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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23432-808
  • 发布机构: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03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政府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300100011000

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材料(五)

  关于红河州2023年州级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24年6月26日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红河州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3年全州和州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3年全州和州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也是全州难中求进、干中求进、变中求进、稳中求进的一年。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开展主题教育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有效应对各种困难挑战,认真落实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主动作为、应变克难,积极应对房地产下行、土地出让收入减收、落实大规模留抵退税减收等超预期因素冲击,加强对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的分析研判,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加强政策协同,努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打好“组合拳”,统筹财政资源全力保障支持全州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5.9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94.8%,同比下降0.5%,减收0.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5.7亿元,同比增长13.9%,增收10.4亿元;非税收入完成50.2亿元,同比下降18.1%,减收1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6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2.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9.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亿元以及调入资金18.6亿元,收入总计629亿元。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81.9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96.4%,同比下降0.7%,减支3.5亿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82.9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亿元、调出资金8.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1.1亿元和年终结转40.4亿元,支出总计629亿元。收支相抵,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以上决算数据省级尚未批复,省级批复后若有变化,将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下同)。

  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6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70.8%,同比下降3.3%,减收1.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6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2.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亿元、调入资金4亿元以及下级上解收入16.2亿元,收入总计503.2亿元。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1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76.1%,同比下降23.2%,减支21.2亿元。加上州对下补助331.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1.1亿元、调出资金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2.3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59.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亿元以及年终结转7.2亿元,支出总计503.2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92.3%,同比增长16.8%,增收0.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0.3亿元以及上年结转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12.2亿元。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104.5%,同比增长131.6%,增支6.1亿元。加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2亿元,支出总计12.2亿元。收支相抵,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9.9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52.5%,同比增长9.3%,增收4.3亿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10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2亿元以及上年结余收入5.8亿元,调入资金8.7亿元,收入总计173.6亿元。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9.9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170.6%,同比下降9.6%,减支13.8亿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18.8亿元、上解上级2.6亿元、调出资金14.3亿元和年终结转8亿元,支出总计173.6亿元。收支相抵,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60.4%,同比增长6%,增收0.3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6亿元、调入资金1亿元以及上年结余收入1.1亿元,收入总计118.7亿元;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2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88.5%,同比下降53.4%,减支12.8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6.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9亿元、债务转贷支出92.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6亿元和年终结余1亿元,支出总计118.7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100.5%,同比增加269.2%,增收1.6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亿元以及调入资金77万元,收入总计5.2亿元;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97.5%,同比增加126.7%,增支4.7亿元。加上上解支出553万元和年终结余0.1亿元,支出总计5.2亿元。收支相抵,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3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46%,同比增加0.9%,增收39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4.4亿元。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48万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42.2%,同比下降21.3%,减支257万元。加上调出资金4.3亿元和年终结余632万元,支出总计4.4亿元。收支相抵,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56.7%,同比增加11%,增收0.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4.1亿元。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支出,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1亿元,调出资金4亿元,支出总计4.1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蒙自经开区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情况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全州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5.1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下降2亿元,为预算数的95.7%,同比增长4.6%,增收5.5亿元。全州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4.4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下降1.7亿元,为预算数的92.2%,同比增长5.4%,增支5.8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10.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1.4亿元。

  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9.6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下降1.8亿元,为预算数的97.1%,同比增长1.7%,增收1.3亿元。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2.8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下降1.8亿元,为预算数的88.7%,同比增长2.7%,增支1.9亿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6.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2.8亿元。

  蒙自经开区本年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情况一致。

  二、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留余力稳住经济大盘

  (一)推动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围绕推进“三大经济”高质量协同发展,投入资金9.3亿元,以资源换产业、以园区聚产业、以口岸蓄产业,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安排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0.2亿元,支持产业项目落地实施。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7.6亿元,统筹安排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5亿元,支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对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促进企业绿色发展,提升红河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质量、品牌、影响力。全州科技支出1.1亿元,支持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推动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持续支持科技入红、创新创业和研发投入,建设红河州高层次创新合作平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全州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亿元,改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合理配置文化和旅游资源,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设立产业引导基金0.4亿元,安排注入集团公司资本金0.3亿元,撬动金融资源支持产业发展。202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89.42亿元,增长3.2%。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1%。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6%。

  (二)聚焦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统筹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及奖补资金1.4亿元,降低失业保险费2.1亿元,支出失业保险资金1.2亿元,下达就业创业资金2.6亿元,积极利用普惠金融政策推动创业就业,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全力以赴支持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不折不扣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确保税费优惠政策惠及企业。全州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规模超45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24.9亿元,用“真金白银”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减负,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下达资金0.5亿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质增效。统筹安排1.2亿元,全力促进外贸稳增长、加快对接用好RCEP关税减让和原产地规则、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加强智慧口岸建设、持续加强“五区联动”发展,搭建招商引资新渠道,维持边贸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三)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统筹运用政府性融资担保、社保费缓缴、援企稳岗等政策,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落实一揽子稳岗就业补贴政策,统筹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2亿元,缓缴社保费0.6亿元,降低失业保险费1.8亿元,支出失业保险资金1.4亿元,下达就业创业资金2.8亿元,加大稳岗就业支持力度,助力企业渡过难关。落实“一竿子插到底”直达机制,将中央和省直达资金157.3亿元、参照直达资金0.8亿元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绿色能源投资达189.42亿元、为前两年的总和,新基建项目稳步推进,完成投资38.72亿元,发展基础得到新提升。

  (四)支持改善人居环境,坚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6亿元,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5亿元,7个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亿元,3个边境县实际统筹用于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资金4.4亿元,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下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0.7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农惠农”政策效应。统筹安排资金2.3亿元,促进农村综合改革和人居环境提升,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五)聚焦绿色低碳发展,坚决守护好红河的绿水青山、蓝天净土。安排资金9亿元,持续推进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提升全州环境空气质量,加大异龙湖治理成效,驰而不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投入7.8亿元大力支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推进国土绿化,扎实抓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的兑现工作。统筹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做好世界文化遗产红河哈尼梯田的保护与发展,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持。投入3.8亿元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与防治能力建设,加大对自然资源保护投入力度。

  (六)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全力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民生实事,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全州民生支出完成366.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6%。在病有所医方面,投入45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分别从610元、84元提高到640元、89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1.8亿元,统筹用于疫情防控相关未付账款、医疗卫生机构重症救治能力和医疗物资储备能力建设、重点场所和机构疫情防控相关支出等。在幼有所育方面,全州教育支出90.4亿元,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由年生均650元提高到720元,初中由850元提高到940元,支持学校落实“双减”政策、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在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人数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的标准,由年生均200元提高到300元,确保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转,推动全州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推动高中教育优质发展,支持职业教育转型升级。在老有所养方面,筹措资金17.3亿元,积极支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级财政基础养老金提标,提升高龄老人及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质量,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运营补贴、老年体育活动场所建设等财政保障。在弱有所扶方面,统筹安排9.6亿元,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发展妇女、儿童、残疾人、慈善等福利事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一竿子插到底”直达机制,将中央和省直达资金145.6亿元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财政可持续性显著增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防控政策及制度措施,规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做好债务风险缓释。落实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州级安排固定性财力补助、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补助等对下转移支付25.2亿元,提高县级财力保障水平。严格按照《红河州县级“三保”工作方案》和“七项机制”要求,对“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控,确保“三保”支出政策落实到位,全州“三保”支出263.9亿元,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设立重点领域市场主体贷款风险补偿资金0.4亿元,提振金融机构放贷信心,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有效防范地方金融风险。

  (二)突出促改革强管理,财政治理效能有效发挥。持续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府会计核算管理、财政总会计改革、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等各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公务卡结算制度实现全覆盖,持续推进《红河州财政局“十四五”时期重要改革举措推进落实方案》落地见效。强化预决算公开监督工作,全面推进内控建设,推进预决算公开,打造“阳光”财政,加强库款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逐步建立从重点预警、实时监控、核实反馈,到纠偏整改、重点核查、违规处理的链条式监控闭环管理模式,有效促进单位规范预算执行。依法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信用担保、合同融资等工作;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从严抓实审计整改,扎实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强化财政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财经秩序更加规范。

  (三)持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评审相结合的预算源头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开展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跟踪评价,深化监控和评价结果运用,组织开展好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出台了《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指标库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等一批预算绩效管理的配套制度办法,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预算管理全过程中始终突出绩效理念,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四)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出台《红河州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红河州规范州级大额资金决策机制(试行)》《红河州州本级财政预备费管理办法》《红河州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方案》《红河州财政局“十四五”时期重要改革举措推进落实方案》等制度办法,着力在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加强预算控制约束和风险防控等方面改革突破。持续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府会计核算管理、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等各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全覆盖。

  (五)严肃财经纪律。制定了《红河州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查找财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发现问题的分析研判,全面查清找准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和风险漏洞,坚持把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统一起来,按照“终止废除一批、修订完善一批、补充新建一批”的原则,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抓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完善财经秩序各项管理制度,着力理顺管理体制,构建治根本管长远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财政管理风险。加强库款管理,不断规范预算单位用款行为。全面推进内控建设,全州2124个预算单位全面纳入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范围,“源头治腐”防线已经构建。推进预决算公开,打造“阳光”财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开展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信用担保、合同融资等创新试点工作;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有效节约预算资金。积极参与做好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严抓实审计整改,扎实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强化财政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财经秩序更加规范。

  (六)依法接受人大审查监督。严格落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对州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出意见积极吸收采纳,持续改进完善预算编制。各级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积极主动、采纳代表意见建议,认真落实人大对预算的决议及其审查意见,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相关要求,优质高效做好人大代表建议45件(主办11件、分办2件、协办32件)办理工作,主办(分办)件均已按时办结;同时做好2018—2022年建议提案续办续复工作,最大限度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切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回应代表关切,把代表的真知灼见更好体现到预算编制、财税改革和财税政策制定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接下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将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在工作中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担当作为,求真务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信心、下定决心,铆足干劲、开拓奋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实践新篇章中展现新作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监督索引号53253300100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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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P02024070355186466068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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