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决算
- 索引号: hhzrmzf/2025-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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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7-07-12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红河州州级2016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关于红河州州级2016年地方财政
决算情况的报告
(2017年6月26日在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州财政局局长 龙然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州级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州委“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的战略部署和“13611”工作思路,着力稳增长、推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税收收入持续负增长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财政收支实现平稳增长,较好地完成了预算目标任务。
全州财政总收入完成2,662,46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4%,减收93,732万元。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197,99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3%,减收153,199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33,45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2.7%,减收39,199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31,024万元,为预算数的100.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增收98,66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96,70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减收10,999万元;非税收入完成634,3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9%,增收109,665万元。
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787,90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6%,增支96,397万元。
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7,97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8.8%,减收112,381万元;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98,4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1.6%,减支82,438万元。
一、2016年州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州本级财政收支决算
1. 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8,7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3.6%,增收40,448万元。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增值税完成99,180万元,为预算数的161.5%,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4.5%,增收34,975万元。主要增收原因是“营改增”后,增值税地方分享比例从25%提高到50%。
营业税完成10,837万元,为预算数的36.1%,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2.7%,减收12,068万元。主要是从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后,取消了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完成18,835万元,为预算数的88%,比上年决算数下降7.9%,减收1,616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5,332万元,为预算数的107.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5.8%,增收727万元。主要是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增加。
资源税完成3,970万元,为预算数的66%,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3.1%,减收597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60,177万元,为预算数的81.3%,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8.4%,减收13,613万元。
印花税完成8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7.7%,增收418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收51万元。
车船税完成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收40万元。
契税完成2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收286万元。
专项收入完成36,217万元,为预算数的373.3%,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98.6%,增收27,131万元。主要是红河职教园区项目缴纳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24,205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9,838万元,为预算数的99.5%,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5%,增收1,548万元。
罚没收入完成16,793万元,为预算数的209.5%,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4.6%,增收4,315万元。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4,518万元,为预算数的17.4%,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1.9%,减收3,261万元。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7,262万元,因2016年该科目从政府性基金科目改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故形成不可比增收。
其他收入完成34,551万元,为预算数的94.5%,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8.9%,减收14,030万元,主要是政府留成烟改为以转移支付形式下达。
(2)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5,608万元,比上年下降60.1%,减收53,677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车辆通行费收入纳入公共预算管理。
2. 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0,709万元, 为预算数的99.4%(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下达较晚,当年无法列支而结转下年支出2,0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2.3%,减支50,360万元,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46,777万元,为预算数的99.85%(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下达较晚,当年无法列支而结转下年支出7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7.2%,增支6,877万元,主要是执行各项增资政策形成人员经费增加。
国防支出完成2,405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15.5%,增支1,289万元,主要是上级专款增加,以及州本级财力安排军地项目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47,775万元,为预算数的98.7%(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下达较晚,当年无法列支而结转下年支出6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5.7%,增支12,570万元。主要是人员增资和机构运转、办案支出增加。
教育支出完成78,765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3.4%,增支35,82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资和红河职教园区、州一中等项目建设经费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513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2%,增支270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2,978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2.8%,减支1,897万元。主要是2015年博物馆建设经费较多。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3,513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9.5%,减支3,510万元,主要是2015年安排2007年以前农村养老保险资金5,234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30,246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1%,减支8,064万元,主要是2015年基建项目建设投入较大。
节能环保支出完成2,539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0.2%,减支1,099万元,主要是减排专项支出减少2,000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7,6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50%,减支52,981万元,主要是收回存量资金后,冲减对应支出科目形成负数。
农林水事务完成41,996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2.3%,增支10,251万元,主要是扶贫投入增加。
交通运输支出完成24,509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4.7%,减支45,007万元,主要是公路新建项目上级补助减少。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4,461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1.2%,减支564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4,138万元,为预算数的75.4%(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下达较晚,当年无法列支而结转下年支出1,3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8.9%,减支9,177万元,主要是调整支出结构,置换年初预算旅游发展基金10,000万元。
金融支出完成144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增支122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12,288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89.7%,增支9,135万元,主要是土地资源储备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完成8,344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71.5%,减支20,915万元,主要是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减少。
粮油物资支出完成1,696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1.6%,减支1,209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使用盘活存量资金安排,未通过预算资金安排;
债务付息支出完成22,928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33.9%,增支17,644万元;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完成343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7%,减支26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207万元,比上年下降72%,减支36,528万元。
(二)蒙自经开区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 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6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9.1%,增收3,947万元。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增值税完成7,476万元,为预算数的164.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55.8%,增收4,553万元。
营业税完成3,704万元,为预算数的71.5 %,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6%,减收 707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348万元,为预算数的69.6%,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0.2%,减收88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171万元,为预算数的85.5%,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7%,减收3万元。
资源税完成69万元,为预算数的23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76%,增收44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267万元,为预算数的115.2%,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7.6%,增收346万元。
房产税完成2,610万元,为预算数的8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8%,增收45万元。
印花税完成1,055万元,为预算数的150.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1.3%,增收439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3,075万元,为预算数的102.5%,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8.5%,增收481万元。
土地增值税完成667万元,为预算数的121.3%,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1.9%,增收197万元。
车船税完成886万元,为预算数的136.3%,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7.7%,增收324万元。
耕地占用税完成615万元,为预算数的29.3%,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7.6%,减收835万元。
契税完成995万元,为预算数的66.3 %,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6.4%,减收1,966万元。
专项收入完成836万元,为预算数的111.5%,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0.6%,增收373万元。
罚没收入完成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0%,减收2万元。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835万元,为预算数的417.5%,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48.9%,增收747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645万元,增长321.9%,增收 5,070万元。
2. 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801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7%,增支2156万元,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4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减支24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2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8万元,比上年增支8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42万元,比上年增长19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完成5,800万元,比上年增支5,800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1,43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1.2%,增支5,452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2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支244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5,6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支10,138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支15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25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支25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完成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9.6%,增支16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完成6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支662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285万元,比上年增长253.1%,增支4,505万元。
(三)州本级决算平衡和资金结算情况
根据州财政与省财政算账结果,州本级决算平衡和资金结算情况如下(因省财政尚未下达与州财政最终决算文件,若省财政最终下达数据有所变动,再另行报告):
1. 一般公共预算决算平衡情况
2016年,州本级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8,7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59,429万元(其中:返还性补助收入102,36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89,24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67,81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68,34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818,700万元,上年结转2,71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63万元,调入资金36,976万元,收入方总计3,535,135万元;州本级201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0,70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365,24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567万元,债券转贷支出296,328万元,债券还本支出481,072万元,支出方总计3,526,921万元。收支相抵,州本级2016年最后决算年终滚存结余8,214万元。扣除结转2017年使用的其他专项支出2,035万元,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为6,179万元,根据新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平衡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6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15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5,82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5,000万元,收入方总计314,5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207万元,补助县市支出54,15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万元,调出资金17,28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5,24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39,760万元,支出方总计270,64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3,939万元。此结余2017年年初已按列收列支原则作了结转安排。
3. 资金往来结算情况
2016年,省对州各项补助资金合计为2,297,580万元。扣减州应上解未解省支出23,570万元后,省应拨州资金2,274,010万元。再减省2016年实际拨付州的资金2,246,711万元后,最终结算省财政欠州财政往来资金27,299万元。
(四)蒙自经开区决算平衡和资金结算情况
根据州财政与蒙自经开区算账结果,蒙自经开区决算平衡和资金结算情况如下(因省财政尚未下达与州财政最终决算文件,若省财政最终下达数据有所变动,再另行报告):
1. 一般公共预算决算平衡情况
2016年,经开区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6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113万元(其中:返还性补助收入1,87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04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28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4,37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97万元,调入资金0万元,收入方总计46,491万元;经开区201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80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231万元,债券转贷支出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4,370万元,支出方总计43,402万元。收支相抵,蒙自经开区2016年最后决算年终滚存结余3,089万元,蒙自经开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为3,089万元,根据新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平衡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6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0万元,收入方总计6,9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85万元,补助县市支出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0万元,调出资金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0万元,支出方总计6,28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88万元。
3. 资金往来结算情况
2016年,州对经开区各项补助资金合计为6,113万元。扣减经开区应上解未解州级支出2,231万元后,州应拨经开区资金3,882万元。再减州2016年实际拨付经开区的资金4,975万元后,最终结算经开区财政欠州财政往来资金1,093万元。
(五)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 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840万元。支出安排840万元调入公共预算。
(六)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8,00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4.9%,主要是年初预算数包含了省级补助的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但最终省级未下达补助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未推开,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3%,减收43,68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5,88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3.1%,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2.9%,减支27,434万元,主要是省级补助的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未下达。当年收支结余2,12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28,428万元。
二、2016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2016年,为确保预算全面执行,认真贯彻落实州委的决策部署和州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之以恒抓产业培税源。围绕“三去一降一补”五大重点,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加大产业转型升级投入力度。做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下达微型企业创业补助资金6,000万元(其中:省级3750万元、州级2,250万元),扶持企业2,500户;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安排旅游发展资金1亿元;加大民贸企业扶持力度,争取并拨付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628.87万元;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投入,争取中央、省级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及奖补资金1.1亿元,安排州级财政贴息资金600万元,全年扶持创业10,959人、企业80户,发放贷款11.53亿元。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支持以晴集团产业园和河口惠科(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建设,州级财政拨付“借转补”资金5亿元。积极支持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累计下达钢铁和煤炭过剩产能奖补资金1.06亿元,关闭退出煤矿矿井4对,化解煤炭过剩产能25万吨/年。利用红河州融资担保公司的“放大、分险、增信”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全年办理担保业务20笔、2.64亿元,年末累计在保项目24个、4.43亿元;办理企业调头、短期借款业务54笔、11.36亿元,有效帮助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问题。
(二)坚定不移抓收入扩支出。加强财政、税务、重点产业管理部门间的协同配合,适时监测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和财政运行情况。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税务稽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税费“颗粒归仓”。加大转移支付争取力度,全年共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225.9亿元。建立一般公共预算为主体的财政统筹机制,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之间的统筹协调力度,将2.9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加强支出进度的跟踪,实行支出情况“五日一报”制度,适时掌握支出进度,按月对县市收支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结余资金清理,对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一律收回总预算调剂使用,全年共收回结余资金 5.03亿元,确保了州本级增资及津贴的按时足额发放。建立资金拨付与项目支出进度挂钩机制,对各部门当年实现不了支出的项目资金予以扣减,保证了重点支出的需要。
(三)突出重点抓“三农”攻扶贫。积极整合各项财政支农资金,持续加大对精准扶贫、百万亩高原特色农业、南部山区综合开发等方面的投入。2016年,全州共下达各级财政支农资金28.5亿元,其中:农业支出4.7亿元、林业支出7.4亿元、水利支出4.7亿元、扶贫支出9.3亿元、移民支出2.4亿元。百万亩高原特色农业方面,安排资金0.7亿元,实施项目107个。农村综合改革方面,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16亿元,实施项目573个,受益群众285,632人。农业综合开发方面,实施项目45个,下达资金1.41亿元;批复项目38个,下达资金1.38亿元;申报2017年项目8个,申报上级资金0.29亿元。落实农业保险政策,拨付农业保险补贴3099.43万元。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奖励方面,收到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739.1万元、定向费用补贴资金2,124.46万元。落实农业保险政策,拨付农业保险补贴3,099.43万元(中央和省级2,599.43万元、州级500万元);下达“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州级贴息资金400万元。
(四)全力以赴抓项目保投入。树立大项目理念,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预算安排项目前期费1.13亿元,同比增加0.31亿元,增长37.8%。建立项目储备库,狠抓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全年共下达基本建设资金39.84亿元,其中:交通7.97亿元,国土6.3亿元,环境保护2.29亿元,城乡社区1.26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8.78亿元,农林水3.42亿元,易地扶贫搬迁2.59亿元,其他7.23亿元。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立了《红河州PPP项目储备库》,全州已征集上报PPP项目50个,总投资1190亿元。实施了PPP项目中介咨询服务机构招标采购工作,与15家中介机构签订了服务合同。积极组织力量,广泛征集、识别、准备、申报项目,新鸡、弥泸两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被列为2016年省级第一批示范项目,元蔓高速公路、个旧市公共停车场等7个项目列入财政部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截至12月底,全州已有省、部级示范项目18个,涉及总投资546.61亿元,其中:处于执行阶段的8个、采购阶段的5个、准备阶段的5个。截至12月底,18个示范项目已有8个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07.31亿元,占开工项目总投资的27 %。
(五)竭尽全力抓限额化债务。紧紧围绕“借、用、管、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权、责、利”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从源头上控制政府性债务扩张。全年共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00.6亿,其中:新增债券15亿元,置换存量债券85.6亿元。全年州本级应还政府性债务本息48.3亿元,已通过争取债券置换35.59亿元,财政预算安排2.44亿元,不足部分由州级财政筹措偿还,较好地维护了政府信誉。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全面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确定2016年全州政府性债务限额为382.5亿元(州本级182.83亿元、县市199.67亿元),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不得突破限额。
(六)集中财力抓投入保民生。积极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资金保障民生需要,全年共支出各类民生资金296.2亿元,占全州财政支出总额的78.2%。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教育支出完成74.3亿元,同比增长9.7%,增支6.6亿元。强化社会保障力度,社会保障支出完成63.8亿元,同比增长5%,增支3.04亿元。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43.8亿元,同比增长4.9%,增支2.04亿元。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公共安全支出19.6亿元,同比增长17.1 %,增支2.8亿元。认真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拨付各类惠农补贴资金9.18亿元,82.31万户370万人受益。
(七)不遗余力抓改革强管理。始终坚持把改革作为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的引擎和动力,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州本级95个部门已全面编制部门预算,首次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预算”的衔接更加紧密,预算的统筹力度进一步增强。二是积极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在编制2016年度预算时,同步编制2016 年至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预算安排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三是持续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按照“增一般、减专项、促监管、提绩效”的要求,实施了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全州共储备项目4,740个,申报转移支付资金518亿元。四是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出台了《红河州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构建起了事前申报、事中控制、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监督制约机制。五是着力推动预、决算公开。全州13个县市、蒙自经开区和93个州属部门均按要求公开了2015年决算报告和2016年度预算安排。六是不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全州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数3,327个,占全州预算单位总数的100%;累计开设零余额账户1,934个,全州国库改革资金总量达354.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7%。七是积极开展税制改革。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己有3.4万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启动实施了资源税改革。八是全面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设立了100亿元“红河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扶持项目129个,使用浦发银行资金70亿元;10亿元“光大水务产业基金”方案获州人民政府批准;积极推进42亿元国开行中长期扶贫贷款办理工作。
(八)多措并举抓监督防风险。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按照《预算法》进行预算收支管理,提高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认真落实人大对预算的决议及其审查意见,严格按照建议办理相关要求,优质、高效地完成了11件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任务,满意率达100%。二是创新财政监督模式。强化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全过程监督方式,从预算编制、执行、资金、政策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打造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体系,从根本上保证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三是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成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州3648个行政事业单位中开展了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其中:行政单位1,165个、事业单位2,483个,评价总平均分为86分。四是强化内部风险控制。制定了《红河州财政局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红河州财政局信息系统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对蒙自经开区和13县市国库资金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
2016年,全州财政收支保持了平稳增长态势,各项民生、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但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收入方面: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任务繁重,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程度仍然很高,非烟产业支撑经济作用不明显,财政增收潜力不足。加之受结构性减税、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财政增收困难,尤其是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过大。支出方面: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对财政依赖程度较高,加之中央、省级财政压减专项转移支付,财权事权不匹配,我州财政面临前所未有的民生配套压力。区域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贫困县财力依然薄弱,实现教育、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艰巨。政府到期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处于偿债高峰期,偿债与建设矛盾突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7年是自治州建州六十周年,也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州委的战略部署,紧盯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立足新起点,再创新佳绩,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各项收支目标任务,为推动红河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