金往来结算情况
2017年,省对州各项补助资金合计为2,442,473万元。扣减州应上解未解省支出66,912万元后,省应拨州资金2,375,561万元。再减省2017年实际拨付州的资金2,330,152万元后,最终结算省财政欠州财政往来资金45,409万元。
(四)蒙自经开区决算平衡和资金结算情况
根据州财政与蒙自经开区算账结果,蒙自经开区决算平衡和资金结算情况如下(因省财政尚未下达与州财政最终决算文件,若省财政最终下达数据有所变动,再另行报告):
1.一般公共预算决算平衡情况
2017年,经开区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4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73万元(其中:返还性补助收入3,46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17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98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89万元,调入资金688万元,收入方总计32,496万元;经开区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4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282万元,债券转贷支出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0万元,支出方总计30,726万元。收支相抵,蒙自经开区2017年最后决算年终滚存结余1,770万元,蒙自经开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为1,770万元,根据新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平衡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6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8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0万元,收入方总计3,3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12万元,补助县市支出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0万元,调出资金68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0万元,支出方总计3,1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51万元。
3.资金往来结算情况
2017年,州对经开区各项补助资金合计为1,273万元。扣减经开区应上解未解州级支出2,282万元后,州应拨经开区资金-1,009万元。再减州2017年实际拨付经开区的资金1,093万元后,最终结算经开区财政欠州财政往来资金2,102万元。
(五)州本级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 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837万元;支出安排837万元调入公共预算。
(六)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2,64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7.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45.9%,增收84,63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2,66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7.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3.7%,增支46,780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9,98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68,408万元。
二、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为了确保预算平稳执行,按照州委的决策部署,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州十一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的有关决议,积极采纳州政协的意见,着力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明确责任目标,全力组织收入。年初人代会后,州政府就作出部署,及时与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及十三县市人民政府、蒙自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全年收入计划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任务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及时分解、责任及早落实。一年来,财税部门紧紧围绕收入计划,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基金预算与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及时解决组织收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克服了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影响,圆满完成财政收支目标。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议,加强宏观经济分析,强化收入征管,在抓好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地方主体税种征缴的同时,不断强化零散税源的征管,依法强化收入管理,确保应收尽收。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培育新财源,涵养税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努力提高非税收入收缴效率,做到应缴尽缴;加大非税收入可用财力的统筹力度,压缩非税收入成本返还比例,不断提高非税收入质量。
(二)狠抓财源建设,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做好新一轮微型企业培育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州的1,000户培育任务,拨付省州配套补助资金0.3亿元。二是妥善处置以前年度财政借款债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共为8户企业豁免债务378.75万元。三是积极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预算安排工业专项资金2,47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四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在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有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为我州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截至2017年末,全州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84.77亿元, 比年初增加77.48亿元,增长25.21%。利用红河州融资担保公司的“放大、分险、增信”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全年办理担保业务55笔9亿元,年末在保项目36个5.3亿元,担保数量、担保金额均比上年大幅增长。五是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作用,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共争取中央、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及奖补资金18,283.54万元(其中奖补资金1,883.81万元),安排下达州级财政贴息资金750万元,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1,790.9万元(其中小微企业77户12,817万元),扶持11,392人/户实现创业就业,有效减轻了创业者和企业负担。
(三)强化“三农”扶持,优化农业产业结构。2017年,全州共下达各级财政支农资金32.1亿元,同比增长11.89%。扶贫攻坚方面,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9.6亿元,本级财政安排2.2亿元,整合各类涉农资金26.26亿元,确保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资金需求。百万亩高原特色农业方面,州级财政共安排示范区建设资金0.4亿元,撬动整合各类涉农项目169个,整合资金29.18亿元,全年完成投资56.4亿元。农村综合改革方面,争取中央、省级资金2.8亿元,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206个,受益群众77,204人;投入村级“四位一体”试点项目资金1.8亿元,受益农户22,688户86,222人,覆盖自然村191个。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累计争取上级资金2.5亿元,完成2016年项目18个,启动实施2017年项目22个。全面落实农业保险政策,拨付农业保险补贴2,522万元。
(四)加大基建投入,打牢经济发展基础。建立项目储备库,狠抓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全年共下达预算内基建支出36.37亿元,有效推进了农村公路、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保障,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亿元,切实保障了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支持“五网”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上级预算内“五网”建设资金10.02亿元,州本级安排0.54亿元。推动全州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改造,下达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建设资金1.79亿元。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筹措拨付特设小镇建设资金2.39亿元,全力推进100亿元特色小镇建设基金设立工作。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力度,全州录入财政部PPP项目信息平台的项目已有40个,涉及总投资1,317.8亿元,其中18个项目列入省、部级示范名单。截至2017年末,18个示范项目有13个处于执行阶段、2个处于采购阶段、3个处于准备阶段,累计完成投资139.85亿元,5个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营。积极做好世行贷款项目申报、实施工作,滇南中心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全年累计申请报账人民币7,848.38万元,实际到账7,848.38万元。
(五)严格限额管理,积极化解政府债务。紧紧围绕“借、用、管、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权、责、利”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从源头上控制政府性债务扩张。全年共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额度66.1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7.7亿元,置换存量债券48.47亿元。全年州本级应还政府性债务本息34亿元,通过争取债券置换24.5亿元,财政预算安排2.9亿元,不足部分由州级财政(含企业自有资金偿还)筹措偿还,较好地维护了政府信誉。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全面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确定2017年全州政府性债务限额为375.2亿元(州本级167.46亿元、县市207.74亿元),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严格控制在限额内。
(六)保障民生需求,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积极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资金保障民生需要,全年共支出各类民生资金314.8亿元,占全州财政支出总额的78.2%。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教育支出完成84.3亿元,同比增长13.4%,增支10亿元。强化社会保障力度,社会保障支出完成69.7亿元,同比增长9.3%,增支5.9亿元。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51.4亿元,同比增长17.3%,增支7.6亿元。认真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拨付各类惠农补贴资金7.9亿元,使81.79万户316.88万人(次)受益。
(七)深化财税改革,有效释放财政活力。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州本级99个部门已全面编制部门预算。不断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预算安排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持续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大力推进因素法分配,健全完善了对下专项转移项目库,储备项目5,716个。强化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构建起了事前申报、事中控制、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搭建“财政收入动态分析系统”“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两大平台,实现收入即时监控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财理财水平不断提高。继续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资源税改革工作,己有37,035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范围。全面清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结余,率先取消县级报账制,2016年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已全部清零。
2017年,全州财政收支保持了平稳增长,各项民生、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但运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收入方面: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任务繁重,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程度仍然很高,非烟产业支撑作用不明显,财政增收潜力不足。加之结构性减税、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财政增收困难,尤其是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过大,急需逐步消化。支出方面: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对财政依赖程度较高,加之中央、省级财政压减专项转移支付,财权事权不匹配,我州财政面临前所未有的民生配套压力;区域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贫困县财力依然薄弱,实现教育、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艰巨;政府到期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处于偿债高峰期,偿债与建设矛盾十分突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州委的战略部署,紧盯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的目标任务,立足新起点,再创新佳绩,圆满完成2018年各项收支目标任务,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2017年度红河州及州本级收支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2017年度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附件【2017年度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